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粒暴躁情种 作者:丧丧又浪浪
分卷阅读136
了,金铮你背我!”
“不行,山上这样很危险。”金铮拉着她的手耐心继续前行,实在走不动了就原地坐下歇了一会,她脑袋搁在他肩上,他耸耸肩奚落她,“体力差成这样,难怪每次做不了多久就哭爹喊娘要死要活。”
“放肆。你太公还听着呢。”
金铮往上瞄一眼:“远着呢他听不到。”然后拍板定案:“你以后每周至少三次跟我去健身房锻炼。”
“……”
金铮的太公和太婆合葬在一块,用的是非常典型的夫妻墓。墓前一片花海,束状的,盆装的,也有花篮,挤得满满当当,太公的名字的描金色下还隐隐透着红色,夫妻中一人先亡后,墓碑上便把配偶的名字也刻上去以便死后合葬,死者名字金色,未亡者则用的红色,直到死亡再涂改成金色。
金铮在墓前静静站了很久,方才他还能说说笑笑,一站在这里整个人就落寞起来。他看着墓碑上太公的照片良久,俯身去擦拭一把并不存在的灰尘:“傻老头,一天都等不起,后不后悔?”
这时旁边传来一声字正腔圆的问候:“太公好,太婆好,我叫沈何启,今年二十五岁,金铮带我来看你们。”
他回过头,有些忍俊不禁。
夕阳西下,墓碑上那两位经历了二十年的互相等待终于重逢的老人面容慈祥,目送他们的曾外孙牵着他的女孩缓缓下山。
没走几步,沈何启想起自己还没道别,于是又转过身挥手,一张脸神采飞扬:“太公太婆再见!”
金铮也回头望,嘴角微微翘起来。
沈何启没说,金铮也没问,直接把人带了回去。
家门一关,两具年轻的身体便按捺不住地纠缠在一起,只剩本能的缠绵。
完事的时候天彻底黑了,金铮摸摸沈何启汗湿的头发,问:“你今天还回家么?”
“不回了。”她懒洋洋地,隔了一会才有气无力地回答。
“最近你家里不管你了?”
“偶尔一次不回家,没事的。”
“你最近夜不归宿的次数可不叫偶尔一次了啊。”
沈何启作势撑着他的胸膛要起来:“既然如此,那我不舍命陪君子了,你现在就送我回家。”
又被他摁回去。
幸亏有她陪着,不然他真的不知道该自己该如何撑过最初的这段日子。
“明天上班吗?”
“要的,明天要去了。”
“那明天晚上还来陪我吗?”
沈何启很为难地拒绝了:“可能不能了,不然我爸妈真的会怀疑。”
“你已经25岁了。”金铮提醒她,“不要一直被父母牵着鼻子走。”
“被家长知道的话,事多,很烦,我特别讨厌被管。而且吧……”她去捏他锁骨,“我妈可讨厌你了。”
金铮顿了顿,第一次将一直以来闭口不谈的家事和盘托出。
待他说完,沈何启却很久没有回应。
金铮怕她乱想些有的没的,去扯她耳朵:“渣渣,我爸是我爸,我是我,不能混为一谈。”
“我知道。我只是在想,为什么婚姻会把一段感情变得面目全非。”她语气平静,也分享自己的家事给他听,“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在我爸手机里看到他发给别的女人的短信。短信内容我永生难忘,肉麻到我现在都不好意思念给你听。我那时小,怕他们两个离婚,所以我不敢告诉我妈,也不敢质问他,就一直装作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妈有没有察觉到,反正他们两个这么多年还是貌离神合地过下来了,待在一块永远没话聊你干你的我干我的,唯一的共同话题就是我。其实他们两个年轻那会谈恋爱我外公死活不同意,因为我外公家是文化人,我爸才初中毕业,家里也很穷,我外公看不上他,但我妈一门心思要嫁给他,我爸打动我外公外婆花了很多心思。这件事到现在还在我那帮亲戚中是一段美谈,讽刺吧,这顿婚姻明明恶臭无比。”
她说到这里,已经有些咬牙切齿。
“我知道的夫妻,就没几个男人没出过轨的,他们很多人年轻的时候也都真心相爱过,女人心软,又顾及孩子,基本都会选择凑合过下去。我本来就讨厌应付婚姻里的繁文缛节,也不想生孩子,怕痛,怕身材走样,更不想为了孩子失去自我连踹掉一个出轨男人的勇气都没有,如果唯一支撑这一切的爱情都最终会消失,我实在不知道婚姻的意义是什么。”
“造成两看生厌的从来不是婚姻,而是婚姻里的人。”金铮静静听完,说话带动胸腔微微震动:“婚姻的意义,不就是合法拥有喜欢的人吗?”
