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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我死也想不到,从我点下那个头起,死神就举起了他的刀。
……
大梦一场,宋临灯阖眸休息的模样重新映入我眼底,睫毛漆黑,肤色冷白。
我枕着他的大腿怔忡许久,才想起用手指去触碰他的脸。
他侧了下头,我的指尖碰到他微翘的唇角,他得逞的微表情一闪而过。
我没来得及收回手,他睁开眼,攥住我的指尖,蹙眉:“怎么这么凉?”
我挠了挠他手心,勉强翻了个身:“因为我天生丽质冰肌雪骨。”
“……”
宋先生无甚表情,对前头的司机说:“空调温度调高些。”
司机忍笑应着,调高温度。
对于宋先生沉默的否认,我表示愤怒,爪子遂从挠改为抠,宋先生任由我作怪,顺手从后面摸了件外套给我穿上,温热的双手握住我泛凉的手,轻轻揉了揉。
“家里还有排骨汤么?”他随口问。
“……”我咳嗽着,“你难道指望我一锅排骨汤能给你留四天吗?”
“我可以把五天的出差时间压缩到四天,你的排骨汤为什么不能留四天?”
我无语:“你这是什么歪理?排骨汤放四天还能喝?”
“我想喝。”
“没有啦。”
“我想喝。”
“上次要你喝,你就喝了两口!”
“我想喝。”
“宋临灯你都这么大了,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地无理取闹了?”
“我想喝。”
“你现在是想造反?”
“我想喝。”他拖长腔调,重复,“我——想——喝——”
“……”
我看了看被他握进掌心的手,深深叹气,扭头冲司机说:“前面超市停下。”
话音刚落,手腕内侧就被人极轻地吻了一下。
11
隔天临近中午时,萧玛播了通电话过来。
萧玛美滋滋:“挑这个点给你打电话,我是不是非常善解人意?”
我:“哈?”
萧玛:“我昨天都看见了,你老公吃了那么大一缸醋,昨晚上就没对你酱酱酿酿?”
我:“……”
我低头看了看露出来的胳膊和小腹,欲盖弥彰地咳嗽。
幸好宋先生去上班了。
萧玛笑:“行了,我给你打电话有更重要的事,认识你这么多年,没见过你给谁送这么大的礼,怎么回事?钱非远怎么招惹你了,难不成你最近突然发现他跟你交往那段时间劈了腿?”
钱非远就是小前,我那柔弱可欺的前男友。
我啧了声,趴进枕头里:“跟他谈恋爱那就是个误会,退一万步说,就算我真有前男友,前男友也真劈腿,我也不至于特地在人家婚礼上搞出那么大动静。”
“那是怎么回事?”
“我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萧玛嗤笑:“开什么玩笑?你就算说他是你上辈子的仇人我都信。”
我乐了:“你还真猜对了,我实话告诉你哦,我上辈子真死在钱非远手里。”
萧玛:“……”
萧玛:“你能不能找个现实点的理由搪塞我?”
可我本来就是实话实说的嘛。
……
好吧,事已至此,再隐瞒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对的,相信各位都看出来了。
其实,我,楚陈陈,是重生的!
这件事说来话长,有多长呢?大概就是我的两辈子那么长吧。
不过我的两辈子加起来似乎也没有超过五十年?相信我,讲完这个故事绝不需要五十年那么久。
总之,我这段时间非常认真地思考过,重生可能是一门技术活,像我这种第一次重生的,估计时间点没掐对,只重生到大学毕业典礼的那天。
然后那天我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翘了毕业典礼,踢掉高跟鞋提着裙子风风火火地冲出大礼堂去寻找我的宋先生。
我当时就在想,我应该重生得早一点,到高中,初中,或者小学,甚至再早点,刚学会走路那会儿也行。
如果我能早点见到宋先生,我一定会在见他第一面时,就狠狠地抱住他,威胁他以后绝对不可以说不喜欢我,他必须永远喜欢我。
到时候我也会告诉他,我特别特别特别爱他,除了他,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男人。
这是上辈子我没来得及说的,但是这辈子我已经亲口告诉了他。
萧玛对我说故事般的坦白嗤之以鼻:“你这个故事挺不错,不如就用这个做大纲写你的新小说吧。”
我叹气:“你看,我都说了,实话你就是不信。”
“行,实话,那你说说钱非远上辈子是怎么害死你的?”
我是如何死在钱非远手里的?
我出了会儿神,萧玛的声音再次传来:“想好怎么编了么?我要不要先去拿点瓜子嗑会儿?”
不知者无罪,哼。
我坐起身,面不改色:“不用,我想好了。是这样的,上辈子钱非远特别嫉妒我家宋先生,你知道的,宋先生天之骄子,长得帅又有钱,脾气还好……”
“呵呵,当年全市高中的学生谁不知道你老公笑得有多灿烂,手就有多黑?也就你个傻缺觉得你老公脾气好。”
“你放屁,是当年追在宋临灯屁股后面跑的人少了,还是他收到的情书堆不成珠穆朗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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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梦一场,宋临灯阖眸休息的模样重新映入我眼底,睫毛漆黑,肤色冷白。
我枕着他的大腿怔忡许久,才想起用手指去触碰他的脸。
他侧了下头,我的指尖碰到他微翘的唇角,他得逞的微表情一闪而过。
我没来得及收回手,他睁开眼,攥住我的指尖,蹙眉:“怎么这么凉?”
