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贵逃妃之腹黑两宝 作者:肥妈向善

    【67】疟渣

    “颜尚书?”自己说到口干舌燥的郡主终于现了听众的异常,把脸凑近到花夕颜面前问。

    花夕颜眼睛眨了眨,微微打了个呵欠有点困乏的模样,道:“郡主,您刚说到哪儿了?我听着有些迷糊。”

    黎季瑶红了脸:“瞧我,只顾自己说,你茶都没有喝。”说罢,匆忙卷起两人手中拿的画卷,叫三七过来重新斟杯热的茶。

    花夕颜看着她将画卷重新拿回屋内,脑子里伴随三七推门进来的一道风,顿时又分明了许多。

    身旁谁都没有觉,就刚刚,约一炷香时间里,她体内的七魂六魄已经生了乾坤大转移。属于这具身体真正主人的记忆,正在一点点地回来。不可思议的是,她对这些记忆有感觉,说她是穿回来,还不如说——她原先就是那个人在慢慢地回来了。

    一杯热茶端在手心里,吹了吹杯口,喝一口润了嗓子,与郡主说:“郡主,明日怕有雨,若要出门,记得带把雨伞。”

    黎季瑶望了望窗外,没觉有什么异常,问:“颜尚书怎么知道明日有雨?”

    花夕颜唇角浅笑:“臣这样以为而已。”

    没有听出她话里的变化,黎季瑶挠了挠额头。

    等了须臾,不见皇宫再派马车过来接他们回去,柳姑姑心里有些急了。黎季瑶见状,让三七安排公主府中的马车送她们回去。送走花夕颜时,黎季瑶还很惋惜地说:“颜尚书,真想留你在这里陪本郡主过夜。不过,念到我皇兄那幅德行,我若是留了你,要被皇兄再禁足入宫不知道猴年马月,得不偿失,只好算了。待禁足令过,本郡主到皇宫找你。”

    花夕颜低头望她牵住自己的手,眼界里忽然一道恍惚,只觉她这手,七年前,还有点小,有点像儿子拉着她时一样,如今,那十岁出头的小姑娘已经变成待嫁的黄花大闺女了。

    时过境迁,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不慢。

    柳姑姑扶她上了马车。公主府内,灯会还在继续,按这热闹的气氛,大概会维持到深夜或是到明晨。

    黎季瑶目送她们的马车消失在巷口。三七尾随她回府时,突然听她哎呀叫了声,吓道:“郡主,怎么了?”

    “没有,我只是突然想到,很久很久以前,我皇嫂也叫我带伞,那天明明都看不出来要下雨,但是,隔日真的下雨了。”说着这话的黎季瑶敲敲自己脑袋,忽而一笑,“这颜尚书,越看,越像我皇嫂,三七,你不觉得吗?”

    三七对主子眨眨眼:她一个丫鬟懂什么?若非要她说,她只凭着直觉,觉得花夕颜远比自家主子聪明多,也可怕多了。

    花夕颜坐在马车上手指扶向车窗,侧耳听马车轮子咿呀咿呀声,像是漫不经心提起,问柳姑姑:“如今做错事接受惩罚的宫女,还被关在浣衣局吗?”

    “是的,姑娘。”柳姑姑像是吃惊地望了她眼,“姑娘怎么问起浣衣局?”

    “没有,只是我那丫鬟之前不是在掖庭住过吗?她说听到有些宫女被送到浣衣局,很担心,生怕自己生病不能干活,一不小心在宫中,一样被太后给罚去浣衣局了。我说这怎么可能?太后娘娘不是个心肠仁厚的主儿吗?听说太后是吃斋信佛的,最不舍得杀生的。”

    柳姑姑听完她这话,因为听得也不怎么明白,只能顺着她意和她解释:“如今宫内内务,基本是由内务府掌管,皇后娘娘去世,都是太后娘娘接管。浣衣局是太后娘娘在管着。不过,姑娘的丫鬟既然到了永宁殿,有事的话,只要姑娘和圣上讲明白,由圣上出面,太后娘娘不会扫圣上的面子硬把人带走的。”

    “如今永宁殿都是圣上管着?”

