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那么,就写一个关于他和她的故事吧。
    一天深夜,决定开始连载这个故事的时候,手里没有多少存稿,也没有任何的大纲,只是靠着回忆,按照简单的时间线来写这个故事。
    时间很长,但是故事却很短。
    关于她和他的故事,实在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写,因为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交集,真的不算是太多
    故事也并没有像大多的暗恋故事一样,最后暗恋成真。杨夕月的暗恋是并没有成真的,所以从一开始,便注定了故事是以悲剧结尾。
    杨夕月打开电脑,开始写这个故事。
    夜深了,四周寂静,窗外路灯已经灭了,到处漆黑一片,屋子里面只有一个并不是很亮的台灯,映着电脑的光。
    杨夕月在脑海中回忆他——
    他的名字叫陈淮予。
    耳东陈,淮水的淮,给予的予。
    黑色短发,眼睛内双。
    喜欢穿运动装和休闲装,喜欢黑色,偶尔穿白色。
    喜欢打篮球,喜欢喝汽水,喜欢吃辣,会弹钢琴。
    喜欢听周杰伦的歌,耳机总是戴一只耳朵。
    生日在冬天,喜欢春天。
    他自信,努力,温柔又淡漠,冷静又深情。
    年少时暗恋的女孩叫沈佳。
    暗恋他的女孩叫杨夕月。
    想起他来,依旧是难受到喘不上气。
    自己喜欢的人喜欢自己的朋友。
    是一种什么感觉?
    十几二十岁的年纪,最喜欢看青春电影,看青春小说,喜欢把自己当作故事中的女主角,想象着自己和男主在一起的样子。
    那个时候的杨夕月,在她的脑海中,千百万帧电影的男主角,一直都是陈淮予。
    她宁愿少年给她建立一个乌托邦,这样她就可以藏在里面,自欺欺人,做着美梦,永远都不出来。可是他没有,他用一种于他来说最残忍的方式,让她放手。
    张涵有的时候,实在是看不下去,让她去告诉他,说清楚。把这些年藏在心里想说的,都说出来,就算是没有办法做朋友了,那也算是解脱了。
    就算是给这个故事一个结局了,无疾而终算是怎么回事。
    但是她没有,她做不到。
    张涵骂她,说这都是她自找的,她承认,她也接受这个结果。
    如果告诉他,自己多年的喜欢,和他说清楚。他或许是出于内疚,出于他对她的亏欠,他或许会因为想要还债,和她在一起。
    后来想一想,如果真的在一起了,会是什么样呢?
    大概最终的结局会是一对儿怨侣吧。
    最先控制不住歇斯底里的,一定会是她。
    早已清楚他心中的白月光,清楚他这些年来对另一个人最深沉的爱意。清楚他也像她一样,一直喜欢着一个人,爱而不得。
    这种清楚,就像是一根永远也拔不掉的刺,早就已经深深扎根在心脏最深处。经常疼痛,时而失控。
    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早就已经有了一个永远都无法弥补的裂痕。或许他看不见,但是她却看得清清楚楚。这样在一起反而成了一种痛苦。大概只有老死不相往来,才是最好的结局。
    她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对于感情,既有向往,又有担忧。
    没有什么感情是能够一直不变的,就像是堆积的积木,不可能永远不倒的,越往上发展,越岌岌可危。而于他们来说,那一块儿能让他们的感情崩塌的积木,就在他们堆起的最后一层。
    从根本上,他们就是不可能的。
    并非相爱的,并非双向奔赴的,勉强在一起的,本就不长久。
    和他说清楚,无非就是两种结局:连朋友都做不成,亦或者是他因为愧疚和她在一起。
    杨夕月不接受这两种结果中的任何一种。
    所以她选择了闭上嘴。
    在杨夕月写的那个关于他的故事中。
    她不经常称呼他的名字,而是用几个数字来代表他。
    文中的“他”,经常用“5260”来代替。
    因为“5260”是“我暗恋你”的意思。
    因为想要写关于他的故事,所以经常回忆高中的往事,有的时候需要倾诉,所以那个时候经常和张涵说关于陈淮予的事情,张涵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不想听的,有的时候烦躁了,会戳她的痛点,会骂她:你真可怜。
    但是杨夕月觉得陈淮予才是最可怜的。
    她没有得到,他也没有得到。
    扯平了。
    不是所有的关于青春的故事,都是惊艳绝伦,多的是默默无闻。
    她并不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女孩子,身边的朋友也很少,情绪时常低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
    喜欢上陈淮予,是她整个青春里,做的最勇敢的事情。
    无疾而终又怎么样,她的喜欢,存在过,就已经足够了。
    写起陈淮予,是一件蛮辛苦的事情。
    除了文章一开始,杨夕月写了那一句张涵强烈要求自己写上去的话,再也下不下去。
    停了很久很久,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去下笔,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写他。
    应该从哪里开始写起呢?
