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池渊并不满足于这个蜻蜓点水般的亲吻,他用脸颊磨蹭于归洋的后腰,仿佛只有这样心里才能踏实下来。
于归洋又好笑又好气:“别闹!我正在做饭呢,老实点!”
池渊不蹭了,但他依旧搂着心爱的小人鱼不放手。
“饿了?”他只能这么以为,“再忍一忍,老王这道蛋炒饭很快就好了。等下再去冰箱里看看还有什么存货没有。”
这也没办法,老王一开始不知道他们今天要回来,就准备了自己吃的蛋炒饭。米饭还是中午的剩饭,这小日子过得也是相当将就了。
他还是有点心疼老王的,都不知道照顾自己,本来海马滩上的环境就不好,吃的还这么随意。
嫂子在的时候还好,嫂子不在岛上,王哥的一日三餐就开始对付了。
有的时候连晚饭都懒得吃。
蛋炒饭做好了,于归洋就把它分成两碗,一碗给老王留着,一碗让池渊吃了,先垫垫肚子。
他则转着轮椅去翻找冰箱。
上次抓的鱼吃得都差不多了,有些冷冻着的一时半会儿也化不了,可以留着明天吃。
他打开保鲜层,呦,看看他找到了什么!
居然是一盆已经洗好的蛤蜊!
于归洋迫不及待地把它们从冰箱里取出来,揭开保鲜膜。
里面的蛤蜊被浸泡得把肚子里的泥沙都吐了个干净,用清水重新洗了一遍之后再捞起来,热水烹煮,让它们张开外壳,露出内里饱满的蛤肉。
这种蛤蜊在国内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花甲。
它们喜欢栖息在浅海海底,故而肺部常带有泥沙,需要用清水浸泡,让它们将泥沙吐出来,这样吃起来才不会有颗粒感。
于归洋架起了锅,待锅热起来以后便倒入食用油,再将他准备好的姜片、蒜末还有辣椒按比例倒入锅中爆炒。
炒出香味后,便可以加入花蛤快速翻炒,佐以盐、醋等调料,大火收汁,一道秘制花甲就做好啦!
扑鼻的香气充斥着整个厨房,连外头跟媳妇儿打电话的老王都闻到了,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花儿啊,就不跟你说了,归洋正炒菜呢,我得去看着他,免得他把厨房点着了。”王拥杰笑道。
那边,林丽花早已看穿了老王的心思:“是想过去蹭吃蹭喝吧?”
“嘿嘿,什么都瞒不过你。”
“去吧,跟小于说一声,我尽量这两天过去一趟,别忘了啊!”
王拥杰挂了电话,迫不及待地冲进了厨房,二话不说抓起一只花蛤就往嘴里嗦。
“呼呼,好烫!”老王被烫到了嘴,也舍不得把舌尖的花蛤吐出来。
太好吃了,新鲜滑嫩的花甲肉肉质鲜美,香味浓烈,轻微的辣和恰到好处的酸交织在一起。
轻轻一咬,肉汁飞溅,带给味蕾极致的体验。
于归洋别过头,不去看老王丢人的吃相,跟池渊分享起这道美食。
池渊吃过的熟食不多,大多数都是他和嫂子做的,所以也比较不出什么。
只知道小人鱼做的很好吃,比他吃过的猎物都要好吃。
饱餐一顿后,于归洋和池渊清洗了双手和嘴巴,就准备回屋了。
“归洋,你嫂子让我给你带话,她过两天就过来。”王拥杰说。
于归洋点点头:“好的。”
王拥杰坏心眼地笑着,“还有,别忘了这两件旗袍,一定要试一试啊。”
可恶,好想把旗袍甩在老王脸上啊!
作者有话要说: 啊,我要是会画画就好了_(:з」∠)_感谢在2021-10-1023:37:02~2021-10-1121:28:4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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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4章 二更·穿上旗袍后
回到小屋,于归洋捧着那两件色泽艳丽的旗袍,却不知该如何开口。
倒是池渊无知者无畏:“怎么一直看着它发呆?这是什么,感觉跟人类穿的很像。”
他解释道:“这是衣服中的旗袍,是一种,嗯……很好看的衣服。”
于归洋没有把旗袍如今备受女性喜爱的话说出来,他觉得要是池渊知道了旗袍是女人穿的,大概更不愿意尝试了。
谁说男人就不能穿旗袍了?再说了,他现在也不是人类,是人鱼!
今天,他就要穿给池渊看看!豁出去了!
不过,想穿旗袍也没那么容易,他试了好几次才把自己的尾鳍塞进旗袍里面,然后顺着旗袍的内部空间,将自己的鱼鳍穿过旗袍。
“呼。”看到尾鳍露了出来,于归洋不由得松了口气。
接下来就简单多了,他的双手穿过旗袍的袖孔。
可恶啊,王拥杰的恶趣味到底有多浓烈啊。
他的袖孔居然镶了蕾丝!
最令他无语的是,为了让他更显得凹凸有致,老王居然丧心病狂地在旗袍的胸口部位加了垫胸,臀部也是如此。
以至于他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头都要大了!
池渊端详着于归洋,好半天才问了出口:“你……喜欢这样?”
天老爷,这是天大的误会!