    “是,自从皇后娘娘去世,圣上要亲自抚养太子,于是将太子宫,与自己办公的永宁殿,都自己接管起来。”柳姑姑对黎子墨这个安排当然无法评价,不过黎子墨这个举措,的确曾让太后十分恼火。

    这证明,皇后去世以后,黎子墨并不怎么信任胡太后。

    听到这些话,花夕颜望向马车外的眸光与夜色一样的深不可测。

    柳姑姑坐在她对面,都觉得她今晚益沉静而神秘,散出的气势似乎比以往更强势,咄咄逼人,然而,一切锋芒又笼罩在她的沉默里。

    “柳姑姑。”

    “哎。”

    “前面拐角的地方,我见着有间商铺,想下去买点东西。”

    “姑娘缺什么吗?姑娘要什么的话,奴婢和李总管说,李总管有交代过奴婢说姑娘缺什么尽管开声。”

    花夕颜对她这话微微一笑:“姑姑,偶尔,夕颜想自己买点自己喜欢的,不喜欢伸手向人家白拿。”

    柳姑姑听她这样说也就无奈,陪她下了马车。

    花夕颜走进那夜里未打烊的首饰店,在里头挑了会儿。柳姑姑在外头帮她望风。掌柜的打着哈欠,等她挑了有一阵,问:“姑娘究竟想要什么样的?俺家店小,若没有姑娘喜欢的,姑娘可以留个字款或口信,改日店里有再通知姑娘。”

    这话正是花夕颜要的。从袖口里取出一块金锭,放进掌柜的手里:“麻烦掌柜的,去个地方帮我取样首饰。我要的首饰,只有那地方有。事成之后,酬劳加倍。”

    金晃晃的金锭,让掌柜的闪瞎了眼睛,点着头:“姑娘放心,明日小的就帮姑娘取回来。”

    花夕颜做完这事,转身走出商铺,与柳姑姑汇合,坐上马车,返回宫中。

    回到宫里,才知道,圣上那夜与她在公主府分开之后,一直未归。

    小吃货和小皇子,一个娘去参加灯会,一个爹,听说也乔装出宫了。虽然小吃货看不惯小皇子想抢自己娘,虽然小皇子知道小吃货处处警惕自己,但是,这不妨碍这两个年纪差不多,长相又一样宛如兄弟的小朋友,每天白天晚上,都几乎相处在一起。正印证了他们的爹娘不约而同,不知不觉做出来的本意。

    照常,夜里,小太子爷,又提了点心,到小吃货屋里贿赂坑蒙小吃货了。

    今儿太子爷提的是水嫩的荔枝果。小吃货吃得满嘴香喷喷的,水渍直流于嘴角,对太子爷说:“我知道你想讨好我娘,但你是不是傻的,讨好我娘怎么不送东西给我娘吃,总是送给我吃,不知道我讨厌你吗?”

    黎东钰将自己的手帕丢给他擦嘴,优美的小唇角似笑非笑:“我喜欢你娘,但是也喜欢你,当然要送东西给你吃了。”

    “你喜欢我?”小吃货吃着东西撑得两个脸颊成包子状,不可置信地抹下小鼻梁,“为什么?”

    黎东钰当然不能直说,因为觉得你像我弟弟一样。冲小吃货神秘地勾勾唇角,咳声嗓子:“上回,我说想请你去骑小白马,你说不去。”

    “你说你家小白马?”小吃货翘起鼻子,看着对方的白鹭不知为何又追着他的小猪妮妮啄脑袋,想到自己曾经也被这白鹭啄过脑袋,正好一块说了,“你家的宠物一个个和你一个样,公主病。有什么好稀罕的?骑马谁没骑过,有本事,像我和我娘,在乡下骑过水牛,你骑过水牛吗?”

    太子爷的眸子里便是闪过道光,眼见这小子上套了,慢悠悠道:“水牛我是没有骑过。但是,我知道有一样东西你肯定更没有骑过。”

    “有什么是我没有骑过的?”小吃货果然不服气。

    “你跟我来。”

    小吃货砰跳下椅子,尾随小太子爷走了出去。

    黎东钰冲跟随的奕风使了个眼色。奕风点了头。一辆宫轿随之停在了屋门前。黎东钰上了轿子,小吃货左右看看,一瞬间,有点犹豫自己是不是又要被这太子爷坑了,坑去哪里卖了。

    “进来吧,木木,我答应过你娘,不会伤害你的。”黎东钰对他招招手说。

    小吃货想,自己难道会怕他?自己要保护娘呢,哪会怕这个小子?不要说他是太子爷,他爹是皇上都不怕。

    大摇大摆随他上了轿子,翘着小鼻孔说:“那日,我娘让我假装成你带我娘出宫,没人怀疑过我。你若想害我,我就假装成你,害回你。”

