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知有飘零(70)
只见落落继续说:
【私聊】[落落]她喜欢思思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思思这个人一直不开窍,她一时赌气去和别人谈恋爱,甚至还莫名其妙变成了什么小三,后来他还维护过她几次,和别人打了好几架。
原来如此,金澜还记得当时洛纬秋为了保护朋友和别人打架,甚至还被人追杀的事。
原来是那个女孩。
【私聊】[落落]当初闹出那样的事我也有责任,我能看出,她喜欢他,但他只把她当朋友而已,或许我当时该和他们两个好好聊聊,也不至于到后来还把你牵扯进来
【私聊】[落落]她猜你们俩都怪她,不好意思再去跟你们说什么,注销账号之前托我,等你们再上线时代她道个歉。我没想到这一等就是好几年。
金澜想了想,于是回复道:
【私聊】[望月]我没有怪过她
【私聊】[望月]当时确实是我隐瞒在先,我活该
【私聊】[望月]给他造成了伤害,也是我的责任
他自然指的是洛纬秋。
【私聊】[落落]无论是谁的责任,谁是苦主,都过去了。我现在只等着什么时候能联系到思思,再代她给他道个歉
【私聊】[望月]谢谢你
【私聊】[望月]我和他说吧
【私聊】[望月]你辛苦了
网络那端的人一时沉默了。金澜这几句话信息量很大,落落完全能够从中推测出,他们二人还在联系。
金澜想,当年望月隐瞒自己男人的身份与思思相处,思思受到的伤害可想而知,如今二人却依旧有联系,这中间又发生了多少故事?太长了,已经不能轻易解释清了。
落落一直沉默着,金澜在键盘上敲敲打打了一会儿,编辑了一大段话,他想落落等了好几年,好歹概括解释一下,让她能够就此放心。
可编辑到最后,删删改改,反复思量,也不过留下了一句话。
【私聊】[望月]现在他很好,我也很好
落落很快回复了:
【私聊】[落落]这样就好
金澜看着屏幕上这四个字,没有再回复,落落也没有再说什么。时隔多年的一场交流就这样平淡结束了。以后她还会怎样,金澜猜不出。
他怔怔看着因许久没有操作而陷入睡眠模式的电脑,忽然又想到,两个月零九天了。
我对魏寒到底是心软了
冬天的红果是朋友去年拍的一张照片,当时就想写到文里
下一章完结~~
第104章 留下月亮(正文完)
====================================
洛纬秋在离开之前向金澜承诺会很快回来,只是没有想到待处理的事情比预料中要多得多:除了酒店的日常事务,游乐佳心血来潮,在周围大搞特搞农家乐、特色采摘等项目,居然还做得像模像样,热火朝天,一时间收入暴涨。洛纬秋不禁怀疑,她是不是每晚准时收看《致富经》。
当然,收入增加的同时,工作量也呈指数型增长,怪不得她连着打了好几天电话,花式催洛纬秋赶紧回来帮她的忙。
洛纬秋在回去之初就三令五申反复强调,他只是来帮个忙而已,待她招到更多的人就要立刻回家。
一开始,游乐佳还睁大眼睛,一本正经地告诫他,在这个年纪,搞事业比谈恋爱重要,更何况等她发达了,给洛纬秋的分红也会更多嘛。
洛纬秋充耳不闻,毕竟他实在没有很高的物质欲望,只要不缺衣少吃,他还是更喜欢在家给金澜做饭。
然而话是这样说,洛纬秋稀里糊涂地前后忙活了两个月,才发现那厮没有丝毫继续招工的意思。每次问她时,她便信誓旦旦地保证:招工一事已经提上日程,目前正在推进开展中,相信不日便会有新员工到岗,届时一定放洛纬秋回去谈恋爱!
