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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朗感谢余雅柔。
甚至他都分不清楚,自己对这个女人的感情,到底是感激之情多一些,还是爱情?
要说爱情,他们都这把年纪了,什么情啊爱啊的,不过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而已。
都说少来夫妻老来伴,他需要的,只是个能一起过日子的女人。如果他跟霍心悦有孩子的话,可能,两个人也会为了孩子凑合过。
“你在想什么?”
林朗被余雅柔尖锐的声音给拉回了现实。
他摇摇头,说:“没事。”
“别以为我不知道,男人都一个德行!”
“是是,你多了解男人呢。”
“你这话里有话?”
“我没有。”林朗无奈的叹了口气,说:“走吧,带你去买个包包。”
对于女人来说,包治百病这句话没毛病。
永远都不会过时。
尽管余雅柔已经四十多了,但看起来仍旧像是个三十几岁、风韵犹存的贵妇,她对于自己的吃穿住行都是很讲究的。
两个人买完包,她就打包了一份商场里面的螺蛳粉。
林朗有点受不了这味道,他说:“比榴莲还要臭。”
“但价格却比榴莲便宜不少。”余雅柔说完,就对打包的人说:“要加一个荷包蛋,谢谢。”
讲道理,她一个集团公司的董事长,穿得那么好,气质优雅,拿了个几万块的手包,却在这里排队买螺蛳粉。
在林朗眼里多少有点掉身价了。
然而余雅柔自己却都不怎么在意。
她买完以后,这味道依旧很大,两个人都回到了车里,林朗还能闻到浓烈的味道。他不能理解,为什么这玩意儿很多人喜欢吃?
余雅柔给他解释:“这就是闻着臭,吃着香,就像是榴莲啊,那不是也很多人都喜欢?”
林朗默默的把车窗打开,没言声。
余雅柔把螺蛳粉放到后座,说:“我们去趟医院。”
“嗯?”
“你这是什么表情?”看到林朗诧异的表情后,余雅柔也有点想笑:“我也不吃这个,这都是他们年轻人喜欢的,娇娇最喜欢吃螺蛳粉了,我们去给她送过去。”
林朗:“……”
他算是发现了,怎么这女人对待自己的助理孟娇,比对她的亲生女儿还要好?
她会记得安琪喜欢吃什么吗?
林朗百思不得其解。
孟娇的工作能力就算再怎么出色,那也是个外人,难不成,她还真想给孟娇认成干闺女?
这件事他绝对不会同意的!
可是退一步,林朗想起余雅柔很有自己的主见,她不喜欢别人去左右她的思维跟决定。
林朗的态度就软了些,一边打方向盘,一边漫不经心的提了嘴,“你对你的娇娇小助理还真是好。”
“那是自然,娇娇办事能力强,我这么多年就她一个心腹。”
心腹?确定不是心腹之患?
林朗又说,“那你可不能让安琪知道,她最喜欢吃醋了,要是知道你对孟娇好,非得闹翻天了。”
“娇娇说她一直都把安琪当成自己的妹妹。”
“……”
“我也觉得,娇娇就很听话,跟她相比,安琪需要学习的地方太多。好在她比较有耐心,愿意带一带你那个不争气的闺女。”
她的这话,自己说的时候觉得挺有道理,实际上落在林朗的耳朵里,却变成了别的味道。
他从来没认为自己的孩子有多不争气吗?
原本就是要穷养儿,富养女的,他现在总是隔三差五的给孩子转账发红包,他都还觉得不够。
他这么庞大的基业,不都是为了女儿的将来做打算吗?
要是没有孩子,他就后继无人了,搞这么多钱有什么用?
林朗真是觉得自己有个孩子不容易,他溺爱沈安琪都来不及,哪里舍得让她去花心思学什么经商?
这是重聚以来,两个人第一次因为意见不合吵架。
无论余雅柔说什么,林朗都坚持己见:“我们的女儿没必要像你一样,成为女强人。她就整天吃喝玩乐,我觉得就挺好的。”
“她都那么大人了,这样下去要废掉的!”
“我又不是养不起她了?”林朗一脸无语:“我们这样努力、拼命,难道不是为了孩子的将来吗?”
此时此刻,余雅柔真的好想说一句不是。
她只是为了自己而已。
从相识到相爱,再到重新在一起,余雅柔都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跟林朗“三观不合”。
“在前边靠边停车。”
“干什么?”
虽说不理解她的用意,林朗还是照做了。
结果他的车子才停稳,余雅柔就踩着高跟鞋下了车。随后她站在路边,给自己的司机打电话,让他来接自己。
林朗没有下车。
他坐在车里冷静了片刻,说:“你瞧瞧你,几十岁的人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任性?发起脾气来,比那些年轻人都要凶呢。”
余雅柔鸟都没鸟他,走到了一旁去。
林朗这才下车。
走到她面前,语气比刚才还要温柔。“好了不闹,这是路边不安全,你乖乖上车。我们去医院,给孟娇送好吃的。”
原谅他,刚才没有想起那个臭烘烘的东西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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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他都分不清楚,自己对这个女人的感情,到底是感激之情多一些,还是爱情?
