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她或许是故意这么说,“我累死了,要早点回去睡觉,这几个月老说做晚班,我爸都快起疑心了。”
“我陪你睡,就今天这一次。”他坚持。
“我看你今天真的有点不对。”她看着他笑,却也没答应。
晚宴上,查尔斯颁了最佳服务奖给老托,新人奖给司南。程致研坐在主桌边,看着查尔斯在台上拥抱司南,在她耳边低语,明知是很正常的举动,说的应该也就是congratulations,well done之类的话,却很想上去把她拽下来,那种莫名的冲动让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年会结束的不算晚,九点半就散了,有人起哄让老托和司南请客,两人一口答应,带了十几个人又杀到新天地去喝酒,就连查尔斯和贝尔纳也去了,程致研自然也跟着。他们去的是一间东欧风格的酒吧,墙上挂着卡夫卡像,吧台上最有特色的是七十度的苦艾酒。
酒保摆开一溜朋塔雷玻璃杯,倒进碧绿的酒,在杯口放一枚勺匙,上面放一块方糖,点燃的方糖掉进酒里,酒也起火,再注入冷水,直至火熄灭。司南也想试试,程致研不让,她手伸向哪只杯子,他就抢先拿起来,一饮而尽。其实,那家店的苦艾酒也是顺应了本地需求的改良版,酒精含量估计也就在五十度左右,但他连着几杯下去也有了几分醉意。
十二点多,一群人拼车回家,酒吧离程致研住的地方很近,车开到公寓楼下,他下车,手扶着车门看着司南。或许是知道他喝多了,不放心,她愣了一下,也跟着下车了。
他隐约记得一些细节,他们上楼,没有开灯,在床上亲热。他对她说:我爱你。她没有回答。他求她留下,她还是没有回答了。他突然意识到,她已经很久没有到这里来过了,总是在酒店里找个房间,也没再一起过夜。
她觉察到他的颤抖,匐在他耳边问:“你怎么了?”
“胃痛。”他回答。
她伸手开了灯,看他脸色苍白,就问:“你这儿有胃药没有?”
“没了。”
“谁叫你抢我的酒喝,疼死活该。”她撂下这么一句,从床上下来,去厨房忙活了一阵,端了一只马克杯回来。
“把这个喝了。”她拽他起来。
“是什么啊?”他问。
“白糖水,醒酒的,喝了胃里会舒服点。”她骗小孩似的哄他。
他很听话的喝完,又趴下睡了,闭着眼睛道:“你对别人都好,就对我这么凶。”
她关灯上床,冷笑了一声:“否则怎么显得你与众不同啊。”
他笑起来,把她搂进怀里。她身上有清淡干净的桃子香,细柔的发丝贴着他脖颈,似乎很快就呼吸匀停,轻拂着他的胸口。他胃里还是隐隐的痛,又不想扰了她的好梦,就那么抱着她一动不动的躺着。好像过了很久,她动了一下,微微侧身,伸手把什么东西放到床头柜上,发出很轻的“得”的一声,然后翻了个身,背对着他,微蜷着身体。他猜到那是她的助听器,她以为他睡着了,才真正放松下来。这个忽然而至的念头让他很难过,眼看着冬夜清冷的月光一点点淡下去,她纤瘦的肩的轮廓也逐渐模糊,可能是做梦吧,他伸手去抱她,却怎么都触不到。
再醒过来已经是天光大亮,司南已经起来了,骑在他身上捏他的脸,把他弄醒。他磨磨蹭蹭的穿了衣服跟她出门,两个人走路去附近的超级市场买菜。
她推着购物车走在他前面,时不时地回头跟他说话:“哎,你吃不吃这个?”“螃蟹好像很新鲜,可惜我不会做。”
她头发有些乱,身上套着一件他的旧卫衣,袖口退了色,看起来家常而亲切。他伸手抚过她的脖颈,她怕痒,一下打掉他的手,回过头来质问:“你干嘛?”
他不想解释,仅在那一瞬,他突然领悟,遇到一个对味的人,一起过着琐碎的日子,平凡若微尘,或许人生本该这么简单,是他自己一直以来把事情想复杂了。
吃过晚饭,他们又出去散步。地铁站周围有许多摆地摊的小贩,司南买了一包巴掌大的塑胶小花,说可以贴在淋浴房的地砖上做防滑垫。他很喜欢她买这些小东西,就好像他们已经住在一起很久了,并且还会一直这样住下去。
路灯下面,有人抱着吉他在买唱,一首他从没听过的中文歌,又让他想起云域岛的那一夜。
他牵她的手,说:“我们回家吧。”那时候,他是真的喜欢这句话。
他们一路走回去,走到他住的那幢旧公寓楼前面,她突然问:“你还记不记得昨天晚上我们下车的时候,车上还剩下谁?”
