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到赤华眼中闪过一丝为难,弯弯的眼角,不受控制地抽动了一下。心中升起些许报复的快意。
然而她仰起头,淡淡地说:“赤华对天起誓,只要太子景龙一日是我夫君,我便一日逆来顺受,绝不会拂他的意思,也绝不会做出给荆国蒙羞的愚蠢之举。”
荆旷彻底死心,默默把心里一口血噎回去,慢慢起身,说:“那么,我走了。”
赤华起身相送。
荆旷走到门口,伸手欲推,却忽然转身。赤华没收住步子,一下投到他胸前,被他一把抱住。
她一惊,挣不脱。荆旷压着喘息,咬牙吭声:“别动!我没那么傻!”
她只得僵硬着,就当是还他当年的相救之恩了。
他身上佩了荆国特有的薜荔香,丝丝钻进她鼻孔。她觉得这香气比它的主人更让人留恋。
荆旷慢慢说:“对了,还有件事。你的婚礼,本定在十天后的吉日。但我今日得到消息,徐景龙被派去出使大夏,不知是什么紧急事件……所以,你恐怕要在这象台多寂寞些时日了。我在国内有公务,也不便多等。”
赤华点头:“多谢兄长告知。我迟早是要在徐国自力更生的,不差这几天。”
她再用力一推,避开了一个突然袭击的吻,回复了冷漠的神色。
“要不要我叫人送你?”
荆旷若无其事地一笑,摇头。
但他还没打算放过她。
他声音忽低:“对了,当年那个偃侯之璧……你想起什么来没有?”
赤华深吸口气,无奈摇头。
“抱歉,真的忘了……不过是只言片语,我当时都未必听清,现在更无从回忆。我生性鲁钝,怕是一辈子也想不起来了。兄长海涵。”
荆旷忿忿的瞪她一眼,咬牙切齿:“我就知道。”
赤华厚着脸皮扮无辜:“兄长留步。日后若有机会,自当再行相见。”
*
平安送走荆旷,如同打了一场仗。赤华吩咐人锁了门户,洗面卸钗环。
她当然没盼着跟荆旷再相见。不过她心里隐隐约约的,的确期待跟另一个人再见一次。
跟他说,自己一切顺利,已经不会再有危险,也不再需要人守护了,让他自行珍重。
他那近乎执拗的坚持,开始她觉得可笑,但慢慢的,随着自己一步步来到象台之高,竟而隐约觉得心有戚戚。
而他的模样,那种蜻蜓点水,带着害羞的小目光,初时觉得恼人,如今心绪变化,竟而也觉得有些可爱之处。
但象台太高,上下仅一道阶梯,守卫严密,就算她想下去走走,也得费好大一番口舌。寻常陌生庶民,更是无法接近高台的百步之内。
就算想好好的道别,也没机会。
*
每日饮食奉养周到。赤华乐得清闲,做起了金丝鸟。偶尔登上露台瞭望,徐国都城尽收眼底,让她略扫心中烦闷,觉得自己和一只鸟相比,也只差一双翅膀了。
虽然婚期未定,但随着她在徐国留宿日久,逐渐有一批批的贺礼送来——大多来自徐国宫中的女眷,也有些来自朝臣,以至于富裕的庶民,都争相和未来的太子妇结交示好。
赤华默默记下每个人的名号,管人要了上好的笔墨,写出一片片简短而诚挚的回信,表示感谢。
这是她出发之前,荆侯言传身教,“辅导”过的礼数,让她从来到徐国第一日起,就给自己铺一条人情通达的康庄大道。
对此,赤华完成得一丝不苟。
她甚至已经开始想念荆侯了。那个相貌平庸、谈吐平庸,一切都平庸的男人,为了避免露出马脚,接见她的次数并不多。然而每次接见,都把她当真正的女儿对待。
她留恋那种感觉。就算有做戏的成分,戏中的温暖,也有温度。
*
到了第九日的夜晚,良姑突然前来拜访,进门顶着一脸笑。
“恭贺公子,明日便可举行婚礼了!”
赤华正看礼物单子,乍听呼唤,吓了一跳,身边烛火猛摇。
“不是说……不是说太子出使别国,因此……”
良姑招手,唤来几个健壮女婢,进来就收拾东西。不由分说,端走了赤华常用的妆奁胭脂水粉衣箱;又进来几个男仆,抬进来成筐成堆的物件。
良姑笑道:“太子是出了远门,不过他与你成婚心切,还不是千辛万苦地赶回来了?哈哈!公子也快准备准备吧!”
面对众人突如其来的热络,赤华也只能听之任之。毕竟,原本的婚期就是明日。独自清闲的日子,原本就是有尽头的。
她像木偶似的任人摆布,沐浴,更衣,熏香,心里走神,勾勒着太子景龙的样貌,却发现有些记不清了。
只记得那条锋利的鹰钩鼻,还有那只握着鞭子的手,虎口处溅了数滴献血,好像开出诡异的鲜花。
到得深夜,忙碌告一段落,她倚在床上,忽然看到,窗外的月光似乎抖了一下。
有人影一闪而过。
她竟而感到些许期待。一骨碌爬起来,推开窗,清风拂面。
窗外空空荡荡,只有些许飞虫,翅膀扇动凛冽夜色。
赤华低头,低声惊呼。
作者有话要说:
元宵节快乐!
