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将悲伤流放 作者:步飞烟
分卷阅读107
笑了,凄凉的笑绽在唇角,可惜他看不到:“是啊,还有你,我怎么差点忘了。我不卖给隋洋,还能卖给你。或许,你给的价码比隋洋还要高。那么你想怎么做?你要我陪你多久?一晚?一个月?一年?一辈子恐怕不行,我担心我活不了那么久。”
寒城沉默了,过了很久才说:“飘云,公平点。当初,他就是用这种方法得到了你,现在不过是风水轮流转。我并不觉得他有多可怜。我有多爱你,你是知道的。我只是担心,你会在情急之下,慌不择路。我也是男人,所以我知道,隋洋以前有多爱你,现在就有多恨你。你如果回到他身边,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我不想落井下石,可是….. 毕竟我们同甘共苦过。我想,我不会比他让你更难过。”他顿了一下,接着说,“你好好想一想,不过,不要想太久。你知道,这种案子判的很快。他等不了太久。”
挂断了寒城的电话,飘云侧躺在床上,看着那张黑色的信用卡。卡片很漂亮,长着黑色翅膀的天使,头上有一个美丽耀眼的光环,双手捧着象征幸福的四叶草走向光明的天堂。
飘云的眼泪从左眼流到右眼,最后落在枕巾上,枕下一片冰冷。
哭得太久了,眼泪都要流干了。恍惚中,她又回到那座林间小屋,他们的手脚缠绵在一起,天佑强壮的身体,疼惜的眼睛,滚烫的泪水一滴滴的砸在她微笑的脸上,砸在她流着鲜血的嘴角上,砸在她的心上。
还有那条没有尽头的路……
他一遍一遍的问,你会不会喜欢我?她一遍一遍的答,不会。
她真的不爱他吗?她爱了他多久,只有她自己知道。跟他在一起有多幸福,只有她自己知道。
天佑,我想救你。可是一无所有的我,拿什么救你?
除了我自己……
第七十章
第二天,隋洋来了,带着一束鲜花,精神不错,胜利者的姿态。
“医生说,你今天就可以出院了。饿了吧,我们去吃点东西,飘云,你想吃什么?”他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
“肥牛火锅,去老锦记吧,我想吃他们家的油炸豆皮。”飘云脱下病服,换回自己的衣服。
隋洋停了一下,回头看到她□的后背,黑色的肩带映着雪白的皮肤,漂亮的蝴蝶骨,他记得她肩胛中间有颗小小的黑痣。以前亲热的时候,他每次从后面抱着她,就喜欢用舌尖添她那里,微微突起的一个小黑点,就成了他所有激情所在。没错,他忘不了。
回忆在这里戛然而止,隋洋走过去,将她纤细的身子抱在怀里,滚烫的嘴唇印在肩部那弧柔滑的曲线上。
从秀美的肩头,到纤细的颈项。那弯诱惑的弧,隐藏着一个女子的秘密。浅了,便是臃肿肥胖。深了,就是瘦骨嶙峋。飘云的那弘湖水,幽幽低回着,深浅得恰到好处。
“亲爱的,你真美。”隋洋深深的喟叹着。
飘云转身看着他迷乱的眼睛,笑了笑:“不是说出去吃饭吗?怎么不走?我都饿了。”
“嗯,马上就去。”隋洋宠溺的笑着,飘云以前就不经饿,他知道的。
这家火锅城的东西还是那么好吃,牛羊肉鲜嫩可口,豆皮酥脆,酱料地道,鱼丸弹性十足。只是,肉比以前贵了。
隋洋今天很高兴,叫了满满一桌子菜,还有飘云最喜欢的北京小吃“驴打滚”。
飘云低头吃菜,隋洋坐在她旁边。他给她夹什么,她就吃什么。夹多少,她就吃多少。听话极了。
隋洋看得有点难受。这是他想要的结果,真正得到了。他又不知道,让她这个样子究竟好还是不好?
