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林夕不由暗自渴望,既然温暖伤他那么深,他应该不会傻得再去跟她纠缠,昨晚的失控应该只是一时想不开,况且温暖始终都还是傅夜司的妻子,和他根本没有可能。
*
刚把早餐做好,林夕就见向南已经穿戴整齐从卧室里出来,赶紧扬起笑脸迎上去:“怎么不多睡会儿,是不是我吵到你了?”
向南扫她一眼,没有回答,表情恢复到以往的冷漠,看她的眼神没有爱,亦没有恨,古井无波,像看一件和他没什么关系的物品。
擦过她身边,向南径直朝玄关走,仿佛昨天的失控完全没发生过,仿佛那些情绪的宣泄,完全都是幻觉。
林夕在原地愣了会儿,跟着转身,厚脸皮地追上去:“吃了早餐再走吧,我熬了白粥,你昨天喝那么多酒,要吃点热的暖胃。”
向南沉默片刻,薄唇微勾,讥诮:“怎么,你还真把自己当我老婆了?”
林夕一滞,唇角的笑容僵住,一点点化去,向南没再看她,摁下电梯,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下到车库,他把路虎开出来,赶在早高峰之前到了公司。
瑞贝卡已经在秘书桌前等候,微一鞠躬:“向董早。”
向南微微颔首,扔过去一把车钥匙:“帮我把车开回来。”
车?瑞贝卡一头雾水,仍旧信心满满地点头:“好的,没问题,停在哪里?”
向南略微沉默:“昨晚停在路中间,现在大概已经被交管局拖走了。” 因为下大雨实在太堵,他没有心情耗在车里,就直接下车走人了,现在他也不知道车在哪里。
瑞贝卡嘴角抽搐两下,还是毕恭毕敬地道:“那我打电话去问问。”
向南嗯了声:“昨天取消的会议,另外找时间补回来。今天去沪城的行程再给我确认一遍,把时间表发到我邮箱。”
“是。”
向南交代完,这才走进办公室。电脑屏幕上,依旧放着傅夜司和陌生女子拥吻的照片,他昨天走得急,连电脑都没关。
轻轻移动鼠标,将网页叉掉,他深吸口气,集中精神工作。以他今时今日的能力,完全可以替温暖平息舆论风波,但无论她现在处于多么风口浪尖的位置,那都是傅家的私事,轮不到他这个外人上赶子地去插手。
*
时至中午,罗城抱着一个箱子小心翼翼地走进他办公室,向南抬头瞄了一眼,复又低下头去继续忙碌:“装的什么?”
罗城是他发小,读书时成绩不好,专喜欢在道上混。后来向南做房地产生意,黑白两道都需要人,罗城自然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专门帮他打点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
将箱子轻轻放他桌上,罗城嘴角一勾:“古玩。”
向南抬起头来,微一挑眉:“你带古玩给我做什么?”
“你今天不是要去沪城打点关系么?听说规划局那老头最爱古玩,你带个过去,好讨他欢喜。”
向南沉默片刻,眼睛微微眯起:“听说?听谁说?”
罗城脱口而出:“嫂子说的。之前碰到她,跟她聊了两句你去沪城的事,她就拿了这个给我。”
向南手指在桌面轻叩两下:“嗯?”
罗城一愣,立马改口:“哦不,林夕说的。”
向南视线变得有些危险:“所以背着我,你都是叫她嫂子?”
罗城干笑两声,搓手:“南哥,林夕不挺好的嘛,当我嫂子合适!”
向南眉头皱起,斥道:“少自作聪明。”
罗城就蔫蔫儿地闭了嘴。
其实罗城会这么买林夕的账,其中的道理向南明白。
公司创业初期,很多政府关系都是林夕牵的线,该约谁,该在哪里吃,该送什么样的礼,一样一样,她都摸得门儿清,跟竞争对手抢地,拆迁,赊款等后续事宜,她也没少出谋划策。谁也想不到,年纪这么小的姑娘,眼光竟然这么准,城府竟然这么深,心肠竟然这么狠。
不过这也不奇怪。客观地说,林夕敏慧冲怀,加上她父亲位高权重,自然要接待不少商贾政要,她成天耳濡目染,想不懂人情世故都难。罗城在这点上,是很服林夕的,加上她一向有笼络人心的手段,罗城向着她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只是后来公司上了轨道,向南自己就可以运作那些关系,慢慢地,林夕的价值就变得薄弱,很多事他都不再过问她的意见。现在的她对他来说,还不可被替代的原因,就是她的身体。他是第一个占有她的男人,她也是他第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为他量身定做,所以他才一直留着。
尽管有时候,恨她都恨得牙痒。
“南哥。” 罗城打断他:“带吗?好歹是她的心意。”
向南收起思绪,面无表情地道:“东西拿去还给她,让她以后少管闲事。”
罗城撇了撇嘴,又不好再说什么,只好换了个话题:“哎你说规划局这些人,钱也太好挣了。前些日子我老家邻居的女儿买了套房,号称是学区房,结果划片区的时候,人家大笔一描,说这些路这些路以内的才算学区房,好家伙就隔一条马路,这房价差得不是一点。南哥,这次你去沪城,一定得让他们划一块好地给仁恒。”
“行了,知道了,还用你啰嗦这些。”
罗城瞅着不提林夕,向南脸色就逐渐放晴,便斗胆问了句:“南哥,昨天你,去见温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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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把早餐做好,林夕就见向南已经穿戴整齐从卧室里出来,赶紧扬起笑脸迎上去:“怎么不多睡会儿,是不是我吵到你了?”
