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宵捏着过长的外套袖子,深吸气:你真的失忆了吗?
    周牧野望向苍茫的夜色,轻眯了下眼,似是认真思索了一会儿,复又偏头看向阮宵:可能吧,忘了好多事。
    语调懒懒的,没有一个失忆者该有的遗落和空虚感。
    接着又问:很奇怪吗?
    阮宵低了下头,诚实回答:有点。
    周牧野往回走:哪里奇怪?
    阮宵朝旁边撇了下视线,是思考时的小动作。
    接着想到什么,黑白分明的眼睛微微弯起,有些不好意思:你以前很讨厌我,对我很不好。
    起码从书中看到的是这样,周牧野对原主不是嘲讽就是辱骂,难以心平气和地交谈。
    阮宵觉得自己现在像是在告状,所以会有不好意思的感觉。
    讨厌你?周牧野站在阮宵身前,轻挑眉,语调怀疑,那你是怎么怀上的?
    阮宵轰的一下脸上爆红,神色尴尬,抬手摆了摆,语无伦次,不是,就你当时跟这个没关系,我们是
    周牧野好整以暇看着他。
    阮宵挫败,呼出一口气,俏红着一张小脸,将书包放下来,从里面掏出几张试卷,一股脑塞进周牧野怀里:这是你的试卷,在俱乐部的时候想还你,忘了。
    周牧野看他一眼,拿好试卷。
    话题看似就这么被糊弄了过去。
    但阮宵经过一次打岔,稳了不少,背上书包后,支支吾吾解释:半个月前的聚会上你喝醉了,我扶你回房间,你认错了人就怀上了。
    从穿书到现在,原主的记忆正在一点点朝他释放。确实是有这么一回事,只是那天晚上什么都没发生,渣攻和原主头抵头地睡一觉罢了,不存在酒后乱性。
    阮宵心虚,不去看周牧野反应,也不等他回应,逃似的往前走。
    只是还没走出多远,就被周牧野一把扯住手腕。
    阮宵心口酥麻,手指不禁蜷了一下,感到皮肤上来自周牧野的掌心温度。
    周牧野懒散地往旁边挪了几步,来到阮宵身侧,歪头看着他时,眼神很淡:我以前对你很不好?
    阮宵低着头,面红耳赤,忽然不确定周牧野什么意思,也就不敢贸然点头或摇头。
    周牧野却看明白了,低睫,灯光在他眼尾扫下一片阴影。
    他声音放低,语气不像开玩笑:那你以后记得离我远点。
    阮宵呼吸一窒。
    我怕哪天找回记忆周牧野说,还是会对你不好。
    周牧野走后,阮宵在小径上呆了许久,低头踢着脚下的落叶。
    现在已经是秋天,刮来的风中带着凉爽,但草丛间依旧有虫声唧唧。
    只是突然之间,小径上的人猛地蹲了下来,将脸埋在臂弯间。
    阮宵从鼻腔里憋出几声哼唧,觉得自己要烦死。
    什么叫怕对他不好?
    怕对他不好才叫他离远点的吧?
    那周牧野是想、想对他好吗?
    ***
    快七点的时候,阮宵来到附属楼,却被叔叔阿姨们告知他妈妈还在主屋的厨房里。
    他顺着记忆跑向别墅的后门,离那扇顶上挂着明黄灯光的木门越近,他心就跳得越快,期待值几乎拉满格。
    妈妈,到底会长什么样?
    他长得会更像妈妈吗?
    抱着这样的想法,阮宵几乎是一下子撞开了厨房后门。
    嘭!的一声,木门撞到墙上。
    一阵穿堂风涌过,从后方拂过阮宵的发梢,乌黑柔软的发丝顺着颊侧朝前飘动,那阵具象的风直直袭向正前方站在灶台前的女人,视野随着风速迅猛地推进,定格在女人有些臃肿的背影上。
    女人身材不高,棕红的头发带大卷,中等长度,蓬松地散在肩上,穿一身灰褐色工作服,系白色围裙,腰跟胯几乎连成一线。
    此时灶台上的锅里咕噜咕噜炖着一锅汤,满屋子香气四溢。
    阮曼玲听到动静,回头看去,就见她家小傻子一动不动站在门口,眼都不眨一下。
    她声音称不上温和,带着独属于母亲的催促和急躁:怎么回来这么晚?赶紧洗手吃饭。
    过了会儿,身后才响起呆呆的噢的一声,接着,身旁慢吞吞挪过来一道纤细人影。那人开了水龙头,一边冲手,一边朝这边看。
    阮曼玲余光瞄见了,扭头看向水池前的阮宵。
    阮宵的目光在阮曼玲的脸上转了一圈又一圈。
    女人四十多岁的样子,肤色暗沉,脸微胖,有双下巴,眼角带着细纹,即便现在发福了,又长年疏于保养,是再普通不过的中年妇女模样,但细看五官,还是可以想象出年轻时候长得很美很秀致。
    阮宵在她脸上找到了熟悉的影子,果然,他们长得很像。
    心中蓦然升起一种奇妙的感觉,温暖而踏实,仿佛真正回了家。
    阮曼玲被阮宵盯得莫名:怎么了?