    黎东钰一把拉住他一只小胳膊,将他拉在自己身旁坐下,唇角的小酒窝清浅地笑:“你想假装成我没有关系。但是,我不能因为你假装成我,害到因为我而你要接受到伤害。”

    花木容转回头,看着他和和气气的笑容,突然觉得,除了他像他爹一样坑蒙过他以外,这小子笑起来,其实有点像自己的娘,很温柔,很宽容。

    记得这小子的舅舅对他笑时,他也觉得很像娘。

    小吃货心里纠结了,这小子为什么一面像魔鬼,一面像天使,让他怎么办才好。

    轿子起驾。

    不知这轿子是走了多久的路,小吃货吃完东西要犯困,不会儿,眼皮打架,头一歪,磕到了对方的肩头上。黎东钰低下眼角,看着这张与自己几乎一样的小颜,轻轻地举起手指尖,抹去对方嘴角边吃剩的东西。

    这孩子,让他心疼。

    可能父皇看着这孩子也觉心疼吧,特意每日让御膳房准备特别好吃的东西,给这孩子吃,对于提倡宫内自己首先要勤俭的父皇来说,是唯一的破例了。

    没有人知道这孩子与他什么关系,父皇也不知道,父皇的迷茫彷徨,从那一夜里父皇与她进行的谈话,他都能体会得到。所以他想,这世上,有一个人,或许是能知道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今晚,他就要带这孩子去问问那个人。

    说起他要去求教的这个人,是不是叫做人,还不好说。只知道“这人”的年纪,有几千几百岁的年头了。不过,灵宠计算年纪的年数,与人类又有些不同。

    奕风守护两个小主子的轿子,直到轿子进入了一个类似地宫的地方。但这个地宫,绝对是超乎人们所想。这里头,不仅有玉石劈成的台阶与街道,有横跨水流的九孔长桥,宛如彩虹飞过地中,地宫里建筑的宫殿,与地上的宫殿一样金碧辉煌。

    花木容是被水流声给惊醒的,当即坐正了身子问:“这里是哪儿?”

    “麒麟的居所,父皇和先帝他们给麒麟建的神殿。”

    “麒麟?”

    眼看小吃货一幅迷茫的模样,黎东钰慢慢解释道:“你忘了?张太傅在课上刚和我们讲过的。天下各国皇族,都以龙之子自称。然而,四灵之中,唯有龙不能被人类降服成为灵宠。有关于龙,众人都是只听传闻,从来没能证实龙是否存在过在天下。天混沌造物之初,又以麒麟及凤,为初始,麒麟被代替虚幻的龙,成为这天下最高贵的灵宠。所以,能收服麒麟为灵宠的东陵皇族,一直以来被天下尊称为龙尊,是登峰造极的一支神族血脉。”

    听完对方这些话,小吃货摸摸自己两只耳朵:“你带我来看你父皇的灵宠?是又想对我炫耀你家里有多优秀,比起我家妮妮优秀多了,是不是?”

    当然不是!黎东钰差点儿把秘密吐出来。

    小吃货见他答不上来,哎一声叹气:“不要担心,我知道是我家妮妮只会吃。而且我娘说过,优秀有毛用?太优秀只会被人妒忌,像我和妮妮这样一路骗吃骗喝,也很好。”

    黎东钰小太子扶起额眉:知道每次与这小子说话,一不小心容易会被对方气到吐血。他其实早就很佩服花夕颜,能忍受这样一个儿子到现在。

    “你以后想过当什么吗?”

    “和妮妮一块当乞丐。这样到哪里都能吃了。”

    小手扶住轿子,黎东钰深吸口气免得吐血,语重心长道:“你长大了,难道没有想过孝敬你娘吗?你当乞丐怎么孝敬你娘?”

