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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瑶被乐笙坚定的目光所感染,将天牢里发生的一切和盘托出:“云霄上仙对我严刑逼供,我本没有屈服,可她后来提起了我的家人,提起了我南元国的万千子民。神只要动动手指,南元国便可毁于一旦。我出生便是公主,享万民爱戴,富贵荣华。我从未为南元国的子民做过什么,怎么忍心让他们因我而死?我是迫不得已……”
陆瑶当然知道无论是否陷害乐笙,她自己都会死在云霄手中。她不怕死,可她不敢拿南元国冒险。
第12章 12强势控诉 战神强掳我至九重天欲行……
如乐笙所料,陆瑶果然是被胁迫的。她不得不承认,云霄很会找人软肋。
陆瑶成仙只是意外,她百年前本来是要去北靖国和亲,以换取两国和平的。可在和亲前,她误吃了不知哪来的仙丹,意外成仙。天界对这种不劳而获的神仙向来没什么好脸色,可又不能对她不管不顾,便将她安排在了暮辰宫当个洒扫的仙娥。
陆瑶在九重天无欲无求,除了乐笙,唯一放心不下的,便是父母亲人了吧。乐笙不怪陆瑶之前诬陷自己。换做她处在那样的境地,也难两全。她输给了整个南元国,不算冤。
“南元国百年前就亡了。”云霄轻笑一声,说道:“和亲作废,南元怎敌得过北靖铁骑?陆瑶,你早就该猜到的。我提过南元是不假,但我会拿一个早就不存在的国家威胁你?天帝陛下,是陆瑶自己误会了臣的意思。臣虽有用刑,但只为早日找出奸细,绝无胁迫陷害之意!”
陆瑶不可置信地看着云霄,多日的拷打,加上此时南元亡国的噩耗终让她不堪重负,头一沉晕死了过去。
既没有魔族奸细,那乐笙陆瑶这等事,本不必天帝出手裁决。见陆瑶不省人事,天帝不愿继续耽误时间,即刻裁决道:“云霄身为司非星君,刑罚需有度。现免去你司非星君一职,由洪铭暂代。陆瑶造谣诬陷,但念及她怜爱世人,且未酿成大祸,故剔除仙骨,流放人间。”
乐笙不置可否,这个判决,不算好,也不算坏。她没想到云霄留了一手,更没想到南元已亡。
云霄先前恼羞成怒想杀陆瑶灭口,这事显然有猫腻。天帝碍于天界颜面,撤了云霄的职,惩罚虽轻,但好歹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倘若没有这次对峙,陆瑶在云霄手里必死无疑,如今至少留了一命。活着就还有希望,她会和陆瑶一起去人间。
“事情已决,乐笙就暂且退下吧。”
“天帝陛下,我还有冤屈!”
天帝微微蹙眉,向来庄严肃穆的脸上已微有不悦:“又有何事?”
乐笙当即跪拜在地,句句盈泪,字字铿锵:“战神夜夙辰强掳我至九重天欲行不轨之事,恳请天帝做主,还我自由!”
