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谁会注意那个地方在哪啊!都在看反派狂霸酷炫拽好不好?
    就在两人纠结之时,飞奴神色一凛,软剑抽动,直指洞内:谁!
    只见一个红裤红肚兜的辫子头小孩,正孤零零地站在洞口,歪头看着他们。
    红,红孩儿!季晓光不小心把给这孩子起的外号念出来了,捂嘴忙道:你怎么在这里?
    飞奴没有轻易放松警惕,低声道:你认识这孩子?
    季晓光点头:就是他带我出来的。
    红孩儿又指了指自己,然后指向身后。
    季晓光顿时明白他的意思,对飞奴道:他想给我们带路。
    这孩子飞奴桃花眼一眯,转而打消心中的想法,道:带路可以,离我们远些。
    红孩儿点点头,并未因飞奴的审视和谨慎而有异议,赤着双脚,轻巧转身,自顾自地往里走。
    季晓光也不知这孩子从哪出来的,但眼下只能死马当活马医,暂且认为他是方戈派来领路的。
    这里没人。飞奴边走,四下勘察。
    刚才还有很多,难道都去外面抵御那些人了?季晓光两颊微红,气喘吁吁地快步前进。
    耳边只有三人脚步还有呼吸之声,季晓光走了一路体力不支,但依旧在强撑着前行。
    他欠沈连庭的太多,其实从魔宫出来后,他就已经后悔了,什么爱与不爱的,全都不重要了。
    他想问沈连庭,什么叫给他铺好了后路?他什么都不要,只想让沈连庭好好的呢。
    而无心剑所在之处,厚重木门已被砸开了,木屑尘土散落在地,留下一个足以两人通过的破口。
    方戈浑身浴血,咔嚓一声,咬断了最后一个下属的脖子,尸身重重砸向顾效成,顾效成躲闪开来,抽箭而握。
    映清说的没错,你果然是个畜生。
    方戈已经半化出兽态,体魄雄伟,两掌变大,锋利牙齿凸显,双眼血红散发骇人幽光,但依旧抵挡不了五官的俊美。
    顾效成啐一口嘴里血水,他也伤的不轻,被方戈又咬又抓,衣衫破乱不堪,额头还冒着血。
    他抹掉沾黏眼睛的血液,心有余悸地想,若不是方才沈连庭拔掉了方戈头上最后一颗钉子,他根本不可能和这个人形的阎王犬周旋这么久。
    看着方戈满头满脸的血,还有额头脖子上突爆的青筋,这都是拔了最后一个钉子的副作用。
    方戈没被他的毒箭射中,但体力已几近干涸,被那几个惨死的下属耗尽了。
    他事先已经把方映清救了出来,知道了许多事,不免道。
    我想不明白,你们都围着那个冒牌货做什么?只不过脸一样罢了,有什么好的?