    “这个我想好了。”小吃货得意地翘翘小眉毛,“凭我和妮妮的本事,找东西吃不难,我娘跟着我绝对不会饿肚子的。因为我和妮妮饿肚子,都不会让我娘饿肚子。”

    该不该说这孩子单纯,心善呢?黎东钰不禁摸摸这孩子脑瓜。

    “主子,到了。”奕风掀开轿子的门帘。

    两个孩子一块走了下来。

    花木容环顾一圈,被这地方富丽堂皇的景色又给震了下,想这小子的家,怎么到处都阔绰,而且越来越阔绰,让他这个贫民小子情何以堪。

    主子想见神兽的时候,其他人是不能在场的,因为神兽不喜欢。奕风与几个抬轿子的暗卫,旋即隐退了下去。

    黎东钰见到神殿里似乎亮了盏灯,唇角一勾,走了过去。

    花木容还愣着站在原地,踟蹰不前,这个地方,让他浑身不知为何毛毛的。不知觉之间,皮肤上已是起了栗子。等到他察觉到原因时,回过小脑瓜一看,眼前出现的两只大眼睛,每只眼睛都有他人头那么大时,小吃货史无前例地出惊叫:“哇!”

    屁股跌坐在了玉石上。

    黎东钰急急忙忙转回身,见是神兽从水池里出现,笑了。

    “麒麟!”

    “太子殿下。”

    从水池里露出半身,悠闲地趴伏在池边的神兽麒麟,向小太子爷点了点兽头,转眼,又看回坐在自己面前,和小太子长得一样的小颜上。

    花木容周身抖,被刚那麒麟的尾巴甩的池子水,水花溅到他身上,他只觉浑身寒意。

    眼前这怪兽,不能说长得可怕,比起娘和她说过的一些什么美人蛇之类,已经算好多了,虽然,长得也有些奇葩,比如头像马的头,眼睛很大像狮子眼,背部肌肉强健有力称为虎背,犹如麝鹿矫捷的身躯,皮肤上却覆盖了宛如盔甲的龙鳞,为刀枪不入。至于那条长长的尾巴,像是龙的尾巴,怪不得说能代替龙。

    花木容惧怕的,是这神兽的眼神,俯视他的眼神,让他感觉自己像只小蚂蚁一样。能给到他这样感觉的人或兽,从来没有过。不是他小木木自夸,他很小的时候,面对村里比他高出许多的恶狗他都不怕。

    什么叫天外有天,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吃货,生平第一次感到了怕。

    “太子殿下,这孩子很有意思呢。”麒麟传入两个小朋友耳朵里的密语,声音沉厚,历经沧桑,像是人类老者的声音。毕竟,它活的时间太长了,智慧早已超过动物界,或是说超过一般的人类。

    黎东钰走到小吃货身边,将木木拉起来。花木容抓住他的手之后,一股温暖灌进来,感觉身体好了些,没有那么的抖了。小吃货精它是你父皇的灵宠?”

    “是。”

    “这怎么行?它长这么大,不能跟在你父皇身边,不是等于没用吗?”哪里像他的小猪妮妮,多好,夜晚能抱着睡,当枕头。

    敢说麒麟是废物?这天底下哪有人敢?可能就这孩子。黎东钰一面小颜尴尬,一面心头还真是有些紧张,眼见神兽麒麟近在咫尺,都把这孩子大逆不道的话听进去了。

    眼角一时忧愁扫过去,却现麒麟的嘴角勾了起来,完成一个笑的弧度,不会儿,老者欢快醇厚的笑声,从神兽的喉咙里了出来。

    神兽一笑,那叫做惊天动地。

    花木容终于明白这麒麟为什么平常要维持那种悠闲到像是打瞌睡的姿态了,只见这麒麟笑起来,地宫上下都在震动,水池里的水,哗哗哗,犹如欢快的喷泉射上天,再像天女散花落下来,将他和小太子爷淋成了落汤鸡。

    两个小朋友低头看着自己周身湿漉漉的衣服和鞋子,都挺无奈的。

    小太子对小吃货说:“我第一次看到麒麟笑。”

    言外之意,你牛,天下第一神兽都能被你逗笑了。

    小吃货皱着小鼻子:“你早该告诉它的笑点,我会尽量避开。我哪里知道,他会和小猪妮妮比。他是神兽,却居然和我家小猪比,不是自降身份吗?”

