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威的眼睛略过蹲在院子屋檐下举着菜刀要剁甲鱼的陆之瑶,对梅姐说:“单星回在吗?”
梅姐一愣,心想:陆威这孩子是不是认错门牌了啊?单家在2巷7号呢,这儿是13号。
陆威看见梅姐脸上的表情,就知道单星回肯定不在这了。
梅姐:“小进还没下课呢,不过也快了。现在三点半,再过20分钟她就下课了。”
陆威:“哦,难怪呢,我找不着单星回一起去打篮球,想着他可能在沈岁进这。既然沈岁进不在家,他肯定也不在这儿。”
梅姐压根没往里细想这里面的逻辑,只是客气地招呼他进来坐:“你这孩子,这么老热的天儿还去打篮球,瞧瞧你晒的这一身汗,进来喝点凉水吧?”
陆威:“不用了,我球队还等我过去呢。梅姨,下回我来玩儿哈!”
转身要走的时候,眼睛再度瞟过院子里那个旁若无人duang duang剁着甲鱼的女生,心想:沈岁进家怎么又请了个小保姆啊?
她家不是招工很严格,任人非亲不用的吗?难道梅姐准备告老还乡了?你别说,小保姆剁菜杀气腾腾的样子,真有几分要来接梅姐班儿的意思。就是……这小妞的穿衣打扮,活脱脱一个七八十年代的大土妞,穿凉鞋里面套白丝袜,什么年代了还梳两只对称的麻花辫儿,一点不像他家的保姆,个顶个儿的赶时髦。
陆威往教学楼走,准备去逸夫楼下逮单星回。沈岁进快下课了,他肯定在那儿等着接沈岁进。
狗东西,别提多见色忘友了,约好了今天下午三点十分去操场打篮球,等了十分钟都没见到他的影子,陆威就知道他肯定是来找沈公主了。
果然,陆威在逸夫楼前面,捕捉到了那个来来回回练习滑板的身影。
“单星回,你大爷!你小脑被猪吃了吗?约好三点十分打篮球,你给我在这儿玩滑板!”陆威气炸了,把臂弯里的篮球狠狠砸了过去。
单星回稳稳当当地接住篮球,让他稍安勿躁:“我忘了和沈岁进说一声要和你去打篮球,在这儿等着她下课呢。你看我滑板都带上了,一会儿她下课,我跟她说一声,马上踩滑板去篮球场找你,绝对比走路过去快。”
陆威恨恨地瞪了一眼他脚下的滑板,火气稍微消了一点,嘴上还是不饶人地怼他:“你丫不开直升飞机去篮球场,就是对不起你兄弟我!狗死了,自从你和沈岁进好上了,我他妈约你打一回篮球,比约个巴菲特午餐还难!”
下课的打铃声响起,陆陆续续有学生从教学楼里走出来,单星回精准捕捉到人群里的沈岁进,冲她挥了挥手。
沈岁进捧着书出来,好奇怎么陆威也在,看到他手里捧着篮球,就知道他是准备把单星回拐去打篮球了。
陆威:“沈岁进,你家新来的那个小保姆剁甲鱼的样子好恐怖……吓死我了,她边上摆着一大盆血水,剁甲鱼的时候眼睛连眨都不眨一下。还有,她是不是特没礼貌啊?客人上门都不知道主动打招呼。”
沈岁进疑怪道:“没啊?我家没请新保姆……”
突然想起来早上吃早饭的时候,徐慧兰让梅姐晚上准备多点的菜,陆之瑶要来家里吃饭。
沈岁进一下把陆威口中的那个“小保姆”和陆之瑶对上号,忍俊不禁地说:“那是陆之瑶吧?她杀鸡杀鸭可厉害了,一定是她在帮梅姨打下手。你们见过的呀!”