不假思索,理所当然。
沈何启一愣。
第94章
第二天早上沈何启到点起床,她从金铮怀里钻出来,一直到她洗漱完毕,金铮都未曾醒来,丧礼那几天实在耗费了他太多的心神和精力。
距离上班的空余时间不多了,不过她临走前还是走到床边细细看他,目光一点点掠过,看他精致的眉眼,看他挺直的鼻梁,看他秀气的嘴唇,这一看就有点忘记时间。
她甚至比当年更喜欢他。
当日和老鳖李姝杰一道吃饭,她那句没头没脑的“不会”就是回应她们说她会腻了金铮。
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乐趣,最喜欢的存在,她赖以生存,怎么会腻。
金铮被她看醒过来。
她用房间里的化妆品画了精致的淡妆,从头到脚穿的都是他买的衣服,手腕上戴着他的同款手表,因为弯腰而垂着微微晃动的项链也是他生日那天送她的那条小熊□□。
外人不得而知的衣服里面遍布他肆虐留下的痕迹。
她眼眸里盛的是他,心里也全部是他。
浑身上下,从里到外都打着金铮的记号。
“上班去?”金铮不等她回答,抬起手腕看一看时间,皱起眉,“又快迟到了,我送你去。”
“别了,等你换了衣服更晚,我自己去,你再睡会。”
言之有理,金铮不再反驳,不过没继续躺着,起身把人送到电梯口,一只手臂圈着她的脖子,看电梯显示屏上楼层越来越近,像小孩撒娇:“今天晚上,真的不来了啊?”
沈何启点头,义正言辞:“为你的腿着想,还是不来了。”
最近夜不归宿的次数平心而论算不上多,但是这已经远远超过她往常的频率了。
金铮下巴蹭蹭她的头顶。电梯到了,他遂松开手,在她后腰间轻推一把,嘱咐:“路上开慢点。”
把人送走,他早没了回笼觉的瞌睡,再回房间,发现两人昨天的那些衣服都不见了。
阳台上洗衣机在打转。
金铮一挑眉,暂停洗衣机开了门去看,沈何启这个懒货果然压根不区分什么深色浅色,直接把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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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金铮你背我!”
“不行,山上这样很危险。”金铮拉着她的手耐心继续前行,实在走不动了就原地坐下歇了一会,她脑袋搁在他肩上,他耸耸肩奚落她,“体力差成这样,难怪每次做不了多久就哭爹喊娘要死要活。”
“放肆。你太公还听着呢。”
金铮往上瞄一眼:“远着呢他听不到。”然后拍板定案:“你以后每周至少三次跟我去健身房锻炼。”
“……”
金铮的太公和太婆合葬在一块,用的是非常典型的夫妻墓。墓前一片花海,束状的,盆装的,也有花篮,挤得满满当当,太公的名字的描金色下还隐隐透着红色,夫妻中一人先亡后,墓碑上便把配偶的名字也刻上去以便死后合葬,死者名字金色,未亡者则用的红色,直到死亡再涂改成金色。
金铮在墓前静静站了很久,方才他还能说说笑笑,一站在这里整个人就落寞起来。他看着墓碑上太公的照片良久,俯身去擦拭一把并不存在的灰尘:“傻老头,一天都等不起,后不后悔?”
这时旁边传来一声字正腔圆的问候:“太公好,太婆好,我叫沈何启,今年二十五岁,金铮带我来看你们。”
他回过头,有些忍俊不禁。
夕阳西下,墓碑上那两位经历了二十年的互相等待终于重逢的老人面容慈祥,目送他们的曾外孙牵着他的女孩缓缓下山。
没走几步,沈何启想起自己还没道别,于是又转过身挥手,一张脸神采飞扬:“太公太婆再见!”
金铮也回头望,嘴角微微翘起来。
沈何启没说,金铮也没问,直接把人带了回去。
家门一关,两具年轻的身体便按捺不住地纠缠在一起,只剩本能的缠绵。
完事的时候天彻底黑了,金铮摸摸沈何启汗湿的头发,问:“你今天还回家么?”
“不回了。”她懒洋洋地,隔了一会才有气无力地回答。
“最近你家里不管你了?”
“偶尔一次不回家,没事的。”
“你最近夜不归宿的次数可不叫偶尔一次了啊。”
沈何启作势撑着他的胸膛要起来:“既然如此,那我不舍命陪君子了,你现在就送我回家。”
又被他摁回去。
幸亏有她陪着,不然他真的不知道该自己该如何撑过最初的这段日子。
“明天上班吗?”