可转念一想,反正来日方长,她总不能消极抵抗他一辈子。这是他要用一生来爱着的女人,他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对她好,疼她,爱她,珍惜她。滴水还能穿石,愚公还能移山,他就不相信,征服她比征服一座山还难。
“医生说,你的胃以前有过穿孔,怎么没听你说过?”隋洋把剥好的虾,放进她碗里。
飘云把虾放进嘴里,淡淡的说:“小时候,有一次我爸喝醉了,被他打的。”
隋洋有些激动,手一伸,就把人搂进怀里:“亲爱的,以后我决不让你受半点委屈。”
飘云看着他西装上的纽扣,低声说:“隋洋,让我去看看他。”
隋洋托起她的下巴,另一只手摘下了她手上的那枚钻戒,扔到地上:“那你要答应我,等我们结婚后,你不能再见他。”
隋洋漂亮的嘴唇吻上飘云的时候,给她带上了另一枚戒指,钻石的颗粒依旧很大,只是冰冷的触感,让人生绝望。
第二天的天气不错,飘云很早起来,在厨房里忙忙碌碌。
汤汁浓厚的京烧牛肉,皮酥肉香的红焖猪蹄,还有飘云最拿手的糖醋排骨,都是龙天佑的最爱。一样样的做好,装进漂亮的陶瓷餐盒里。
他从来都给她最好的东西,她也要给他最好的。
还记得以前做饭的时候,只要龙天佑在,他就喜欢围在她身边扯东扯西。他说,最喜欢看她系着围裙炒菜熬汤的样子,很温暖,让他有家的感觉。
飘云还笑着问他,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世事冷,冷不死爱。江湖大,大不过家。有家,何处是天涯?
他就抱着她,贴在她耳边温柔的说,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天涯。
一字一句,犹言在耳。物是人非,情何以堪?
他为她改变了他的世界,她却毁掉了他的世界。她是应该赔给他。既然她能为亲人出卖自己一次,为什么不能为她爱的男人出卖自己第二次?
是的,她应该这么做的,所有人都等着看这个结果。
想到天佑见到她的样子,见到她站在隋洋身边悲伤痛苦的表情,飘云仿佛丧失了所有的勇气。
可是,她必须去见他。把她的决定告诉他,他们究竟是劳燕分飞,还是同归于尽,她该给他一个交代的。不是吗?
见面的地方并不陌生,是飘云来过无数次的那一间,只是……要见的人换了。
龙天佑出来的时候,手上带着手铐,脚上挂着脚镣。还是临走时那身黑衣,精神很好,冷如寒星的眼睛依旧漆黑明亮,此刻,正死死的盯着她。只是胡子两天没刮,下巴长出了青色的胡茬,多了几分沧桑的感觉。
看到眼前的两个人,没什么震动,一声不响的坐下来,凌厉的双眼在锁链的摩擦声中,让人联想到被猎户套住的狼,稍有不慎,就会扑过来撕裂你的喉咙。
飘云坐在椅子上微笑,她不该担心他在这里过得不好,她应该相信,无论什么样的地方,无论身处何种逆境,都折损不了他凌人的气势。
就好比现在,衣冠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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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凄凉的笑绽在唇角,可惜他看不到:“是啊,还有你,我怎么差点忘了。我不卖给隋洋,还能卖给你。或许,你给的价码比隋洋还要高。那么你想怎么做?你要我陪你多久?一晚?一个月?一年?一辈子恐怕不行,我担心我活不了那么久。”
寒城沉默了,过了很久才说:“飘云,公平点。当初,他就是用这种方法得到了你,现在不过是风水轮流转。我并不觉得他有多可怜。我有多爱你,你是知道的。我只是担心,你会在情急之下,慌不择路。我也是男人,所以我知道,隋洋以前有多爱你,现在就有多恨你。你如果回到他身边,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我不想落井下石,可是….. 毕竟我们同甘共苦过。我想,我不会比他让你更难过。”他顿了一下,接着说,“你好好想一想,不过,不要想太久。你知道,这种案子判的很快。他等不了太久。”
挂断了寒城的电话,飘云侧躺在床上,看着那张黑色的信用卡。卡片很漂亮,长着黑色翅膀的天使,头上有一个美丽耀眼的光环,双手捧着象征幸福的四叶草走向光明的天堂。
飘云的眼泪从左眼流到右眼,最后落在枕巾上,枕下一片冰冷。
哭得太久了,眼泪都要流干了。恍惚中,她又回到那座林间小屋,他们的手脚缠绵在一起,天佑强壮的身体,疼惜的眼睛,滚烫的泪水一滴滴的砸在她微笑的脸上,砸在她流着鲜血的嘴角上,砸在她的心上。
还有那条没有尽头的路……
他一遍一遍的问,你会不会喜欢我?她一遍一遍的答,不会。
她真的不爱他吗?她爱了他多久,只有她自己知道。跟他在一起有多幸福,只有她自己知道。
天佑,我想救你。可是一无所有的我,拿什么救你?