陆威一脸懵逼,那土妞他之前见过?“什么时候啊?我们见过吗?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沈岁进觉得滑稽死了,陆之瑶剁个甲鱼都把陆威这个九尺金刚吓了一跳,陆威可真是中看不中用,空有一副壮皮囊,还不如人家只有一米六几的小姑娘呢。
单星回提醒他:“你大脑被僵尸吃了吧,天天玩植物大战僵尸。我们回北京的那天,在后海的酒吧,陆之瑶也在啊,她是徐阿姨的干闺女,还是我的小学同学。”
陆威真是一点儿不记得有这么一号人物了,想起来她刚刚面无表情剁甲鱼的样子,觉得她如果在古代,一定是个技术绝顶高超的冷酷杀手。
沈岁进:“亏你还和人家一个姓呢,自家人不认自家人。”
单星回和领导汇报:“一会儿我和陆威去篮球场打篮球,五点结束,你要来看吗?还是累了,先回家?”
陆威在心里大“操”了一声,用那种你他妈简直有病的眼神,去怼单星回:有病吧?好不容易约一场篮球,还把时间限制在五点结束。鬼知道一场下来要多久啊!
单星回这狗东西是真不能要了,简直被沈岁进祸害死了。
沈岁进想了想,说:“我还是先回家吧,陆之瑶在呢,好久没见到她了,上回我从瑞士回来,给她带的礼物还没给她呢。梅姨有点儿不太喜欢她,我怕她一个人在,梅姨会欺负她。”
单星回还想送一送沈岁进,被陆威一双马上快爆发的怒眼死死瞪住,才改口说:“那晚上我牵着博士去找你吧,吃完饭我们去遛弯。”
陆威:“卿卿我我磨磨唧唧的,妈的,单身狗不配被当人吗?注意点边上群众的感受啊!”
单星回踢了他一脚:“以前谁和陈珍妮天天搁我们俩面前辣眼睛呢!哦对了,还有那个轰动全校的街舞,当初谁在台上说要把自己献给陈珍妮啊?啧啧啧……”
陆威涨红了脸,粗着脖子大喊:“行了行了,我是傻逼行不?多少年的老黄历了,谁还没个年少轻狂啊!这事儿还能不能翻篇儿了,有事儿没事儿你就拿这个损我。”
不仅单星回损他,至今仍有同学在初中□□群里,拿这件事取笑陆威。
单星回哈哈笑说:“风水轮流转,我和沈岁进的狗粮,你给我受着哈,谁叫你当初在我们面前那么猖狂。”
两人拌嘴归拌嘴,但一点儿不耽误他们勾肩搭背地晃去篮球场。
*****
沈岁进回到家里,陆之瑶已经处理好了甲鱼,正在院子里倒脏水。
“刚刚那个是陆威,你没认出来呀?”沈岁进进了院子和陆之瑶打招呼。
陆之瑶沥着空盆里残留的污水,神情显得有些迷蒙。
哦,是刚刚那个抱着篮球的眼熟男生吧?
“他也姓陆?”