他没想到老王准备了旗袍还不够,还用如此花哨的红牡丹图样来点缀旗袍。当然了,最离谱的当属袖孔还有裙摆的边缘居然还镶有蕾丝边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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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归洋又好笑又好气:“别闹!我正在做饭呢,老实点!”
池渊不蹭了,但他依旧搂着心爱的小人鱼不放手。
“饿了?”他只能这么以为,“再忍一忍,老王这道蛋炒饭很快就好了。等下再去冰箱里看看还有什么存货没有。”
这也没办法,老王一开始不知道他们今天要回来,就准备了自己吃的蛋炒饭。米饭还是中午的剩饭,这小日子过得也是相当将就了。
他还是有点心疼老王的,都不知道照顾自己,本来海马滩上的环境就不好,吃的还这么随意。
嫂子在的时候还好,嫂子不在岛上,王哥的一日三餐就开始对付了。
有的时候连晚饭都懒得吃。
蛋炒饭做好了,于归洋就把它分成两碗,一碗给老王留着,一碗让池渊吃了,先垫垫肚子。
他则转着轮椅去翻找冰箱。
上次抓的鱼吃得都差不多了,有些冷冻着的一时半会儿也化不了,可以留着明天吃。
他打开保鲜层,呦,看看他找到了什么!
居然是一盆已经洗好的蛤蜊!
于归洋迫不及待地把它们从冰箱里取出来,揭开保鲜膜。
里面的蛤蜊被浸泡得把肚子里的泥沙都吐了个干净,用清水重新洗了一遍之后再捞起来,热水烹煮,让它们张开外壳,露出内里饱满的蛤肉。
这种蛤蜊在国内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花甲。
它们喜欢栖息在浅海海底,故而肺部常带有泥沙,需要用清水浸泡,让它们将泥沙吐出来,这样吃起来才不会有颗粒感。
于归洋架起了锅,待锅热起来以后便倒入食用油,再将他准备好的姜片、蒜末还有辣椒按比例倒入锅中爆炒。
炒出香味后,便可以加入花蛤快速翻炒,佐以盐、醋等调料,大火收汁,一道秘制花甲就做好啦!
扑鼻的香气充斥着整个厨房,连外头跟媳妇儿打电话的老王都闻到了,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花儿啊,就不跟你说了,归洋正炒菜呢,我得去看着他,免得他把厨房点着了。”王拥杰笑道。
那边,林丽花早已看穿了老王的心思:“是想过去蹭吃蹭喝吧?”
“嘿嘿,什么都瞒不过你。”
“去吧,跟小于说一声,我尽量这两天过去一趟,别忘了啊!”
王拥杰挂了电话,迫不及待地冲进了厨房,二话不说抓起一只花蛤就往嘴里嗦。
“呼呼,好烫!”老王被烫到了嘴,也舍不得把舌尖的花蛤吐出来。
太好吃了,新鲜滑嫩的花甲肉肉质鲜美,香味浓烈,轻微的辣和恰到好处的酸交织在一起。
轻轻一咬,肉汁飞溅,带给味蕾极致的体验。
于归洋别过头,不去看老王丢人的吃相,跟池渊分享起这道美食。
池渊吃过的熟食不多,大多数都是他和嫂子做的,所以也比较不出什么。
只知道小人鱼做的很好吃,比他吃过的猎物都要好吃。
饱餐一顿后,于归洋和池渊清洗了双手和嘴巴,就准备回屋了。
“归洋,你嫂子让我给你带话,她过两天就过来。”王拥杰说。
于归洋点点头:“好的。”
王拥杰坏心眼地笑着,“还有,别忘了这两件旗袍,一定要试一试啊。”
可恶,好想把旗袍甩在老王脸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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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二更·穿上旗袍后
回到小屋,于归洋捧着那两件色泽艳丽的旗袍,却不知该如何开口。
倒是池渊无知者无畏:“怎么一直看着它发呆?这是什么,感觉跟人类穿的很像。”
他解释道:“这是衣服中的旗袍,是一种,嗯……很好看的衣服。”
于归洋没有把旗袍如今备受女性喜爱的话说出来,他觉得要是池渊知道了旗袍是女人穿的,大概更不愿意尝试了。
谁说男人就不能穿旗袍了?再说了,他现在也不是人类,是人鱼!
今天,他就要穿给池渊看看!豁出去了!
不过,想穿旗袍也没那么容易,他试了好几次才把自己的尾鳍塞进旗袍里面,然后顺着旗袍的内部空间,将自己的鱼鳍穿过旗袍。
“呼。”看到尾鳍露了出来,于归洋不由得松了口气。
接下来就简单多了,他的双手穿过旗袍的袖孔。
可恶啊,王拥杰的恶趣味到底有多浓烈啊。
他的袖孔居然镶了蕾丝!
最令他无语的是,为了让他更显得凹凸有致,老王居然丧心病狂地在旗袍的胸口部位加了垫胸,臀部也是如此。
以至于他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头都要大了!
池渊端详着于归洋,好半天才问了出口:“你……喜欢这样?”
天老爷,这是天大的误会!
他没想到老王准备了旗袍还不够,还用如此花哨的红牡丹图样来点缀旗袍。当然了,最离谱的当属袖孔还有裙摆的边缘居然还镶有蕾丝边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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