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昨天引开的那个两脚怪身上,发现了城市流浪动物救治员的标号。他虽然是玩盲,可是这几个字他是认识的,小北曾经说过,看到身上带着这几个字的人,就要逃,这些人专门是他们的敌人!
小北耸耸鼻子,牛群大哥,我们要勇于探索未知的生活,你怎么就知道我们换一个生活环境,就比不过这里呢?再说了,等我们确定这次事情完全过去了再回来,也是可以的。现在我们根本没法确定这次捕杀令会持续多长,我们还是小心为上!
牛群被小北说得有些晕了,小北语气太肯定,让他不自觉地有些信服了。不服不行,小北如果认为对的事情,一定会旁征博引努力说,直到说到你认同他的观点为止。
小北,你别说那些虚的。你就说说,你为什么想要搬家?比萨阻止小北的絮叨,小北最会给其他狗打鸡血,但是这鸡血有没有落实到实处。比萨向来认为自己非常民主,是个合格的老大,小北是他们中的一员,他既然提出想要搬家,他自然要重视。
老大发话了,小北收起了想要卖弄学问的神色,立刻站好,像个向老师作报告的小学生。
我想要搬家的原因有三点。第一,这些捕捉队的人不走,我们时刻处于危难之中,这一次能够侥幸逃脱,但是下一次呢?要知道我们现在多了两只小崽子要照顾,跟以前的光棍不一样了,要为他们的安全考虑。第二,烂尾楼里的野狗群这次遭受到了致命性的打击,但是猫却没有多大损失。这里以前的猫狗数量差不多,两者势均力敌,但是现在猫比狗多,幸存下来的狗,如果不离开肯定要要投靠我们,到时候我们就面临奇虎难下的境地了。老大你不是最不喜欢管这种事吗?第三,市里的环境比这里复杂得多,对小乖乖和小牛牛的成长更加有利,他们应该去接受一次洗礼,不能一直接受老大你们的庇护。
比萨沉默了很久,牛众也不催他,即使她觉得小北的话特别有理,她也非常想带小牛牛和小乖乖进城里感受一下生存的艰辛,但是她保持了沉默。比萨才是家中拍板下主意的人。
比萨低着头,走动着,其实他也被小北的话说服了,他们是厉害,是不害怕那些两脚怪,但是小乖乖和小牛牛不同,他们还小,他们如果落入两脚怪手里,那肯定是很难逃脱的,也不会每次都像小北那么幸运,能等到他们去营救。
可是即使是这样,比萨还是有些犹豫,他和牛群、牛众都不是那种可爱的,令两脚怪无防备的犬。相反,他们长得都非常凶猛,牛群和牛众还稍微比他好些,他一看就是猛犬,两脚怪肯定会非常害怕他,到时候也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事来。
比乖看比萨还有些犹豫,决定给他加点油,爸爸,我们要搬家吗?我们要去城里生活吗?那里好玩吗?爸爸,爸爸,我喜欢城里,去城里!
比牛也跟着比乖叫起来,去城里!
在两只小崽子奶声奶气的怂恿下,比萨心中豪气顿生,去,我们去城里!他挥舞着爪子,决定要搬家!
