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熠知道,今天的晋级能这么顺利,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依赖于同学们的帮助,但下一场不会这么容易的。都是没有名气的选手,谁能想到对方会有那么多的粉丝到现场助力呢?
决赛的话,其它选手应该也会邀请粉丝到场助力的。
走出大厦,沈熠发现班上的人还没有离去,正在花圃外等着她们。
“周晴,依依,你们今天表现得太棒了!给咱7班争光了!”
沈熠看见他们,心里很高兴。
“谢谢大家,你们今天辛苦了!”
有人提议,“我们一起拍张合照吧。”
自然是没有拒绝的理由。
拍完照,沈熠建议道:“我们一起去吃饭吧,就当是我和晴晴对大家的感谢。”
听这口气,她们想要请客?
班上的人都知道沈熠家境贫困,连忙摆手拒绝,“不了,我们就着急赶车回家。明天见~”
溜得飞快!
沈熠看着同学们的背影,感叹道:“大家都好好啊。晴晴,我第一次觉得生活在这里,也蛮好的。”
*
*
沈熠这阵子要排练,回到家的时间便有些晚,她发现沈母看着她时,脸上总是带着忧色。
她以为沈母遇到了困难,“妈,怎么了,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事啊?你说出来,我们一块解决。”
沈母知晓女儿这是误会了,“没啥困难。”
“那你怎么总是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我?看得我心里毛毛的,还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坏事呢。”
沈母不想让女儿不安,可心中的担忧又实在抹不去,最终还是起了话头。
“依依,你是不是谈男朋友了?虽说你年纪也到了,但……”
她有些难为情,便低头用筷子戳碗里的饭,“女孩子还是要自爱、要庄重,不要和男孩子在外面玩得太晚。太晚了容易遇到危险。”
沈熠没想到她说的是这个。
“妈,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和男孩子约会。我参加了一个唱歌比赛,录节目的时间比较长。真的,等过一阵子,就会在电视上播出了。”
沈母忙道歉,“是这样啊。对不起,是我误会了。”
“没事,妈你有事就直接跟我说,别憋着,对身体不好。”
“好。”
吃完饭,沈熠回到卧室写作业。
她该感谢现在的教辅行业还没成熟,不然这作业还真写不完。
喝了口茶提神,摊开最后一张化学试卷,推导化学反应还是有点累的,尤其是晚上困意大,脑子昏昏沉沉。
沈母起夜,从客厅路过,见女儿房门没关紧,渗出一丝光线。
“依依,怎么还没睡?作业明天再做也不迟。”
沈熠抓了抓头发,“明天还有其他的事儿要做呢。”
三万稿子,还有一半没写呢。
回了学校就要全心全意的复习,迎接考试。
港城的文凭试和内陆高考不太一样,一月就发准考证,三月开始考试,五月结束,一科一科的考,彷佛钝刀子割肉。
好在只剩下一场总决赛了,不会占据太多的时间。
沈母的视线停留在沈熠的头上,她看见了什么,白发!
她女儿才十八岁,竟然就有了白发!
沈母觉得心酸无比,自责自己这个母亲的失职。
“依依,你也不要太辛苦了,身体要紧。”
说完便立即出去,不肯再多停留耽误女儿时间。
回房后,下定主意,明天要去买一斤黑芝麻,替女儿好好养头发。
*
*
周一,《香江文学报》新的一期上市。
李平从上班开始就着急的等着各大报亭的反馈。
“种花兔”是他第一个重点培养的作者,他倾注了全部的心血。
但是一直到十二点,他都没有收到任何反馈。难道《仙临》不符合大众口味?
印发前,他是那么的自信,觉得自己是发掘千里马的伯乐,可现实给了他无情一击。
看吧,你果然是个小菜鸡,只能当一辈子的助理编辑。
他几乎是怀着上坟的心情去了饭馆,明明点的是他最喜欢的蟹肉煲,吃进嘴里却是味同嚼蜡。
李平觉得自己的职业生涯一片灰暗,下午也无心工作,盘算着如果他辞职了,能去干什么?
港城第一商贸公司办公室。
外贸员大丁吃完午饭,回到座位上,拿起《港城文学报》翻看。
这报纸还是早上买的,只是上午工作太多,忙得不可开交,午休是他唯一支配的时间。
“《仙临:夺妻之恨》?有点意思呀。”
看到最后,他气得一捶打在桌子上。
这番动静不小,震动惊醒了旁边的同事大川。
“怎么了?谁惹你了?”
大丁嘟囔道:“还不是这破小说,多好的设定呀,偏偏开篇就来了个人渣,就像是巧克力里包着shit。
不行,我得出去抽根烟去去闷气。”
他这反应,倒是叫大川来了兴趣。要知道,大丁可是全公司脾气最好的人,遇上最讨厌的婆罗国商人也能笑呵呵的,怎么一个小说叫他气成这样?
