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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在此承认自己的败北却再合适没有了。
“我承认,我输了,你果然是世界上最早的先知者。”
他轻声说道,转过身去,走进了人群之中,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几个硬币买了一份街边的面包,刚出锅的小麦制品有着诱人的香味,他咬了一口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旧日众神之王的身影最终淹没在了人群之中,和任何一个人类的背影别无二致。
作者有话要说:求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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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其名为普罗米修斯的神明
黑发的青年在山上买了一间小房子,然后开始养羊和葡萄,他虽然听过那个少女的讲解,但是这种事情一开始做起来总归是很难的。
幸好有人实在看不下去了,决定教教他。
一切才逐渐步上了正轨。
他后来习惯了在山里的生活,每个星期去集市上换东西,修补羊圈,做奶酪,酿葡萄酒,偶尔还会去试试吹玻璃。
有时候落日的时候,他会搬把椅子坐在外面,看着太阳一点点地沉下来,然后觉得这个场景他应该试试作画,他从匣子里抽出那根光辉灿烂的不死鸟的羽毛。
在纸上画出了一条线。
然而他凝望着这条线,给它修修补补,他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画出了那个人的样子。
她紫色的复杂的眼睛,她带着笑意的唇角。
他凝望着画纸,然后将它们收了起来,放在箱子里。
后来箱子满了。
他决定去再买一个箱子。
有时候会有其他的神明来拜访他,他会请他们喝酒,有时候还会杀一只羊。
他们说从前不知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现在感觉他还是很不错的。
莫罗斯想起了那个少女在第一次离开他之前,对他说,“你可以试试去交交朋友,他们肯定都会喜欢你的。”
“你是个很好的人。”
“我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
他的确开始拥有朋友了。
有时候阿波罗会来帮羊看病,并且建议他把羊圈换个地方,原本的地方太潮湿了,对羊的健康不好。
有时候雅典娜会过来坐坐,和他聊聊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有时候赫尔墨斯会过来,然后他走了之后莫罗斯发现自己丢掉了银勺子。
所以只能连夜追了他几个小时。
他们都有了自己的生活,他们好像已经完全遗忘了那位女神的事情,毕竟如果要往前走的话,总是记得亡者的名字并非好事。
她本来就是一位没有庙宇也没有信徒的女神,人类也早已遗忘了她的名字,她已经有几千年几乎很少有人提起了。
她可能已经彻底的死亡了。
肉身被带走了,名字被消磨了,一切都如烟尘一般随风而逝,就像是她从来没有出生过一样。
她就像是影子,被黑暗所吞没之后不会有一丝一毫的痕迹。
然而这是她的选择,不戴冠也好,背负永久的流放也好,放弃生命也好,都是她自己所选择的道路,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秒钟她也不曾有片刻的后悔。
也许会有遗憾吧。
毕竟她一生清贫从未入繁华。
莫罗斯从集市上买了好多包种子,决定试试在自己的房子前面种点花。
这样,春天的时候花会开,蝴蝶也会来。
他按照花农说的那样,将种子泡在了水里,静静地等着它发芽。
有细细小小的翠绿色从黑色的外壳中钻了出来,他用一根细细的木棍拨弄着他们,查看着每一颗种子发芽的情况。
然而他的手突然停在了半空中,他抬起头,看向天空,高高的湛蓝色和白色的云朵。
他听到了什么。
是名字。
有人提了那位女神的名字。
其名为普罗米修斯的神明。
年轻的学生坐在书房里,他翻开了一本书,决定完成自己的作业,翻译一本希腊文的书对于他而言简直轻而易举,他用钢笔蘸了蘸水,然后写下了标题。
《普罗米修斯》
“译者:乔治?戈登?拜伦。”
他是一位贵族,然而他的父亲花光了母亲的财产然后悲惨的死去,他从小寄人篱下然后获得了头衔和金钱。
他受到了很好的教育,这样下去,他也许可以在议院给自己找到一个席位,然后穿上装模作样的衣服,从此当个快乐的纵情声色的衣冠禽兽。
他当然喜欢享乐,音乐和美酒,这些都是很不错的东西。
但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并不快乐。
他总是会想起自己年幼的时候受到的欺辱,贫困的悲哀,贵族的装腔作势的慈悲但是却不会给贫贱者一个铜板。
人的一生应该如何度过呢。
他经常思考着这个问题。
青年翻开了书,开始阅读这篇古老的诗篇,来自几千年前的桂冠诗人。
创作的关于某位神明的故事。
她出身高贵,但是天生反骨桀骜不驯,她是个疯子,是此世最危险的思想犯。
