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已经吃过饭了吗?那份外卖还是我送你的。”
    那同事是跟他同一批进公司的,关系还算可以,因此面对他时脸皮极厚,脱口而出道:“这不是闻见香味又馋了嘛。”
    林尚有些无奈,但他一直是个老好人的性格,便道:“那行吧,给你一个卤鸡爪吃,手套给你一个,好了,快回去吧。”
    同事嘻嘻笑道:“谢谢林哥!不过我想在这里吃完再回去嘿嘿嘿。”
    嘿,这人还得寸进尺的。
    林尚看他分明就是想在这儿看自己吃完午饭再走了。
    要是他真是这么想的,那林尚也管不了他,乐意看就看吧,要是被馋到了可就没有下一个卤鸡爪了。
    高嘉禾还真是这么想的。
    从小他就被周围的人说自己是狗鼻子,还是个嘴馋的狗鼻子。家里是他爸掌勺,每次他爸做饭的时候他总能精准地闻出他爸做的是什么菜;爷爷奶奶给他带了什么好吃的什么饼干糖果之类的,他也能精准识别;同学们藏了什么小零食也逃不过他的鼻子,他总是厚着脸皮去找关系好的同学蹭吃蹭喝。
    直到现在上班了也没变,女同事都爱买些小零食吃,他总忍不住嘴馋,不过比起小时候他已经克制多了,倒不会厚着脸皮去找女同事要吃的,所以他就把目标转移到了男同事身上。
    林尚是跟他关系最好的,尽管这天中午高嘉禾已经吃了他送的一份外卖,但当林尚再次从外面回来的时候,高嘉禾便在他手里的袋子上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味,那是一股从小到大都从未闻到过的奇妙的味道,一闻到这股香味,明明中午已经吃外卖完全吃饱了的他突然又感觉到了饥饿,口水差点就要顺着嘴角流下来了,香得他抓心挠肺的,于是他就大着胆子跑去找林尚要吃的了。
    没想到吃完一份外卖之后,林尚还真愿意再给他一个卤鸡爪解馋。
    他现在就想看看林尚吃的到底是什么饭,怎么会这么香。
    高嘉禾带上一次性手套,接过林尚递来的一个卤鸡爪,可他一不小心手上用劲稍微大了些,没想到卤鸡爪直接就破皮了,吓得他赶紧把嘴凑上去吸溜了一下,柔软的卤鸡爪便瞬间脱骨,浓浓的卤香在口中蔓延开来,轻轻一抿就骨肉分离,唇齿间满满的胶质感,黏黏糯糯,就让人忍不住想一口接一口地往下吃。
    只是没想到高嘉禾还想接着吃的时候,一口只咬到了骨头,他才反应过来不知不觉间一个卤鸡爪已经被他给吃完了。
    可他还没有吃够呢。
    高嘉禾正纠结要不要脸皮厚到极致,再冲林尚要一个卤鸡爪呢,就见林尚已经打开饭盒吃起饭来了,高嘉禾一看他那又大又饱满的鸡腿时都傻眼了——好大的鸡腿!好香的大鸡腿!
    高嘉禾咽了咽口水,做好充足的心理建设就开了口:“林哥……”
    “林哥,给我也尝一个呗!”另一个男同事从旁边的工位上探头过来舔舔嘴角无比期待道。
    林尚没想到这群人脸皮一个比一个厚啊,但他也不是做慈善的,给出一份外卖和一个卤鸡爪他已经足够大方的了,卤鸡爪这么好吃一人分一个他自己不就吃不上了?这可是他馋了那么久的卤鸡爪呢,不给不给。
    想好了说辞,林尚便把卤鸡爪和鸭脖都往自己的方向拢了拢,说:“不行,不能给了,这都是我老婆指名要吃的呢,我得给她带回去。”
    才怪呢,他可不能让兰兰知道他买了万记卤味店的卤味吃,不然就要跪榴莲了。
    上次不小心把她卤鸡爪给吃了就挨了一顿打。
    但他觉得这顿打挨得非常值得,不然他也吃不到如此美味的卤味。
    ……
    莫兰兰知道万记卤味店新出了鸭脖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还是袁琪告诉她的。
    因为袁琪的公司离美食街还算比较近,所以自从她跟着莫兰兰尝过一次万记卤味店的卤味饭之后她就迷上了卤味饭,天天中午晚上都要跑一趟万记卤味店买饭吃,一点儿也不嫌麻烦,甚至因为卤味饭她已经爱上了工作日,谁让她家跟卤味店是两个方向完全不顺路呢,到了休息日她就要跑一个半小时才能到万记卤味店,来回就要三个小时,谁懂她的心酸呢。
    但袁琪已经开始考虑要换个租房了,就找美食街附近的出租屋,选择多,便宜还方便,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离万记卤味店就近了!以后可以天天都吃卤味饭!