    阮宵呆呆地看着她,舍不得挪开视线,发自内心地赞叹:您长得真好看。
    阮曼玲拿长柄勺的手顿了一下,接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孩子今天
    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赞美声。
    阮曼玲心情大好,她让阮宵别愣着了,准备准备吃饭。
    主宅里分前后两个厨房,前厨房连着客厅,是为周家人准备日常三餐时使用,后厨房只有在周家宴请宾客的时候才用得上。
    阮曼玲在周家呆了快二十年,分管厨房区域,借着职位方便,平时都带阮宵在后厨房吃饭。
    厨房靠墙的位置有一张铁质的餐桌,母子俩就在那儿用餐。
    今晚只煮了一锅番茄牛肉汤,但锅里有荤有素,搭配得当,味道更是鲜美,对于两人来说足够了。
    阮宵捧着碗扒饭,全程脸上都带笑,实在忍不住了,还会一边吃,一边笑出声。
    那样子,别提有多傻气了。
    阮曼玲心中可乐,问了几次原因,阮宵都摇头不答,阮曼玲也就随他去了。
    吃好饭,阮宵主动帮着收碗。
    阮曼玲发现,这孩子比平时更听话懂事,神态语气也更灵动,眼里毫不掩饰对她的依恋,乖巧得可爱。
    阮曼玲虽然嘴上不说,但这么多年都一直盼望阮宵的状态能好转,她见阮宵难得流露出与正常孩子无异的样子,感到欣慰的同时,也无法避免产生怜爱。她摸了摸阮宵的头:先回去吧,这里我来收拾。
    阮宵却突然顿住了,一动不动,眼睛慢慢朝上看,似乎是想搞明白此刻盖在脑袋上的触感是什么。
    妈妈的手,好温暖
    从他有记忆开始,好像都没有被人摸过头。
    傻样。阮曼玲再次忍俊不禁,拍了拍阮宵的脑袋,手自然而然顺着柔软的发丝向后捋,却在摸到后脑勺某处时,脸色骤变。
    这是什么?阮曼玲站了起来,绕到阮宵身后。
    她刚刚摸到几缕结在一起的发丝,像被什么黏住后又凝固了。结果她按着阮宵的后脑勺一看,一摸,手指上搓出了点褐色的血迹。
    阮曼玲霎时间血压飙升:谁干的!
    她知道阮宵在学校里会被欺负,向老师反映过几次都没用,后来只好叫阮宵避着点学校里的坏学生,还拜托过周家的少爷照看着点,这才让情况好转。
    但弄出血的事,还是第一次发生。
    阮宵连忙扭头解释:我自己摔的,今天去冰场了,摔了一跤。
    阮曼玲狐疑看他一眼,按压下怒气,可依旧不顺心,用力摁了下阮宵的脑袋,怪他没保护好自己:去冰场干嘛?你又不会滑冰,把自己搞成这样,以后不许去了!
    阮宵乖巧低着头,做错事一样绞着白净的手指。
    阮曼玲催促他起身,要带他回房间上药。
    可阮宵却牵住她的衣袖,眼睛亮闪闪的请求:能不能,再摸摸我?
    阮曼玲呆滞了一瞬,还没听明白,阮宵抓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头顶,如同猫一样用脑袋拱了拱阮曼玲的手掌,心满意足地眯起眼:像刚刚那样
    霎时间,阮曼玲的心都化了。
    她一手揽过阮宵的肩,一手撸着他的发顶,沉沉叹息一声。
    此刻,母子俩谁都没注意到,在连接前厨房的通道口,有道人影离开。
    周牧野站在过道里,背靠着墙,手上还拿着一张试卷。
    阮宵把自己的试卷也塞给了他,他想还回去,就看到了刚刚那一幕。
    周牧野眼睫懒懒耷拉着,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拿起那张试卷。
    卷子上每道题都写满了,不过分数栏打了个零分。
    又蠢又好欺负。
    周牧野拿出手机,在列表里翻到一个备注教练的人,发去消息:【有没有今天傍晚冰场的录像?】
    作者有话要说:
    阮宵:也没有很好欺负吧?