洛纬秋还是过于单纯,不识当老板的用心险恶。等他反应过来,已经到了杀猪的时候快过年了。
你确实是天生当老板的料。当时,他这样真挚地感慨道。
游乐佳权当这是夸赞,还笑盈盈地给洛纬秋包了一个很厚的过年红包。
洛纬秋揣着红包,给在家中留守的二人一猫买了各种礼物,然后拎着大包小袋,顶风冒雪赶回了北方。他回来得突然,没有提前透露什么,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当时家中只有金澜一个人,他也百无聊赖,甚至坏心眼地蹲在食盆旁,左戳戳右摸摸,骚扰正在大口吃饭的银杏。银杏很生气,差点挥爪给金澜一点颜色看看,它认为金澜此举颇具某人的风格,真是学坏了,人类实在无可救药!
洛纬秋开门的那一刻金澜还没反应过来,甚至以为家里遭了贼。看到那张脸时仍是不敢相信,他想他怎么突然就回来了呢?他这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一瞬间金澜几乎从地上蹦起,脸色忐忑而紧张,还搓了搓手,看上去一脸无措。
倘若做梦,能不能不要太快醒来。他甚至在心中对那位不知名的掌管梦境的神明祈祷。
洛纬秋身上带着寒气,金澜能看到他衣领上沾的露水。他的脸像是被路过的寒风吹红了,又像是害羞;他站在那里,拘谨着,等待着,一如多年前两个人刚刚认识时那般。
两个人一前一后,看着彼此,说不清是谁先向谁走去了,总之洛纬秋抛开了手里提着的东西,他一把抱住了面前这个细瘦的人影。金澜那么瘦可抱起来又是那么温暖,像春天里一枚薄薄的花影。
亲到一起时金澜才昏昏沉沉地想,原来不是做梦。
原来春天真的要来了。
洛纬秋到家时已经快要九点,吃了点饭,又整理好他带来的大小物品,已经快要十二点。往常这个时候,两个人都会感到困怠,今天却不约而同一起精神起来了。直到兴致勃勃地说了大半个钟头的话,洛纬秋才想起该洗澡了。他洗完澡擦着头出来,水珠从发茬上向下掉,在灯下轻轻甩一甩头,身上脸上都亮晶晶的,他的眼睛也亮晶晶的,一眨不眨地看着正在拿被子铺床的金澜。
又累又兴奋,反倒不想做什么。两个人一齐缩在被子里说悄悄话。
洛纬秋问秦岁安到哪儿去了,他还带了礼物送给她。
金澜答你先放着吧,那家伙去瑞士滑雪去了。
哦,洛纬秋眨眨眼,说,学长,我好想你。
忽然一股汹涌的情绪从心底冲向喉咙,金澜偎在洛纬秋胸口,听着他的心跳,他开口了,情难自抑:我也想你,我最想你,你怎么现在才回来?
然而分离既然已成历史,那么追究原因便可暂时搁置;不急于兴师问罪,眼下接吻和拥抱才是最要紧的事。金澜抬头,衔住了洛纬秋的嘴唇。他翻了个身,便将洛纬秋压在了下面,十指按着他的胸口,像一个姗姗来迟的春天,抚摸阔别已久的土地。北风路过此地,发出阵阵不悦耳的呼啸,却在有情人耳中,一律变作最缠绵的呢喃。
接完吻又分开,二人继续窝在一起说话,说那些有关远方、思念与爱的故事。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太阳一改前几日的萎靡状态,动力十足地散发光线,世间万物都在日头下舒展肢体。金澜抓住时机,与洛纬秋一起将家中棉被搬出来,在小区内晾晒。
除了几床被子,还有刚洗好的被单与羽绒服,一起齐整整地晾了好几排。洛纬秋发现搭在绳上的被单没有抻平,又跑过去重新整理。金澜在一旁拍打棉被,发觉阳光自上而下投在眼前这个人脸上,他发梢眉毛仿佛都在发亮。
冬天过去春天就会来,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所有的生物,喜鹊也好,乌鸦也好,哪怕是最不讨喜的蛇与鳄鱼,都有权在春天苏醒与生存。至多只能活几天时光的蜉蝣除外,可金澜想,他毕竟是一个人,他还有几十年时光可活,所以他是否能期待一个春天在此降临?