她罪行累累,她杀父,弑君,背叛了自己的种族,最终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被钉在了高加索山上,让鹫鹰嘶吃她的肝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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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输了,你果然是世界上最早的先知者。”
他轻声说道,转过身去,走进了人群之中,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几个硬币买了一份街边的面包,刚出锅的小麦制品有着诱人的香味,他咬了一口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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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有人实在看不下去了,决定教教他。
一切才逐渐步上了正轨。
他后来习惯了在山里的生活,每个星期去集市上换东西,修补羊圈,做奶酪,酿葡萄酒,偶尔还会去试试吹玻璃。
有时候落日的时候,他会搬把椅子坐在外面,看着太阳一点点地沉下来,然后觉得这个场景他应该试试作画,他从匣子里抽出那根光辉灿烂的不死鸟的羽毛。
在纸上画出了一条线。
然而他凝望着这条线,给它修修补补,他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画出了那个人的样子。
她紫色的复杂的眼睛,她带着笑意的唇角。
他凝望着画纸,然后将它们收了起来,放在箱子里。
后来箱子满了。
他决定去再买一个箱子。
有时候会有其他的神明来拜访他,他会请他们喝酒,有时候还会杀一只羊。
他们说从前不知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现在感觉他还是很不错的。
莫罗斯想起了那个少女在第一次离开他之前,对他说,“你可以试试去交交朋友,他们肯定都会喜欢你的。”
“你是个很好的人。”
“我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
他的确开始拥有朋友了。
有时候阿波罗会来帮羊看病,并且建议他把羊圈换个地方,原本的地方太潮湿了,对羊的健康不好。
有时候雅典娜会过来坐坐,和他聊聊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有时候赫尔墨斯会过来,然后他走了之后莫罗斯发现自己丢掉了银勺子。
所以只能连夜追了他几个小时。
他们都有了自己的生活,他们好像已经完全遗忘了那位女神的事情,毕竟如果要往前走的话,总是记得亡者的名字并非好事。
她本来就是一位没有庙宇也没有信徒的女神,人类也早已遗忘了她的名字,她已经有几千年几乎很少有人提起了。
她可能已经彻底的死亡了。
肉身被带走了,名字被消磨了,一切都如烟尘一般随风而逝,就像是她从来没有出生过一样。
她就像是影子,被黑暗所吞没之后不会有一丝一毫的痕迹。
然而这是她的选择,不戴冠也好,背负永久的流放也好,放弃生命也好,都是她自己所选择的道路,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秒钟她也不曾有片刻的后悔。
也许会有遗憾吧。
毕竟她一生清贫从未入繁华。
莫罗斯从集市上买了好多包种子,决定试试在自己的房子前面种点花。
这样,春天的时候花会开,蝴蝶也会来。
他按照花农说的那样,将种子泡在了水里,静静地等着它发芽。
有细细小小的翠绿色从黑色的外壳中钻了出来,他用一根细细的木棍拨弄着他们,查看着每一颗种子发芽的情况。
然而他的手突然停在了半空中,他抬起头,看向天空,高高的湛蓝色和白色的云朵。
他听到了什么。
是名字。
有人提了那位女神的名字。
其名为普罗米修斯的神明。
年轻的学生坐在书房里,他翻开了一本书,决定完成自己的作业,翻译一本希腊文的书对于他而言简直轻而易举,他用钢笔蘸了蘸水,然后写下了标题。
《普罗米修斯》
“译者:乔治?戈登?拜伦。”
他是一位贵族,然而他的父亲花光了母亲的财产然后悲惨的死去,他从小寄人篱下然后获得了头衔和金钱。
他受到了很好的教育,这样下去,他也许可以在议院给自己找到一个席位,然后穿上装模作样的衣服,从此当个快乐的纵情声色的衣冠禽兽。
他当然喜欢享乐,音乐和美酒,这些都是很不错的东西。
但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并不快乐。
他总是会想起自己年幼的时候受到的欺辱,贫困的悲哀,贵族的装腔作势的慈悲但是却不会给贫贱者一个铜板。
人的一生应该如何度过呢。
他经常思考着这个问题。
青年翻开了书,开始阅读这篇古老的诗篇,来自几千年前的桂冠诗人。
创作的关于某位神明的故事。
她出身高贵,但是天生反骨桀骜不驯,她是个疯子,是此世最危险的思想犯。
她罪行累累,她杀父,弑君,背叛了自己的种族,最终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被钉在了高加索山上,让鹫鹰嘶吃她的肝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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