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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点想胡萝卜了,柠檬,你想她吗?”
“我也想她……”
在福利院里云歌和宁柠一起坐在秋千上晃荡,不远处是头发花白的院长妈妈满眼含笑地看着他们。
后来夕阳洒落的时候,他们连头发丝都在发光,秋千荡起又落下时,宁柠听见云歌对她说了些什么。
第24章 你孤单吗?
云歌一直认为他生命里最重要的女人有三个,院长妈妈、柠檬和胡萝卜,而他最爱的那个女人好像还是先他一步离开福利院的胡萝卜。
胡萝卜小时候就已经很好看了,乌黑的长发,宝石一样的眼睛,眼角还有一颗漂亮的泪痣。
而且因为她的身体比较弱,不像云歌和宁柠那样到处疯跑,所以养成了娴静淡然的性子。
那时候他们过家家,当新郎新娘的总是云歌和胡萝卜两个人,宁柠不争也不抢,反而嘻嘻哈哈地说当他们两个的证婚人。
他叫宁柠叫柠檬,因为宁柠最讨厌吃柠檬,叫她叫胡萝卜,因为她最爱吃胡萝卜,而她只会小小声地叫他阿云,白嫩如藕的手轻扯他的衣袖。
少年不知愁,云歌还以为他们三个能一直这样,可是结果是胡萝卜被人领养,他的亲生父亲也找上了门,只剩下一个宁柠孤孤单单地停留在原地。
不知道是在等风来,还是等待属于她的那份迟来的爱。
“我不孤单哦……”回热恋小屋的路上,云歌他好像脑袋犯抽了,停在路边好半天问了一句她孤不孤单,宁柠只是开了车门离开,头也不回,只留了这么一句话掷地有声。
将车停在路边的云歌眼睁睁地看着宁柠穿过大门,走了一段蜿蜒的石子路,最后消失在那座大大的热恋小屋里,有几个灯光晃眼的片刻会觉得自己永远失去了他的柠檬。
让宁柠参加《热恋十四天》当然是存着捧红她的心思的,苟奇很会捧人,他也相信讨喜的宁柠只要给她机会就能让所有人都忍不住对她心生好感。
他不喜欢娱乐圈,因为投资的关系他已经见过太多污浊和堕落了,没人愿意看见自己放在心尖上的人沾染上一身腥臭,权势与名气染得眉眼皆是变了模样。
但当初大学一毕业就奋不顾身投进娱乐圈里,每个月还只拿着很低工资的宁柠总是傻乎乎的,从不向任何人寻求通往成功的捷径,她只知道横冲直撞,任由自己撞出一身伤痕。
“你小时候不是说要当大作家的吗?怎么说着说着就要跑去当女明星了?”
“美女的事情你少管啊!”
宁柠抓狂的模样仿佛又在他眼前展现了,云歌不禁摇头失笑,想起他们那时都在泥地里打滚,宁柠却豪气如云地说自己以后要当个靠写东西养活自己的大作家。
事实上宁柠这种没心没肺,嘴皮子溜但大字却不识几个的人的确没有什么写作天赋,特地买来的厚厚的写作本上面落满了灰,翻开第一页写的永远都是:
他有一张圆圆的好像苹果的脸,葡萄一样的大大的眼睛,害羞的时候脸颊上好像被谁用红色马克笔涂了颜色。
可哪怕拥有着这样低下的写作天赋,宁柠依然将她的写作事业坚持了十多年,笔耕不辍。
我要和他顶峰相见。
写作本的最后一页写着这个,宁柠的字迹还歪歪扭扭的,云歌每一次看到都会忍不住想「他」是谁。
那个人可真幸运,能让柠檬一直为之奋斗,心心念念的都是顶峰相见。
云歌有些嫉妒,他放在心尖上的人原来心里藏着另外一个人。
而心里不光藏了人还藏了记仇小本本的宁柠一进门就和龙旺打了个照面,经历了一个熬大夜的吃瓜时刻,她看龙旺早就没了粉丝滤镜,因为脱粉的原因,心里反而还多了几分嫉恶如仇。
秉持着「别低头,皇冠会掉」与「姐就是女王,自信放光芒」等狗屁理论,宁柠眼神都不多给龙旺一个,目中无人地走过他身旁,就像他白天所做的那样。
不得不承认这样真的很爽,从来都是乖宝宝懂礼貌的宁柠内心狂喜,仿佛自己刚刚是大仇得报的人。
然后兴许是老天爷看不惯她太嘚瑟,下一秒目中无人的她就因为没有长眼睛,直直地撞上了一堵墙。
那堵墙硬梆梆,仔细感受就会发现它还带有弹性,宁柠突然撞上只觉得自己的鼻梁受了好重的伤。
难道她引以为傲的小翘鼻今天就要断送在热恋小屋里了吗呜呜呜……
“阿柠。”霍立耳无奈地看着一直扒拉自己的宁柠,叫了她一句。
宁柠才反应过来这堵墙之所以富有弹性,不是因为它是橡胶做的,或者其他什么狗屁原因,它有弹性是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一堵墙,它是男人的胸膛……
离了大谱了。
她尴尬地收回手,向后退了半步拉开距离,实在是没脸直面霍立耳了。
“你今天去看了云叔叔?他老人家身体还好吗?”善解人意的霍立耳出声转移了她的尴尬。
向来最会顺杆子往上爬的宁柠立马接话,“云叔叔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一顿饭吃完桌上香菜都没剩的,胃口比饕餮还好!”