    此话一完,神兽又是震天动地的一串哄堂大笑。

    两个小朋友惊慌失措地往台阶上跑,眼看由于笑声的巨大,水池里的水像掀起了巨澜,排山倒海像他们涌来,随时能把他们淹没。

    一边跑一边小太子不得不教训小吃货:“你不要再说话了。”

    你随便说一句,都能戳中神兽的笑点,牛过头。

    小吃货不遗余力地跑:“那还用你说,我除非死都不会和它再说话了。”

    结果,这话让麒麟马上收敛住笑声,它可不想永远错失和小木木说话的机会。

    麒麟从水池中跃出,踩着水花儿,轻轻松松落到两个亡命奔跑的小朋友面前,道:“没人能伤害到你们。来,到殿中我和你们说话。”说完,一道白色光圈罩住它庞大的身躯,须臾过后,神怪的躯体不见了,从光圈里蜕化出的是一个老者,身着雪白仙袍,蓄着白须,与仙风道骨的老道士无异。

    花木容看得啧啧称奇,从不知道动物还能变成人,叫着:“我家妮妮也能变吗?”

    “妮妮?”变成老者的麒麟扬扬白眉。

    “我养的小猪。”说着,花木容四处寻望,才记起小猪妮妮因为被白鹭追杀没有跟过来。

    “如果是你养的,我想,是极有可能变的。因为你体内流着神族的血。”麒麟说。

    小木木体内留有与自己一样是神族的血。黎东钰眸子一亮。

    麒麟带两位小朋友走进自己居住的殿内。小吃货在殿内望了望,没有现吃的,失望道:“你都是不吃不喝的吗?我家妮妮可会吃了。”

    “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变出什么。”麒麟面带慈爱搂住小吃货的肩膀。

    在黎东钰眼里,麒麟这样的表现绝对是极少见的。麒麟不仅很少会变身,而且根本不可能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孩子这么好。神兽都是有自己傲慢的脾气的。这说明了什么?小太子脑袋里不停地转动。

    变了盘葡萄给小吃货解馋,同时注意到小太子爷的异常神情,麒麟走到小太子爷身边,用密语道:“太子殿下为了什么带他来,本宫似有些明白了。”

    “你知道?”

    “他和你流有一样的血脉,太子殿下。”

    黎东钰激动到两只小眸子流光盈盈:这么说,他和他爹的希望,是有了指望了?

    “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养的,但是本宫知道,以你爹黎子墨,是绝对养不出这样的孩子,只能养出太子殿下您这样的。”麒麟说到这,又快忍不住畅快地笑起来,“幸好不是你爹养出来的,要是两个孩子都像太子您这样,本宫不能笑黎子墨了。”

    听到后面这句,黎东钰小眉宇上惊讶地划过一道忧愁:“笑我爹?”

    “这孩子能把你爹气得要死吧。看这孩子能把太子殿下您气到,都可以想象得到了。”麒麟谈及能气到自己的主子,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几千岁,容光焕,“本宫看着黎子墨长大的,你们东陵皇族,一个个都是像黎子墨和太子殿下,太刻板了,一点都不好玩。这孩子好,本宫喜欢!”

    黎东钰兴奋不到一刻的情绪立马被泼了冷水,若是被他爹知道这事儿,该怎么办才好。不怪他,他也从不知道原来天下第一神兽是好玩的。

    慈爱地望着小吃货在那边吃东西,麒麟两只手放在了小太子沉甸甸与年岁不符的小肩头上,低声说:“殿下是很高兴吧?”

    “嗯。”

    “殿下不用担心。无论生任何事,麒麟会保护东陵帝君,也会保护殿下和这孩子的。”

    黎东钰抽了下鼻子:“麒麟,我能不能再求你保护一个人?”

    “殿下是指殿下的母后吗?”

    小眸子熠熠生辉地望着他。

    麒麟叹息:“本宫不能。其实这事儿,早在七年前,你父皇来求问过我。可惜,本宫不能。殿下年幼所以可能不懂,有些事,叫做天命不可违。”

    她死的那年,有多少人知道她是终究要死的。或许,只有那些心存害她的人,因为有想谋杀她的计划,所以想当然她是要死的。但是,肯定没有人知道,其实,她早已知道自己这条命,命不久矣,是天命不可违。