第14章 第 14 章
窗台朝外,下邻深沟,原本空空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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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仰起头,淡淡地说:“赤华对天起誓,只要太子景龙一日是我夫君,我便一日逆来顺受,绝不会拂他的意思,也绝不会做出给荆国蒙羞的愚蠢之举。”
荆旷彻底死心,默默把心里一口血噎回去,慢慢起身,说:“那么,我走了。”
赤华起身相送。
荆旷走到门口,伸手欲推,却忽然转身。赤华没收住步子,一下投到他胸前,被他一把抱住。
她一惊,挣不脱。荆旷压着喘息,咬牙吭声:“别动!我没那么傻!”
她只得僵硬着,就当是还他当年的相救之恩了。
他身上佩了荆国特有的薜荔香,丝丝钻进她鼻孔。她觉得这香气比它的主人更让人留恋。
荆旷慢慢说:“对了,还有件事。你的婚礼,本定在十天后的吉日。但我今日得到消息,徐景龙被派去出使大夏,不知是什么紧急事件……所以,你恐怕要在这象台多寂寞些时日了。我在国内有公务,也不便多等。”
赤华点头:“多谢兄长告知。我迟早是要在徐国自力更生的,不差这几天。”
她再用力一推,避开了一个突然袭击的吻,回复了冷漠的神色。
“要不要我叫人送你?”
荆旷若无其事地一笑,摇头。
但他还没打算放过她。
他声音忽低:“对了,当年那个偃侯之璧……你想起什么来没有?”
赤华深吸口气,无奈摇头。
“抱歉,真的忘了……不过是只言片语,我当时都未必听清,现在更无从回忆。我生性鲁钝,怕是一辈子也想不起来了。兄长海涵。”
荆旷忿忿的瞪她一眼,咬牙切齿:“我就知道。”
赤华厚着脸皮扮无辜:“兄长留步。日后若有机会,自当再行相见。”
*
平安送走荆旷,如同打了一场仗。赤华吩咐人锁了门户,洗面卸钗环。
她当然没盼着跟荆旷再相见。不过她心里隐隐约约的,的确期待跟另一个人再见一次。
跟他说,自己一切顺利,已经不会再有危险,也不再需要人守护了,让他自行珍重。
他那近乎执拗的坚持,开始她觉得可笑,但慢慢的,随着自己一步步来到象台之高,竟而隐约觉得心有戚戚。
而他的模样,那种蜻蜓点水,带着害羞的小目光,初时觉得恼人,如今心绪变化,竟而也觉得有些可爱之处。
但象台太高,上下仅一道阶梯,守卫严密,就算她想下去走走,也得费好大一番口舌。寻常陌生庶民,更是无法接近高台的百步之内。
就算想好好的道别,也没机会。
*
每日饮食奉养周到。赤华乐得清闲,做起了金丝鸟。偶尔登上露台瞭望,徐国都城尽收眼底,让她略扫心中烦闷,觉得自己和一只鸟相比,也只差一双翅膀了。
虽然婚期未定,但随着她在徐国留宿日久,逐渐有一批批的贺礼送来——大多来自徐国宫中的女眷,也有些来自朝臣,以至于富裕的庶民,都争相和未来的太子妇结交示好。
赤华默默记下每个人的名号,管人要了上好的笔墨,写出一片片简短而诚挚的回信,表示感谢。
这是她出发之前,荆侯言传身教,“辅导”过的礼数,让她从来到徐国第一日起,就给自己铺一条人情通达的康庄大道。
对此,赤华完成得一丝不苟。
她甚至已经开始想念荆侯了。那个相貌平庸、谈吐平庸,一切都平庸的男人,为了避免露出马脚,接见她的次数并不多。然而每次接见,都把她当真正的女儿对待。
她留恋那种感觉。就算有做戏的成分,戏中的温暖,也有温度。
*
到了第九日的夜晚,良姑突然前来拜访,进门顶着一脸笑。
“恭贺公子,明日便可举行婚礼了!”
赤华正看礼物单子,乍听呼唤,吓了一跳,身边烛火猛摇。
“不是说……不是说太子出使别国,因此……”
良姑招手,唤来几个健壮女婢,进来就收拾东西。不由分说,端走了赤华常用的妆奁胭脂水粉衣箱;又进来几个男仆,抬进来成筐成堆的物件。
良姑笑道:“太子是出了远门,不过他与你成婚心切,还不是千辛万苦地赶回来了?哈哈!公子也快准备准备吧!”
面对众人突如其来的热络,赤华也只能听之任之。毕竟,原本的婚期就是明日。独自清闲的日子,原本就是有尽头的。
她像木偶似的任人摆布,沐浴,更衣,熏香,心里走神,勾勒着太子景龙的样貌,却发现有些记不清了。
只记得那条锋利的鹰钩鼻,还有那只握着鞭子的手,虎口处溅了数滴献血,好像开出诡异的鲜花。
到得深夜,忙碌告一段落,她倚在床上,忽然看到,窗外的月光似乎抖了一下。
有人影一闪而过。
她竟而感到些许期待。一骨碌爬起来,推开窗,清风拂面。
窗外空空荡荡,只有些许飞虫,翅膀扇动凛冽夜色。
赤华低头,低声惊呼。
作者有话要说:
元宵节快乐!
第14章 第 14 章
窗台朝外,下邻深沟,原本空空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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