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罗缚,就会想起很多从前。
荒芜,无能,岌岌危矣。无数次体液粘稠淌过身体,纵乐于声色犬马,纸醉金迷里。周遭糜腐的酒气,水与肉;敞开的衣领,热络的斑红。一瞬之间身体被贯入,随即抽离,巨大的快感将人撕扯……
有许多年,我放逐自己。
青绿,灰紫,木头地。老房子长满霉,绿森森,空洞洞,爬上草木白墙。她站在一片阴沉地上,一双眼睛看向我。
罗缚看一个人的时候,眼里只有那个人。她看见你,只会看见你。人所有的不堪都在她眼底,她的眼神将人裹着,黑得太浓,由头至尾,将人扯入水里。
回忆罗缚……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
因为对上这个人,我会失去我所有言语。
我忽然想起来那个穷酸作家。他以前总用些酸诗臭句来恶心我。想写我漂亮不说漂亮,说艳丽;想写我的皮不说皮,说苍白;想写我过活不说过活,说那是孤苦无依的半生。
文客大多有自己的怪癖。但有时候又想,如果能再见到他就好了。再见到他,我想问问他要怎么形容罗缚这样的人。
我删删减减了很多,后来怎么也开不了口。这个人就像一团麻,这样说起不对,那样说起也不够味。最后只剩了些难言的东西,糊在心里。
我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它让我有些……害怕。
很多年没有尝过这种苦头。心底难言的东西,空落落的,好像摇摇欲坠。那种滋味大概还有个名字,叫惶恐。
我躺在泥潭,人平躺着,心一起一伏,有那么些瞬间好像完全被蜷起,被什么东西把弄着,逼得我想放下。
忘了她。就像忘了大多数人一样。
把自己溺死进交融糊腻的体液,任由身体隐晦疲倦地疼。我站回我的沼泽地。
我说我要忘了她。
不去追究,也不去深究,已经都过去了。
淤泥刺鼻的腐秽味溢满出来,我仍躺在泥潭里。太沉,我爬不起,好像浑身的血肉都坍塌在地底。我甚至抬不动我的手臂。
人沉进去,佝偻的身体被泥裹紧,那些霉烂的回忆……又被重新勾起。
很多年前,我第一眼就见到了她。
就在那个巷子里,我与她终于有了第一次交集。
第一次纵欲,我尝到了一些甜头。忘了到底是什么感受。
那人说我太漂亮,还嬉皮笑脸说他平时不是这么主动随意的人。我任由他抱住啃住,听他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我知道我漂亮。只是没想到,这皮子能让一些人发狂。
不算是件坏事,因为这种乐子,我耗得起。
只是没想到那天我重新遇见一个人,那个我明知不会再有交集的人。
从巷子口出来,实在算不上体面。所以我装作没看见,要走过去,可是她拉住了我。
她的手很凉,握在我的手臂,透过薄衫按住了某个刺痒的地方。
从我第一次认识她到那一天已经九年。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要吃药。”
九年间,我们一共见过四次。第一次我十岁,她是那个女鬼。第二次我十五六岁,她在葬礼上,我爹哭得像只狗。第三次我十七八岁,她被人打了,那满身的红分不清是酒是血,她一点不在乎,一个人翘着脚看月光。
第四次,我十九岁,她终于和我说话。
她说:“你不能保证外面的人是干净的。你有可能会感染艾滋病,必须在24小时之内服用阻断药。”
好奇怪,这么多年过去,我还是记得这么清晰。
我笑着问她:“你觉得我有病为什么要抓住我?”
她没有回答,只是说:“艾滋病发的时候会全身溃烂。你这么漂亮,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她说完就走了,我回头看着她的背影……
我在泥潭里忽然回神笑起。
刚说好了要忘,这就食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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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芜,无能,岌岌危矣。无数次体液粘稠淌过身体,纵乐于声色犬马,纸醉金迷里。周遭糜腐的酒气,水与肉;敞开的衣领,热络的斑红。一瞬之间身体被贯入,随即抽离,巨大的快感将人撕扯……
有许多年,我放逐自己。
青绿,灰紫,木头地。老房子长满霉,绿森森,空洞洞,爬上草木白墙。她站在一片阴沉地上,一双眼睛看向我。
罗缚看一个人的时候,眼里只有那个人。她看见你,只会看见你。人所有的不堪都在她眼底,她的眼神将人裹着,黑得太浓,由头至尾,将人扯入水里。
回忆罗缚……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
因为对上这个人,我会失去我所有言语。
我忽然想起来那个穷酸作家。他以前总用些酸诗臭句来恶心我。想写我漂亮不说漂亮,说艳丽;想写我的皮不说皮,说苍白;想写我过活不说过活,说那是孤苦无依的半生。
文客大多有自己的怪癖。但有时候又想,如果能再见到他就好了。再见到他,我想问问他要怎么形容罗缚这样的人。
我删删减减了很多,后来怎么也开不了口。这个人就像一团麻,这样说起不对,那样说起也不够味。最后只剩了些难言的东西,糊在心里。
我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它让我有些……害怕。
很多年没有尝过这种苦头。心底难言的东西,空落落的,好像摇摇欲坠。那种滋味大概还有个名字,叫惶恐。
我躺在泥潭,人平躺着,心一起一伏,有那么些瞬间好像完全被蜷起,被什么东西把弄着,逼得我想放下。
忘了她。就像忘了大多数人一样。
把自己溺死进交融糊腻的体液,任由身体隐晦疲倦地疼。我站回我的沼泽地。
我说我要忘了她。
不去追究,也不去深究,已经都过去了。
淤泥刺鼻的腐秽味溢满出来,我仍躺在泥潭里。太沉,我爬不起,好像浑身的血肉都坍塌在地底。我甚至抬不动我的手臂。
人沉进去,佝偻的身体被泥裹紧,那些霉烂的回忆……又被重新勾起。
很多年前,我第一眼就见到了她。
就在那个巷子里,我与她终于有了第一次交集。
第一次纵欲,我尝到了一些甜头。忘了到底是什么感受。
那人说我太漂亮,还嬉皮笑脸说他平时不是这么主动随意的人。我任由他抱住啃住,听他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我知道我漂亮。只是没想到,这皮子能让一些人发狂。
不算是件坏事,因为这种乐子,我耗得起。
只是没想到那天我重新遇见一个人,那个我明知不会再有交集的人。
从巷子口出来,实在算不上体面。所以我装作没看见,要走过去,可是她拉住了我。
她的手很凉,握在我的手臂,透过薄衫按住了某个刺痒的地方。
从我第一次认识她到那一天已经九年。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要吃药。”
九年间,我们一共见过四次。第一次我十岁,她是那个女鬼。第二次我十五六岁,她在葬礼上,我爹哭得像只狗。第三次我十七八岁,她被人打了,那满身的红分不清是酒是血,她一点不在乎,一个人翘着脚看月光。
第四次,我十九岁,她终于和我说话。
她说:“你不能保证外面的人是干净的。你有可能会感染艾滋病,必须在24小时之内服用阻断药。”
好奇怪,这么多年过去,我还是记得这么清晰。
我笑着问她:“你觉得我有病为什么要抓住我?”
她没有回答,只是说:“艾滋病发的时候会全身溃烂。你这么漂亮,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她说完就走了,我回头看着她的背影……
我在泥潭里忽然回神笑起。
刚说好了要忘,这就食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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