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至秦顽强地不开口。
    莺莺姑娘若是知晓你江郎才尽沈兰尾音拉长。
    白至秦作投降状,急忙求饶,恩人,我的姑奶奶,这不是在想么?这么光荣又艰巨的事,跟咱们店的命运息息相关,我可不得深思熟虑么?
    沈兰满意地点头。明日拿给我瞧。
    白至秦:恩人,你既能随口吟出人生得意须尽欢这等真章,又何须我献丑?
    沈兰:诗仙,我对不住你。
    白少爷,曲高和寡你懂吧?沈兰意味深长地说。
    咱们店里的店歌应当是朗朗上口,咱们百姓喜闻乐见,老少妇孺皆能出口背诵,你常年混匿在市井勾栏里,最不缺这种经验。怎么着也得信口拈来吧?
    白至秦万万没想到自己恭维沈兰这个大尾巴狼一番,反而被倒打一耙。
    夸自己就算了,还要贬低他的艺术审美能力,这谁能忍?!
    他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皱眉思索起来。
    沈兰这才看向裴昭。
    裴昭神情专注,他侧颈修长,锁骨分明,上面却有点点斑红,这红痕在白皙皮肤的衬托下,愈发显得触目惊心。
    不是吧!裴昭看起来正人君子,晚上竟然这么激/烈的么!
    沈兰尴尬地咳嗽一声,目光投向窗外买蛋挞的队伍。
    裴昭看过来,目光温凉,兰姐,画好了。
    她本来拒绝跟裴昭对视,捕风捉影出的脑补画面,让她极为羞愧。
    但不由自主地扫到裴昭的脸时,竟虎躯一震。
    阿昭你怎么了?没事吧?沈兰只觉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立刻紧张地问。
    裴昭面色绯红,双眼像是含着春水,连唇都红得诱人,看起来漂亮极了。
    只要没有脖颈上越来越刺眼的斑点。
    白至秦听见沈兰如此问,放下毛笔也凑了过来。
    沈兰刚才毕竟不好多看,只匆匆扫了一眼,这会细看,才发现都是红痘。
    她不由分说地撸起裴昭的袖子,果然,青筋凸起,上面也起了一片如同湿疹一般的东西。
    裴昭却像是碰到了什么不可碰的东西一般,登时缩了回去。
    沈兰难以置信道:阿昭,你这莫不是过敏了吧?
    根据沈兰多年生活经验,这种症状,分明是过敏。
    可是,过敏源在哪里?
    竟然是白至秦先反应过来,恩人莫不是那杯酒?
    沈兰如同一个晴天霹雳一般,立刻明白过来裴昭的退却与欲言又止是为何。
    她颤声道:阿昭,少爷说得可对?
    裴昭笑了一笑,兰姐我却也不清楚。
    说谎。
    活这么大,自己对什么过敏,怎么可能不清楚。
    何况,还是酒这种常见的东西。
    沈兰反省,她以前最烦生意场上让酒这一套,一听见赴酒局,就头疼。
    什么时候起,她也成了有话不能好好说,用一杯酒解决问题的场面人呢?
    甲方就罢了,但裴昭他们几个,是她在这个世界里,接触的为数不多亲近的人,甚至已经心口不宣地成了朋友。
    她为何,也这般不真诚?
    还因为她的成熟,让裴昭明明过敏,也说不出口。
    沈兰闷声道:你且上楼歇着罢。这里让少爷照看着。
    裴昭不言,毫不掩饰地用一种探究的眼光瞧着她。
    似乎是在疑惑沈兰突如其来的关心。
    沈兰哑巴吃黄连。
    对!让他喝酒的的确是她,但谁让沈兰不知道呢!
    她生活这么大,从没碰见过喝酒过敏的人!
    这种人要是到了职场上,是真真要了命基本就与升官发财无缘了。
    本着人以群分的自然原理,沈兰身边,基本也都是一群奋斗笔,哪有这种小说男主式的存在?!