    谁知方戈如一道凌厉的闪电,猛地扑来,顾效成射空了一箭,眼看那利爪直拍过来,护腕里短刀直出,穿透了方戈的掌心。
    而方戈毫无退缩之意,步步紧逼,口中呼出热气,咬牙嘶喊道。
    那个骗子,他才是冒牌货
    【作者有话说】:我果然写不来打斗场面( ̄* ̄;),我就是负责搞笑的( ? 」)_
    第七十九章 是我先动心的
    巨石之上,无数条铁链牵引,一把通体墨青的玄铁长剑直插在内,剑身暗纹盘桓而上,散发出妖冶暗光。
    沈连庭眼瞳黑如点漆,宛如冷夜孤狼,侧脸线条凌厉,无心剑身一阵一阵发出诡异的青光,打在他颀长的身形上,忽明忽暗。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指尖微动,没来由的突感右臂剧痛。
    从怀里缓缓抽出一柄短剑,样式奇特,虽然做工并不精巧,但胜在用心。
    握在手中的触感冰冷刺骨,沈连庭自小体寒,这点除了季晓光,从未有人在意过。
    季晓光为他铸的这把短剑,当时只差注入温感灵石,但时间过的太快了,还没有完成这一步。
    恐怕,再也完不成了。
    沈连庭把这把短剑带在身上,几乎从不离身,一向贴在心口的位置,不让它暴露在人前。
    就犹如他对季晓光的感情,深深地藏在心里。轻挑的双眼半阖,脑中忽地闪过季晓光的模样。
    窝在他怀中的睡颜,对他弯起的眉眼,还有张牙舞爪的与人拌嘴时,活像只被踩了尾巴的兔子。
    沈连庭不禁弯起唇角,却又浮现季晓光满含爱意的模样。
    【沈连庭,我心悦你,喜欢你】
    可他不能给晓光什么念想,宣乐城季晓光被袭击后,他就再也不敢了,可他何尝不知,他早就动心了。
    是我先动心的
    沈连庭似彷徨地无端喃喃自语,一手掩面,遮盖住他半张冷峻的面庞。
    须臾,他垂下手,似乎下定了决心,举起短剑,毫不犹豫地在手掌上划出一道长长的血口,血液霎时喷涌而出。
    而无心剑嗡鸣渐起,犹如一只嗜血的困兽,铁链震动拍响,企图挣脱封印束缚。
    当他的手握在尘封已久的剑柄上时,仪式就算开始了。
    沈连庭要快,方戈还在外面拦着,他知道撑不了多久。
    最后一颗噬魂钉是方戈主动要求拔的,而后方戈的眼神变了变,想对他说什么,但是却没有来得及。
    无心剑身震动,长风更甚,带起衣袂猎猎,沈连庭一手握住剑柄,全部灵力聚集在这一处。
    突然瞥见有一道身影靠近,沈连庭定睛一看,眉宇深皱,居然是方映清。
    方映清还穿着那套滚满污秽的衣袍,气喘吁吁地爬上封印魔剑的祭台,身上披了件直襟短衫,大抵是顾效成给的。
    看到沈连庭,他先是坐在地上缓了会儿,然后慢慢站起身,依旧端着几分文雅的姿态。
    沈连庭眼中无光,淡漠地视线落在他身上,好像在看一个死物。
    待方映清看清他的眼神,突然噗嗤笑出声,自嘲般自言自语道。
    没用了,哈哈哈哈,居然没用了
    沈连庭收回视线,冷冷道:离开。
    方映清笑到站不稳,扶了下墙,佯装柔着声音道:你真的不爱我了吗?
    你在利用我什么,你心里清楚。
    闻言方映清愣了愣,又笑了:怪不得,原来你都知道了。
    他倒吸一口气,又吐了出来,嘴唇轻颤:你一颗心全在他身上,来来回回的,我还真不甘心啊。
    方映清说的自然是季晓光,但沈连庭总觉得,他话里藏着话。
    到头来,还是这样。方映清缓缓道。
    他无视沈连庭森冷的眼神,也不因扑面而来的剑气退缩,并不上前,站在沈连庭能看到的地方,身后就是一道狭窄的暗沟。
    自我小时候被找回来,那老头待我格外的好,锦衣玉食也不为过。
    叫我读书识字,从不让我看到半点血腥,真真是个好父亲。方映清语气怪异的感叹。
    随即顿了顿,变了语调:可他为何是个魔徒?我是少主又怎样?还不是带着歪门邪道帽子过活?
    又狠道:还有方戈,他就是一条狗,若不是为了藏匿身份,我何苦留着他,与他演什么兄弟戏码。
    沈连庭察觉不对,神色一凛:你说什么?
    方映清几乎是用喊的,大声道:我说,我吃过的燕窝,比他吃过的饭还多,我十指不沾阳春水,可他还要干粗活哈哈哈哈,瘦成那样,也没出个几岁,居然矮了那么多......