小南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无所谓地躺在地上打瞌睡,反正对他来说,去哪里都一样,只要还是和他们在一起就好了。
勇士是刚加入的,没有狗权,爱跟着即跟着,不想跟着就可以走,他的意见直接被忽视了。
既然已经决定要搬家,那接下来就是要搬去哪里的问题了。城里很大,他们得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安顿下来。
比萨对城里不算太熟,这事情,就交给了小马和小北。他们俩一个消息灵通,一个对城里熟悉,肯定能找出合适的地方,比萨只需要最后拍板就可以了。
比萨趴在地上,看着不远处出在讨论今后生活的几条狗,心里暗自舒了一口气。其实,他内心深处,也倾向于搬家,即使他真的不想搬!可是昨天那根奇怪的树藤,让他的心一直怦怦跳个不停。树藤能把两脚吸干,肯定也能把他们吸干,他现在是有老婆有孩子的狗了,不能不明不白地死掉,所以这样的危险还是躲开为好。
小马和小北商量了很久,一个说要去市里的公园看看,公园隐蔽性好,而且也汇聚了各种流浪动物,成了群体,这个区域的安全性比较高,就图个稳定;一个说要去秦医生城里的家所在的街区的巷子里,那这样,只要有什么事情,他们可以第一时间跟秦医生求助。两只狗争执很久,都不愿意让步。最后还是勇士提出了一个两全的办法。折中,找一个既有流浪动物,又离秦医生近的地方。
H大!小马和小北眼睛一亮,同时说出了一个地方。两人看了彼此一眼,达成了共识。
H大是H市最好的大学,百年名校,位于市中心老城区,占地面积大,素有最美大学的称呼。那里面树木高大而浓密,有一条河流经校园,把H大分为东西两半,西边那一块,离秦医生位于市区的家中非常近。
如果我们搬到在学校或者学校附近,那样的话,小牛牛和小乖乖搞不好还能上学呢!牛群开玩笑地说。
比乖听到这话,心一动,他没想到小马和小北定的搬迁地址会是H大,为了尽快熟悉这个世界,他有一段时间天天听小马科普,所以他听过这所学校。这H大,就相当于府学,是这座城市最好的学校,呃,或者说类似国子监,在全国也算得上数一数二了。
那就H大吧,我们马上动身。比萨直接拍板定案,越快搬越好,以免夜长梦多。
作者有话要说: 小树藤躲在比乖身下,蹭着比乖的小肚皮,幸福地长舒一口气,真是爽呀!
第11章
,
比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小树藤惹得比萨爸爸火急寥寥地想要赶紧离开,他还以为比萨当真是个民主的好老大。比乖非常淡定地装作一只乖乖狗,跟在小北身边,听他说城里的世界。
H大在市中心,地处一环,顶顶的金贵地段,而烂尾楼在没有环的郊外。说来,这烂尾楼还是H市房地产大热的时候,一个房地产大佬开发的。也不知道这个房地产大佬从哪里得来消息,说市政府要搬到这边来,于是想提前布局,狠狠捞一笔。没料到几年后,政府果真搬了,不过却是搬到了与地产大佬得到的消息相反的方向,所以这刚建好的高楼,也就没人愿意买,久而久之,就成了烂尾楼。
想要从烂尾楼到H大,就必须要经过一段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两旁是农田,稀稀拉拉有些人家,这一段路可不必担心,他们九只狗能很顺利就过去。但是过了高速公路之后,就不好走了,他们必须趁晚上行动。白天路上车多人多,他们一行九只狗,队伍比较显眼,万一被城市流浪动物救治员看到,那就糟了。
先离开这里再说,其余的,我们在路上慢慢讨论。比萨非常光杆,前方有困难,那就遇到了困难再说呗!
比萨刚才和小马回到他们的地盘里,把该带的东西都带回来了。都说穷家富路,虽然他们是狗,但是出门在外,也要做好准备。而且他们这次是搬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当然要把所有东西带上,不能白便宜了那些猫!
除了比乖、比牛,还有没钱的勇士之外,其余六只狗身上都背了不少东西,有骨头棒子,有黄色小毛球,有肉干,有棉布毯子,有干硬的馒头,还有毛茸茸的布偶
喂,小南,你拿那东西干什么?又不能吃?小马一脸鄙夷地盯着小南背在背上的玩具熊,毫不客气地开口讽刺。
小南憨憨地笑道:虽然不能吃,但是我舍不得呀!这东西摸着可舒服了!不信,你试试?小南说着就用嘴咬住背后的小熊,递给小马。
小马迅速往后退了退,生怕沾染上什么病毒似的,可别了您,我可不稀罕这东西,脏兮兮的!
那只布熊或许原本是毛绒绒的,蹭在脸上非常舒服,可是现在一定不是。小南拿的那只小熊,它的毛原本可能是黄色的,但现在已经脏成了黑色,甚至有些地方还散发出浓浓的异味。至于说它原本可能是黄色的是因为布熊的毛都结成一团一团的了,小南咬住它的时候,口水滴在绒毛上,滑落了下来,冲走了一些肮脏的黑渍,离他的嘴最近的那根毛由黑色变成了黄色。
比乖本来站得离小南挺近的,看到这画面,赶紧往后退了退,怪恶心的。
快把那玩意儿扔了!牛众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有力气拿这东西,还不如省些力气,好赶路!