    诶,想到小说男主,沈兰突然记起,本书最大的反派,原主爱得死去活来的宁王殿下。
    似乎就有这个毛病。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注1:出自李白《将进酒》PS:上章的注1化用自毛姆的《刀锋》一把刀的刀锋难以越过,因为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我现在好像最爱是少爷W顶锅盖跑走
    第15章
    但,反派不反派,她一个做生意的,与他又有何干?
    沈兰收回思绪,扔下一句你且去楼上歇息,我去去就来。便快步走进厨房。
    她的确没少吃社交饭,赶社交场,喝醉也是寻常,因此对醒酒汤比较熟悉。
    她调出系统,拿出一捆崭新的黄豆芽,洗净脱水。横刀拍蒜瓣,竖刀切葱花。
    添23勺的热水,大火煮沸。放入豆芽和蒜瓣,转小火慢炖几分钟,放入一小勺盐和胡椒粉。
    熄火,尝味道,撒葱花。
    沈兰很快端着小碗出门,却见裴昭仍在桌前作画,她气道:干什么呢?我说话现在就不听了?
    裴昭手指微动,道无妨。
    沈兰从这姿态知道,这位在家里,约莫也是个说一不二的主。
    待到他终于觉得不对劲,垂手瞧沈兰。眼眸干净纯粹,没有多余的情绪。
    沈兰想,他终于要官逼民反了么?早觉得他看我不顺眼。
    虽说这次得罪人实属无心之失,但大错终究已酿成。
    他那么能打,我该怎么办?指望白至秦那个中看不中用的病秧子么?
    白至秦登时打了个喷嚏,他正三指夹着毛笔,蹙眉深思,也才发觉沈兰到来。
    谁念我?白至秦揉揉鼻子,他看见沈兰,顿时喜笑颜开,恩人又做什么好吃的了?
    沈兰瞪他一眼,裴昭长手伸过来,把碗接了过去,多谢兰姐。
    我无需挂怀。
    白至秦听见他这句话,跳起来,恩人,阿昭都说他没事了,所以嘿嘿嘿,这碗汤嘿嘿嘿。
    沈兰若有所思:少爷,你们这,可曾听说猥琐一词?
    这倒是未曾听过怎么?
    白至秦极尽敷衍之所能,眼睛不住地瞥着裴昭手里的那碗汤。
    裴昭神情冷淡,不动声色地离白至秦更远了些。
    沈兰注意到裴照的行为,笑道,少爷,你醒醒,这是醒酒汤,里面只是豆芽菜。
    白至秦瘪嘴不言。
    少爷,你方才笑得好猥琐。沈兰瞧他不懂含义,索性信口胡说。
    白至秦奇道:我尝遍览群书,却也从未听过这二字,不知恩人是何意?
    虽说这词听腔调,不像什么动听之话。
    然忠言逆耳。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他尚未涉猎过称赞之类的小众词汇,也是有的。
    白至秦摸下巴,莫非恩人是瞧我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故有此一言。
    裴昭眼光轻扫,淡淡地看了白至秦一眼。
    沈兰憋着笑,认真道:少爷,你这么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自然说得都对。
    白至秦瞬间化身一棵得了阳光的大白菜,朝裴昭得意地扬眉,阿昭,你虽有醒酒汤,我此刻却也不稀罕。恩人瞧我这人猥琐至极,真不愧是慧眼独具!