    不敢相信心中所想,沈连庭心里冒气一团急火,连带着无心剑也爆出一声咆哮:你把话说清楚!
    而方映清见他这副模样,似在兴奋地发抖,掩唇低笑,口齿清晰道。
    你说你忘了,我可不信,我不信你忘了,当年在运河桥上,分明有两个孩子啊。
    沈连庭心中一震。
    一个当然是落难的魔教小少主,还有啊,还有他那个普普通通的小仆人。
    仿佛没有看到沈连庭及近狰狞的怒视,披在方映清肩头的外衣滑落,他身上被扯破的袍子皆有破口。
    不能说衣不蔽体,但也能隐约看清裸露的手臂和腰身的轮廓,而那上面,竟凌乱交错几道黑色鞭痕,似烙印般刻在身上。
    沈连庭不由得瞳孔剧缩,这些痕迹他是知道的,是为了惩罚最卑贱的奴婢,鞭打所指。
    而身为方映清,他的身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痕迹。
    沈连庭咬牙切齿,牙缝中几乎渗出鲜血:方映清
    方映清丝毫不畏惧,好像故意刺激他一样:方映清?呵,说起来,我早就为了自己叫什么了,被亲生爹娘卖掉后,早就不想记起从前之事了。
    他似乎沉溺在往事的回忆中,眼神迷离:后来被买回来陪小少主玩,我真的羡慕他的一切。
    小少主很漂亮,也很善良,但与其说是善良,不如说傻傻的。说罢,他眼中闪过一丝疯狂。
    我们在顾效成家藏了很久,终于有人递信来说我们可以回去了。我感觉时机成熟,用相应的代价换来毒药毁了他的脸,又把我原本丑陋的面庞也换了。
    方映清的指尖在自己面颊处抚摸,但很快放下了手,他肩膀一卸,似没了力气。
    都说这代价啊,我原本是不信的,但那个人说,假的就是假的,骗的了自己,终究骗不了别人,该是什么命,就是什么命。
    但是我不服啊,十几年的荣华富贵,说起来我没吃亏
    你闭嘴
    沈连庭胸膛起伏,冰冷的声音化作咆哮之声,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所谓的方映清居然是假的。
    若不是他已经启动无心剑阵,无法抽身,他定要将这个方映清碎尸万段。
    但方映清也同样深知这一点,所以才敢把这些话全盘托出。
    而他说这些为的就是激起沈连庭的愤怒,因为无心剑,剑如其名,你若心中充满愤恨,亦或是情感,都将遭到剑灵的反斥。
    方映清道:你现在恨不得剁了我吧?这剑你也休想拔出来。
    只要沈连庭死了,他还可以倚靠顾效成,顾效成什么都不知道,而他还是方映清,那个与顾效成幼时相识的方映清。
    沈连庭不为所动,他压抑住心中愤懑,但无心剑气却犹如被激怒的野兽,诡谲幽光迸溅,剑鸣咆哮声冲向四面八方。
    无心剑不认同他,沈连庭想,并不是因为方映清话语的刺激,而是在来时他便知道,他是拔不出这把剑。
    因为他的一颗心,因为季晓光,早已不似前世冰凉,而是变得有温度,慢慢的学会了体会人情冷暖。
    晓光
    沈连庭深深闭眼,手臂无意识轻颤,血液沿着剑身蜿蜒流入暗纹,金光乍现。
    他倏忽用力,手背骨骼凸显,猛地爆起青筋
    不可能不可能!
    顾效成的脸因极度诧异而狰狞扭曲,他两手嵌在方戈的脖子上,逼的他剧烈地咳出一口血丝。
    我,一辈子,只认,一个,主人
    拔出噬神钉的反斥过于强烈,不然顾效成不是方戈的对手。但对于方戈来说,能记起这些,对他而言并无遗憾了。
    你骗我,你肯定在骗我!