向南扫她一眼,没有回答,表情恢复到以往的冷漠,看她的眼神没有爱,亦没有恨,古井无波,像看一件和他没什么关系的物品。
擦过她身边,向南径直朝玄关走,仿佛昨天的失控完全没发生过,仿佛那些情绪的宣泄,完全都是幻觉。
林夕在原地愣了会儿,跟着转身,厚脸皮地追上去:“吃了早餐再走吧,我熬了白粥,你昨天喝那么多酒,要吃点热的暖胃。”
向南沉默片刻,薄唇微勾,讥诮:“怎么,你还真把自己当我老婆了?”
林夕一滞,唇角的笑容僵住,一点点化去,向南没再看她,摁下电梯,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下到车库,他把路虎开出来,赶在早高峰之前到了公司。
瑞贝卡已经在秘书桌前等候,微一鞠躬:“向董早。”
向南微微颔首,扔过去一把车钥匙:“帮我把车开回来。”
车?瑞贝卡一头雾水,仍旧信心满满地点头:“好的,没问题,停在哪里?”
向南略微沉默:“昨晚停在路中间,现在大概已经被交管局拖走了。” 因为下大雨实在太堵,他没有心情耗在车里,就直接下车走人了,现在他也不知道车在哪里。
瑞贝卡嘴角抽搐两下,还是毕恭毕敬地道:“那我打电话去问问。”
向南嗯了声:“昨天取消的会议,另外找时间补回来。今天去沪城的行程再给我确认一遍,把时间表发到我邮箱。”
“是。”
向南交代完,这才走进办公室。电脑屏幕上,依旧放着傅夜司和陌生女子拥吻的照片,他昨天走得急,连电脑都没关。
轻轻移动鼠标,将网页叉掉,他深吸口气,集中精神工作。以他今时今日的能力,完全可以替温暖平息舆论风波,但无论她现在处于多么风口浪尖的位置,那都是傅家的私事,轮不到他这个外人上赶子地去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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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中午,罗城抱着一个箱子小心翼翼地走进他办公室,向南抬头瞄了一眼,复又低下头去继续忙碌:“装的什么?”
罗城是他发小,读书时成绩不好,专喜欢在道上混。后来向南做房地产生意,黑白两道都需要人,罗城自然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专门帮他打点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
将箱子轻轻放他桌上,罗城嘴角一勾:“古玩。”
向南抬起头来,微一挑眉:“你带古玩给我做什么?”
“你今天不是要去沪城打点关系么?听说规划局那老头最爱古玩,你带个过去,好讨他欢喜。”
向南沉默片刻,眼睛微微眯起:“听说?听谁说?”
罗城脱口而出:“嫂子说的。之前碰到她,跟她聊了两句你去沪城的事,她就拿了这个给我。”
向南手指在桌面轻叩两下:“嗯?”
罗城一愣,立马改口:“哦不,林夕说的。”
向南视线变得有些危险:“所以背着我,你都是叫她嫂子?”
罗城干笑两声,搓手:“南哥,林夕不挺好的嘛,当我嫂子合适!”
向南眉头皱起,斥道:“少自作聪明。”
罗城就蔫蔫儿地闭了嘴。
其实罗城会这么买林夕的账,其中的道理向南明白。
公司创业初期,很多政府关系都是林夕牵的线,该约谁,该在哪里吃,该送什么样的礼,一样一样,她都摸得门儿清,跟竞争对手抢地,拆迁,赊款等后续事宜,她也没少出谋划策。谁也想不到,年纪这么小的姑娘,眼光竟然这么准,城府竟然这么深,心肠竟然这么狠。
不过这也不奇怪。客观地说,林夕敏慧冲怀,加上她父亲位高权重,自然要接待不少商贾政要,她成天耳濡目染,想不懂人情世故都难。罗城在这点上,是很服林夕的,加上她一向有笼络人心的手段,罗城向着她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只是后来公司上了轨道,向南自己就可以运作那些关系,慢慢地,林夕的价值就变得薄弱,很多事他都不再过问她的意见。现在的她对他来说,还不可被替代的原因,就是她的身体。他是第一个占有她的男人,她也是他第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为他量身定做,所以他才一直留着。
尽管有时候,恨她都恨得牙痒。
“南哥。” 罗城打断他:“带吗?好歹是她的心意。”
向南收起思绪,面无表情地道:“东西拿去还给她,让她以后少管闲事。”
罗城撇了撇嘴,又不好再说什么,只好换了个话题:“哎你说规划局这些人,钱也太好挣了。前些日子我老家邻居的女儿买了套房,号称是学区房,结果划片区的时候,人家大笔一描,说这些路这些路以内的才算学区房,好家伙就隔一条马路,这房价差得不是一点。南哥,这次你去沪城,一定得让他们划一块好地给仁恒。”
“行了,知道了,还用你啰嗦这些。”
罗城瞅着不提林夕,向南脸色就逐渐放晴,便斗胆问了句:“南哥,昨天你,去见温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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