她闭着眼睛瞎吹,等吹完睁开眼睛一看,发现刚刚气色还很好的霍立耳这会儿脸白得像纸,额头上还有豆大的汗粒在往下淌。
“霍先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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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她……”
在福利院里云歌和宁柠一起坐在秋千上晃荡,不远处是头发花白的院长妈妈满眼含笑地看着他们。
后来夕阳洒落的时候,他们连头发丝都在发光,秋千荡起又落下时,宁柠听见云歌对她说了些什么。
第24章 你孤单吗?
云歌一直认为他生命里最重要的女人有三个,院长妈妈、柠檬和胡萝卜,而他最爱的那个女人好像还是先他一步离开福利院的胡萝卜。
胡萝卜小时候就已经很好看了,乌黑的长发,宝石一样的眼睛,眼角还有一颗漂亮的泪痣。
而且因为她的身体比较弱,不像云歌和宁柠那样到处疯跑,所以养成了娴静淡然的性子。
那时候他们过家家,当新郎新娘的总是云歌和胡萝卜两个人,宁柠不争也不抢,反而嘻嘻哈哈地说当他们两个的证婚人。
他叫宁柠叫柠檬,因为宁柠最讨厌吃柠檬,叫她叫胡萝卜,因为她最爱吃胡萝卜,而她只会小小声地叫他阿云,白嫩如藕的手轻扯他的衣袖。
少年不知愁,云歌还以为他们三个能一直这样,可是结果是胡萝卜被人领养,他的亲生父亲也找上了门,只剩下一个宁柠孤孤单单地停留在原地。
不知道是在等风来,还是等待属于她的那份迟来的爱。
“我不孤单哦……”回热恋小屋的路上,云歌他好像脑袋犯抽了,停在路边好半天问了一句她孤不孤单,宁柠只是开了车门离开,头也不回,只留了这么一句话掷地有声。
将车停在路边的云歌眼睁睁地看着宁柠穿过大门,走了一段蜿蜒的石子路,最后消失在那座大大的热恋小屋里,有几个灯光晃眼的片刻会觉得自己永远失去了他的柠檬。
让宁柠参加《热恋十四天》当然是存着捧红她的心思的,苟奇很会捧人,他也相信讨喜的宁柠只要给她机会就能让所有人都忍不住对她心生好感。
他不喜欢娱乐圈,因为投资的关系他已经见过太多污浊和堕落了,没人愿意看见自己放在心尖上的人沾染上一身腥臭,权势与名气染得眉眼皆是变了模样。
但当初大学一毕业就奋不顾身投进娱乐圈里,每个月还只拿着很低工资的宁柠总是傻乎乎的,从不向任何人寻求通往成功的捷径,她只知道横冲直撞,任由自己撞出一身伤痕。
“你小时候不是说要当大作家的吗?怎么说着说着就要跑去当女明星了?”
“美女的事情你少管啊!”
宁柠抓狂的模样仿佛又在他眼前展现了,云歌不禁摇头失笑,想起他们那时都在泥地里打滚,宁柠却豪气如云地说自己以后要当个靠写东西养活自己的大作家。
事实上宁柠这种没心没肺,嘴皮子溜但大字却不识几个的人的确没有什么写作天赋,特地买来的厚厚的写作本上面落满了灰,翻开第一页写的永远都是:
他有一张圆圆的好像苹果的脸,葡萄一样的大大的眼睛,害羞的时候脸颊上好像被谁用红色马克笔涂了颜色。
可哪怕拥有着这样低下的写作天赋,宁柠依然将她的写作事业坚持了十多年,笔耕不辍。
我要和他顶峰相见。
写作本的最后一页写着这个,宁柠的字迹还歪歪扭扭的,云歌每一次看到都会忍不住想「他」是谁。
那个人可真幸运,能让柠檬一直为之奋斗,心心念念的都是顶峰相见。
云歌有些嫉妒,他放在心尖上的人原来心里藏着另外一个人。
而心里不光藏了人还藏了记仇小本本的宁柠一进门就和龙旺打了个照面,经历了一个熬大夜的吃瓜时刻,她看龙旺早就没了粉丝滤镜,因为脱粉的原因,心里反而还多了几分嫉恶如仇。
秉持着「别低头,皇冠会掉」与「姐就是女王,自信放光芒」等狗屁理论,宁柠眼神都不多给龙旺一个,目中无人地走过他身旁,就像他白天所做的那样。
不得不承认这样真的很爽,从来都是乖宝宝懂礼貌的宁柠内心狂喜,仿佛自己刚刚是大仇得报的人。
然后兴许是老天爷看不惯她太嘚瑟,下一秒目中无人的她就因为没有长眼睛,直直地撞上了一堵墙。
那堵墙硬梆梆,仔细感受就会发现它还带有弹性,宁柠突然撞上只觉得自己的鼻梁受了好重的伤。
难道她引以为傲的小翘鼻今天就要断送在热恋小屋里了吗呜呜呜……
“阿柠。”霍立耳无奈地看着一直扒拉自己的宁柠,叫了她一句。
宁柠才反应过来这堵墙之所以富有弹性,不是因为它是橡胶做的,或者其他什么狗屁原因,它有弹性是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一堵墙,它是男人的胸膛……
离了大谱了。
她尴尬地收回手,向后退了半步拉开距离,实在是没脸直面霍立耳了。
“你今天去看了云叔叔?他老人家身体还好吗?”善解人意的霍立耳出声转移了她的尴尬。
向来最会顺杆子往上爬的宁柠立马接话,“云叔叔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一顿饭吃完桌上香菜都没剩的,胃口比饕餮还好!”
她闭着眼睛瞎吹,等吹完睁开眼睛一看,发现刚刚气色还很好的霍立耳这会儿脸白得像纸,额头上还有豆大的汗粒在往下淌。
“霍先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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