哦!小南听了牛众的训斥有些委屈,但他历来老实听话,只好把布熊放在树脚下。他放下布熊后,转身,走了几步,停了下来,再走到布熊前,不舍地摸摸布熊的脑袋,对不起了,我要走了,你要乖乖的哦!
比乖额头滑下了三条黑线,这只叫小南的狗,真的是缺根筋呀!
好了,好了,看你那小样,城里什么没有,大不了到城里再给你弄一只一模一样的!小北瞧着小南是要展开一场十八相送的戏码了,忙打断他的苦情戏,小南这脑回路真的不能用常理来揣度!
不,小南语气坚决,小马一听这话,刚想开骂,小南就来了句,我要比这只更大的!
小马的谩骂被噎在喉咙里出不来,只能气呼呼地用爪子捶捶地,妈蛋的,他发誓他要是再跟小南说话,他就是小狗!
比乖一边感受着比牛粘人的蹭蹭蹭,肌肤相亲的温暖从皮肤传入心田,一边观看小南、小北和小马的嬉闹,他的心忽然变得软软的,也许这才是生活吧。他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比萨、牛众和牛群凑在一起,他们在讨论着这一路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而独自趴在一旁的勇士虽然是个新加入的野狗,但是丝毫没有陌生的违和感。
比乖抬头看看天空,心中感叹,真好!比乖看到离他最近的树上,翠绿树藤偷偷伸出偷窥的小嫩芽,笑了笑,真好,他有能力保护这些美好。
九只狗,离开了这阴森森的如鬼林的烂尾楼。当他们离开的时候,猫声四起。
比乖竖起耳朵去辨认那些猫说了什么。
太好了,比萨他们走了,天呀,笼罩在我们流浪猫头上的那朵乌云终于离开了这是一只被压抑得太久,喜极而泣的猫。
普天同庆,普天同庆!比萨、牛群还有牛众,三个恶霸终于离开了,我们猫猫一族,要过上富强、民主、和谐的新生活了!这是一只长期被打压的,但并没有失去政治抱负的猫。
比萨他们这一走,这一片就是我们猫猫的天下了,把那些丧家之犬赶出去,赶出去!这是一只赶尽杀绝,落井下石的猫。
比乖叹了一口气,他的爸爸妈妈还有舅舅平时到底是怎么做狗的?为何猫缘如此之差?他们这一走,那么多猫夹道欢送,真比得上贪官任期满回京述职时,老百姓喜极而泣的场景了。
妈的,那些臭猫,如果有机会回来,我一定让他们好看!牛群狗脸变黑,这群猫还真以为他们走了,这就是他们的天下了?
嗯,我们这一走,这就是他们的天下了,他们自然会得意!牛众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猫和狗本来就是各不相容,狗这回无辜受此灾,大伤元气,作为最强的狗群,他们一家又要离开,他们一走,这片区域就是猫猫的了,猫自然欢欣,猫之常情嘛!
牛群的脸色僵了僵,他妹妹是专门来拆他的台的吗?幸好刚才没有把话说出来,要不然多丢人呀!
出了烂尾楼,九只狗顺着大路一直往前走。
这是一条宽敞的柏油路,也是那个赔了钱的地产大佬修出来的,楼盘要卖得好,交通要便利,路要平坦。只可惜,柏油路修好了,却没什么用,楼都卖不出去,所以野草都长到路面上来了,也没什么人维护。
比乖和比牛被众狗保护在中间,此时太阳已经落下了,路上看不到一个人。当走到一个T字路口的时候,比萨让众狗停了下来,一只狗站在分岔路上,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杀狼?比萨沉声叫道。
这只叫做杀狼的狗,长得真的非常像狼,就连周身也弥散着一股凶狠的气息,两只眼睛往上吊。
但是,比乖囧了囧,这只狗分明就是哈士奇,长得好玩,还拼命装出一副狼的凶样,看着倒有几分滑稽,更有趣的是,名字还叫杀狼,简直不要太可笑。
比萨,你们是要去市里吗?杀狼强装镇定,比萨是这片区域最厉害的野狗,他能叫出他的名字,他感到非常荣幸,也非常兴奋,但是,站在这些强者面前,他总有些心虚与害怕。
牛群看出了杀狼的外厉内荏,哈哈大笑:我说你这软脚狗,拦在这里做什么?不会是来找打的吧?