其实金澜比他自己想象得还要贪心。他其实想的是,春天永久降临。
而这个人永久在他身边。
洛纬秋。金澜招招手。
洛纬秋以为他要自己来帮忙,便走过去。谁知道才走两步,就被拽过去了。
日光霸道而刺眼,于是他们一齐闭上眼睛,站在洁白的棉被与飘动的被单之间接起吻来。
过完年,依照约定,洛纬秋还要回到南方,继续去帮游乐佳做事。金澜没有问洛纬秋这次离开又要多久、下次又是什么时候回来。在送洛纬秋离开时,他依旧表现得稳重又得体,倒是洛纬秋十分舍不得离开,出发前一天晚上对金澜缠了又缠,黏得不行。
很快就见面了。上车前,金澜拍了拍他的头,这样说。
金澜这话并非哄人而已。等到手头的事做得差不多了,他便买好南下的车票,主动出发去找洛纬秋了。秦岁安送他到车站,还很紧张地一个劲追问,你该不会不回来了吧?
金澜瞧她这幅样子仿佛如临大敌,忍不住笑道,又不是私奔怎么会不回来呢,我的猫还在家里呢。
秦岁安点点头,又郑重地嘱咐他既然亲自远赴外地千里寻夫,干脆一并将洛纬秋带回来,毕竟,家里有一个会做饭的人还是很重要的。
金澜有些无奈,说,你只是想他回来给你做饭。
秦岁安很惊恐,直言道那不然还能想他什么,我还能跟你抢男人吗。
金澜笑了,挺好的,洛纬秋就该是他金澜的。
这次金澜没有搞什么突然袭击,他提前把自己的行程发给了洛纬秋。果然,洛纬秋提出要来车站接他,他也不阻拦。
没有直达高铁,中间换乘了一趟普速列车。白天时窗外绿意爬遍山头,一眼望不尽,这种绿浸足了水,是南方的湿润造就的独特景致;到了晚上,火车摇晃,窗外那枚月亮似乎也一齐晃动起来。这一下晃回了好几年前,他想起那时在外留学时,他还曾给一个小姑娘当过一段时间的中文家教。
那时候,为了培养小姑娘对中文的语感,他时常选一些诗词念给她听。
还记得,在一个同样有月亮的晚上,他念的是这一首:
「风偷去了我们的桨
我们
将在另一个春天靠岸
堤岸又细又长
杨花带走星星,只留下月亮
只留下月亮
在我们的嘴唇
把陌生的小路照亮」
车也摇晃,月也摇晃,人也摇晃。摇晃即是不安定,金澜开始享受不安定。
火车晚点两个小时,最后到站时已是凌晨。金澜走出车站时天还未亮,破碎流云在夜色掩护下半遮秀影。而在天的另一侧,星子黯淡,月亮澄明,金澜站在车站层层台阶之上,望向台阶下,那里有一道挺拔的人影,不知伫立多久了。
金澜开口轻轻叫了他名字。他知道,他正在向他走来;那道人影,终究也会栖息在他怀里。世界沉睡,四周皆是寂静。
而在他们肩头,还有一轮薄而明透的月亮醒着;在月亮背后,还有一个名为永恒的春天,正焦急地等待降临。
正文完
第105章 外传三:最后的玫瑰(一)
本番外讲的是洛纬秋爸爸妈妈的故事。写这个故事的初衷呢,是因为在正文中洛纬秋始终认为自己的父母互相憎恶,但是我觉得,任何一个故事或者人生,只从一个视角来讲述都是片面的。于是我突发奇想,想提供另一个视角的有关这二位的故事。
BE,说实话很烂很俗很矫情,不建议看,慎入慎入慎入!