    莫兰兰知道万记卤味店新出了鸭脖怎么会错过呢?但她中午有林尚请的阿姨做饭盯着她,中午就不好溜出去买卤味饭了,只能晚上再借口说跟袁琪一块儿吃饭去买了。
    她想好了借口,便面露真诚地跟阿姨说了晚上不用做饭的事情,阿姨是个不会多管闲事的阿姨,所以也没问什么,更何况她听女主人的也没错,尽管给她付工资的是男主人,可这家的男主人什么都听女主人的,就是个老婆奴,那她可不也就都听女主人的了嘛。
    莫兰兰心不在焉地玩了一下午游戏,一到五点,万记卤味店晚上开店的时间,她就立刻动身出发,等到了美食街的时候,她远远地就看见万记卤味店门口已经排起队了,还以为自己来得是最早的呢!
    排上队了才发现前头的人全是来买鸭脖的,几乎都是论斤买,莫兰兰在后边排着队不免紧张起来,生怕前面的人一下子把鸭脖全给买完了。
    “同学,你们这么早来排队都是过来买鸭脖的吗?”莫兰兰忍不住问前面的人。
    “对啊,鸭脖今天新出的,我们学校论坛都传疯了,据说特别好吃,好多人等着买呢,但我知道得太晚了,中午十二点半来的时候鸭脖就已经都卖光了,谁能想到会卖得这么快!所以下午看万记卤味店快开店的时候我就过来排队了。”
    听了他的话莫兰兰就更紧张了,原来鸭脖这么抢手的!
    好在她来得还是算早,鸭脖还有多,想到买多了她可能会吃不完,说不定还要被林尚发现端倪,所以她两个味道一共买了一斤,在店里美滋滋地吃完一份卤鸡腿饭套餐之后,莫兰兰便带着一斤鸭脖回到家里。
    一进门,小阿柴便吐着舌头摇着尾巴屁颠屁颠地凑上来,一副可爱吧唧的样子,这时候莫兰兰才想起来刚刚出门的时候没带上小阿柴一块儿出去遛弯,于是这时候她安抚性地摸了摸狗头说:“刚刚忘记带你出门了,一会儿我啃完鸭脖就带你出去哦,乖乖。”
    说完她就绕过小阿柴走向她的快乐沙发,准备一边啃鸭脖一边追综艺,开启快乐生活,但她没想到小阿柴会亦步亦趋地跟上来。
    莫兰兰拍拍它的小脑袋,颇有耐心地问道:“你怎么啦?”
    尽管小阿柴并不会说话,但从它直勾勾地看着她带回来装着鸭脖的袋子充满渴望的眼神,并且嘴角都已经隐隐有透明的口水要往下滴的模样来看,可以知道它跟着自己的目的已经不是遛弯了。
    “怎么了?你也想吃鸭脖啊?”
    “汪!”
    “那好吧,就给你一个卤香味的尝尝吧,别辣着你,好啦好啦,给你吃,快收收你的口水吧哈哈哈哈哈。”
    说罢,莫兰兰便从袋子里挑出一小块鸭脖来呈一个抛物线状丢出去,而小阿柴仰着头一个小跳就把空中的鸭脖叼进了嘴里,咔嚓咔嚓吧唧吧唧地吃得老香,一边吃嘴角还一边往下滴口水呢!