“你们之前在酒吧见过呀。就是那次去听薛岑的音乐会,音乐会结束,她请我们去的那个酒吧。陆威和单星回同一天回北京的。”
“好像有点印象……”
梅姐在屋里榨了两杯芒果汁,往里头加了几块冰块,摆在茶几上喊两个姑娘进来喝饮料,“别在屋外聊了,屋里有电风扇,凉快。”
梅姐还夸陆之瑶:“小陆的手脚真快,之前我杀甲鱼没一个半小时肯定处理不干净。小陆处理甲鱼,动作又快,活儿又细致。”
沈岁进觉得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能从梅姐嘴里听到她夸陆之瑶一句好话。
“芒果汁有点儿酸。”沈岁进说,“梅姨,给我再加点蜂蜜吧。”
梅姐却不让,说:“我特地往里面挤了半个柠檬汁,夏天的时候要多补充vc美白。还有,吃太甜了对身体不好,蜂蜜我加了两勺已经够了。”
有句话叫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陆之瑶帮梅姐解决了今天菜色里最棘手的甲鱼,梅姐现在看陆之瑶的表情都是慈眉善目的,还招呼她多喝果汁,“小陆,你肤色黑,平时要多喝点儿柠檬汁,果汁要是喝不够,一会儿我再榨。”
哦豁,梅姐今天这是摸彩票中大奖了吧?心情这么好。
沈岁进给陆之瑶使眼色,让她和自己一起上楼。
陆之瑶跟在沈岁进身后上了楼,沈岁进去衣帽间翻出之前给陆之瑶准备好的礼物,送给她。
“这是眉笔和口红。我们学校女浴那里有一家美甲美容的小店,老板娘修眉的手艺不错,我去过好多次,比正规美容院的修眉技术都好多了。下回我去修眉毛,我带你一起去,眉毛一修,整张脸都会显得干净修整很多。”
陆之瑶生平第一次收到化妆品,有些羞涩地说:“我都不会化妆,怕浪费了你送我这么好的化妆品。”
沈岁进:“以后你谈恋爱肯定会化妆的。真的,我和你说,以前我都不爱鼓捣这些东西,嫌麻烦,现在有时候还会专门搽点儿粉再出门。”
陆之瑶一下抓住重点:“小进姐,你有对象啦?”
沈岁进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慌乱解释说:“没呢,我这是为恋爱提前做准备,提前练习化妆!”差点儿傻乎乎的说漏嘴。
陆之瑶:“我不想谈恋爱,只想好好赚钱。没有经济基础,哪来的上层建筑?有那功夫谈恋爱,我宁愿出去兼职多赚几个钱,不再伸手向我舅舅舅妈要生活费。”
沈岁进特别欣赏她身上,这股自力更生的韧劲儿。
徐慧兰和她说过,其实陆之瑶的母亲留给她的遗产并不少,甚至一些著作至今仍产生版税。这些可是一直下蛋的金鸡,足够保证陆之瑶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了。但陆之瑶就是有一个毛病,爱攒钱,甚至对自己的攒钱要求,到了一种苛刻的地步。
其实就连陆之瑶自己都不明白,她这么拼命攒钱是为了什么。但经受过贫富差距的剧烈冲击,陆之瑶心底有一个坚定的声音在告诉自己:她必须要努力挣钱、努力攒钱,钱能给她带来无可替代的安全感。
甚至听说了中文系出来就业工资普遍不高,开学才一个星期,陆之瑶已经动起了要转系的脑筋。
晚饭间,在饭桌上,陆之瑶和徐慧兰说了自己的想法:“干妈,我思考了几天,决定要转系。中文系可能不太适合我,将来的就业方向让我觉得迷茫。”
徐慧兰关心地问:“是和班上的同学或者系里的老师处的不好吗?”
