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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扶桑来过之后,容珩终于振作了起来,吩咐底下人准备热水,沐浴一番,又修整了仪容。
当容珩再一次出现在秦月面前,
秦月只觉之前的容珩又回来了。
他穿着雪色斜领大襟宽袖大衫,腰带上嵌双螭龙玉带钩,长发半挽,戴只梅花竹节纹白玉簪,
仍旧俊美清隽的容颜,优雅从容的姿态,只是那满头白发过于显眼,短短几日他的头 发几近全白,脸色也有些苍白憔悴。
容珩处理完一些事务,让秦月准备出行的一切以及红卿的药物等,然后睡了一觉。
几日后,容珩安排好京中的事务,瞒着东方琰等人,驾着一辆马车带着红卿悄悄离开了京城,秦月则留在京中照看一切。
巫族是西南一带的夷人部落,西南一带多为部落,民风尚未开化,加上山高皇帝远,他们并不忌惮崇拜皇权,更不认为自己是皇帝的子民,他们只信奉部落的神灵,而扶桑便是巫族的神。
从京城去到巫族部落,若是走陆路最快也需要十天半个月,但红卿的伤势太过于严重,不能承受马车的颠簸,因此在赶了两天马车后,容珩转了水路,容珩事先了解过,他们走的水路很平稳和缓,常年都不会有大风大浪。
高山流水,清风夕阳。
容珩包下了整艘船,因此他可以抱着红卿坐在船头,尽情看着眼前大好风光,不必担心被人打扰
。
远离了京城的纷纷扰扰,争权夺势,容珩心中难得什么都不必去想,就这么静静的抱着红卿,放眼远眺,遗憾的是怀中的人并未醒来。
“卿儿,真想让你也看看眼前这风景……”容珩垂眸温柔地看着她,然后挑起她被风吹乱的秀发,替她别到耳后。
红日彻底没入山头,然晚霞仍洒满天际,天地之间仿佛镀上层梦幻的绯色,风变凉了。容珩将盖在她身上的毯子往上拉了拉,然后俯首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落下轻轻一吻,低喃道:“卿儿,你要快点醒过来……”
船一路往西南方向飘去,一路畅通无阻,中间转了两次陆路,最终大概花了十七八日,两人才到达西南边界。
容珩红卿歇脚的地方是一个叫哈撒的小城,根据扶桑的指示,容珩带着红卿来到城内一家名为汉居的旅舍,在那里歇了一宿,次日便有两名穿着奇装异服,身材魁梧,五官深刻如刀凿斧劈的异族男子找上开门来,身上带着扶桑的信物,交换信物之后,两人领着容珩去往巫族部落的聚居地。
去往聚居地需要翻山越岭,马车无法经过,红卿昏迷不醒,容珩只能将红卿背负到身后,又用衣服将她与自己牢牢绑缚在一起。
山路崎岖难行,容珩虽如履平地,但还是担心颠着红卿,便走得很慢,那两男人步程快,但为了容珩能够跟上他们,只能走走停停,他们不催促他,脸上也无不耐烦之色,而且他们看红卿的眼神很奇怪,眼中透着恭敬又畏惧的眼神,偶尔瞥上一眼,却终究不敢直视红卿。
容珩听得懂他们的巫族语言,也会说上一些,一路行来他试探过他们,但他们口风甚紧,容珩并未打听到有用的东西。
巫族部落在大山深处,里面林树环绕,荆棘丛生,蛇虫走随处可见。而部落的住房依山靠河就势而建,与中原地区的建筑十分不同,多为 吊脚楼,高悬地面通风干燥,可防毒蛇野兽等。
巫神的住处与普通族人的住处并没什么区别,就是多了个用篱笆围成的小院,里面修竹浓绿,简朴而清雅。
容珩几人来到扶桑的住处时,他正悠然地坐在院中的躺椅上,依旧是穿着黑袍,披散着发,手拿着坛酒独自饮着,如同一个闲人。
听闻动静,他转过头,然后站起身,如同遇到老友一般,笑吟吟道:“你们终于来了。”阳光照下,映着他那极具异域风情的深邃五官愈发耀眼夺目,狭长的眼眸下的一点泪痣更是艳丽十足。
男人美艳到这种程度也是世间难有。
那两巫族男人将容珩红卿带到后,曲手放在胸前,屈身恭敬地向扶桑行了一礼之后便离去了。
“何时举行祭神仪式?”容珩并不与他客套,语气清淡,直接开门见山的问,一个月将到,他担心红卿撑不过去。
扶桑目光落在他那满头白发上,眼底掠过一丝莫测的笑容,他坐会到懒人椅中,笑道:“不必着急,在行祭神仪式之前,我有一个要求。”
容珩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下,冷声问:“何要求?”
“在你看来,我与陛下是一伙的吧。”扶桑轻飘飘地说道,看向容珩的目光却微微透出厉光:“我担心你会伤害我的族人,所以我要你自废全部内力,如此,我才会救卿儿。”
自废内力对绝顶高手而言便如同取其性命一般,闻言,容珩眉眼间瞬间笼罩了一层霜,压下心中的阴戾,容珩没有回应他的话,而是冷笑反问道:“你不是巫神么?还担心守护不了自己的族人?”