此话一出,众神皆惊。他们倒不是惊讶夜夙辰会做出这等事,而是惊讶乐笙会在九重天当着众神的面说出这赤/裸/裸的真相。
别说夜夙辰了,就是当今天帝,也没少强抢民女。大殿下夜晗乃天帝与凡间一女子所生。色衰爱弛,去母留子,令人汗颜。二殿下夜衍乃天帝诱骗重明湖水君的妹妹所得。情窦初开,惨被抛弃,至今那女子仍疯疯癫癫,被水君关在重明湖,不见天日。
只有三殿下夜夙辰是天帝与“真心”爱慕的女神青凰所生。但青凰生下夜夙辰后便香消玉殒,天帝至今仍是孤家寡人。
青龙一族统领天界五千年,除了历代天帝均好色克妻外,倒是也没犯什么大的错事。其他神仙大多乐得清闲,见天界在天帝的带领下蒸蒸日上,日益壮大,也就对青龙一族的霸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同之前那些相比,这乐笙不过一个凡人,本来也活不了几年,能在有生之间得见九重天的光辉,应当感恩戴德。至于三殿下“欲行不轨”,罢了,这种事还不一定谁吃亏。
乐笙在紫霄大殿上当众斥责夜夙辰,这不是摆明了打天帝的脸吗。果然,天帝的脸色变了变,已是明显的不耐烦:“夜夙辰,你自己的女人,自己带回去管教。”
“五千年前,昊一天神舍己身,封魔神,散尽灵力惠泽苍生,让世间万物得以开灵智,修炼成仙,天下太平,众生平等。”乐笙将身子伏得更低,极尽卑微,说出的话却一句比一句坚决。
“战神夜夙辰已和云霄上仙有婚约,却一直纠缠芊雪上神,已是不忠不信。如今他出尔反尔,逼我与爱人分离,更是不仁不义。天帝陛下,蝼蚁尚且贪生,我虽为凡人,亦不愿受他人摆布。我是父母兄长的掌上明珠,是陆瑶的朋友,是天地间一小小凡人,可我唯独不是九重天战神的女人。我已心有所属,还望天帝陛下放我回人间。”
这一番话让天帝和众神仙无可反驳。上古洪荒时代只有神,没有仙。后来昊一神陨后,将灵力散给万物,花草树木,虫鱼鸟兽还有人族有了灵根,有了修炼的可能,这才有了“万物有灵,众生平等”一说。九重天上的神仙除了上古神族后裔,多是精怪和人修炼成仙。
所以乐笙搬出昊一天神后,无疑是狠狠打了众神仙的脸。他们高高在上久了,已经忘了他们自己,也曾是人世间一小小精灵,一小小凡人。众神仙不约而同地看向夜夙辰,均替乐笙捏了把汗。
假如不是怀里有羽芊雪,夜夙辰那昆仑剑,应当已经在乐笙身上捅了好几个洞了。他从未如此气愤过,比当初发现羽芊雪逃跑时还要生气数百倍:乐笙她怎么能这么说他,是为了离开九重天口不择言,还是她心里本来就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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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瑶当然知道无论是否陷害乐笙,她自己都会死在云霄手中。她不怕死,可她不敢拿南元国冒险。
第12章 12强势控诉 战神强掳我至九重天欲行……
如乐笙所料,陆瑶果然是被胁迫的。她不得不承认,云霄很会找人软肋。
陆瑶成仙只是意外,她百年前本来是要去北靖国和亲,以换取两国和平的。可在和亲前,她误吃了不知哪来的仙丹,意外成仙。天界对这种不劳而获的神仙向来没什么好脸色,可又不能对她不管不顾,便将她安排在了暮辰宫当个洒扫的仙娥。
陆瑶在九重天无欲无求,除了乐笙,唯一放心不下的,便是父母亲人了吧。乐笙不怪陆瑶之前诬陷自己。换做她处在那样的境地,也难两全。她输给了整个南元国,不算冤。
“南元国百年前就亡了。”云霄轻笑一声,说道:“和亲作废,南元怎敌得过北靖铁骑?陆瑶,你早就该猜到的。我提过南元是不假,但我会拿一个早就不存在的国家威胁你?天帝陛下,是陆瑶自己误会了臣的意思。臣虽有用刑,但只为早日找出奸细,绝无胁迫陷害之意!”
