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特别羡慕叶校,这个小姑娘年纪不大,主意却特别正的。她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该干什么。
不像她,是个笨鸟,到三十多岁才明白,求人不如求己,女人没有事业就什么都没有。
她明白的太晚了,因为没人教她,也没人给她指路。读书少,见识少,吃到很多苦才摸索到一些浅显的道理。
她洗完澡,坐在梳妆台前涂抹护肤品,想到自己15岁,初中还没有上完,就被父亲勒令辍学,去厂里干活补贴家用。
穷乡僻壤,完全的男权社会,她连吃口肉要给哥哥们让路,读书这件事也没商量。
她去厂里打工,挣了钱寄回去,给家里盖房子,给哥哥交学费。在那里她认识了程寒的爸爸,第一个疼惜她的男人,程之槐很快坠入爱河,结婚生下程寒。
但她的第一任丈夫是个在外窝囊,在家残暴的男人,喝醉酒就打人。程之槐为了儿子忍了几年,她意识到自己的一生绝不能就这样过下去,否则她的孩子会跟她一样悲惨。
于是她离了婚,狠心把儿子丢给老人照顾,揣着仅有的几百元钱北上打工。
她做过很多工作,饭店端盘子,按摩店捏脚,仓库搬运工。
赵玫勉强算是改变她命运的人。
某天她在厂区侧门拉货,正中午的,太阳太毒了,她的衣服都被汗水浸湿了,贴着后背,胸罩形状都透出来。
她进门的时候,碰见了一个女人,一个打扮入时的精致女人,程之槐肚子里墨水不多,也没什么词儿,就是觉得天上的仙女也不过如此了吧。
女人穿着昂贵的裙子,脚踩高跟鞋,手掐腰,对着电话里命令:“我不要听借口,你现在马上过来,我下午还有会,脚扭了没法打车。”
程之槐看了她一眼,心想:可真神气啊。
她转念又想:我什么时候才能这么神气地命令别人啊。
等程之槐拉了几趟东西,赵玫的司机还没来,程之槐仰头看了眼太阳,问她:“你要不要来我们厂房里待一会,可凉快了。”
赵玫看了程之槐一眼,你们厂房?这整个工厂都是我家的。
程之槐又邀请:“进来呗。”
“不用。”赵玫拒绝了。
程之槐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别不好意思了,小心中暑。”她扫了一眼赵玫红肿的脚腕,就上来扶她,她的热情让赵玫无法拒绝。
从厂门口到厂房好长一段路,赵玫走一步就皱一下眉,程之槐看在眼里,就把赵玫背了起来。她干体力活的,练出了一身壮肉,膀大腰圆,走得也很稳,赵玫趴在她后背上竟然有种安全感。如果忽略掉她一身的汗臭,就更完美了。
年纪相仿的两个女人,出身不同,境遇不同,一个是公主,一个是马夫。
等到赵玫的司机过来,程之槐又把赵玫背到路边。临走前,赵玫跟程之槐要了电话:“你叫什么名字,我们认识一下。”
程之槐给了她小灵通号码。
程之槐后来才知道赵玫是大老板的女儿,她是来厂区视察消防安全的。
赵玫想给她一些钱作为感谢,程之槐并无推辞之意,但也没有接受钱,她厚着脸皮说:“如果你真想谢我,那能不能给我介绍挣更多钱的路子,在这搬箱子赚的钱不够我养儿子了。”
赵玫笑了,程之槐不是个聪明人,但绝对是精明的人。
她介绍程之槐去自己朋友的店里学做生意,从选货,包装,销售,学习英文,把产品卖给外国人。
人的一生很少有这样的机遇,程之槐抓住了。
她抓住的不仅是赚钱的路,还有上阶社会的处世之道。哪怕她后来再婚,被误解,又离婚,也都没有消沉过。
只要她还能站起来,就能战下去。
*
叶校近两周都驻扎在某个单位,都是快下班的时候才回办公室。
她接到的任务是和吴耀一起做劳动关系的专题新闻。
但做出来的内容乏善可陈,就像太阳底下无新鲜事,完全满足不了大众的猎奇心理,除非搞出一些光怪陆离的事件;发出来的稿子点击量和讨论度也不如两人之前各自的成绩,每天还都累得要死,遭受白眼。
吴耀在工作中是前辈,且是个脑袋灵光的人,在他意识到跑这条线出不了成绩的时候,就把后续的任务交给叶校了,让她单独负责采访和稿件。
他说自己还有别的稿子要写,没办法天天兼顾这边。
叶校明白吴耀的意思,每个人都只在意自己的成绩,和实际到手的奖金,但事情不能不做,她必须要妥帖完成任务。最好出色地完成。
在吴耀给她都拼西凑地解释原因的时候,她没什么疑义的答应了,只是看人的眼神很有威慑力,搞得吴耀眼神一抖,“你真的没意见吧。”
叶校说:“我没意见,看你自己。”
吴耀:“……”
阴阳怪气这门学问,她掌握得很好。
不知道是不是吴耀这个人运气不行,还是实在晦气,他走以后,每天就叶校和摄影大哥去出外勤,第一天就碰到了好几条可挖掘的线索。
叶校一个星期几乎一半的时候都在加班中度过。每当压力特别大,她一躺在床上,睡不着觉,就会特别想念顾燕清的身体。