陆之瑶摇了摇头:“不是,同学们都挺好的。是我加了几个社团,里面的师兄和师姐吐槽中文系出来--------------丽嘉工资低,说的好听叫万精油,什么工作岗位都能去,但也正因为这种随时随地可替代性,证明中文系的专业含金量不太高。将来就业,薪资方面估计会被其他好专业大幅甩在后面。”
沈海森劝说:“小陆,才开学一星期,我们可以再感受感受中文系的氛围。”
沈海森其实想说:小陆,我们可以先不用那么功利的,学习的目标不应该仅仅只是为了去挣钱。很多学术大牛,是真的热爱一行,钻研一行,清贫了半生,才终于开花结果。并且能开花结果的还是幸运的少数,学术的境界不应该被功利所困。
但他觉得这么直白地对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说这些,会让她伤心,沈海森选择换了一种委婉的说法。
徐慧兰也劝说:“是啊,你沈叔叔说的对。这才刚开学一周呢,连课程的精髓都没学到,咱们不急,要是后面真觉得不合适,咱们再换。”
陆之瑶却一意孤行地说:“我的目标很清晰,将来我就想着出人头地,赚很多钱。中文系估计给不了我那样的前程,或者说中文系出成果太慢了,我怕时代发展的脚步太快,我还没出成果,就已经被更新淘汰了。”
梅姐在一旁给沈岁进舀汤,心想:小陆这真是一个缺心眼的孩子不假,哪有人那么赤/裸/裸地把自己的野心,暴露给外人看呢?还大言不惭地说:将来我就想着出人头地,要赚很多钱。
这孩子,就算心里是这么想,但也不应该把真实想法说出来呀?沈家几代大儒,别说沈海森听了这种想法不舒服,就连梅姐在沈家的书香气里浸淫这么久,听到这种说法,都觉得心里有一点膈应。
太现实、太直白了。怎么说呢?人性都喜欢虚伪的漂亮场面话,太直接的功利心虽然诚实,但到底会给人留下这姑娘野心勃勃的印象。
但梅姐同时也懂那种渴望出人头地的感觉。身处富贵之巅,她自己其实也只是出身于山东一个偏远的农村。见识了人间云泥之别,梅姐很能明白那种人与人之间不可逾越的巨大沟壑,会让人有多渴望成功。
至少刚来北京做保姆那一阵的时光,她也曾经心高气傲过。
小陆这姑娘,诚实虽然是好事,但她还欠缺一点世故的修行,来润色隐藏她自己。
沈岁进问陆之瑶:“小陆,你想转去什么系?我们大一升大二会有一次转系机会的。”
陆之瑶:“我想跨去金融专业可能有点难,但转去新闻系应该不难。”
沈岁进咋舌:“你想转我们新闻系?”
新闻系将来出来做媒体工资也不高啊……
陆之瑶:“我打听过了,比中文系好点儿。现在当老师工资待遇一般,但是做记者线下的车马费其实不少。有时候工作之外接点约稿,外快也是挺可观的。”
沈岁进有点佩服陆之瑶,连毕业后做记者的具象收入,都已经打听了不少。
她当初之所以会读新闻系,全是因为想接触更多的人间百态,觉得自己从小到大被保护的太好了。身边的人,只会让她看到万事万物美好的一面,无论是老师又或者长辈们,只在她面前拣好话说。
有个童话故事叫皇帝的新衣,沈岁进觉得自己一路以来的成长环境,使得自己很多时候,确实挺像那个自欺欺人的愚蠢皇帝。
人世间最难得的是一份清醒。像陆之瑶这样,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就是想赚钱不好吗?至少目标清晰明确,不会迷茫。
沈岁进这顿晚饭吃的有点沮丧。
单星回牵着博士来找她的时候,甚至感受到了她身上那股垂丧之气。
单星回逗她:“明天是双休日,不是应该喜大普奔吗?现在可是周五下午嗳!一个星期之中最激动人心的高光时刻!”
沈岁进伤心地说:“单星回,我突然觉得人生真是没有一点意义,没劲儿极了。大家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好像满世界只有我,双脚悬在半空中,完全不知所措。我像一个空壳子,没有梦想,不知道人生为何而来,从何而去。”
呀,沈公主这是发出闲心开始思考人生了啊……
单星回认真地思考了一下,对她说:“也许人生本来就是没有意义的。宇宙洪荒,我们太渺小了,或许压根也不用思考我们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但我知道做人应该寻求快乐,我妈老是对我说那句老话:人生下来就是要是受苦的,不然为什么所有人都是哭着来世上?所以我觉得上天赋给我们最大、最原始的难题,就是让我们凡人在人生之中寻找快乐。”
他牵起她的手,徐徐走在长巷中,路边向晚的牵牛花,被夕阳的金光烫成了金色,“我知道我现在最大的快乐,就是和你在一起。你是我生命中那个难题,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答案。”
夕阳把他们的背影拉的很长,小狗踩着他们移动的倒影,傻气的汪汪较着劲。
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光就会不自觉慢下来。
没有意义又何妨呢,我就是喜欢陪你一起浪费时光呀。
梅姐一愣,心想:陆威这孩子是不是认错门牌了啊?单家在2巷7号呢,这儿是13号。
陆威看见梅姐脸上的表情,就知道单星回肯定不在这了。
梅姐:“小进还没下课呢,不过也快了。现在三点半,再过20分钟她就下课了。”
陆威:“哦,难怪呢,我找不着单星回一起去打篮球,想着他可能在沈岁进这。既然沈岁进不在家,他肯定也不在这儿。”
梅姐压根没往里细想这里面的逻辑,只是客气地招呼他进来坐:“你这孩子,这么老热的天儿还去打篮球,瞧瞧你晒的这一身汗,进来喝点凉水吧?”