大川拿过报纸一看,“落难的仙人,有趣。”
突然,他狂怒,爆出一句脏话,“靠,我#你个仙人板板!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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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的话,其它选手应该也会邀请粉丝到场助力的。
走出大厦,沈熠发现班上的人还没有离去,正在花圃外等着她们。
“周晴,依依,你们今天表现得太棒了!给咱7班争光了!”
沈熠看见他们,心里很高兴。
“谢谢大家,你们今天辛苦了!”
有人提议,“我们一起拍张合照吧。”
自然是没有拒绝的理由。
拍完照,沈熠建议道:“我们一起去吃饭吧,就当是我和晴晴对大家的感谢。”
听这口气,她们想要请客?
班上的人都知道沈熠家境贫困,连忙摆手拒绝,“不了,我们就着急赶车回家。明天见~”
溜得飞快!
沈熠看着同学们的背影,感叹道:“大家都好好啊。晴晴,我第一次觉得生活在这里,也蛮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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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熠这阵子要排练,回到家的时间便有些晚,她发现沈母看着她时,脸上总是带着忧色。
她以为沈母遇到了困难,“妈,怎么了,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事啊?你说出来,我们一块解决。”
沈母知晓女儿这是误会了,“没啥困难。”
“那你怎么总是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我?看得我心里毛毛的,还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坏事呢。”
沈母不想让女儿不安,可心中的担忧又实在抹不去,最终还是起了话头。
“依依,你是不是谈男朋友了?虽说你年纪也到了,但……”
她有些难为情,便低头用筷子戳碗里的饭,“女孩子还是要自爱、要庄重,不要和男孩子在外面玩得太晚。太晚了容易遇到危险。”
沈熠没想到她说的是这个。
“妈,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和男孩子约会。我参加了一个唱歌比赛,录节目的时间比较长。真的,等过一阵子,就会在电视上播出了。”
沈母忙道歉,“是这样啊。对不起,是我误会了。”
“没事,妈你有事就直接跟我说,别憋着,对身体不好。”
“好。”
吃完饭,沈熠回到卧室写作业。
她该感谢现在的教辅行业还没成熟,不然这作业还真写不完。
喝了口茶提神,摊开最后一张化学试卷,推导化学反应还是有点累的,尤其是晚上困意大,脑子昏昏沉沉。
沈母起夜,从客厅路过,见女儿房门没关紧,渗出一丝光线。
“依依,怎么还没睡?作业明天再做也不迟。”
沈熠抓了抓头发,“明天还有其他的事儿要做呢。”
三万稿子,还有一半没写呢。
回了学校就要全心全意的复习,迎接考试。
港城的文凭试和内陆高考不太一样,一月就发准考证,三月开始考试,五月结束,一科一科的考,彷佛钝刀子割肉。
好在只剩下一场总决赛了,不会占据太多的时间。
沈母的视线停留在沈熠的头上,她看见了什么,白发!
她女儿才十八岁,竟然就有了白发!
沈母觉得心酸无比,自责自己这个母亲的失职。
“依依,你也不要太辛苦了,身体要紧。”
说完便立即出去,不肯再多停留耽误女儿时间。
回房后,下定主意,明天要去买一斤黑芝麻,替女儿好好养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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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香江文学报》新的一期上市。
李平从上班开始就着急的等着各大报亭的反馈。
“种花兔”是他第一个重点培养的作者,他倾注了全部的心血。
但是一直到十二点,他都没有收到任何反馈。难道《仙临》不符合大众口味?
印发前,他是那么的自信,觉得自己是发掘千里马的伯乐,可现实给了他无情一击。
看吧,你果然是个小菜鸡,只能当一辈子的助理编辑。
他几乎是怀着上坟的心情去了饭馆,明明点的是他最喜欢的蟹肉煲,吃进嘴里却是味同嚼蜡。
李平觉得自己的职业生涯一片灰暗,下午也无心工作,盘算着如果他辞职了,能去干什么?
港城第一商贸公司办公室。
外贸员大丁吃完午饭,回到座位上,拿起《港城文学报》翻看。
这报纸还是早上买的,只是上午工作太多,忙得不可开交,午休是他唯一支配的时间。
“《仙临:夺妻之恨》?有点意思呀。”
看到最后,他气得一捶打在桌子上。
这番动静不小,震动惊醒了旁边的同事大川。
“怎么了?谁惹你了?”
大丁嘟囔道:“还不是这破小说,多好的设定呀,偏偏开篇就来了个人渣,就像是巧克力里包着shit。
不行,我得出去抽根烟去去闷气。”
他这反应,倒是叫大川来了兴趣。要知道,大丁可是全公司脾气最好的人,遇上最讨厌的婆罗国商人也能笑呵呵的,怎么一个小说叫他气成这样?
大川拿过报纸一看,“落难的仙人,有趣。”
突然,他狂怒,爆出一句脏话,“靠,我#你个仙人板板!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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