    沈兰快憋出内伤来了,不再搭理少爷,只浅笑着叮嘱裴昭快些喝。
    说完便将视线投向裴昭的画上。
    她笑不出来了。
    裴昭似乎将她那日所讲的会员政策全都画成小人画了,略有现代Q版的雏形。
    上面的人形神兼备,可爱得很。
    而且十分生动形象,易于理解。
    且看这拼团一侧,他便用一名男子长身玉立,站在一侧,而另外四名男子则聚成一堆。
    五名男子身上皆悬着味香园的标志性骨牌,是会员标识。
    后面则划分成了两拨势力。
    一拨是单个男子站在罗盘前,正瞧着抽奖结果眉开眼笑,身旁的孩子拿着冰淇淋跳起来;一拨是这五名男子一同坐在桌前,桌上各自摆着一份套餐
    因为产品还没解锁完全,套餐完全是裴昭根据现有产品,自行搭配的。
    旁边配一行小字5文钱。
    他在上方空白处画了一模一样的套餐,原价:20文。
    裴昭略一思索,瞧见白至秦的时候带了隐约笑意。
    他转头朝沈兰道:兰姐你想的法子皆属上乘,只是恐大楚百姓难于知晓。依我之看法,今日之所以无人实行,一是迟疑,二是赏金还不够。
    沈兰明白他意思。她现在走的是低价销售的成本领先战略,只求先占领市场。
    她这一个月压根不需要什么成本,利润,根本就没在过她考虑范围内。
    显然,裴昭也知道她这点。
    这与沈兰想找个托的想法还是不谋而合的。
    只是,她这次不需要亲自去找。
    有钱能使鬼推磨。之所以不推,只是因为,钱还不够多。
    沈兰敲桌子,对裴昭道,明日来拼团者,一人赏钱两贯。
    在一旁冥思苦想的听见钱终于凑了过来,恩人这是干什么,来吃饭不给钱,反而要赏钱么?
    沈兰朝他眨眼睛,对啊。
    白至秦真心道,你真是菩萨。
    过河自身难保的那种。
    沈兰不以为意,快乐地出了门,看小蕙蛋挞卖的如何了。
    白至秦是个从小养尊处优的少爷,他虽纨绔,却也很单纯,没什么坏心思。
    这就决定了他是个不食人间烟火,也不知人间疾苦的理想派人士。
    沈兰其实有点嫉妒,这说明少爷家里,把他养得很好。
    那裴昭呢?
    她不愿多想。
    沈兰虽然脸盲,但这两天也认识了不少熟悉的面孔。有很多人抬起手,跟她打招呼。
    她甚至听到还有小孩子兴奋地大声叫道,兰姨娘过来啦。
    沈兰:
    说得很好,下次不准说了。
    她朝大家一拱手,便进了棚子。
    一桶里约莫有一百个蛋挞,沈兰看似乎快要见底,便笑着跟小蕙说,今日你先来,明日阿昭,你们三个轮换着。
    小蕙怎么敢想让裴昭来,忙着摇头。
    沈兰不以为意,辛苦你了,卖完之后再来歇息。
    再回首,看见裴昭已经把告示贴上了。
    上面的小人栩栩有生,很多吃蛋挞的小孩子都一股脑儿围了过去,你一言我一语,七嘴八舌地笑闹着。大人们过去叫,也驻足看起来。
    *
    晚上人不多,沈兰果然猜想得没错。
    很多人若是吃了第一次,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就不会再来第二次。
    她虽说招牌的冰淇淋和蛋挞,但仅凭这两样,断然实现不了暴富的目标。
    沈兰不由自主地走到厨房,只觉浑身骨头都要散架了而这仅仅,才是开店的第一天。
    前途光明,道路曲折。都是这样。
    小蕙和裴昭在外面收拾碗筷,沈兰在院子里装上一大缸水,让两人来不及时直接在院子里洗。
    更重要的是,这样不用进厨房,偷窥她做法。
    她想了想,预备做鱼香肉丝给几个人尝尝。
    虽说鱼香肉丝在咱们现代已经是人尽皆知,但有次沈兰在后厨帮忙时,听师傅科普过:鱼香肉丝,其实是民国时候才研制出的。
    诞生时间虽短,却横扫很多榜单,成为许多人心中的最爱,足以说明其魅力。
    葱姜蒜切末,胡萝卜和青椒切丝,木耳撕成小块。
    沈兰调出里脊肉,洗净切条,浇上盐、胡椒粉、料酒和鸡蛋液,倒入两勺淀粉搅拌均匀,腌制10分钟。
    沈兰问系统:豆瓣酱?