    这种类似于预知能力的能力,是她天生具有的。比如很小的时候,她在快要下雨的时候,哭闹着不让奶娘抱她出去庭院散步,因为那时候她还不能说话只能用哭来提醒他人。家里人,都只以为她这是天赋聪明,有谁能想到,她这种能预知天气变化的能力竟能预计到自己的死期。固然,那时候,她对自己这种能力,一直抱着一半相信一半怀疑的态度,因为不到她死的那天,连她自己都不能知道是不是正确的。

    然而,未雨绸缪的工作她一直在做。

    天未亮时,伤好了的绿翠,给她打来盘洗脸水。

    花夕颜洗了把脸,绿翠从她手底下,递出一支簪:“奴婢看了下,正好是大小姐昨晚告诉奴婢的那一支。”

    接过簪,翻过背面,仔细摸了下簪接头,能摸到一个熟悉的刻痕,正是她当年留下的。

    绿翠继续说:“交给奴婢簪的,是个宫女,她还问我,问大小姐您如何,我不敢答她。”

    “长什么样?”

    “奴婢最记得,她左眼上面,有一颗痣。”

    此话让花夕颜心头一震:玉蓉!

    当年她要走时,在世上她最挂心的几个人之中,有一个人,是自小陪她长大陪她进宫的丫鬟玉蓉。

    “她不是宫女。”花夕颜轻声说,“她应该是某位臣子的妻子,是夫人了,应该是乔装进宫的。她对这地方再熟悉不过。”

    绿翠惊疑:“大小姐认识她?”

    花家大小姐怎么能认识东陵国大臣的妻子呢?

    花夕颜一下没法和绿翠说清楚,只得告诉绿翠:“等会儿应该还有人来,如果看见是个蓄胡须的男子,拿着一支与这支簪一模一样的簪子来碰头的话,你可以让他过来见我。”

    “在这里见面不怕吗?”绿翠问,这里是皇帝的寝宫,到处是皇帝的眼线,想想在皇帝眼皮底下干任何事,她都怕。

    “不怕。”花夕颜说,“圣上昨晚未归,李顺德没回来,没人注意。”

    小姐看来是把什么事都算在心里了。绿翠想。

    花夕颜是做好了盘算,如果他回来,人多眼杂,她只能去外头与人碰面,如果没有,其实在他这地方与人碰面,是最安全的,因为柳姑姑都说了,太后的手伸不到这里。

    不需要多久,绿翠依照她意思,将个人带了过来。与她描述的那样,这男子乔装成太监,却蓄着把富有个性的山羊胡须,年纪有三十以上,但是也不老。此人进到屋里,绿翠合上门,他对着花夕颜看了会儿,一双细小的眼珠精悍又能干,尖锐到像刀,很快的,朝花夕颜拂袍跪了下来:“臣杜有志叩见娘娘。”

    “起来吧。”花夕颜说。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曾在皇帝面前弹劾她要皇帝废她的那个罪臣。后来,经太后娘娘恩赐,此人没有被关进大牢,而是做了官,如今,应该是在户部任职。不过,太后一定也不知道,孙姑姑与太后合演的戏码,只是照着她的戏码演罢了,那时候,她已经预见到这个男人,正是可能救她一命的关键。

    杜有志起身,垂立在她面前,面含惊奇与微笑,说:“臣恭喜娘娘归来。”

    “你怎能认定我就是娘娘?”

    “除了娘娘知道我这簪,而且与娘娘七年前和我说的方式与我碰头,更重要的是,娘娘的眼睛。娘娘的眼睛举世无双,怎易容,眼睛是骗不了人的。”

    这男人确实有两把刷子。当年,只是当她突然出现时,与她对了几个眼神,马上都知道了她对他有盘算。

    “七年了。”花夕颜道,“本宫整整走了七年。七魂六魄刚回来不久,有些事情仍记不大清楚,所以本宫留了你在宫内做眼线,太后有防着你吗?”