【1 你自己留着慢慢听吧】
其实你真应该见见她说真的,她是我这一生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
我给她起了一个英文名,rose,她看上去不太喜欢,所以我就不再提了。
她现在很少害羞了,但是在之前,我经常逗她,她的脸变得很红,像红玫瑰。
男声时断时续,摇摇欲坠似的,带着一点将要撕裂的沙哑,在寂寂无声的会议室里铺了一地霜。而刚刚按下暂停键的男子不自在地晃了晃身子,虽然现在是七月,但是也没有必要把空调开得那么低吧?他皱着眉望向桌对面的那个女人,疑心除了空调之外,她也是散发寒气的源头之一。
眼前的这个女人只能够用一丝不苟来形容。一丝不苟的着装,一丝不苟的妆容,一丝不苟的表情。她不是那种甜美的长相,眉弓高耸,气场已经足够冰冷,却还偏偏戴着一副眼镜,款式朴素,剔透的镜片架在高而细挺的鼻骨上,让她显得尤为刻薄。男子攥了攥拳,手心湿滑,汗彰示他的不安。他怀疑自己今天要不到钱了。
Rose?漂亮?他想到,临死前的向梦州说她是红玫瑰,可她今天穿着一身白色套装,如同服丧。
人人都说这位洛小姐爱己胜过爱人,而爱钱又胜过爱己,所以从她这里要钱恐怕比虎口拔牙轻松不到哪儿去。但是他还是想博一博开玩笑吧?这可是她老公的临终录音,而且天底下就这一份!再冷血的女人也不应该熟视无睹。更何况,为了能够打动她,他特地选择播放向梦州思念她的那部分。
当然,即使传闻中她绝非什么温情脆弱的女人,但这样勒索她要钱还是有些过分。
不过,凭她现在的家业来说,这点钱真的不算什么,倘若不是炒股失败,我也不想这样下作。男子如此自我安慰着。与此同时,他觉得自己冻得鼻涕都要流下来了。
会议室依旧死寂。他细心地观察对面女人的面容,期待从上面找出一丝崩溃的前兆或者动容的痕迹。很可惜他失败了。在他不得不开口向女人身后的助理要一份面巾纸的前一秒,洛淼终于开口了,言语冲撞开空气中薄薄的浮冰:你是向梦州的朋友?
男人微微点了点头,紧张地调整了一下坐姿:嗯,我们一起组队横穿沙漠,你知道的吧?他这个人,很爱冒险,他是个天生的冒险家。那时候队里的人说他家里很有钱啊,虽然爱玩这个的没几个穷人,但据说他可以轻轻松松买下好几个最顶级的车队随便玩,不是一般的有钱可是看不出来,他每天和我们一起吃喝,爱说爱笑,也没什么架子,我们私底下都叫他,向小公子。他看上去才二十出头,一点也不像已经结婚的人。男人说完这番话后立刻后悔,最后一句不该加的。该怎么说呢?来找一个寡妇要钱,难道不应该多多利用她那亡夫对她的爱与思念?要打动她,最好让她痛哭流涕,然后抽噎着给他开支票,心甘情愿地换下这份宝贵的录音。然而任凭他如何回忆,都记不起向梦州口中关于洛淼的只言片语。他甚至是在向梦州说出录音中的这段遗言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位整天无忧无虑的小公子已经结婚了。
洛淼没有说话。
男人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说:在他最终还是良心未泯,他并不想过多地刺激这个新寡的女人,于是隐去了临死前三字:他被风卷下来,头撞在一块石头上。当时我陪着他,他流了很多血,我怕他坚持不到医院了,就想录下他的遗言。
就这一份?