    见它吃得香,莫兰兰也不由得嘴馋起来,她快速戴上一次性手套便抓起一个卤香味的鸭脖来啃了一口,只一口便是大大的满足——卤汁渗入丝丝鸭肉中,而鸭肉的口感又与鸡肉的滑嫩、鸡爪的软糯不同,它是紧实的质感,而由于是脖子的部位,常被运动到,因此肉质相当好,鸭脖子上的肉也会比鸡脖子上的多,这也是鸭脖如此受欢迎的原因。
    太香了,啃完表面的肉之后,莫兰兰又极力用舌头去尝试挑出骨头缝中的鸭肉,甚至恨不得像小阿柴似的把骨头都嚼吧嚼吧吞下肚去。
    只可惜她牙口没那么好,只能把骨头嗦了又嗦,而后依依不舍地放到桌上等待一会儿吃完了收拾。
    “汪汪!”小阿柴突然叫了两声。
    “你怎么了?”莫兰兰回过头去,只见他们家的狗子目光像是黏在了鸭脖上一样,她尝试着动动手,发现小阿柴的眼神便紧紧跟随她的动作移动,莫兰兰顿时哭笑不得:“怎么?你还想吃啊?没有了,剩下的这些都是我的。你要是想吃,等爸爸回来去找他要。”
    如果小阿柴听得懂人话,此刻心里想的一定是:我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
    可惜它确实听不懂人话,但它看出了女主人现在不容分说的态度,只能可怜巴巴地冲她“呜呜”两声。
    莫兰兰是真的觉得这鸭脖乃美食上品,比那些什么连锁店做的都要好吃多了,要是万记卤味店的老板愿意开卤味连锁店,那绝对是全国第一的!
    她连着啃了好几个鸭脖,完全停不下来,甚至觉得就一斤的鸭脖已经不够她吃的了。
    看来明天还要再早点去排队再买点回来吃才行。
    这么想着,莫兰兰忽然听到身边传来“咔嚓咔嚓”的声音,她顺着声音回过头去看,只见小阿柴不知道嚼着什么东西嚼得贼香,眯起眼睛一脸享受,而她再一看桌上,好嘛,她啃出来的骨头全被这小家伙给偷吃了!
    第23章 .  馋哭人数x23   麻辣鸭脖
    詹良提着卤鸡腿饭套餐和一袋子鸭脖匆匆地往宿舍赶。
    这可是他逃了一节选修课才买来的宝贝鸭脖!今天新出的鸭脖他中午就没抢上, 都怪那些在学校论坛发贴说新出了鸭脖好吃的人!要不是他们平白无故给鸭脖弄出了那么大的热度,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万记卤味店新出了美味的鸭脖,才刚新出的鸭脖又怎么会在一个半小时之内就全都卖光了?!
    想起这件事, 詹良又开始懊恼他中午没赶上买到第一批鸭脖, 他看到论坛里好多买到的人全都发照片炫耀自己买到的鸭脖有多好吃,洋洋洒洒几百字的小作文来描述鸭脖的美味,恐怕连平时写论文作业都没这时候这么认真。
    而他更气的就是他一下午都是满满的课, 要从两点上到六点钟,而万记卤味店晚上是五点钟开店, 经过一天的宣传,知道新出了鸭脖的人肯定越来越多,而且中午还有好多没买到鸭脖的人,要是等他六点钟下课再过去买,黄花菜都凉了!
    所以詹良就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先是上了去上了最后的那节选修课, 一节课有两个小时, 分两小节来上, 詹良上课上到一半第一小节下课的时候就跑去跟老师说自己突然肚子疼不舒服, 老师见他平时表现良好,跟同学一起做的一个项目还进了国赛, 便和蔼地准了他半节课的假, 詹良得以溜之大吉。
    因此, 他才能早早地去到万记卤味店门口排队买到鸭脖。
    在排队的时候, 他已经在门口看到里面堂食的人几乎人手一盘鸭脖有滋有味地在啃了,一时间整家店都是麻辣鸭脖的香味,詹良看得出神,即使有些吃相不那么雅观的人, 但由于他们吃的是美味的鸭脖,一时吃得忘情了吃相不雅观也是情有可原的,而且就算是不雅观,在詹良看来也足够馋人了。
    等了一会儿,詹良终于买到了鸭脖,他照着前面那些人一样卤香味和麻辣味各买了半斤,到手之后袋子都来不及系上,就迫不及待地准备带回宿舍去慢慢享受了。
    结果他走着走着,正走到宿舍楼的拐角呢,迎面就撞上一个步履匆匆的人,两个人都撞得踉跄了一下。
    “哎呀!”
    “哎哟!”
    詹良揉着被撞疼了的肩膀:“怎么回事?走路看着点儿啊兄弟……啊,我的鸭脖!”