    系统:【恭喜宿主获得精挑细选豆瓣酱1瓶!】取出一个小碗,倒入白糖、料酒、酱油和醋,沈兰添上一小勺水,兑上淀粉构成芡汁。
    热锅,倒油,将腌制好的肉沫放入锅中翻炒。
    待肉变颜色变白后,盛出。
    再加一小勺油,倒入胡萝卜。
    因胡萝卜不容易炒出成色,沈兰多翻滚几下,接着用铲子铲到一旁,倒入豆瓣酱。
    倒入葱姜蒜,以及准备好的青椒和木耳,炒熟。
    颜色成熟之后加肉沫,均匀翻炒。
    最后倒入兑好的芡汁,混合均匀,炒出放入盘中。
    沈兰深吸一口气,她做的鱼香肉丝虽然没有鱼香味,但色泽红润,吃起来肯定也不错。
    她算是发现,这几日做饭,就没有过剩菜。
    他们这个店,算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什么叫光盘行动。
    所幸中午的米饭还剩了些,沈兰添上水,煮上锅简单的米汤。
    几个人仍旧坐在那张桌上,小蕙捧着碗,尽量不那么垂涎欲滴地瞧着鱼香肉丝。
    烛光照在她脸上,映射出无限温柔。
    沈兰一只手把白至秦架到桌前,后者一把抓住筷子,就要往盘子里夹。
    少爷,沈兰无奈道,我不止一次想说了,若不是你今日击退奸官的义举,我真要怀疑你是从饥荒里成长起来的呐,少爷。
    白至秦笑呵呵,恩人白某人冤枉!便是当今圣上,说着双手往左上方一拱,怕是也没尝过恩人的手艺。你若是去了皇宫,哪还有御膳房什么事儿。
    裴昭替沈兰拿筷子的手僵了一下,便从容地递过去。
    沈兰很是自然地接过去这几日来,她似乎都习惯裴昭在旁边递筷拿碗。
    小蕙在一旁像个可爱的摆设一般,先开始恨自己尽不到力,只是巴巴地望着。
    后来明白过来,瞧二人模样,笑意也不自觉地浮起。
    请问这是客栈吗?一道弱弱的声音,在一阵鸡飞狗跳中很是突兀。
    不好意思客官,沈兰头也没抬,径直说道,咱这不是客栈,而且已经打烊了。您若是有心,明日过来免费送您个冰淇淋。
    她敲了敲盘子,抓紧,凉了没这个味道了。
    店门已经关了,唯有窗户还开着。沈兰以为那人听见这话,肯定离去,一个没注意,便听到一声吃痛的叫声。
    说时迟那时快,那人已经从窗户上爬了过来,还很不幸地跌倒在地上。
    小蕙轻呼一声,便放下筷子,起身去扶。
    老板行行好我是进京赶考的,我在这人生地不熟,不认识路,旁边的店都关着门,只有你们还亮着灯,吃着饭,饭还这么香
    沈兰抬起头,就瞧见了一个头戴方巾,身着白布儒袍的男人,他的侧脸清秀而明朗,正微笑着朝小蕙道谢。
    第六感升腾,不祥的预感如潮水般占据了,她这颗只为金钱跳动的心脏。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小可爱观看^^
    沈兰裴昭:少爷这个二货是想笑死我俩,继承我俩的主角地位?
    嗯,主角团应该到齐了(认真脸)
    第16章
    沈兰皱眉,直觉这里可能又要多张嗷嗷待哺的嘴。
    鱼香肉丝的热气愈来愈少,她的心,却在滴血。
    免贵姓萧,单字宁。那人一俯首,便抬起头与沈兰遥相对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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