顾菁很谦虚道,“以前中二期的时候有学过。”
    她初中中二期的时候曾经是个重度二次元热爱者。
    当时日漫正红极一时,有一部作品就是讲校园内的五个女孩子如何组了个校园乐队的。
    顾菁看得热血沸腾,当下就缠着爸妈给她买了吉他。
    顾爸顾妈对于她的爱好向来都是支持的,不仅给她买了吉他,还报了吉他培训班。
    虽然这吉他后来因为学业被顾菁搁置,但当时学了一年的记忆在依旧留在身上。
    尤其季如常弹的这首,正是她当时在训练班练习最多的曲子之一,一听季如常弹dna就忍不住动了起来。
    季如常怀着期待,把吉他递给顾菁,还让出了自己的座位。
    教室里现在的人并不多。
    刚刚有三三两两的人回头好奇,多半也只是知道季如常在为了校园歌手大赛练习吉他。
    所以顾菁安心接过,坐了下来,顺着季如常刚刚没弹完的继续往下。
    她已经两年没碰过吉他,刚触弦的几个音显得有点不熟练。
    不过顾菁耐心调整了下,很快上了手。
    吉他弦乐声响起。
    季如常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顾菁说自己会一点点,但这绝不是一点点的水平。
    她指法标准,且乐感很好,除了最开始的磨合,往后都弹得轻快又流畅。
    走廊里,刚从食堂回来的陆江离听到吉他乐声,眉心似有所感地一跳。
    他走到班级后门,看见顾菁坐在教室最后的椅子上。
    夕阳西斜,余晖洒进教室内,虚虚拢住顾菁,将她的影子拉出很长一道。
    她低着头垂着眼,发丝温柔地坠在耳边,指尖却淌出轻灵跳跃的音乐声。
    陆江离心底一动,站在门口,没有进去破坏这一份意境。
    晚风把音乐声送到走廊的每一处。
    对于疲乏了一天的学生来说,任何课程以外的声音都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吃完饭回来的学生越来越多,四班外很快围了一群人。
    而顾菁没有察觉,而是完全陷入了自己的世界里。
    她已经很久没有摸过吉他了,却依然越弹越熟悉。
    虽然眼前这把吉他和她的那把还不太一样,手感也生疏,但她依旧无可避免地从这把吉他上怀念起过去。
    等她放下吉他的时候,才发现教室外面围了一群人。
    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手就被人握住了。
    “菁妹。”
    季如常眼睛发亮地看着她说,“我们组个女团吧。”
    顾菁:“?”
    “不对!”
    季如常摇一下头,又雀跃道,“我们组个乐队去参赛吧!”
    作者有话说:
    我真的很爱写主角弹吉他(可能是因为我本人不会的原因tat
    顺便写这章的时候回忆起来一件好玩儿的事情。
    我上高一那年学校搞艺术节,然后艺术节的海报徽章是交给每个班学生设计的,由校园投票选出来一个作为最终的徽章。
    当时我们班有个同学画了奇丑无比的一个交了上去,结果没想到大家为了猎奇纷纷投了这个,导致最终这个徽章成功当选,在艺术节那天的所有海报和印刷册上都能见到这个丑得人神共愤的徽章,以至于我一直觉得我们学校也挺民主自由的hhh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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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各位www
    第三十七章
    顾菁原本真没打算参赛。
    然而她向来捱不过季如常的软磨硬泡, 加上自己弹吉他的时候,确实忍不住怀念了一下自己中二病时期的梦想,也就顺水推舟地点了头。
    答应了之后, 顾菁才后知后觉发现,自从上次被叫去参加话剧当了女主角之后,她在离开一中时打定主意的低调行事,包括对于集体活动能避则避的习惯被渐渐抛却了。
    既然有挑战, 有兴趣。
    那干嘛不试一试呢?
    反正今时不同往日, 现在又不会再有人针对她。
    给青春留点宝贵的回忆, 没什么不好的。
    “行吧。”
    “但我们两个人都弹吉他, 这怎么组乐队?”
    音乐教室里。
    翘了晚自习的顾菁盘腿坐着,看向眼前的季如常好奇问。
    季如常丝毫不觉得这是个问题:“就组双吉他乐队不行吗?又没有哪条法律说组双吉他乐队犯法。”
    顾菁忍不住笑了声:“可以, 我没意见。”
    她又问, “比赛规则是什么?”
    季如常从校服口袋里掏了半天, 拎出来一张被折了好几下的纸, 递给顾菁:“看这个。”
    “组队参赛最多不超过五个人。”
    “初赛通过十位大众评审决出最终进入决赛的名额,而大众评审从报名的学生当中选能者担任——”
    顾菁顿了顿,很感兴趣的样子,“早知道我去报名参加大众评审了,这个看起来更有意思。”
    “没有追求。”
    季如常唾弃她说,“当大众评审打完分就没事儿了, 多没劲啊。相信我, 我们俩联合在一起, 别说是一个区区的校园歌手大赛了, 称霸华语乐坛都不是问题。”
    “我俩的组合名我都想好了, 就叫always乐队。”
    顾菁:“always?”
    季如常点了点她, 又点了点自己, “菁,常,经常,always。”
    顾菁:“……”
    还真是简单粗暴的取名法。
    季如常则对自己的乐队名相当满意:“高级的乐队往往只需要最简单好记的名字,而且你不觉得这名字听起来就很有火的潜质吗?”
    “我相信,这个校园歌手大赛这就是我们征战华语乐坛的第一步,迟早有一天always会红遍大江南北——”
    她话没说完,被顾菁拍了拍肩膀,打断了畅想:“梦想可以有,但咱们先把实事做了。”
    季如常:“嗯?”
    顾菁拿出手机:“下周就报名截止了,至少我们先把歌选了吧?”
    —
    最终两人给初赛和决赛分别选了两首歌。
    初赛的歌还好,热门且好学,是专门用来混大众评审的好感度的。
    然而给决赛选的那首,又快又难,就连顾菁也没什么把握。
    她本来想换一首,然而季如常很坚持说:“上台就要选这种能带动氛围的才行。”
    行吧。
    顾菁想,但愿她俩能学下来。
    在确定了要参赛后,顾菁这个双休日刚回家就直奔二楼储物间。
    她翻了好一会儿,终于在某个角落里面找出了自己两三年没见过阳光的吉他。
    的确落了不少的灰。
    顾菁咳了两声,拉开拉链,把吉他从吉他包里拿出来,试着拨动了两下。
    果然,长久不弹,连音调都不准了。
    顾菁轻叹口气,把吉他重新放进包里,准备带出去找专门的吉他店维修一下,顺便换一下弦。
    她背着吉他包下楼,正遇到要回自己房间的顾蓬。
    顾蓬看着她背后的吉他包:“怎么,又心血来潮了?”
    他若有所思说,“我记得你初中那会儿很痴迷这个,好像还自己写歌词,说未来要自己出歌来着。怎么,终于找到冤大头发行商了?”
    “停停停——”
    顾菁捂住耳朵,有种黑历史被翻出来的羞耻感,“过去八百年的事儿就别提了。”
    她胡说八道为自己扳正立场,“我现在是为了参加学校艺术节比赛才特地翻出来的,为班级争光懂不懂?”
    “……”
    为班级争光这种话竟然能从顾菁嘴里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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