牛群的话令比萨眼中闪过笑意,这只哈士奇,之所以让他印象深刻,就是因为他找打!这杀狼不知道怎么回事,特别喜欢向牛群挑衅,每隔一段时间就主动送上门来,找牛群挑战,然后被牛群单方面殴打。每次都是灰溜溜地走,但下次又继续来,简直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
没,没有杀狼想到了牛群的爪子落在他身上所产生的痛处,还有牛群锋利的牙齿,刺穿他皮肉的疼痛,狗脸扭曲了一下。我是想说,如果你们要去市里,我可以和你么一块吗?他快速地表明自己的来意,以防牛群又说出什么令他下不来台的话。
可即使是这样,牛群也不打算让他下得了台。
你这软脚狗想投奔我们?牛群从下往上打量了杀狼一遍,眼里的惊讶毫不遮掩,杀狼的脚不自觉地轻微颤抖着。牛群发现了这点异样,发出轻笑:瞧你这傻样,要武力没武力,要脑力没脑力,我们要你做什么?拖累吗?
杀狼被牛群这番嘲笑弄得脸色苍白,他在烂尾楼里,向来是独来独往,没有投靠哪一方狗群,可是即使这样,那些野狗群也不敢惹他。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他杀狼,在比萨这边挂上名了的,比萨能知道他,已经是他最大的保护伞了。牛群虽然每次都把他打趴下,但是却没有哪次是真正把他弄伤的。狗群不想得罪比萨和牛群,自然也不会轻易动他。
可是,杀狼没想到自己的这次投诚,竟然会遭到牛群的拒绝,他梗着脖子,强撑道:可是,可是你们不也收了小南了吗?小南比他还没用,可为何牛群就不说小南,反说他呢?
小南一脸无辜,怎么突然扯到他了?
第12章
我们收留小南,自然是因为小南有用。可是,你呢?你有什么用?牛群话带调侃,一脸戏谑地看着明明很玻璃心,却故作坚强的杀狼。
我,我有办法能让给你们顺利进城,而不用被发现。杀狼要投诚,他是提前做了准备的,但是到底是不清楚比萨他们的实力,不敢确定他的这个条件是不是有用。所以他说这话的时候,底气不大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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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耸耸鼻子,牛群大哥,我们要勇于探索未知的生活,你怎么就知道我们换一个生活环境,就比不过这里呢?再说了,等我们确定这次事情完全过去了再回来,也是可以的。现在我们根本没法确定这次捕杀令会持续多长,我们还是小心为上!
牛群被小北说得有些晕了,小北语气太肯定,让他不自觉地有些信服了。不服不行,小北如果认为对的事情,一定会旁征博引努力说,直到说到你认同他的观点为止。
小北,你别说那些虚的。你就说说,你为什么想要搬家?比萨阻止小北的絮叨,小北最会给其他狗打鸡血,但是这鸡血有没有落实到实处。比萨向来认为自己非常民主,是个合格的老大,小北是他们中的一员,他既然提出想要搬家,他自然要重视。
老大发话了,小北收起了想要卖弄学问的神色,立刻站好,像个向老师作报告的小学生。
我想要搬家的原因有三点。第一,这些捕捉队的人不走,我们时刻处于危难之中,这一次能够侥幸逃脱,但是下一次呢?要知道我们现在多了两只小崽子要照顾,跟以前的光棍不一样了,要为他们的安全考虑。第二,烂尾楼里的野狗群这次遭受到了致命性的打击,但是猫却没有多大损失。这里以前的猫狗数量差不多,两者势均力敌,但是现在猫比狗多,幸存下来的狗,如果不离开肯定要要投靠我们,到时候我们就面临奇虎难下的境地了。老大你不是最不喜欢管这种事吗?第三,市里的环境比这里复杂得多,对小乖乖和小牛牛的成长更加有利,他们应该去接受一次洗礼,不能一直接受老大你们的庇护。
比萨沉默了很久,牛众也不催他,即使她觉得小北的话特别有理,她也非常想带小牛牛和小乖乖进城里感受一下生存的艰辛,但是她保持了沉默。比萨才是家中拍板下主意的人。
比萨低着头,走动着,其实他也被小北的话说服了,他们是厉害,是不害怕那些两脚怪,但是小乖乖和小牛牛不同,他们还小,他们如果落入两脚怪手里,那肯定是很难逃脱的,也不会每次都像小北那么幸运,能等到他们去营救。
可是即使是这样,比萨还是有些犹豫,他和牛群、牛众都不是那种可爱的,令两脚怪无防备的犬。相反,他们长得都非常凶猛,牛群和牛众还稍微比他好些,他一看就是猛犬,两脚怪肯定会非常害怕他,到时候也不知道会惹出什么事来。
比乖看比萨还有些犹豫,决定给他加点油,爸爸,我们要搬家吗?我们要去城里生活吗?那里好玩吗?爸爸,爸爸,我喜欢城里,去城里!
