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当夜,他就穿了。
至于我没看过这本书的原因,很简单,这书不红!
「请问书中林绾绾的结局?」我认真求教。
「死了,死相特难看。」良王意味深长看我一眼,双手枕在头下,「她给女主下蛊,结果被蛊反噬,蛊虫全跑到她身上,最后皮开肉绽,皮肤下每一寸都是虫子。」
「那你呢?」我问。
「比你好点。」良王说,「造反不成,当场活捉,凌迟 3600 刀,刀刀都可以做刺身,蘸一蘸调料就能吃。」
我沉默了一下。
「你就没想过『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吗?咱就算不做主人,逃出升天应该 OK 吧?」
「想过,还做过,差点把这个世界搞崩了。」良王说着坐了起来,把大黑靴一脱,大白袜一脱,露出右脚脚趾,「看见没,这就是下场!」
良王的右脚趾很整齐。
断得很整齐。
书中的良王是个掌 80 万兵马的首席大元帅,每天屁事没有,待在京城的时间比待在边疆还多,就琢磨两件事:第一,如何抢女主,第二,如何夺江山。
被迫穿越这位,几次想改变命运,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交出兵权,又或者退至边疆,做个真正的守边大员。
结果每次话刚出口,就看见世界以肉眼可见速度崩塌,化为碎片。
最初两次,他及时收口,崩塌的世界迅速复原,第三次,他豁出去了,崩塌就崩塌,说不定梦就醒了。
然后,他的脚指头没了。
剧痛让人清醒,他清醒的意识到一件事:如果世界崩了,他的小命就完了,唯一回去的办法,就是完成配角的使命。
听完这话,我感到很绝望:
「你男配的终极剧情是凌迟 3600 刀,刀刀做刺身,我觉得这完全可以忍!我密集恐惧症,想到浑身爬满虫,虫再下卵,卵再孵虫,我就算回去了,也该进精神病院了!」
那天晚上,我和良王商量到半夜,决定由他做一次好人,在我被蛊反噬的时候,他飞速赶来,一刀杀了我。
「到时候,就全靠你了!」我握着他的手,像所有言情剧里的狗男女私定终身一样,说得含情脉脉,热泪盈眶。
他重重点头,问了我大学在哪个学校,几年级,什么专业,说出去后请我吃饭,纪念这段革命友谊。
我告诉他,我们学校外的麻辣鱼特别好吃,自助餐,不要 69.9,不要 49.9,一个人才 9.9,可以吃到扶墙出。
良王在听到我说 9.9 的时候,眼睛超亮,我想,现实世界里,他肯定和我一样,也是个穷鬼。
那天晚上,我没有告诉他的是,我其实是个「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人,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我依然相信可以再抢救一下。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找我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详细分析了忠臣的十大操守,奸臣的五十种死法,并展望了告老还乡,采菊东篱下的美好田园生活。
我爹完全听不进去,他固执的认为萧良才是天命所归,他做的一切,贪污也好,行贿受贿也罢,甚至包括残害忠良,都是顺应天命,执着劲儿很像《封神榜》里的苏妲己。
「爹,你就没想过良王有可能失败吗?」我低吼。
「怎么可能?!什么叫天命?天命怎么会失败?!」我爹很激动,「绾绾!不懂就要多读书!你好歹是首辅大人的女儿,不要让人觉得没文化!」
我:……
「我是说如果,如果良王失败呢?」我苦口婆心。
「绾绾,做人得有常识。80 万兵马,良王只需挥挥手,踏平京城连一炷香时间都不要,怎么可能失败?」我爹反问我。
80 万兵马……
我忍不住内心吐槽,到底是谁没有常识?弹丸之地的国家,祖国一个省都比这大,你敢吹 80 万兵马!
还有,男主他爹脑子被门夹了吗?
自古以来,不想造反的王爷不是好王爷,男主他爹到底要多坑儿子,才会把 80 万兵马交到王爷手上?
「我是说如果!」我非要我爹给个答案。
我爹在房间踱步两个来回,一向微微躬着腰,以显谦逊的男人,竟越走越意气风发,背脊直了,下巴扬了,豪气万千的吐出一句:
「所谓青山埋忠骨,老夫要留取丹心照汗青!」
我:……
我败下阵来,在这本书里,您老人家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反面人物,还留取丹心呢,遗臭万年差不多!估计结局比 3600 片刺身好不了多少。
我放弃给我爹做思想工作,顺便也放弃了我娘。
我娘不知中了什么邪,满脑子「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听就是个野心家,按这个思路,皇后都满足不了她,得女王才行!
她在我爹那里,不教唆着「把良王一起反了」就不错了。
我叹一口气,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 bug,所有配角,实力配不上野心。当然,小说嘛,特别是女频小说,若配角一个个都实力配得上野心了,就没男女主什么事儿了。
我决定走第二条路,成为女主的小迷妹。
很多爽文小说不都那么写的吗?女主升级打怪,众男配女配被女主实力打脸后,纷纷迷途知返,成为女主的迷弟迷妹,在女主带领下,最终走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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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我没看过这本书的原因,很简单,这书不红!