他摇摇头说:“不记得了,管这么多做什么。”心里却着意回忆了一下,很快想起来,那辆车上还有沈拓。
40
数日之后,W天庭荣登最佳雇主榜首的消息已经见诸报端,公关部安排一系列媒体采访大造声势。集团总部对这次宣传很重视,特别从纽约请了VOGUE的酒店摄影师来上海,为之后杂志报纸上的新闻报道和专题文章提供照片。
不知是凑巧,还是此人原本就是陆玺文安排的,一月的最后一个礼拜,这个诨名叫Fay的摄影师和陆玺文同机飞来上海。程致研去机场接机,陆玺文看起来心情不错,回酒店的路上,一直在跟Fay说她希望那些照片怎么拍怎么拍。
“《H商业评论》答应给我们四个版面,应该会有一个整页的图片,”陆玺文道,“我觉得放人像会好一点,光是室内环境就太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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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陪你睡,就今天这一次。”他坚持。
“我看你今天真的有点不对。”她看着他笑,却也没答应。
晚宴上,查尔斯颁了最佳服务奖给老托,新人奖给司南。程致研坐在主桌边,看着查尔斯在台上拥抱司南,在她耳边低语,明知是很正常的举动,说的应该也就是congratulations,well done之类的话,却很想上去把她拽下来,那种莫名的冲动让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年会结束的不算晚,九点半就散了,有人起哄让老托和司南请客,两人一口答应,带了十几个人又杀到新天地去喝酒,就连查尔斯和贝尔纳也去了,程致研自然也跟着。他们去的是一间东欧风格的酒吧,墙上挂着卡夫卡像,吧台上最有特色的是七十度的苦艾酒。
酒保摆开一溜朋塔雷玻璃杯,倒进碧绿的酒,在杯口放一枚勺匙,上面放一块方糖,点燃的方糖掉进酒里,酒也起火,再注入冷水,直至火熄灭。司南也想试试,程致研不让,她手伸向哪只杯子,他就抢先拿起来,一饮而尽。其实,那家店的苦艾酒也是顺应了本地需求的改良版,酒精含量估计也就在五十度左右,但他连着几杯下去也有了几分醉意。
十二点多,一群人拼车回家,酒吧离程致研住的地方很近,车开到公寓楼下,他下车,手扶着车门看着司南。或许是知道他喝多了,不放心,她愣了一下,也跟着下车了。
他隐约记得一些细节,他们上楼,没有开灯,在床上亲热。他对她说:我爱你。她没有回答。他求她留下,她还是没有回答了。他突然意识到,她已经很久没有到这里来过了,总是在酒店里找个房间,也没再一起过夜。
她觉察到他的颤抖,匐在他耳边问:“你怎么了?”
“胃痛。”他回答。
她伸手开了灯,看他脸色苍白,就问:“你这儿有胃药没有?”
“没了。”
“谁叫你抢我的酒喝,疼死活该。”她撂下这么一句,从床上下来,去厨房忙活了一阵,端了一只马克杯回来。
“把这个喝了。”她拽他起来。
“是什么啊?”他问。
“白糖水,醒酒的,喝了胃里会舒服点。”她骗小孩似的哄他。
他很听话的喝完,又趴下睡了,闭着眼睛道:“你对别人都好,就对我这么凶。”
她关灯上床,冷笑了一声:“否则怎么显得你与众不同啊。”
他笑起来,把她搂进怀里。她身上有清淡干净的桃子香,细柔的发丝贴着他脖颈,似乎很快就呼吸匀停,轻拂着他的胸口。他胃里还是隐隐的痛,又不想扰了她的好梦,就那么抱着她一动不动的躺着。好像过了很久,她动了一下,微微侧身,伸手把什么东西放到床头柜上,发出很轻的“得”的一声,然后翻了个身,背对着他,微蜷着身体。他猜到那是她的助听器,她以为他睡着了,才真正放松下来。这个忽然而至的念头让他很难过,眼看着冬夜清冷的月光一点点淡下去,她纤瘦的肩的轮廓也逐渐模糊,可能是做梦吧,他伸手去抱她,却怎么都触不到。
再醒过来已经是天光大亮,司南已经起来了,骑在他身上捏他的脸,把他弄醒。他磨磨蹭蹭的穿了衣服跟她出门,两个人走路去附近的超级市场买菜。
她推着购物车走在他前面,时不时地回头跟他说话:“哎,你吃不吃这个?”“螃蟹好像很新鲜,可惜我不会做。”
她头发有些乱,身上套着一件他的旧卫衣,袖口退了色,看起来家常而亲切。他伸手抚过她的脖颈,她怕痒,一下打掉他的手,回过头来质问:“你干嘛?”
他不想解释,仅在那一瞬,他突然领悟,遇到一个对味的人,一起过着琐碎的日子,平凡若微尘,或许人生本该这么简单,是他自己一直以来把事情想复杂了。
吃过晚饭,他们又出去散步。地铁站周围有许多摆地摊的小贩,司南买了一包巴掌大的塑胶小花,说可以贴在淋浴房的地砖上做防滑垫。他很喜欢她买这些小东西,就好像他们已经住在一起很久了,并且还会一直这样住下去。
路灯下面,有人抱着吉他在买唱,一首他从没听过的中文歌,又让他想起云域岛的那一夜。
他牵她的手,说:“我们回家吧。”那时候,他是真的喜欢这句话。
他们一路走回去,走到他住的那幢旧公寓楼前面,她突然问:“你还记不记得昨天晚上我们下车的时候,车上还剩下谁?”
他摇摇头说:“不记得了,管这么多做什么。”心里却着意回忆了一下,很快想起来,那辆车上还有沈拓。
40
数日之后,W天庭荣登最佳雇主榜首的消息已经见诸报端,公关部安排一系列媒体采访大造声势。集团总部对这次宣传很重视,特别从纽约请了VOGUE的酒店摄影师来上海,为之后杂志报纸上的新闻报道和专题文章提供照片。
不知是凑巧,还是此人原本就是陆玺文安排的,一月的最后一个礼拜,这个诨名叫Fay的摄影师和陆玺文同机飞来上海。程致研去机场接机,陆玺文看起来心情不错,回酒店的路上,一直在跟Fay说她希望那些照片怎么拍怎么拍。
“《H商业评论》答应给我们四个版面,应该会有一个整页的图片,”陆玺文道,“我觉得放人像会好一点,光是室内环境就太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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