陆威:“不用了,我球队还等我过去呢。梅姨,下回我来玩儿哈!”
转身要走的时候,眼睛再度瞟过院子里那个旁若无人duang duang剁着甲鱼的女生,心想:沈岁进家怎么又请了个小保姆啊?
她家不是招工很严格,任人非亲不用的吗?难道梅姐准备告老还乡了?你别说,小保姆剁菜杀气腾腾的样子,真有几分要来接梅姐班儿的意思。就是……这小妞的穿衣打扮,活脱脱一个七八十年代的大土妞,穿凉鞋里面套白丝袜,什么年代了还梳两只对称的麻花辫儿,一点不像他家的保姆,个顶个儿的赶时髦。
陆威往教学楼走,准备去逸夫楼下逮单星回。沈岁进快下课了,他肯定在那儿等着接沈岁进。
狗东西,别提多见色忘友了,约好了今天下午三点十分去操场打篮球,等了十分钟都没见到他的影子,陆威就知道他肯定是来找沈公主了。
果然,陆威在逸夫楼前面,捕捉到了那个来来回回练习滑板的身影。
“单星回,你大爷!你小脑被猪吃了吗?约好三点十分打篮球,你给我在这儿玩滑板!”陆威气炸了,把臂弯里的篮球狠狠砸了过去。
单星回稳稳当当地接住篮球,让他稍安勿躁:“我忘了和沈岁进说一声要和你去打篮球,在这儿等着她下课呢。你看我滑板都带上了,一会儿她下课,我跟她说一声,马上踩滑板去篮球场找你,绝对比走路过去快。”
陆威恨恨地瞪了一眼他脚下的滑板,火气稍微消了一点,嘴上还是不饶人地怼他:“你丫不开直升飞机去篮球场,就是对不起你兄弟我!狗死了,自从你和沈岁进好上了,我他妈约你打一回篮球,比约个巴菲特午餐还难!”
下课的打铃声响起,陆陆续续有学生从教学楼里走出来,单星回精准捕捉到人群里的沈岁进,冲她挥了挥手。
沈岁进捧着书出来,好奇怎么陆威也在,看到他手里捧着篮球,就知道他是准备把单星回拐去打篮球了。
陆威:“沈岁进,你家新来的那个小保姆剁甲鱼的样子好恐怖……吓死我了,她边上摆着一大盆血水,剁甲鱼的时候眼睛连眨都不眨一下。还有,她是不是特没礼貌啊?客人上门都不知道主动打招呼。”
沈岁进疑怪道:“没啊?我家没请新保姆……”
突然想起来早上吃早饭的时候,徐慧兰让梅姐晚上准备多点的菜,陆之瑶要来家里吃饭。
沈岁进一下把陆威口中的那个“小保姆”和陆之瑶对上号,忍俊不禁地说:“那是陆之瑶吧?她杀鸡杀鸭可厉害了,一定是她在帮梅姨打下手。你们见过的呀!”