    杜有志笑意颇深:“娘娘,太后都不知道七年前娘娘演的戏码,又怎么能防着本人?何况,鄙人自视甚高,但是,唯独娘娘,是臣这辈子一开始唯一看走眼的人。”

    “你并没有看走眼。”回顾过去,花夕颜,不,是宫槿汐,感慨万千。当年,走到那路上,她也是无法。她曾经尝试过的,努力想,博得他身边所有人的喜欢。但是,诚如杜有志所说,如果你做的太好,做的益完美,不过是让人益嫉恨而已。况且,这些人想害她,并不是单纯出于对她的嫉恨。

    “不,臣并没有娘娘看得深,看得长远。臣鼠目寸光,只看到娘娘身陷囹圄,却不知其中的底细。”过了七年,杜有志对此事也有了更深的了解,自愧不如道。

    “他们大概是想,一旦本宫死了,凤印自然回归到圣上手上。然而,他们想都没有想到,圣上早已把凤印交给本宫,只要本宫身体不死,七魂六魄回来,凤印也不会落到圣上手上。他们要的不是本宫,而不过是要凤印,要东陵国一半的权力。他们的目标不是本宫,是东陵国的帝位。”

    “那都是由于娘娘,能让圣上将凤印交给娘娘。”

    此话却是不假。虽说,神族结婚契约里写着,结婚另一方可以分得帝王的一半权力,但真正做到的帝王有多少。基本是不可能有的。譬如先帝,几次三番废后,更不可能因此将凤印交给任何一个女子,那样一来,岂不国内早乱了。只有黎子墨,从一开始娶她,把凤印交给了她。这点,才是她最遭胡太后等人嫉恨的地方。

    黎子墨为什么要把凤印交给她,她想来想去,可能与当初黎子墨刚登基时,正逢国内不稳,国外有外敌入侵的复杂情况,分出去一半权力给她,是为了未雨绸缪。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信任她,信任他们宫家。

    “圣上就此怀疑娘娘没死吧?”杜有志据她这说法,问。

    “不,他不知道。他以为,凤印随本宫的尸身,封入了地宫。他当初这么做,不过也是想,本宫进入神籍尸身千年不灭,谁想抢凤印,必须先破坏本宫的尸身。而破坏神族尸身的人,要遭天打雷劈,没人敢。只要他未再立后一天,这凤印没人能得到手,在他有生之年坐在帝王位上时。”

    或许只有过了这么多年的沉淀,她才能更了解他。他是帝王,高高在上的帝王,他的每一步棋,太过深沉,既然包含爱,也包含了盘算。

    “娘娘既然回来了,要和圣上说清楚这一切吧?”杜有志问这话时,一边看着她。

    花夕颜知道他在想什么,笑道:“本宫当然不可能在没有见到那些‘老朋友’之前,先与圣上正式会面。”

    “娘娘这么想,臣心里就踏实了。娘娘当初怎么死的,娘娘自己本人,可能都记不清楚。”

    怎么可能知道她怎么死的?要是知道的话,她早就不会死了。天命不可违。预计,却不能防止。她注定要在鬼门关上走了两个来回。若她不把灵魂送到另一个时空,经历轮回,就不能变成死来化劫。如果她回来,没有通过七年一轮回,她作为宫槿汐七魂六魄的记忆,也没法再回到这个身体,与经历过一次轮回的魂魄,完美融合。

    每一步的精打细算,韬光养晦,隐忍大度,都是为了能真正的回来,回来见所有以前的人。当然,她这样的做法,没有前人可以借鉴,风险极大,根本和死去无异。所以,和家人都不敢说的,因为,完全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

    眸光微闪,压低了嗓子:“这么多年,你都帮本宫查出了些什么?”

    “娘娘当初明知道,却也查不出来。臣知道此事十分为难。光是只去跟踪娘娘怀疑的人,怕也只是抓到冰山一角。不过,因娘娘以死为代价吩咐过臣了,臣得以见到娘娘死前的症状,以娘娘最后死的症状来看,既不是毒药,也不是意外,只可能是天咒。”

    天咒!

    这两个字,确实足以让人感到刺骨冰寒。

    从古至今,诅咒一个人死,不是没有人用过,只是代价太大。一般,取缔人的性命,是必须交出自己的性命为担保。何况诅咒已经进入神籍的她死,这个代价不可想象。

    但是,能洞察到别人都洞察不到的天咒两个字,这个男人,真不愧是当年她选择的对象。

    杜有志只感到身上一凛,低头,道:“娘娘安心,臣这条命早就是娘娘的。”

    “本宫自然是信得过你,不然不会把七年的赌注都先压在你身上了。”轻轻叹声气,唇角微勾,勒出抹凉薄,“不过就你这么说来,本宫回来,这些人,离死期也就不远了。”

    “按照天咒的规律来说,是如此。一旦咒法失败,天运轮回转,这些人,老天爷收不走娘娘的命,这些人的命,老天爷必须收去抵命。”

    “你确定是天咒吗?”