除了我自己……
第七十章
第二天,隋洋来了,带着一束鲜花,精神不错,胜利者的姿态。
“医生说,你今天就可以出院了。饿了吧,我们去吃点东西,飘云,你想吃什么?”他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
“肥牛火锅,去老锦记吧,我想吃他们家的油炸豆皮。”飘云脱下病服,换回自己的衣服。
隋洋停了一下,回头看到她□的后背,黑色的肩带映着雪白的皮肤,漂亮的蝴蝶骨,他记得她肩胛中间有颗小小的黑痣。以前亲热的时候,他每次从后面抱着她,就喜欢用舌尖添她那里,微微突起的一个小黑点,就成了他所有激情所在。没错,他忘不了。
回忆在这里戛然而止,隋洋走过去,将她纤细的身子抱在怀里,滚烫的嘴唇印在肩部那弧柔滑的曲线上。
从秀美的肩头,到纤细的颈项。那弯诱惑的弧,隐藏着一个女子的秘密。浅了,便是臃肿肥胖。深了,就是瘦骨嶙峋。飘云的那弘湖水,幽幽低回着,深浅得恰到好处。
“亲爱的,你真美。”隋洋深深的喟叹着。
飘云转身看着他迷乱的眼睛,笑了笑:“不是说出去吃饭吗?怎么不走?我都饿了。”
“嗯,马上就去。”隋洋宠溺的笑着,飘云以前就不经饿,他知道的。
这家火锅城的东西还是那么好吃,牛羊肉鲜嫩可口,豆皮酥脆,酱料地道,鱼丸弹性十足。只是,肉比以前贵了。
隋洋今天很高兴,叫了满满一桌子菜,还有飘云最喜欢的北京小吃“驴打滚”。
飘云低头吃菜,隋洋坐在她旁边。他给她夹什么,她就吃什么。夹多少,她就吃多少。听话极了。
隋洋看得有点难受。这是他想要的结果,真正得到了。他又不知道,让她这个样子究竟好还是不好?
可转念一想,反正来日方长,她总不能消极抵抗他一辈子。这是他要用一生来爱着的女人,他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对她好,疼她,爱她,珍惜她。滴水还能穿石,愚公还能移山,他就不相信,征服她比征服一座山还难。
“医生说,你的胃以前有过穿孔,怎么没听你说过?”隋洋把剥好的虾,放进她碗里。
飘云把虾放进嘴里,淡淡的说:“小时候,有一次我爸喝醉了,被他打的。”
隋洋有些激动,手一伸,就把人搂进怀里:“亲爱的,以后我决不让你受半点委屈。”
飘云看着他西装上的纽扣,低声说:“隋洋,让我去看看他。”
隋洋托起她的下巴,另一只手摘下了她手上的那枚钻戒,扔到地上:“那你要答应我,等我们结婚后,你不能再见他。”
隋洋漂亮的嘴唇吻上飘云的时候,给她带上了另一枚戒指,钻石的颗粒依旧很大,只是冰冷的触感,让人生绝望。
第二天的天气不错,飘云很早起来,在厨房里忙忙碌碌。
汤汁浓厚的京烧牛肉,皮酥肉香的红焖猪蹄,还有飘云最拿手的糖醋排骨,都是龙天佑的最爱。一样样的做好,装进漂亮的陶瓷餐盒里。
他从来都给她最好的东西,她也要给他最好的。
还记得以前做饭的时候,只要龙天佑在,他就喜欢围在她身边扯东扯西。他说,最喜欢看她系着围裙炒菜熬汤的样子,很温暖,让他有家的感觉。
飘云还笑着问他,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世事冷,冷不死爱。江湖大,大不过家。有家,何处是天涯?
他就抱着她,贴在她耳边温柔的说,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天涯。
一字一句,犹言在耳。物是人非,情何以堪?
他为她改变了他的世界,她却毁掉了他的世界。她是应该赔给他。既然她能为亲人出卖自己一次,为什么不能为她爱的男人出卖自己第二次?
是的,她应该这么做的,所有人都等着看这个结果。
想到天佑见到她的样子,见到她站在隋洋身边悲伤痛苦的表情,飘云仿佛丧失了所有的勇气。
可是,她必须去见他。把她的决定告诉他,他们究竟是劳燕分飞,还是同归于尽,她该给他一个交代的。不是吗?
见面的地方并不陌生,是飘云来过无数次的那一间,只是……要见的人换了。
龙天佑出来的时候,手上带着手铐,脚上挂着脚镣。还是临走时那身黑衣,精神很好,冷如寒星的眼睛依旧漆黑明亮,此刻,正死死的盯着她。只是胡子两天没刮,下巴长出了青色的胡茬,多了几分沧桑的感觉。
看到眼前的两个人,没什么震动,一声不响的坐下来,凌厉的双眼在锁链的摩擦声中,让人联想到被猎户套住的狼,稍有不慎,就会扑过来撕裂你的喉咙。
飘云坐在椅子上微笑,她不该担心他在这里过得不好,她应该相信,无论什么样的地方,无论身处何种逆境,都折损不了他凌人的气势。
就好比现在,衣冠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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