陆威一脸懵逼,那土妞他之前见过?“什么时候啊?我们见过吗?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沈岁进觉得滑稽死了,陆之瑶剁个甲鱼都把陆威这个九尺金刚吓了一跳,陆威可真是中看不中用,空有一副壮皮囊,还不如人家只有一米六几的小姑娘呢。
单星回提醒他:“你大脑被僵尸吃了吧,天天玩植物大战僵尸。我们回北京的那天,在后海的酒吧,陆之瑶也在啊,她是徐阿姨的干闺女,还是我的小学同学。”
陆威真是一点儿不记得有这么一号人物了,想起来她刚刚面无表情剁甲鱼的样子,觉得她如果在古代,一定是个技术绝顶高超的冷酷杀手。
沈岁进:“亏你还和人家一个姓呢,自家人不认自家人。”
单星回和领导汇报:“一会儿我和陆威去篮球场打篮球,五点结束,你要来看吗?还是累了,先回家?”
陆威在心里大“操”了一声,用那种你他妈简直有病的眼神,去怼单星回:有病吧?好不容易约一场篮球,还把时间限制在五点结束。鬼知道一场下来要多久啊!
单星回这狗东西是真不能要了,简直被沈岁进祸害死了。
沈岁进想了想,说:“我还是先回家吧,陆之瑶在呢,好久没见到她了,上回我从瑞士回来,给她带的礼物还没给她呢。梅姨有点儿不太喜欢她,我怕她一个人在,梅姨会欺负她。”
单星回还想送一送沈岁进,被陆威一双马上快爆发的怒眼死死瞪住,才改口说:“那晚上我牵着博士去找你吧,吃完饭我们去遛弯。”
陆威:“卿卿我我磨磨唧唧的,妈的,单身狗不配被当人吗?注意点边上群众的感受啊!”
单星回踢了他一脚:“以前谁和陈珍妮天天搁我们俩面前辣眼睛呢!哦对了,还有那个轰动全校的街舞,当初谁在台上说要把自己献给陈珍妮啊?啧啧啧……”
陆威涨红了脸,粗着脖子大喊:“行了行了,我是傻逼行不?多少年的老黄历了,谁还没个年少轻狂啊!这事儿还能不能翻篇儿了,有事儿没事儿你就拿这个损我。”
不仅单星回损他,至今仍有同学在初中□□群里,拿这件事取笑陆威。
单星回哈哈笑说:“风水轮流转,我和沈岁进的狗粮,你给我受着哈,谁叫你当初在我们面前那么猖狂。”
两人拌嘴归拌嘴,但一点儿不耽误他们勾肩搭背地晃去篮球场。
*****
沈岁进回到家里,陆之瑶已经处理好了甲鱼,正在院子里倒脏水。
“刚刚那个是陆威,你没认出来呀?”沈岁进进了院子和陆之瑶打招呼。
陆之瑶沥着空盆里残留的污水,神情显得有些迷蒙。
哦,是刚刚那个抱着篮球的眼熟男生吧?
“他也姓陆?”