扶桑平静的看了他片刻,忽然垂下凤目,低声说了句:“很快就不是了……”
因为,他要献祭自己。
第67章 修(加几百字) 67章
祭神, 祭的是邪神,仪式过程需要献祭一名巫族人,但扶桑不可能献祭自己的族人, 因此他只能献祭自己。而且将冥皇蛊转移到红卿身上,他也活不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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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扶桑来过之后,容珩终于振作了起来,吩咐底下人准备热水,沐浴一番,又修整了仪容。
当容珩再一次出现在秦月面前,
秦月只觉之前的容珩又回来了。
他穿着雪色斜领大襟宽袖大衫,腰带上嵌双螭龙玉带钩,长发半挽,戴只梅花竹节纹白玉簪,
仍旧俊美清隽的容颜,优雅从容的姿态,只是那满头白发过于显眼,短短几日他的头 发几近全白,脸色也有些苍白憔悴。
容珩处理完一些事务,让秦月准备出行的一切以及红卿的药物等,然后睡了一觉。
几日后,容珩安排好京中的事务,瞒着东方琰等人,驾着一辆马车带着红卿悄悄离开了京城,秦月则留在京中照看一切。
巫族是西南一带的夷人部落,西南一带多为部落,民风尚未开化,加上山高皇帝远,他们并不忌惮崇拜皇权,更不认为自己是皇帝的子民,他们只信奉部落的神灵,而扶桑便是巫族的神。
从京城去到巫族部落,若是走陆路最快也需要十天半个月,但红卿的伤势太过于严重,不能承受马车的颠簸,因此在赶了两天马车后,容珩转了水路,容珩事先了解过,他们走的水路很平稳和缓,常年都不会有大风大浪。
高山流水,清风夕阳。
容珩包下了整艘船,因此他可以抱着红卿坐在船头,尽情看着眼前大好风光,不必担心被人打扰
。
远离了京城的纷纷扰扰,争权夺势,容珩心中难得什么都不必去想,就这么静静的抱着红卿,放眼远眺,遗憾的是怀中的人并未醒来。
“卿儿,真想让你也看看眼前这风景……”容珩垂眸温柔地看着她,然后挑起她被风吹乱的秀发,替她别到耳后。
红日彻底没入山头,然晚霞仍洒满天际,天地之间仿佛镀上层梦幻的绯色,风变凉了。容珩将盖在她身上的毯子往上拉了拉,然后俯首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落下轻轻一吻,低喃道:“卿儿,你要快点醒过来……”
船一路往西南方向飘去,一路畅通无阻,中间转了两次陆路,最终大概花了十七八日,两人才到达西南边界。
容珩红卿歇脚的地方是一个叫哈撒的小城,根据扶桑的指示,容珩带着红卿来到城内一家名为汉居的旅舍,在那里歇了一宿,次日便有两名穿着奇装异服,身材魁梧,五官深刻如刀凿斧劈的异族男子找上开门来,身上带着扶桑的信物,交换信物之后,两人领着容珩去往巫族部落的聚居地。
去往聚居地需要翻山越岭,马车无法经过,红卿昏迷不醒,容珩只能将红卿背负到身后,又用衣服将她与自己牢牢绑缚在一起。
山路崎岖难行,容珩虽如履平地,但还是担心颠着红卿,便走得很慢,那两男人步程快,但为了容珩能够跟上他们,只能走走停停,他们不催促他,脸上也无不耐烦之色,而且他们看红卿的眼神很奇怪,眼中透着恭敬又畏惧的眼神,偶尔瞥上一眼,却终究不敢直视红卿。
容珩听得懂他们的巫族语言,也会说上一些,一路行来他试探过他们,但他们口风甚紧,容珩并未打听到有用的东西。
巫族部落在大山深处,里面林树环绕,荆棘丛生,蛇虫走随处可见。而部落的住房依山靠河就势而建,与中原地区的建筑十分不同,多为 吊脚楼,高悬地面通风干燥,可防毒蛇野兽等。
巫神的住处与普通族人的住处并没什么区别,就是多了个用篱笆围成的小院,里面修竹浓绿,简朴而清雅。
容珩几人来到扶桑的住处时,他正悠然地坐在院中的躺椅上,依旧是穿着黑袍,披散着发,手拿着坛酒独自饮着,如同一个闲人。
听闻动静,他转过头,然后站起身,如同遇到老友一般,笑吟吟道:“你们终于来了。”阳光照下,映着他那极具异域风情的深邃五官愈发耀眼夺目,狭长的眼眸下的一点泪痣更是艳丽十足。
男人美艳到这种程度也是世间难有。
那两巫族男人将容珩红卿带到后,曲手放在胸前,屈身恭敬地向扶桑行了一礼之后便离去了。
“何时举行祭神仪式?”容珩并不与他客套,语气清淡,直接开门见山的问,一个月将到,他担心红卿撑不过去。
扶桑目光落在他那满头白发上,眼底掠过一丝莫测的笑容,他坐会到懒人椅中,笑道:“不必着急,在行祭神仪式之前,我有一个要求。”
容珩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下,冷声问:“何要求?”
“在你看来,我与陛下是一伙的吧。”扶桑轻飘飘地说道,看向容珩的目光却微微透出厉光:“我担心你会伤害我的族人,所以我要你自废全部内力,如此,我才会救卿儿。”
自废内力对绝顶高手而言便如同取其性命一般,闻言,容珩眉眼间瞬间笼罩了一层霜,压下心中的阴戾,容珩没有回应他的话,而是冷笑反问道:“你不是巫神么?还担心守护不了自己的族人?”
扶桑平静的看了他片刻,忽然垂下凤目,低声说了句:“很快就不是了……”
因为,他要献祭自己。
第67章 修(加几百字) 67章
祭神, 祭的是邪神,仪式过程需要献祭一名巫族人,但扶桑不可能献祭自己的族人, 因此他只能献祭自己。而且将冥皇蛊转移到红卿身上,他也活不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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