    “娘娘何不试试?”

    两个人电光火石地对视上一眼。

    扶窗望到对面,皇宫内的琼楼玉宇此起彼伏,在雾中朦朦胧胧,不远的地方,即是永寿宫:“看来,本宫可以先拿个就近的人试一试。”

    永寿宫。

    胡太后一晚上,又是咳到没法入睡。孙姑姑天未亮就给她拍背。

    “圣上回来了没有?”胡太后问。

    昨晚,她的马车走在皇帝前面,到了宫里,才知道黎子墨没有跟着回来,这让她一整夜惴惴不安,感觉皇帝已经疑心了。早在七年前,都可以知道皇帝会疑心,但是,这七年,她一直做的很好,让皇帝无从抓到把柄。怎能因为一个突的意外前功尽弃。

    孙姑姑让其她宫女都退下,走到胡太后身边,摇了摇头。

    “没回来?为什么?没人知道他去哪儿吗?”

    “我们的人只有在城门,圣上没有进出城门的话,追踪不到。”孙姑姑说到这,安慰她说,“太后,您下去再睡会儿吧。奴婢看圣上只是心情不好,想在外面散散心。圣上是必须回来主持朝廷的,等会儿圣上就回来了。”

    “哀家要喝药,不然睡不着。”胡太后说。

    孙姑姑立马去取那一早煲好的,已放在桌上的中药。

    胡太后接过药碗,望着浓褐的中药汁像出了神。

    “太后?”

    “哀家心神不宁,昨晚上,他怎么就去那地方了呢?以前他都从未去过。在他打开棺材的时候,哀家一下以为,里头的人会突然跳出来对着哀家——”胡太后端着药碗的手一刻抖如秋风落叶,胸口起伏。

    孙姑姑正欲帮她拍背,突然听窗口一道风吹来,哎,是没有关好窗吗?于是走过去关窗。等她两只手将窗关好,骤然听背后一声啪啦,惊倒她即刻转回身。

    只见,地上是一片片药碗的碎片,胡太后一只手捂住胸口,一只手指到前面,嘴唇紫,抖着:“你,你,你——”

    孙姑姑顺着胡太后的目光望过去,看到屋内不知何时出现的女子,见这女子穿着锦衣华服,是东陵最尊贵的国服,头上戴着那九凤珠钗。这支钗子,在这个国家只有皇后可以戴。因此不用多久,孙姑姑两个膝盖头跟随胡太后一块打起了寒战。

    是她们在做梦吗?

    眼前出现在她们面前的人,不正是昨晚上她们刚在棺材里头见着的人?

    七年前应该死了的人!

    女子那双安静高贵的杏眸,望到孙姑姑。孙姑姑刹那之间,只想到了当年自己第一次见这小姑娘时的情景,当年还是太子的黎子墨要她给这小姑娘行尊礼,她服侍太后已久,自然心里不是很愿意,小姑娘只用一个眼神,让她两个膝盖心服口服地跪了下来。

    “皇后娘娘——”孙姑姑把头磕在了地上,身体像患病的人打起了摆子。

    胡太后听见皇后两个字,喘的益厉害,口唇紫绀,是吸不到气了:“宫,宫皇后——”

    “是臣妾,太后娘娘,臣妾来给太后娘娘请安了。”女子面朝胡太后行了个万福,抬起头,像是很吃惊太后的样子,“太后娘娘,您这身子是怎么了?臣妾七年没和太后见面,太后怎病成这样?臣妾与兄长学习过医术,略懂一些,不如臣妾帮太后把把脉。”

    见她靠近,胡太后往床榻后面退着,摆着手:“不,不需要,哀家不需要——”

    孙姑姑心脏激烈地收缩,感觉精神都被心脏震到模糊了,抬头见着胡太后头凌乱,目光涣散,是比她更像疯婆子。被那女子突然抓住一只手臂,胡太后一声惊叫,像是被什么咬到了心脏一样。

    伴随太后的袍子一只袖筒往上挽了起来,一个鲜红淌着血样的印记在胡太后的手臂上赫然出现。胡太后见到自己手臂上出现的印记,瑟抖的身子咳一声,满口的鲜血喷了出来。

    【67】疟渣

    校园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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