比牛也跟着比乖叫起来,去城里!
在两只小崽子奶声奶气的怂恿下,比萨心中豪气顿生,去,我们去城里!他挥舞着爪子,决定要搬家!
小南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无所谓地躺在地上打瞌睡,反正对他来说,去哪里都一样,只要还是和他们在一起就好了。
勇士是刚加入的,没有狗权,爱跟着即跟着,不想跟着就可以走,他的意见直接被忽视了。
既然已经决定要搬家,那接下来就是要搬去哪里的问题了。城里很大,他们得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安顿下来。
比萨对城里不算太熟,这事情,就交给了小马和小北。他们俩一个消息灵通,一个对城里熟悉,肯定能找出合适的地方,比萨只需要最后拍板就可以了。
比萨趴在地上,看着不远处出在讨论今后生活的几条狗,心里暗自舒了一口气。其实,他内心深处,也倾向于搬家,即使他真的不想搬!可是昨天那根奇怪的树藤,让他的心一直怦怦跳个不停。树藤能把两脚吸干,肯定也能把他们吸干,他现在是有老婆有孩子的狗了,不能不明不白地死掉,所以这样的危险还是躲开为好。
小马和小北商量了很久,一个说要去市里的公园看看,公园隐蔽性好,而且也汇聚了各种流浪动物,成了群体,这个区域的安全性比较高,就图个稳定;一个说要去秦医生城里的家所在的街区的巷子里,那这样,只要有什么事情,他们可以第一时间跟秦医生求助。两只狗争执很久,都不愿意让步。最后还是勇士提出了一个两全的办法。折中,找一个既有流浪动物,又离秦医生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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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离开这里再说,其余的,我们在路上慢慢讨论。比萨非常光杆,前方有困难,那就遇到了困难再说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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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比乖、比牛,还有没钱的勇士之外,其余六只狗身上都背了不少东西,有骨头棒子,有黄色小毛球,有肉干,有棉布毯子,有干硬的馒头,还有毛茸茸的布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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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布熊或许原本是毛绒绒的,蹭在脸上非常舒服,可是现在一定不是。小南拿的那只小熊,它的毛原本可能是黄色的,但现在已经脏成了黑色,甚至有些地方还散发出浓浓的异味。至于说它原本可能是黄色的是因为布熊的毛都结成一团一团的了,小南咬住它的时候,口水滴在绒毛上,滑落了下来,冲走了一些肮脏的黑渍,离他的嘴最近的那根毛由黑色变成了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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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乖额头滑下了三条黑线,这只叫小南的狗,真的是缺根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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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乖抬头看看天空,心中感叹,真好!比乖看到离他最近的树上,翠绿树藤偷偷伸出偷窥的小嫩芽,笑了笑,真好,他有能力保护这些美好。
九只狗,离开了这阴森森的如鬼林的烂尾楼。当他们离开的时候,猫声四起。
比乖竖起耳朵去辨认那些猫说了什么。
太好了,比萨他们走了,天呀,笼罩在我们流浪猫头上的那朵乌云终于离开了这是一只被压抑得太久,喜极而泣的猫。
普天同庆,普天同庆!比萨、牛群还有牛众,三个恶霸终于离开了,我们猫猫一族,要过上富强、民主、和谐的新生活了!这是一只长期被打压的,但并没有失去政治抱负的猫。
比萨他们这一走,这一片就是我们猫猫的天下了,把那些丧家之犬赶出去,赶出去!这是一只赶尽杀绝,落井下石的猫。
比乖叹了一口气,他的爸爸妈妈还有舅舅平时到底是怎么做狗的?为何猫缘如此之差?他们这一走,那么多猫夹道欢送,真比得上贪官任期满回京述职时,老百姓喜极而泣的场景了。
妈的,那些臭猫,如果有机会回来,我一定让他们好看!牛群狗脸变黑,这群猫还真以为他们走了,这就是他们的天下了?