Yes,男人是华裔,才来国内不久,虽然中文也很熟练,但在激动之下还是不由自主地讲英语,就这一份。他稍稍稳定了下心神,心中欣喜,看来胜利在望。
也好,既然是说给你听的,洛淼脸上还是那副堪称寡淡的神情,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语调平缓但言语如刃,冰冷入骨:你自己留着慢慢听吧。言语间毫无回旋的余地,也毫不留情。
男人先是一愣,一瞬间瞪大了眼睛,脸上一阵红又一阵白,他紧了紧牙根,怒极反笑:You fucking bitch.
二十多层的高楼,只有一扇小气窗,他愤恨地走过去,奋力一把推开,将存着绝版录音的手机一把扔下。他说:贱人,你永远不要后悔。旧手机跟随他几进几出大漠,在抛掷的那一刻,恍惚间似乎能看到黄沙从手机壳的缝隙间抖落。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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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纬秋充耳不闻,毕竟他实在没有很高的物质欲望,只要不缺衣少吃,他还是更喜欢在家给金澜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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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纬秋身上带着寒气,金澜能看到他衣领上沾的露水。他的脸像是被路过的寒风吹红了,又像是害羞;他站在那里,拘谨着,等待着,一如多年前两个人刚刚认识时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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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为了培养小姑娘对中文的语感,他时常选一些诗词念给她听。
还记得,在一个同样有月亮的晚上,他念的是这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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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岸又细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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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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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即使传闻中她绝非什么温情脆弱的女人,但这样勒索她要钱还是有些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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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依旧死寂。他细心地观察对面女人的面容,期待从上面找出一丝崩溃的前兆或者动容的痕迹。很可惜他失败了。在他不得不开口向女人身后的助理要一份面巾纸的前一秒,洛淼终于开口了,言语冲撞开空气中薄薄的浮冰:你是向梦州的朋友?
男人微微点了点头,紧张地调整了一下坐姿:嗯,我们一起组队横穿沙漠,你知道的吧?他这个人,很爱冒险,他是个天生的冒险家。那时候队里的人说他家里很有钱啊,虽然爱玩这个的没几个穷人,但据说他可以轻轻松松买下好几个最顶级的车队随便玩,不是一般的有钱可是看不出来,他每天和我们一起吃喝,爱说爱笑,也没什么架子,我们私底下都叫他,向小公子。他看上去才二十出头,一点也不像已经结婚的人。男人说完这番话后立刻后悔,最后一句不该加的。该怎么说呢?来找一个寡妇要钱,难道不应该多多利用她那亡夫对她的爱与思念?要打动她,最好让她痛哭流涕,然后抽噎着给他开支票,心甘情愿地换下这份宝贵的录音。然而任凭他如何回忆,都记不起向梦州口中关于洛淼的只言片语。他甚至是在向梦州说出录音中的这段遗言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位整天无忧无虑的小公子已经结婚了。
洛淼没有说话。
男人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说:在他最终还是良心未泯,他并不想过多地刺激这个新寡的女人,于是隐去了临死前三字:他被风卷下来,头撞在一块石头上。当时我陪着他,他流了很多血,我怕他坚持不到医院了,就想录下他的遗言。
就这一份?
Yes,男人是华裔,才来国内不久,虽然中文也很熟练,但在激动之下还是不由自主地讲英语,就这一份。他稍稍稳定了下心神,心中欣喜,看来胜利在望。
也好,既然是说给你听的,洛淼脸上还是那副堪称寡淡的神情,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语调平缓但言语如刃,冰冷入骨:你自己留着慢慢听吧。言语间毫无回旋的余地,也毫不留情。
男人先是一愣,一瞬间瞪大了眼睛,脸上一阵红又一阵白,他紧了紧牙根,怒极反笑:You fucking bitch.
二十多层的高楼,只有一扇小气窗,他愤恨地走过去,奋力一把推开,将存着绝版录音的手机一把扔下。他说:贱人,你永远不要后悔。旧手机跟随他几进几出大漠,在抛掷的那一刻,恍惚间似乎能看到黄沙从手机壳的缝隙间抖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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