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常西指的是一款泡芙,刚好就在豫欢旁边。
    店长看了眼,笑说:“先生,这款泡芙是我们店的主打款,有很多种口味,不如我让店员拿一个给您尝尝吧。”
    其实店长也是随口一说,她没傻到这种全身上下都透着贵气两个字的男人,能有闲工夫在这里试吃泡芙,估摸着亲自来买甜品都只是为了哄女朋友开心吧。
    哪知沈常西点点头,说好。
    店长一喜,对豫欢吩咐:“欢欢,给客人夹一个泡芙。”
    豫欢没动,依旧站在原地,根本没听见有人在叫她。
    店长皱起了眉头,推了推豫欢,“上班时间开什么小差?你让客人等你啊?”
    豫欢这才回过神,连忙应了几声“好”。
    拿餐盘,装泡芙的过程里,她一直埋着头,可余光却控制不住的往男人身上掠去。
    男人身上的西装来自高级时装屋的手工订制,袖口处的刺绣暗花是这个牌子的标志,还有腕间的那块堪称天价艺术品的镂空机械物件......
    齿轮一走一转,重叠了她此刻的心跳。
    豫欢小心翼翼地呼出一口气来,身体松了几分。
    大概,不是他。
    只是一个声音像他的男人而已。
    微僵的神情重新活络起来,豫欢笑着把纸巾和小叉子一起递给面前的男人,“您好,这是您的泡芙.....”
    抬头的瞬间,她没有防备,以至于猝然地对上一双精致的凤眸时她整个人是空的。
    那眸子是一张捕兽网,正深深地攫住她,带着三分冷,三分沉。
    !
    是他!
    真的是他!
    豫欢的大脑空了。
    心率在瞬间飙升到爆点,她几乎快承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剧烈。
    牢牢锁在灵魂深处的回忆,被强行按下启动。
    少年洗到发白的t恤被高级手工西装取代了,缱绻温情被冷漠取代了,他笔挺地站着,像某种昂贵的艺术品。
    桀骜,孤冷,高不可攀。
    绝不再是那个只对她笑,任由她恃宠而骄的少年。
    这五年里,豫欢偶尔也会预演他们再见的场景,可她排演了无数遍,独独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
    他们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人。
    一如他们曾经,也是两个世界的人。
    女孩复杂的表情变化被尽收眼底。
    沈常西瞟了眼豫欢微张的红唇,声音低倦,听上去很淡,仿佛没事人一样,和面前紧张的女孩天壤地别。
    “你选的是哪种口味?”他说。
    “是、是.....”
    豫欢慌张地别过脸,抓紧了手里的一次性碟子,舌头打结,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草莓?”他低眼,入目是她微微发颤的右手。
    男人眯了瞬眼。
    “是草莓。”豫欢小声说着,声音比蚊吶还细。她垂着头,把东西递过去后就再也不敢看他那双眼睛。
    沈常西接过泡芙,慢条斯理地咬上小口,唇齿里顿时化开浓郁的草莓酱香气,太甜了,甜到粘牙。
    甜到他不悦地皱起眉。
    因为沈常西的缘故,本来清冷的甜品台不一会儿就围绕了众多女性客人,店长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朵了。
    “先生,我们家的甜品都是低脂低糖的,可以买来送女朋友哦。”
    “女朋友?”
    沈常西重复了这三个字,嗓间带几分玩味。
    “行。”他抬手在玻璃展柜上轻点两下,“那麻烦帮我包两盒。这个也要两袋。”
    他指的是豫欢刚刚分发给路人的咖啡麻薯。
    豫欢绵绵地说了一个“好”,在听到他说女朋友时,心脏像爬上了噬血而生的小虫子,又痒又疼。
    她转身去拿打包袋,不想暴露自己难堪的表情,“先生,您的泡芙要什么口味?”
    “都可以。”
    沈常西顿了顿,又道:“除了草莓。”
    在无人看到的地方,豫欢无措地咬了下唇。
    草莓…
    他比谁都更清楚,草莓是她最爱的口味。
    他曾经为了给她买城北的一家草莓蛋糕,早上五点起床,穿越了大半个上京。
    豫欢命令自己把那些不该有的情绪赶跑,迅速把东西打包好,精致的甜品袋上还系了一根薄荷蓝的丝绸蝴蝶结。
    乍一眼看,倒真像一份送给女朋友的礼物。
    “您好,一共220。您可以扫这里。”豫欢全程低着头,反正就是把那张脸藏的好好的。
    沈常西只能看到女孩的头顶,和那一小截藏不下的雪白下巴尖。
    他无声笑了下,眸色更加幽深,“我没带手机。只能刷卡。”
    没带手机?听上去怎么像骗人呀?
    豫欢抬起头来,眼神茫然地看着面前的男人。
    当然是骗人。
    就在她抬头之前,沈常西不动声色地伸进口袋,开了静音。
    店长迅速反应过来:“可以的先生,我们店内有pos机。豫欢,带客人去结账!顺便跟客人拿两包我们新推出的咖啡。”
    店长的态度有些过于热情四射了,当然不仅仅是因为面前的年轻男人长得帅。
    这种从长相到气质再到打扮都堪称顶级的男人,不是哪家集团的公子哥,就是高层精英,若是给这种人留下了印象,那就是无形中开拓了市场。
    豫欢硬着头皮把甜品拿上,往店内走,也不知道是怎么稀里糊涂地走到收银台。
    就在拿pos机的时候,一直沉默的男人开了口,仿佛在和多年不见的老友打招呼:
    “不认识我了?”
    语气很清淡。
    豫欢的心脏抽了下。
    她咬住下唇,答非所问:“您刷这里就行。”
    少女的声音娇糯水润,带着绵软的江南口音,偶尔颤抖,就像一只遇到危险的小鹿。
    沈常西皱了下眉。
    她这是在....怕他吗?
    想到怕这个字,他饶有兴致地看了豫欢一眼,修长的手指从卡夹里抽出一张黑卡,轻巧划过pos机。
    机器紧接着自动打印出小票,豫欢把小票撕下来给他,想也不想就飞快地转身离开。如获大赦。
    若是和他多待一秒,她就快忍不住了。
    也不知道是忍不住什么,难受?恐惧?心虚?还是?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豫欢脚步飞快,正要要走出蛋糕店时,一句嘲弄的话叫住了她。
    “你们家收钱了不给货?”
    啊?什么货?
    她低头一看,这才意识到自己手上竟然提着他买的泡芙和麻薯!她竟然紧张到把小票给了,东西却没给!
    破案了。
    豫欢你就是个蠢货。
    沈常西直勾勾地看着失措的女孩,毫不犹豫地大步朝她走去。
    眼底混乱的情绪更重了。他懒得等她理清所谓的思绪,俯身,径直去拿袋子。
    动作很急躁,手指不经意间就碰到她的小手。
    她的手指细白,很暖。
    豫欢被指尖微凉的温度惊醒,猛地攥紧袋子,退了两步,一双桃花眼惶惶地看着他。
    这人怎么这样蛮横啊.....
    沈常西见她又是退后又是想躲,干脆不动了,就这样面无表情的和她对视。
    瞧不出什么情绪。
    反正不是好情绪。
    “怎么?不给?”沈常西压低嗓,听上去很凶。
    豫欢咬住一小块唇肉,尴尬地把袋子递出去。
    “抖什么?”沈常西看着她轻微发颤的小臂。
    “啊?”
    被他不留情面的戳穿,豫欢猛然抬起头来,也抖得更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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