    另外一位当事人听见詹良的惨叫声被吓了一跳,还以为自己真给人撞出了个好歹,结果没想到那人喊的却是——鸭脖???
    他顺着詹良悲痛的目光看去,只见地上散落了一地的鸭脖,另外还有一盒饭掉在地上,不过由于饭盒质量比较好,那盒饭倒是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只是那袋子鸭脖确实比较可怜,好几个都滚上了灰尘,这人瞬间就内疚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同学,我确实走得有点快没看见你,没想到就撞上了,你这鸭脖多少钱?我赔给你吧。”
    詹良悲伤地蹲下去一边捡鸭脖一边说:“这根本不是钱的事……”
    他期待了那么久的鸭脖呜呜呜……
    “那、那我重新给你买一份行吗?这些你就别要了,都脏了,我帮你扔了吧。”
    那人伸手过去准备接过詹良手中滚落地上脏掉的鸭脖,却见詹良一副护食的模样把鸭脖抱在怀里,凶巴巴地说:“你当然得重新再给我买一份!但这一份你也别想扔我的!”
    只是沾上了灰而已,用干净的水洗洗还是能吃的,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这么香一份鸭脖可不能浪费了。
    ————
    晚上八点。
    林尚捂着自己的包走到家门口,深呼吸了好几次,做足了心理准备,才伸出手指按密码开门。
    由于中午对同事说了鸭脖和卤鸡爪都要给老婆留着带回家的慌,林尚一整个下午都忍受着二者香味的煎熬,在高嘉禾和另外几个同事的注视下,他都不敢偷吃什么,口水可能分泌了有一吨,才终于等到了下班时间,他把鸭脖和卤鸡爪全都塞进包里放好,只希望回到家的时候他的表现能够自然点,跟平常一样,不要被他老婆发现什么异样。
    “老婆我回来啦!”
    林尚同往常一样先跟莫兰兰大声地打了声招呼,但由于他这天做贼心虚,还是先把自己的包挂到了玄关的挂钩上,防止里头的香味飘出来让莫兰兰闻见。
    但奇怪的是,他怎么感觉自己一进门就闻见了家里一股卤香味呢?难道……
    是他闻了一下午的卤鸡爪和鸭脖的香味已经闻习惯了?也不是没有可能,况且他这个包可捂不住什么味道。
    小阿柴听见开门声就飞一样地跑过来,林尚见状高兴得不得了,蹲下来正准备接受小阿柴热情的飞扑,只见小阿柴快乐得咧开一张嘴飞奔而来……绕过了林尚,径直跑到玄关的挂钩下吐着舌头摇起尾巴疯狂转圈,那尾巴摇起来的频率简直都要摇出残影来了。
    林尚一脸懵:他们家小阿柴变心了,它不爱他了。
    “汪汪!”
    林尚正奇怪着小阿柴今天的反应怎么会这么反常,到底是有什么别的东西吸引了它?他顺着小阿柴的目光看去——
    糟糕!是他装着卤鸡爪和鸭脖的包!完蛋了!
    小阿柴见林尚发现了自己的目标,更是高兴得又叫了两声,林尚急得不知如何是好,疯狂给小阿柴打手势让它别叫,安静下来,免得引来莫兰兰的怀疑。
    “嘘!别叫啦!算爸爸求求你了,你别叫,一会儿爸爸给你卤鸡爪吃。”
    他小声地跟小阿柴打着商量,可小阿柴怎么能够听得懂他说话?见他理会自己,便又是“汪汪”两声。
    “老公你回来啦?阿柴怎么了?一直在叫?”
    莫兰兰刚洗完澡,林尚进门的时候她刚巧在吹头发,她就是要赶在林尚回家之前把身上的卤香味都洗掉,免得引起林尚的怀疑,同时还要多献殷勤,分散他的注意力,让他没有精力去想她今天吃了些什么。
    她循着声音来到玄关,发现林尚正坐在地上亲昵地抱着小阿柴抬头冲她笑,只是他的右手不知为何牢牢地把住小阿柴的嘴,小阿柴只能一直哼哼。
    “你们,这是干什么呢?”莫兰兰的心情此刻是一言难尽。
    “哦,我跟阿柴在玩儿呢,哈哈哈。”林尚干巴巴地笑了几声,心跳疯狂加速,额角甚至流下了一滴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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