我挠了挠他手心,勉强翻了个身:“因为我天生丽质冰肌雪骨。”
“……”
宋先生无甚表情,对前头的司机说:“空调温度调高些。”
司机忍笑应着,调高温度。
对于宋先生沉默的否认,我表示愤怒,爪子遂从挠改为抠,宋先生任由我作怪,顺手从后面摸了件外套给我穿上,温热的双手握住我泛凉的手,轻轻揉了揉。
“家里还有排骨汤么?”他随口问。
“……”我咳嗽着,“你难道指望我一锅排骨汤能给你留四天吗?”
“我可以把五天的出差时间压缩到四天,你的排骨汤为什么不能留四天?”
我无语:“你这是什么歪理?排骨汤放四天还能喝?”
“我想喝。”
“没有啦。”
“我想喝。”
“上次要你喝,你就喝了两口!”
“我想喝。”
“宋临灯你都这么大了,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地无理取闹了?”
“我想喝。”
“你现在是想造反?”
“我想喝。”他拖长腔调,重复,“我——想——喝——”
“……”
我看了看被他握进掌心的手,深深叹气,扭头冲司机说:“前面超市停下。”
话音刚落,手腕内侧就被人极轻地吻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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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临近中午时,萧玛播了通电话过来。
萧玛美滋滋:“挑这个点给你打电话,我是不是非常善解人意?”
我:“哈?”
萧玛:“我昨天都看见了,你老公吃了那么大一缸醋,昨晚上就没对你酱酱酿酿?”
我:“……”
我低头看了看露出来的胳膊和小腹,欲盖弥彰地咳嗽。
幸好宋先生去上班了。
萧玛笑:“行了,我给你打电话有更重要的事,认识你这么多年,没见过你给谁送这么大的礼,怎么回事?钱非远怎么招惹你了,难不成你最近突然发现他跟你交往那段时间劈了腿?”
钱非远就是小前,我那柔弱可欺的前男友。
我啧了声,趴进枕头里:“跟他谈恋爱那就是个误会,退一万步说,就算我真有前男友,前男友也真劈腿,我也不至于特地在人家婚礼上搞出那么大动静。”
“那是怎么回事?”
“我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萧玛嗤笑:“开什么玩笑?你就算说他是你上辈子的仇人我都信。”
我乐了:“你还真猜对了,我实话告诉你哦,我上辈子真死在钱非远手里。”
萧玛:“……”
萧玛:“你能不能找个现实点的理由搪塞我?”
可我本来就是实话实说的嘛。
……
好吧,事已至此,再隐瞒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对的,相信各位都看出来了。
其实,我,楚陈陈,是重生的!
这件事说来话长,有多长呢?大概就是我的两辈子那么长吧。
不过我的两辈子加起来似乎也没有超过五十年?相信我,讲完这个故事绝不需要五十年那么久。
总之,我这段时间非常认真地思考过,重生可能是一门技术活,像我这种第一次重生的,估计时间点没掐对,只重生到大学毕业典礼的那天。
然后那天我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翘了毕业典礼,踢掉高跟鞋提着裙子风风火火地冲出大礼堂去寻找我的宋先生。
我当时就在想,我应该重生得早一点,到高中,初中,或者小学,甚至再早点,刚学会走路那会儿也行。
如果我能早点见到宋先生,我一定会在见他第一面时,就狠狠地抱住他,威胁他以后绝对不可以说不喜欢我,他必须永远喜欢我。
到时候我也会告诉他,我特别特别特别爱他,除了他,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男人。
这是上辈子我没来得及说的,但是这辈子我已经亲口告诉了他。
萧玛对我说故事般的坦白嗤之以鼻:“你这个故事挺不错,不如就用这个做大纲写你的新小说吧。”
我叹气:“你看,我都说了,实话你就是不信。”
“行,实话,那你说说钱非远上辈子是怎么害死你的?”
我是如何死在钱非远手里的?
我出了会儿神,萧玛的声音再次传来:“想好怎么编了么?我要不要先去拿点瓜子嗑会儿?”
不知者无罪,哼。
我坐起身,面不改色:“不用,我想好了。是这样的,上辈子钱非远特别嫉妒我家宋先生,你知道的,宋先生天之骄子,长得帅又有钱,脾气还好……”
“呵呵,当年全市高中的学生谁不知道你老公笑得有多灿烂,手就有多黑?也就你个傻缺觉得你老公脾气好。”
“你放屁,是当年追在宋临灯屁股后面跑的人少了,还是他收到的情书堆不成珠穆朗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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