“你们之前在酒吧见过呀。就是那次去听薛岑的音乐会,音乐会结束,她请我们去的那个酒吧。陆威和单星回同一天回北京的。”
“好像有点印象……”
梅姐在屋里榨了两杯芒果汁,往里头加了几块冰块,摆在茶几上喊两个姑娘进来喝饮料,“别在屋外聊了,屋里有电风扇,凉快。”
梅姐还夸陆之瑶:“小陆的手脚真快,之前我杀甲鱼没一个半小时肯定处理不干净。小陆处理甲鱼,动作又快,活儿又细致。”
沈岁进觉得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能从梅姐嘴里听到她夸陆之瑶一句好话。
“芒果汁有点儿酸。”沈岁进说,“梅姨,给我再加点蜂蜜吧。”
梅姐却不让,说:“我特地往里面挤了半个柠檬汁,夏天的时候要多补充vc美白。还有,吃太甜了对身体不好,蜂蜜我加了两勺已经够了。”
有句话叫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陆之瑶帮梅姐解决了今天菜色里最棘手的甲鱼,梅姐现在看陆之瑶的表情都是慈眉善目的,还招呼她多喝果汁,“小陆,你肤色黑,平时要多喝点儿柠檬汁,果汁要是喝不够,一会儿我再榨。”
哦豁,梅姐今天这是摸彩票中大奖了吧?心情这么好。
沈岁进给陆之瑶使眼色,让她和自己一起上楼。
陆之瑶跟在沈岁进身后上了楼,沈岁进去衣帽间翻出之前给陆之瑶准备好的礼物,送给她。
“这是眉笔和口红。我们学校女浴那里有一家美甲美容的小店,老板娘修眉的手艺不错,我去过好多次,比正规美容院的修眉技术都好多了。下回我去修眉毛,我带你一起去,眉毛一修,整张脸都会显得干净修整很多。”
陆之瑶生平第一次收到化妆品,有些羞涩地说:“我都不会化妆,怕浪费了你送我这么好的化妆品。”
沈岁进:“以后你谈恋爱肯定会化妆的。真的,我和你说,以前我都不爱鼓捣这些东西,嫌麻烦,现在有时候还会专门搽点儿粉再出门。”
陆之瑶一下抓住重点:“小进姐,你有对象啦?”
沈岁进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慌乱解释说:“没呢,我这是为恋爱提前做准备,提前练习化妆!”差点儿傻乎乎的说漏嘴。
陆之瑶:“我不想谈恋爱,只想好好赚钱。没有经济基础,哪来的上层建筑?有那功夫谈恋爱,我宁愿出去兼职多赚几个钱,不再伸手向我舅舅舅妈要生活费。”
沈岁进特别欣赏她身上,这股自力更生的韧劲儿。
徐慧兰和她说过,其实陆之瑶的母亲留给她的遗产并不少,甚至一些著作至今仍产生版税。这些可是一直下蛋的金鸡,足够保证陆之瑶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了。但陆之瑶就是有一个毛病,爱攒钱,甚至对自己的攒钱要求,到了一种苛刻的地步。
其实就连陆之瑶自己都不明白,她这么拼命攒钱是为了什么。但经受过贫富差距的剧烈冲击,陆之瑶心底有一个坚定的声音在告诉自己:她必须要努力挣钱、努力攒钱,钱能给她带来无可替代的安全感。
甚至听说了中文系出来就业工资普遍不高,开学才一个星期,陆之瑶已经动起了要转系的脑筋。
晚饭间,在饭桌上,陆之瑶和徐慧兰说了自己的想法:“干妈,我思考了几天,决定要转系。中文系可能不太适合我,将来的就业方向让我觉得迷茫。”
徐慧兰关心地问:“是和班上的同学或者系里的老师处的不好吗?”
陆之瑶摇了摇头:“不是,同学们都挺好的。是我加了几个社团,里面的师兄和师姐吐槽中文系出来--------------丽嘉工资低,说的好听叫万精油,什么工作岗位都能去,但也正因为这种随时随地可替代性,证明中文系的专业含金量不太高。将来就业,薪资方面估计会被其他好专业大幅甩在后面。”
沈海森劝说:“小陆,才开学一星期,我们可以再感受感受中文系的氛围。”
沈海森其实想说:小陆,我们可以先不用那么功利的,学习的目标不应该仅仅只是为了去挣钱。很多学术大牛,是真的热爱一行,钻研一行,清贫了半生,才终于开花结果。并且能开花结果的还是幸运的少数,学术的境界不应该被功利所困。
但他觉得这么直白地对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说这些,会让她伤心,沈海森选择换了一种委婉的说法。