“要的,明天要去了。”
“那明天晚上还来陪我吗?”
沈何启很为难地拒绝了:“可能不能了,不然我爸妈真的会怀疑。”
“你已经25岁了。”金铮提醒她,“不要一直被父母牵着鼻子走。”
“被家长知道的话,事多,很烦,我特别讨厌被管。而且吧……”她去捏他锁骨,“我妈可讨厌你了。”
金铮顿了顿,第一次将一直以来闭口不谈的家事和盘托出。
待他说完,沈何启却很久没有回应。
金铮怕她乱想些有的没的,去扯她耳朵:“渣渣,我爸是我爸,我是我,不能混为一谈。”
“我知道。我只是在想,为什么婚姻会把一段感情变得面目全非。”她语气平静,也分享自己的家事给他听,“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在我爸手机里看到他发给别的女人的短信。短信内容我永生难忘,肉麻到我现在都不好意思念给你听。我那时小,怕他们两个离婚,所以我不敢告诉我妈,也不敢质问他,就一直装作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妈有没有察觉到,反正他们两个这么多年还是貌离神合地过下来了,待在一块永远没话聊你干你的我干我的,唯一的共同话题就是我。其实他们两个年轻那会谈恋爱我外公死活不同意,因为我外公家是文化人,我爸才初中毕业,家里也很穷,我外公看不上他,但我妈一门心思要嫁给他,我爸打动我外公外婆花了很多心思。这件事到现在还在我那帮亲戚中是一段美谈,讽刺吧,这顿婚姻明明恶臭无比。”
她说到这里,已经有些咬牙切齿。
“我知道的夫妻,就没几个男人没出过轨的,他们很多人年轻的时候也都真心相爱过,女人心软,又顾及孩子,基本都会选择凑合过下去。我本来就讨厌应付婚姻里的繁文缛节,也不想生孩子,怕痛,怕身材走样,更不想为了孩子失去自我连踹掉一个出轨男人的勇气都没有,如果唯一支撑这一切的爱情都最终会消失,我实在不知道婚姻的意义是什么。”
“造成两看生厌的从来不是婚姻,而是婚姻里的人。”金铮静静听完,说话带动胸腔微微震动:“婚姻的意义,不就是合法拥有喜欢的人吗?”
不假思索,理所当然。
沈何启一愣。
第94章
第二天早上沈何启到点起床,她从金铮怀里钻出来,一直到她洗漱完毕,金铮都未曾醒来,丧礼那几天实在耗费了他太多的心神和精力。
距离上班的空余时间不多了,不过她临走前还是走到床边细细看他,目光一点点掠过,看他精致的眉眼,看他挺直的鼻梁,看他秀气的嘴唇,这一看就有点忘记时间。
她甚至比当年更喜欢他。
当日和老鳖李姝杰一道吃饭,她那句没头没脑的“不会”就是回应她们说她会腻了金铮。
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乐趣,最喜欢的存在,她赖以生存,怎么会腻。
金铮被她看醒过来。
她用房间里的化妆品画了精致的淡妆,从头到脚穿的都是他买的衣服,手腕上戴着他的同款手表,因为弯腰而垂着微微晃动的项链也是他生日那天送她的那条小熊□□。
外人不得而知的衣服里面遍布他肆虐留下的痕迹。
她眼眸里盛的是他,心里也全部是他。
浑身上下,从里到外都打着金铮的记号。
“上班去?”金铮不等她回答,抬起手腕看一看时间,皱起眉,“又快迟到了,我送你去。”
“别了,等你换了衣服更晚,我自己去,你再睡会。”
言之有理,金铮不再反驳,不过没继续躺着,起身把人送到电梯口,一只手臂圈着她的脖子,看电梯显示屏上楼层越来越近,像小孩撒娇:“今天晚上,真的不来了啊?”
沈何启点头,义正言辞:“为你的腿着想,还是不来了。”
最近夜不归宿的次数平心而论算不上多,但是这已经远远超过她往常的频率了。
金铮下巴蹭蹭她的头顶。电梯到了,他遂松开手,在她后腰间轻推一把,嘱咐:“路上开慢点。”
把人送走,他早没了回笼觉的瞌睡,再回房间,发现两人昨天的那些衣服都不见了。
阳台上洗衣机在打转。
金铮一挑眉,暂停洗衣机开了门去看,沈何启这个懒货果然压根不区分什么深色浅色,直接把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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