    初中的时候他甚至是不认识她,那么,就从高中开始写起吧,毕竟在他的眼里,他是高中的时候才认识她的。
    写起他来,就好像是将那些年的时光重新回忆了一遍。自从开始写这个故事,就开始整日整日的失眠。靠着回忆来写他,实在是太痛苦了。
    很多人的故事都可以写成厚厚的一本书,但是他和她的故事,好像是只有几页,还没等翻页,就草草结束了。
    如果初中时候的那种朦胧的喜欢也能算是喜欢的话,杨夕月喜欢陈淮予十年了。
    从2012年到2022年。
    10年。
    120个月。
    3600天。
    86400个小时。
    5184000分钟。
    311040000秒。
    陈淮予,在我喜欢你的第十年,我为你写了一本小说。
    以此来纪念以我为视角的那段青春。
    【我在尝试忘记你,放弃你,虽然很慢很慢,但是却很坚定。——2022.03.28来自杨夕月的日记】
    第39章
    大学即将毕业,短暂的四年时光很快就要过去了。
    疫情好转之后,杨夕月回了江城,回学校处理毕业的事情。
    还记得第一次踏上江城这片土地的时候,心中是对于未来无限的向往和憧憬,高兴自己和他考上了同一个城市,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在江城遇见他,希望有一天,她能站在他的身边。
    如果人生能重来,如果能再给她一次机会,在究竟报不报江城的大学的时候,她或许不会那么干脆和坚定。如果她没有和他考到同一个城市,那么他们之间可能就不会产生这些交集,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会一直停留在高中同学上面,而不是所谓的朋友。
    那么后来等她知道他喜欢的人是沈佳的时候,也不会太难过。
    那次从学校菜鸟驿站拿了快递,回宿舍的路上,路过操场,看见操场上有很多的人,有人跑步,有人跳绳,有人打羽毛球,有人在旁边的露天篮球场上打篮球,他们欢呼着,他们说笑着。
    有几个女生挽着手从她的身边经过,手中拿着冰激凌,说说笑笑,时不时地看几眼篮球场上打篮球的男生。
    突然想起刚刚上大学的时候,对待什么都很新鲜,说要减肥,晚上拉着舍友来夜跑,但是坚持了几天就放弃了。也会像她们一样,在一个不热的天气买冰激凌吃。
    突然想吃冰激凌,也跑到操场旁边的店里买了个冰激凌。
    只是吃了一口,冻得舌头都麻了。
    突然后知后觉,原来自己已经二十多岁了,已经不是刚刚入学时候的年纪了。
    回到宿舍和舍友说起来这件事,林珊不服气,嚷嚷着:“我们也不老啊,现在的我还能面不改色连吃三个冰激凌。”
    代真毫不客气地回怼:“得了把你,你也不怕吃多了拉肚子。”
    杨夕月坐在椅子上,一边拆着快递,一边听着她们说话,突然笑了。
    二十多岁又怎么样,我们还是那个时候的我们。
    -
    有一次杨夕月接到了刘静雨的视频电话。
    很久没有收到她的消息了,突然接到她的电话,杨夕月有些激动,立马接通了视频电话。
    电话里面的她的背景是一个很简陋的屋子,墙壁是灰白色的,上面是一块一块的斑驳。整间屋子里没有什么家具,只有个简单的木床,简单的木桌子,一个简陋的衣柜。屋子很小,东西也不多,但是却被她收拾的很整齐,很干净。
    “月亮!”视频中的刘静雨朝着摄像头招着手,和杨夕月打招呼。
    “你已经到了?”本以为她还要等一段时间再过去,没有想到这么快。
    刘静雨在大学最后,报名参加的西部计划,报名的志愿方向是庞瀚文待过的地区。她想去他待过的地方感受一下,感受一下他口中的淳朴民风,感受一下能让他拼了命保护的,是一个什么地方,是什么样的人。
    “对啊,我到了!”
    刘静雨将手机转了转位置,正对着自己的脸,让杨夕月更加看清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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