陆瑶不可置信地看着云霄,多日的拷打,加上此时南元亡国的噩耗终让她不堪重负,头一沉晕死了过去。
既没有魔族奸细,那乐笙陆瑶这等事,本不必天帝出手裁决。见陆瑶不省人事,天帝不愿继续耽误时间,即刻裁决道:“云霄身为司非星君,刑罚需有度。现免去你司非星君一职,由洪铭暂代。陆瑶造谣诬陷,但念及她怜爱世人,且未酿成大祸,故剔除仙骨,流放人间。”
乐笙不置可否,这个判决,不算好,也不算坏。她没想到云霄留了一手,更没想到南元已亡。
云霄先前恼羞成怒想杀陆瑶灭口,这事显然有猫腻。天帝碍于天界颜面,撤了云霄的职,惩罚虽轻,但好歹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倘若没有这次对峙,陆瑶在云霄手里必死无疑,如今至少留了一命。活着就还有希望,她会和陆瑶一起去人间。
“事情已决,乐笙就暂且退下吧。”
“天帝陛下,我还有冤屈!”
天帝微微蹙眉,向来庄严肃穆的脸上已微有不悦:“又有何事?”
乐笙当即跪拜在地,句句盈泪,字字铿锵:“战神夜夙辰强掳我至九重天欲行不轨之事,恳请天帝做主,还我自由!”
此话一出,众神皆惊。他们倒不是惊讶夜夙辰会做出这等事,而是惊讶乐笙会在九重天当着众神的面说出这赤/裸/裸的真相。
别说夜夙辰了,就是当今天帝,也没少强抢民女。大殿下夜晗乃天帝与凡间一女子所生。色衰爱弛,去母留子,令人汗颜。二殿下夜衍乃天帝诱骗重明湖水君的妹妹所得。情窦初开,惨被抛弃,至今那女子仍疯疯癫癫,被水君关在重明湖,不见天日。
只有三殿下夜夙辰是天帝与“真心”爱慕的女神青凰所生。但青凰生下夜夙辰后便香消玉殒,天帝至今仍是孤家寡人。
青龙一族统领天界五千年,除了历代天帝均好色克妻外,倒是也没犯什么大的错事。其他神仙大多乐得清闲,见天界在天帝的带领下蒸蒸日上,日益壮大,也就对青龙一族的霸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同之前那些相比,这乐笙不过一个凡人,本来也活不了几年,能在有生之间得见九重天的光辉,应当感恩戴德。至于三殿下“欲行不轨”,罢了,这种事还不一定谁吃亏。
乐笙在紫霄大殿上当众斥责夜夙辰,这不是摆明了打天帝的脸吗。果然,天帝的脸色变了变,已是明显的不耐烦:“夜夙辰,你自己的女人,自己带回去管教。”
“五千年前,昊一天神舍己身,封魔神,散尽灵力惠泽苍生,让世间万物得以开灵智,修炼成仙,天下太平,众生平等。”乐笙将身子伏得更低,极尽卑微,说出的话却一句比一句坚决。
“战神夜夙辰已和云霄上仙有婚约,却一直纠缠芊雪上神,已是不忠不信。如今他出尔反尔,逼我与爱人分离,更是不仁不义。天帝陛下,蝼蚁尚且贪生,我虽为凡人,亦不愿受他人摆布。我是父母兄长的掌上明珠,是陆瑶的朋友,是天地间一小小凡人,可我唯独不是九重天战神的女人。我已心有所属,还望天帝陛下放我回人间。”
这一番话让天帝和众神仙无可反驳。上古洪荒时代只有神,没有仙。后来昊一神陨后,将灵力散给万物,花草树木,虫鱼鸟兽还有人族有了灵根,有了修炼的可能,这才有了“万物有灵,众生平等”一说。九重天上的神仙除了上古神族后裔,多是精怪和人修炼成仙。
所以乐笙搬出昊一天神后,无疑是狠狠打了众神仙的脸。他们高高在上久了,已经忘了他们自己,也曾是人世间一小小精灵,一小小凡人。众神仙不约而同地看向夜夙辰,均替乐笙捏了把汗。
假如不是怀里有羽芊雪,夜夙辰那昆仑剑,应当已经在乐笙身上捅了好几个洞了。他从未如此气愤过,比当初发现羽芊雪逃跑时还要生气数百倍:乐笙她怎么能这么说他,是为了离开九重天口不择言,还是她心里本来就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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