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盛夏,他仍旧穿着长袖长裤,只为遮盖住身上触目惊心的伤痕,不让女生担心。
    但不谙世事的少女,看到他嘴角微小得被他自己都忽略了的伤口后,还是大呼小叫,拽着他去药店买药,小心翼翼帮他处理。
    末了千叮咛万嘱咐,以后不能再跟别人打架,无论怎样,都要爱惜自己的身体。
    小姑娘担心又郑重的模样,清晰印在回忆里,恍若昨日。
    不是说,不管怎么样,都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吗?
    男人的嗓音低沉,情绪莫辨。
    这句低声轻喃让叶栀之浑身一震,手腕处凸起的伤疤,被人用柔软的指腹轻轻摩挲,好似想用这种温柔的方式将那些伤痛抚平。
    可是太晚了,伤口能愈合,疤痕却永远都消除不了。
    就像一些突然消失的人,即使后来再出现了,也太晚了。
    叶栀之狠狠使劲,将自己的手从他掌心里挣脱出。
    虽然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她假装不记得往事,扬起下巴,语气不屑:不过,还轮不到你教育我。
    江逆盯着她半晌,女人苍白的脸上写着陌生的轻蔑,那双形状漂亮的凤眼没有焦距,也没有任何情感。
    他垂下长睫,眸光黯淡了几寸。
    只是片刻,他又重新牵出笑容,好似什么都未发生,又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大小姐这么聪明,不需要被教育,只是大小姐考虑清楚了吗?
    他绕回原来的话题,继续轻飘飘地火上浇油:是想缺席晚宴,从此多个缩头乌龟的外号,还是想坐着轮椅出席,让所有人都轻易俯视你?
    话音落下,叶宅便又响起愤怒的女声。
    江逆!你!给!我!滚!
    干活的佣人们闻声头也没抬,都见怪不怪了。
    **
    叶栀之并不是不能走路,只是不愿意下地走路。她不怕磕碰,不怕摔跤,只怕自己抹黑走路的狼狈模样被别人瞧见。
    离晚宴还有五天,叶栀之却在家里这么熟悉的环境里走路都困难。练习走路的时候,她不准佣人们围观,把佣人们轰出了屋子,如果可以,她连江逆都要赶走。
    当然,赶走江逆,是不可能的事。要不然,她现在也不会如此狼狈。
    又一次因为磕到椅子而差点绊倒,叶栀之赌气把椅子给推出去,命令道:把这椅子给我扔了。
    好。
    叶栀之没想到江逆竟答应得如此痛快,但对方的下一句果然又是让她火冒三丈。
    大小姐以后真的要站着用餐吗?
    男人低沉的嗓音里裹着调侃的笑意。
    叶栀之气得磨牙:滚!
    经常生气对身体可不好,江逆勾着唇,将手里的东西交到叶栀之手里:大小姐不如试试这个。
    叶栀之拿到那东西,摸了摸,便知道是什么。
    是盲杖。
    盲人需要的东西。
    叶栀之把手杖扔在地上,冷声拒绝:我不需要。
    她不需要这种东西,这种东西
    如果用了,那就真的承认她是个需要依靠工具才能生活的盲人了。
    这无疑是在践踏她的骄傲。
    江逆很好脾气地捡起折叠手杖,拖着悠长的尾音,语气颇为遗憾:原本想把这个送给大小姐,方便打人,看谁不顺眼就去抽谁,省了生闷气的郁闷。
    叶栀之微怔,没想到他把这东西给自己,竟是这个目的,而且听起来似乎确实很有道理。
    不过,即使有道理,骄傲的叶大小姐也不会轻易承认。
    她抬起下巴,为自己辩解:我才不是暴力的人。
    所以我要庆幸自己躲过一劫,江逆眉眼轻抬,语气是一贯的闲散,带着几分调侃的意味,还以为大小姐很乐意用它打我。
    说话时,他甩直手杖,缓缓将其举起,杖尾不轻不重落在叶栀之一侧肩上。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颇有些挑衅的意味。
    若是此刻有外人在,看到这场景,还以为他在向叶大小姐宣战。
    江逆歪了歪头,语气轻挑暧昧:原来,是舍不得我吗?
    叶栀之虽看不到,但明显感觉到左肩被长棍敲了一记,尽管不痛,但她哪里受得了这种挑衅,气得胸腔大起大伏。
    那手杖搭在她肩上,所以她即使看不见也能一把抓住。
    她握住手杖另一端,本以为要很用力才能从对方手里抢过手杖,没想到稍微一使力气,轻易就从江逆手中将手杖抢了过来。
    女人纤细的手指紧握手杖,对着江逆的方向,冷笑:你庆幸早了,我现在就用它打你。
    江逆不疾不徐后退几步,脸上笑意不减:那就看大小姐能不能追上我了。
    叶栀之气得磨牙,举着手杖往他声音的方向追。可江逆始终比她要快几步,每次都感觉就快要追到,举起手杖往他那边挥舞的时候,又只是划破空气。
    叶栀之就这么踉踉跄跄地追着,一开始是举着手杖追,准备随时挥出去,途中磕了几次墙壁、碰了几次家具,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习惯了用手杖敲击地面,避开那些家具,好让自己能走得快一些,追上江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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