嗯,我们这一走,这就是他们的天下了,他们自然会得意!牛众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猫和狗本来就是各不相容,狗这回无辜受此灾,大伤元气,作为最强的狗群,他们一家又要离开,他们一走,这片区域就是猫猫的了,猫自然欢欣,猫之常情嘛!
牛群的脸色僵了僵,他妹妹是专门来拆他的台的吗?幸好刚才没有把话说出来,要不然多丢人呀!
出了烂尾楼,九只狗顺着大路一直往前走。
这是一条宽敞的柏油路,也是那个赔了钱的地产大佬修出来的,楼盘要卖得好,交通要便利,路要平坦。只可惜,柏油路修好了,却没什么用,楼都卖不出去,所以野草都长到路面上来了,也没什么人维护。
比乖和比牛被众狗保护在中间,此时太阳已经落下了,路上看不到一个人。当走到一个T字路口的时候,比萨让众狗停了下来,一只狗站在分岔路上,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杀狼?比萨沉声叫道。
这只叫做杀狼的狗,长得真的非常像狼,就连周身也弥散着一股凶狠的气息,两只眼睛往上吊。
但是,比乖囧了囧,这只狗分明就是哈士奇,长得好玩,还拼命装出一副狼的凶样,看着倒有几分滑稽,更有趣的是,名字还叫杀狼,简直不要太可笑。
比萨,你们是要去市里吗?杀狼强装镇定,比萨是这片区域最厉害的野狗,他能叫出他的名字,他感到非常荣幸,也非常兴奋,但是,站在这些强者面前,他总有些心虚与害怕。
牛群看出了杀狼的外厉内荏,哈哈大笑:我说你这软脚狗,拦在这里做什么?不会是来找打的吧?
牛群的话令比萨眼中闪过笑意,这只哈士奇,之所以让他印象深刻,就是因为他找打!这杀狼不知道怎么回事,特别喜欢向牛群挑衅,每隔一段时间就主动送上门来,找牛群挑战,然后被牛群单方面殴打。每次都是灰溜溜地走,但下次又继续来,简直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
没,没有杀狼想到了牛群的爪子落在他身上所产生的痛处,还有牛群锋利的牙齿,刺穿他皮肉的疼痛,狗脸扭曲了一下。我是想说,如果你们要去市里,我可以和你么一块吗?他快速地表明自己的来意,以防牛群又说出什么令他下不来台的话。
可即使是这样,牛群也不打算让他下得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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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狼被牛群这番嘲笑弄得脸色苍白,他在烂尾楼里,向来是独来独往,没有投靠哪一方狗群,可是即使这样,那些野狗群也不敢惹他。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他杀狼,在比萨这边挂上名了的,比萨能知道他,已经是他最大的保护伞了。牛群虽然每次都把他打趴下,但是却没有哪次是真正把他弄伤的。狗群不想得罪比萨和牛群,自然也不会轻易动他。
可是,杀狼没想到自己的这次投诚,竟然会遭到牛群的拒绝,他梗着脖子,强撑道:可是,可是你们不也收了小南了吗?小南比他还没用,可为何牛群就不说小南,反说他呢?
小南一脸无辜,怎么突然扯到他了?
第12章
我们收留小南,自然是因为小南有用。可是,你呢?你有什么用?牛群话带调侃,一脸戏谑地看着明明很玻璃心,却故作坚强的杀狼。
我,我有办法能让给你们顺利进城,而不用被发现。杀狼要投诚,他是提前做了准备的,但是到底是不清楚比萨他们的实力,不敢确定他的这个条件是不是有用。所以他说这话的时候,底气不大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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