    第04章 傻三年
    第二天闹铃声一响,阮宵就从上铺爬下来。
    他跟妈妈住一个房间,房间里被隔成了两个单间,中间是公共区域。他的房间不大,放的是上床下桌,不过足够干净整洁。
    他洗漱好后,穿上校服,从后厨房经过时,带上阮曼玲给他准备的早餐,就匆匆忙忙去赶公交,再到集合点坐校车。
    周牧野家的地价太精贵,富人区中的富人区,没有同学住附近,所以学校在规划校车路线时,并没有把这片区划进范围内,阮宵只能捣一趟公交才能坐上校车。
    阮宵经过前院时,恰好周牧野不紧不慢地出门。
    阮宵口中咬着面包,一边继续朝前走,一边笑着对周牧野挥手,声音含糊不清:阿野,早!
    周牧野闻声看去。
    阮宵可能刚洗好脸,眉梢还挂着水渍,眼睛弯出好看的月牙状。清晨的阳光似乎独独眷顾他,将那张雪白小脸照得明艳动人,好似一颗新鲜草莓。
    周牧野叫住他:去哪儿?
    阮宵停下脚步,扯下面包片,理所当然:赶校车啊。
    赶什么校车?周牧野说话时懒懒的,听着有些冰冷。
    他抄兜走过来,冲院子里的黑色汽车一扬下巴:八代幻影它不香?
    阮宵看向那辆劳斯莱斯,咽了下口水,又看向周牧野:阿野,你真的失忆了。
    周牧野:
    但还是谢谢你,愿意带我上学!阮宵唯恐他反悔,先他一步朝汽车跑去。
    周牧野看着阮宵欢快的背影。
    又蠢又好欺负,还特别容易满足。
    他垂下眼,迈步朝那个方向走去。
    失忆后的周牧野不清楚,但阮宵知道。原书中,渣攻对原主嫌弃至死,就算两人同班,也不会捎原主上下学。
    能蹭到车,阮宵省了不少力气,自然高兴,可坐上车后才发现,他这人没有豪车命。
    豪车密闭性强,隔音好,坐起来比一般车更容易晕。昨晚一路顺畅地开回家,阮宵不觉得什么,可今天赶上早高峰,纵然老金技术再好,也不免时不时刹一脚踏板。
    到学校的时候,阮宵已经头晕脑胀,胃里翻江倒海,最后还忍不住干呕了一下。
    阮宵脸色苍白,捂着嘴,余光瞥见身旁人在看他。
    一扭头,撞上周牧野的目光。一向冰冷的视线此刻稍显复杂,隐约透露出紧张。
    阮宵还捂着半张脸,清亮的眼眸弯了弯,歪头,无声表示没事,不会吐你家车上的。
    下车后。
    周牧野关上车门,一转身,直接问阮宵:什么时候跟我去孕检?
    阮宵正在喝鲜榨橙汁,猝不及防差点喷出来。
    他咳了半天,面红耳赤,说不出话,只能眼尾湿润地望着周牧野,不停摆手。
    不是不是!想哪儿去了!刚才只是晕车,不是孕吐!
    难怪刚才周牧野看他眼神怪怪的。
    谁料周牧野突然捉住阮宵摆动的那只手,拎起来,淡淡瞄了眼他张开五指的白净手掌,道:这周五是吧?
    阮宵咬唇,露出要哭的表情,在周牧野的注视下,将纤细五指收拢,握成拳。
    ***
    阮宵进到班里,看到了原主在校期间唯一的好朋友,是一位女生,名叫秦双琪。
    秦双琪不但不嫌弃原主是个傻子,在校期间一直陪伴他左右,更是在多年后原主带球跑时,给他提供帮助。
    因此阮宵一见到秦双琪,就对这个身高一米七六、长得比他还高、一脸姬圈金瓜长相的女生充满好感。
    可再看其他同学,对他连友善都称不上。
    阮宵去组长那儿交作业,组长不仅不收,还翻他个白眼:交了。
    然后又跑去数学课代表那里加塞作业本,课代表却一手按在高高的几摞练习册上:别弄乱顺序,好不容易理好的。
    阮宵:但我作业
    课代表打断他:交得晚能怪谁?怪我咯?
    阮宵拿着作业本,无力塌下肩,这才切实感受到,自己在学校里是个边缘人。
    在书里,原主一心围着渣攻转,已经到了令人窒息的地步,早就被大家贴上了怪胎、恶心、不知羞耻的标签。
    虽然知道,脸面是要自己挣的,但阮宵现在跟原主感同身受,出于私心,还是忍不住想,同学们大可不必这样对他。如果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将会更美好。
    平时不交作业,没人管,但今天运气尤其不好。
    上午最后一节课,数学老师讲试卷的时候,讲到一道几何证明题时,突然怒从心中起,拍着黑板,恨铁不长钢:说了多少遍,证相似,比线段,遇事不决添平行线,都高三这个时候了,还做不出来!还做不出来!
    数学老师将花名册纸张扔得哗啦响:这题我不讲了,找个人上来做。
    又临时决定:就找今天没交作业的人,谁?站起来吧。
    班里安静了好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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