徐慧兰也劝说:“是啊,你沈叔叔说的对。这才刚开学一周呢,连课程的精髓都没学到,咱们不急,要是后面真觉得不合适,咱们再换。”
陆之瑶却一意孤行地说:“我的目标很清晰,将来我就想着出人头地,赚很多钱。中文系估计给不了我那样的前程,或者说中文系出成果太慢了,我怕时代发展的脚步太快,我还没出成果,就已经被更新淘汰了。”
梅姐在一旁给沈岁进舀汤,心想:小陆这真是一个缺心眼的孩子不假,哪有人那么赤/裸/裸地把自己的野心,暴露给外人看呢?还大言不惭地说:将来我就想着出人头地,要赚很多钱。
这孩子,就算心里是这么想,但也不应该把真实想法说出来呀?沈家几代大儒,别说沈海森听了这种想法不舒服,就连梅姐在沈家的书香气里浸淫这么久,听到这种说法,都觉得心里有一点膈应。
太现实、太直白了。怎么说呢?人性都喜欢虚伪的漂亮场面话,太直接的功利心虽然诚实,但到底会给人留下这姑娘野心勃勃的印象。
但梅姐同时也懂那种渴望出人头地的感觉。身处富贵之巅,她自己其实也只是出身于山东一个偏远的农村。见识了人间云泥之别,梅姐很能明白那种人与人之间不可逾越的巨大沟壑,会让人有多渴望成功。
至少刚来北京做保姆那一阵的时光,她也曾经心高气傲过。
小陆这姑娘,诚实虽然是好事,但她还欠缺一点世故的修行,来润色隐藏她自己。
沈岁进问陆之瑶:“小陆,你想转去什么系?我们大一升大二会有一次转系机会的。”
陆之瑶:“我想跨去金融专业可能有点难,但转去新闻系应该不难。”
沈岁进咋舌:“你想转我们新闻系?”
新闻系将来出来做媒体工资也不高啊……
陆之瑶:“我打听过了,比中文系好点儿。现在当老师工资待遇一般,但是做记者线下的车马费其实不少。有时候工作之外接点约稿,外快也是挺可观的。”
沈岁进有点佩服陆之瑶,连毕业后做记者的具象收入,都已经打听了不少。
她当初之所以会读新闻系,全是因为想接触更多的人间百态,觉得自己从小到大被保护的太好了。身边的人,只会让她看到万事万物美好的一面,无论是老师又或者长辈们,只在她面前拣好话说。
有个童话故事叫皇帝的新衣,沈岁进觉得自己一路以来的成长环境,使得自己很多时候,确实挺像那个自欺欺人的愚蠢皇帝。
人世间最难得的是一份清醒。像陆之瑶这样,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就是想赚钱不好吗?至少目标清晰明确,不会迷茫。
沈岁进这顿晚饭吃的有点沮丧。
单星回牵着博士来找她的时候,甚至感受到了她身上那股垂丧之气。
单星回逗她:“明天是双休日,不是应该喜大普奔吗?现在可是周五下午嗳!一个星期之中最激动人心的高光时刻!”
沈岁进伤心地说:“单星回,我突然觉得人生真是没有一点意义,没劲儿极了。大家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要做什么。好像满世界只有我,双脚悬在半空中,完全不知所措。我像一个空壳子,没有梦想,不知道人生为何而来,从何而去。”
呀,沈公主这是发出闲心开始思考人生了啊……
单星回认真地思考了一下,对她说:“也许人生本来就是没有意义的。宇宙洪荒,我们太渺小了,或许压根也不用思考我们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但我知道做人应该寻求快乐,我妈老是对我说那句老话:人生下来就是要是受苦的,不然为什么所有人都是哭着来世上?所以我觉得上天赋给我们最大、最原始的难题,就是让我们凡人在人生之中寻找快乐。”
他牵起她的手,徐徐走在长巷中,路边向晚的牵牛花,被夕阳的金光烫成了金色,“我知道我现在最大的快乐,就是和你在一起。你是我生命中那个难题,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答案。”
夕阳把他们的背影拉的很长,小狗踩着他们移动的倒影,傻气的汪汪较着劲。
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光就会不自觉慢下来。
没有意义又何妨呢,我就是喜欢陪你一起浪费时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