做|爱是很好的解压方式,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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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她,是个笨鸟,到三十多岁才明白,求人不如求己,女人没有事业就什么都没有。
她明白的太晚了,因为没人教她,也没人给她指路。读书少,见识少,吃到很多苦才摸索到一些浅显的道理。
她洗完澡,坐在梳妆台前涂抹护肤品,想到自己15岁,初中还没有上完,就被父亲勒令辍学,去厂里干活补贴家用。
穷乡僻壤,完全的男权社会,她连吃口肉要给哥哥们让路,读书这件事也没商量。
她去厂里打工,挣了钱寄回去,给家里盖房子,给哥哥交学费。在那里她认识了程寒的爸爸,第一个疼惜她的男人,程之槐很快坠入爱河,结婚生下程寒。
但她的第一任丈夫是个在外窝囊,在家残暴的男人,喝醉酒就打人。程之槐为了儿子忍了几年,她意识到自己的一生绝不能就这样过下去,否则她的孩子会跟她一样悲惨。
于是她离了婚,狠心把儿子丢给老人照顾,揣着仅有的几百元钱北上打工。
她做过很多工作,饭店端盘子,按摩店捏脚,仓库搬运工。
赵玫勉强算是改变她命运的人。
某天她在厂区侧门拉货,正中午的,太阳太毒了,她的衣服都被汗水浸湿了,贴着后背,胸罩形状都透出来。
她进门的时候,碰见了一个女人,一个打扮入时的精致女人,程之槐肚子里墨水不多,也没什么词儿,就是觉得天上的仙女也不过如此了吧。
女人穿着昂贵的裙子,脚踩高跟鞋,手掐腰,对着电话里命令:“我不要听借口,你现在马上过来,我下午还有会,脚扭了没法打车。”
程之槐看了她一眼,心想:可真神气啊。
她转念又想:我什么时候才能这么神气地命令别人啊。
等程之槐拉了几趟东西,赵玫的司机还没来,程之槐仰头看了眼太阳,问她:“你要不要来我们厂房里待一会,可凉快了。”
赵玫看了程之槐一眼,你们厂房?这整个工厂都是我家的。
程之槐又邀请:“进来呗。”
“不用。”赵玫拒绝了。
程之槐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别不好意思了,小心中暑。”她扫了一眼赵玫红肿的脚腕,就上来扶她,她的热情让赵玫无法拒绝。
从厂门口到厂房好长一段路,赵玫走一步就皱一下眉,程之槐看在眼里,就把赵玫背了起来。她干体力活的,练出了一身壮肉,膀大腰圆,走得也很稳,赵玫趴在她后背上竟然有种安全感。如果忽略掉她一身的汗臭,就更完美了。
年纪相仿的两个女人,出身不同,境遇不同,一个是公主,一个是马夫。
等到赵玫的司机过来,程之槐又把赵玫背到路边。临走前,赵玫跟程之槐要了电话:“你叫什么名字,我们认识一下。”
程之槐给了她小灵通号码。
程之槐后来才知道赵玫是大老板的女儿,她是来厂区视察消防安全的。
赵玫想给她一些钱作为感谢,程之槐并无推辞之意,但也没有接受钱,她厚着脸皮说:“如果你真想谢我,那能不能给我介绍挣更多钱的路子,在这搬箱子赚的钱不够我养儿子了。”
赵玫笑了,程之槐不是个聪明人,但绝对是精明的人。
她介绍程之槐去自己朋友的店里学做生意,从选货,包装,销售,学习英文,把产品卖给外国人。
人的一生很少有这样的机遇,程之槐抓住了。
她抓住的不仅是赚钱的路,还有上阶社会的处世之道。哪怕她后来再婚,被误解,又离婚,也都没有消沉过。
只要她还能站起来,就能战下去。
*
叶校近两周都驻扎在某个单位,都是快下班的时候才回办公室。
她接到的任务是和吴耀一起做劳动关系的专题新闻。
但做出来的内容乏善可陈,就像太阳底下无新鲜事,完全满足不了大众的猎奇心理,除非搞出一些光怪陆离的事件;发出来的稿子点击量和讨论度也不如两人之前各自的成绩,每天还都累得要死,遭受白眼。
吴耀在工作中是前辈,且是个脑袋灵光的人,在他意识到跑这条线出不了成绩的时候,就把后续的任务交给叶校了,让她单独负责采访和稿件。
他说自己还有别的稿子要写,没办法天天兼顾这边。
叶校明白吴耀的意思,每个人都只在意自己的成绩,和实际到手的奖金,但事情不能不做,她必须要妥帖完成任务。最好出色地完成。
在吴耀给她都拼西凑地解释原因的时候,她没什么疑义的答应了,只是看人的眼神很有威慑力,搞得吴耀眼神一抖,“你真的没意见吧。”
叶校说:“我没意见,看你自己。”
吴耀:“……”
阴阳怪气这门学问,她掌握得很好。
不知道是不是吴耀这个人运气不行,还是实在晦气,他走以后,每天就叶校和摄影大哥去出外勤,第一天就碰到了好几条可挖掘的线索。
叶校一个星期几乎一半的时候都在加班中度过。每当压力特别大,她一躺在床上,睡不着觉,就会特别想念顾燕清的身体。
做|爱是很好的解压方式,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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