「请问书中林绾绾的结局?」我认真求教。
「死了,死相特难看。」良王意味深长看我一眼,双手枕在头下,「她给女主下蛊,结果被蛊反噬,蛊虫全跑到她身上,最后皮开肉绽,皮肤下每一寸都是虫子。」
「那你呢?」我问。
「比你好点。」良王说,「造反不成,当场活捉,凌迟 3600 刀,刀刀都可以做刺身,蘸一蘸调料就能吃。」
我沉默了一下。
「你就没想过『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吗?咱就算不做主人,逃出升天应该 OK 吧?」
「想过,还做过,差点把这个世界搞崩了。」良王说着坐了起来,把大黑靴一脱,大白袜一脱,露出右脚脚趾,「看见没,这就是下场!」
良王的右脚趾很整齐。
断得很整齐。
书中的良王是个掌 80 万兵马的首席大元帅,每天屁事没有,待在京城的时间比待在边疆还多,就琢磨两件事:第一,如何抢女主,第二,如何夺江山。
被迫穿越这位,几次想改变命运,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交出兵权,又或者退至边疆,做个真正的守边大员。
结果每次话刚出口,就看见世界以肉眼可见速度崩塌,化为碎片。
最初两次,他及时收口,崩塌的世界迅速复原,第三次,他豁出去了,崩塌就崩塌,说不定梦就醒了。
然后,他的脚指头没了。
剧痛让人清醒,他清醒的意识到一件事:如果世界崩了,他的小命就完了,唯一回去的办法,就是完成配角的使命。
听完这话,我感到很绝望:
「你男配的终极剧情是凌迟 3600 刀,刀刀做刺身,我觉得这完全可以忍!我密集恐惧症,想到浑身爬满虫,虫再下卵,卵再孵虫,我就算回去了,也该进精神病院了!」
那天晚上,我和良王商量到半夜,决定由他做一次好人,在我被蛊反噬的时候,他飞速赶来,一刀杀了我。
「到时候,就全靠你了!」我握着他的手,像所有言情剧里的狗男女私定终身一样,说得含情脉脉,热泪盈眶。
他重重点头,问了我大学在哪个学校,几年级,什么专业,说出去后请我吃饭,纪念这段革命友谊。
我告诉他,我们学校外的麻辣鱼特别好吃,自助餐,不要 69.9,不要 49.9,一个人才 9.9,可以吃到扶墙出。
良王在听到我说 9.9 的时候,眼睛超亮,我想,现实世界里,他肯定和我一样,也是个穷鬼。
那天晚上,我没有告诉他的是,我其实是个「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人,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我依然相信可以再抢救一下。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找我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详细分析了忠臣的十大操守,奸臣的五十种死法,并展望了告老还乡,采菊东篱下的美好田园生活。
我爹完全听不进去,他固执的认为萧良才是天命所归,他做的一切,贪污也好,行贿受贿也罢,甚至包括残害忠良,都是顺应天命,执着劲儿很像《封神榜》里的苏妲己。
「爹,你就没想过良王有可能失败吗?」我低吼。
「怎么可能?!什么叫天命?天命怎么会失败?!」我爹很激动,「绾绾!不懂就要多读书!你好歹是首辅大人的女儿,不要让人觉得没文化!」
我:……
「我是说如果,如果良王失败呢?」我苦口婆心。
「绾绾,做人得有常识。80 万兵马,良王只需挥挥手,踏平京城连一炷香时间都不要,怎么可能失败?」我爹反问我。
80 万兵马……
我忍不住内心吐槽,到底是谁没有常识?弹丸之地的国家,祖国一个省都比这大,你敢吹 80 万兵马!
还有,男主他爹脑子被门夹了吗?
自古以来,不想造反的王爷不是好王爷,男主他爹到底要多坑儿子,才会把 80 万兵马交到王爷手上?
「我是说如果!」我非要我爹给个答案。
我爹在房间踱步两个来回,一向微微躬着腰,以显谦逊的男人,竟越走越意气风发,背脊直了,下巴扬了,豪气万千的吐出一句:
「所谓青山埋忠骨,老夫要留取丹心照汗青!」
我:……
我败下阵来,在这本书里,您老人家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反面人物,还留取丹心呢,遗臭万年差不多!估计结局比 3600 片刺身好不了多少。
我放弃给我爹做思想工作,顺便也放弃了我娘。
我娘不知中了什么邪,满脑子「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听就是个野心家,按这个思路,皇后都满足不了她,得女王才行!
她在我爹那里,不教唆着「把良王一起反了」就不错了。
我叹一口气,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 bug,所有配角,实力配不上野心。当然,小说嘛,特别是女频小说,若配角一个个都实力配得上野心了,就没男女主什么事儿了。
我决定走第二条路,成为女主的小迷妹。
很多爽文小说不都那么写的吗?女主升级打怪,众男配女配被女主实力打脸后,纷纷迷途知返,成为女主的迷弟迷妹,在女主带领下,最终走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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