    顾效成嘴上这么说,但他深知,阎王犬自古以来假以神兽著称,一生只认一个主人,这是亘古不变的原则。
    人的声音可以变,长相可以变,但独属于自己的味道无法改变。
    这么多年方戈被噬魂钉牵制,但他却冥冥中通过气味判别,当年这个从顾效成家接回来的方映清,到底是不是他的主人。
    所以他厌恶,烦躁,打心底排斥这个冒牌货,但他失去记忆,只能通过自己的方式来反抗。
    他在看到季晓光的时候,仅是一瞬息就闻出来,这才是他的主人。
    而当方戈说出真相时,顾效成自然而然明白这个道理。可他无法接受,他为方映清做了这么多,到头来居然是错付的?
    如果今日不是来救方映清,他大可不必冒险前来,他虽追名逐利,但他是爱方映清的啊。
    钳制方戈脖颈的手渐渐收紧,他想放开,但却控制不了身体,看着方戈的眼眸逐渐上翻,他的咽喉也喘不过气。
    铛!的一声,顾效成如被电击,他徒然松开了手,身体竟无力地向一旁倒下。
    季晓光出现在他身后,惊魂未定,手里举着个染血的石砖,沉甸甸的几乎拿不稳。
    把石砖一扔,季晓光越过一地狼藉和断手断脚的尸身,跪在地上焦急道。
    方戈!方戈!你怎么样?!
    方戈伤的很重,不过并未危及性命,如果不是阎王犬自愈能力强,他估计已经被顾效成掐死了。
    嗷呜没,事,主人方戈喘息未定,嘴里含混不清。
    季晓光拍了拍他的脸,但准确的说已经变成毛脸了,方戈以肉眼看见的速度变为犬态,不多时完全变成了一只体型硕大的巨型犬。
    方戈死不了,季晓光长吁一口气,可他这口气还没吐完,手腕突然被人抓住了。
    这两人缠斗许久,都早已体力不支,全靠最后的力气强撑着。
    顾效成被他这死命一砸站不起来,他用沾满血液的手抓住季晓光,复杂的神情里裹挟着不知所措。
    你!你松手!
    季晓光一只手被束缚,另一只手捡起掉落的匕首刺过去,被顾效成很容易地打落。
    顾效成的眼神好像要把他看穿,欲言又止的道:你,咳咳你别怕
    季晓光在心底翻了个巨大的白眼,怎么可能不怕,我不得趁你病要你命吗?
    顾效成抓住他的手腕就不动了,直勾勾地盯着眼前这张十分熟悉而又陌生的脸。
    以往总拿他和方映清比较,觉得并没有差别,可今日一看,确实完完全全不一样的。
    当年那个会叫他哥哥,白白嫩嫩的小男孩,渐渐与眼前少年重合,顾效成顿时幡然悔悟。
    季晓光则一脸戒备之色,他手心藏着捡来的碎铁片,紧紧握在手中,他搞不懂顾效成犯什么毛病,但这人必须死。
    他这点小伎俩骗不过顾效成,顾效成发现他握拳的手沁血,立刻扒开他的手心。
    你干什么!顾效成扔了铁片,他以为季晓光要自杀。
    季晓光一言不发,眼神古怪地看顾效成竟撕了衣摆的布条给他包手。
    他不敢动,也不必动,因为顾效成的双手就有几道口子,他的血液粘在顾效成的手上,很快融进顾效成的伤口里。
    【作者有话说】:勾勾原型类似于藏獒一类,还有这段完就可以谈恋爱啦,今天还会有一更(。 ? ? ?。)
    第八十章 亲了,终于亲了
    纤瘦白皙的手掌血色刺眼,季晓光忍着痛,不动声色地任由顾效成给他止血。
    他想这人估计被打傻了,也可能眼睛出了问题,季晓光眼中闪过怪异的光,心道肯定把他和方映清搞混了。
    顾效成握着他的手不放,他张了张口,却不知该用什么方式叫他。
    我你这些年,过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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