要说爱情,他们都这把年纪了,什么情啊爱啊的,不过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而已。
都说少来夫妻老来伴,他需要的,只是个能一起过日子的女人。如果他跟霍心悦有孩子的话,可能,两个人也会为了孩子凑合过。
“你在想什么?”
林朗被余雅柔尖锐的声音给拉回了现实。
他摇摇头,说:“没事。”
“别以为我不知道,男人都一个德行!”
“是是,你多了解男人呢。”
“你这话里有话?”
“我没有。”林朗无奈的叹了口气,说:“走吧,带你去买个包包。”
对于女人来说,包治百病这句话没毛病。
永远都不会过时。
尽管余雅柔已经四十多了,但看起来仍旧像是个三十几岁、风韵犹存的贵妇,她对于自己的吃穿住行都是很讲究的。
两个人买完包,她就打包了一份商场里面的螺蛳粉。
林朗有点受不了这味道,他说:“比榴莲还要臭。”
“但价格却比榴莲便宜不少。”余雅柔说完,就对打包的人说:“要加一个荷包蛋,谢谢。”
讲道理,她一个集团公司的董事长,穿得那么好,气质优雅,拿了个几万块的手包,却在这里排队买螺蛳粉。
在林朗眼里多少有点掉身价了。
然而余雅柔自己却都不怎么在意。
她买完以后,这味道依旧很大,两个人都回到了车里,林朗还能闻到浓烈的味道。他不能理解,为什么这玩意儿很多人喜欢吃?
余雅柔给他解释:“这就是闻着臭,吃着香,就像是榴莲啊,那不是也很多人都喜欢?”
林朗默默的把车窗打开,没言声。
余雅柔把螺蛳粉放到后座,说:“我们去趟医院。”
“嗯?”
“你这是什么表情?”看到林朗诧异的表情后,余雅柔也有点想笑:“我也不吃这个,这都是他们年轻人喜欢的,娇娇最喜欢吃螺蛳粉了,我们去给她送过去。”
林朗:“……”
他算是发现了,怎么这女人对待自己的助理孟娇,比对她的亲生女儿还要好?
她会记得安琪喜欢吃什么吗?
林朗百思不得其解。
孟娇的工作能力就算再怎么出色,那也是个外人,难不成,她还真想给孟娇认成干闺女?
这件事他绝对不会同意的!
可是退一步,林朗想起余雅柔很有自己的主见,她不喜欢别人去左右她的思维跟决定。
林朗的态度就软了些,一边打方向盘,一边漫不经心的提了嘴,“你对你的娇娇小助理还真是好。”
“那是自然,娇娇办事能力强,我这么多年就她一个心腹。”
心腹?确定不是心腹之患?
林朗又说,“那你可不能让安琪知道,她最喜欢吃醋了,要是知道你对孟娇好,非得闹翻天了。”
“娇娇说她一直都把安琪当成自己的妹妹。”
“……”
“我也觉得,娇娇就很听话,跟她相比,安琪需要学习的地方太多。好在她比较有耐心,愿意带一带你那个不争气的闺女。”
她的这话,自己说的时候觉得挺有道理,实际上落在林朗的耳朵里,却变成了别的味道。
他从来没认为自己的孩子有多不争气吗?
原本就是要穷养儿,富养女的,他现在总是隔三差五的给孩子转账发红包,他都还觉得不够。
他这么庞大的基业,不都是为了女儿的将来做打算吗?
要是没有孩子,他就后继无人了,搞这么多钱有什么用?
林朗真是觉得自己有个孩子不容易,他溺爱沈安琪都来不及,哪里舍得让她去花心思学什么经商?
这是重聚以来,两个人第一次因为意见不合吵架。
无论余雅柔说什么,林朗都坚持己见:“我们的女儿没必要像你一样,成为女强人。她就整天吃喝玩乐,我觉得就挺好的。”
“她都那么大人了,这样下去要废掉的!”
“我又不是养不起她了?”林朗一脸无语:“我们这样努力、拼命,难道不是为了孩子的将来吗?”
此时此刻,余雅柔真的好想说一句不是。
她只是为了自己而已。
从相识到相爱,再到重新在一起,余雅柔都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跟林朗“三观不合”。
“在前边靠边停车。”
“干什么?”
虽说不理解她的用意,林朗还是照做了。
结果他的车子才停稳,余雅柔就踩着高跟鞋下了车。随后她站在路边,给自己的司机打电话,让他来接自己。
林朗没有下车。
他坐在车里冷静了片刻,说:“你瞧瞧你,几十岁的人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任性?发起脾气来,比那些年轻人都要凶呢。”
余雅柔鸟都没鸟他,走到了一旁去。
林朗这才下车。
走到她面前,语气比刚才还要温柔。“好了不闹,这是路边不安全,你乖乖上车。我们去医院,给孟娇送好吃的。”
原谅他,刚才没有想起那个臭烘烘的东西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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