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丁宁给他回了一个十分不屑的表情,嚣张得不得了。
夏歧墨:“……”小家伙还挺横!
算了,还是不管她了,夏歧墨看了看时间,他也要出门了。
自从家人从A市搬到帝都后,夏歧墨就一直一个人生活,对于自己的一日三餐,夏歧墨很是随便。
工作的时候,一般会在公司解决,周末,他会点外卖,或是去他熟悉的餐厅吃饭。
当然,有的时候也会跟好友一起聚聚,聊聊天吃吃饭。
今天就是计划着与自己儿时最好的朋友吴江聚会。
本来夏歧墨是想带丁宁跟去的,没想到小家伙自己有活动。
夏歧墨跟老友聚会的地方在城北的格新路,那是他从小生活的地方,家人虽然离开A市,但他家的房子还在,是栋别墅,夏歧墨嫌太大又离公司远,所以另外买了一间公寓。
夏歧墨开车出车库时正好看到丁宁在打车,她一身休闲配着有几分暗黑风格的嘴唇,远远的很是显眼。
丁宁并没有看到夏歧墨,她一上车就掏出了手机。
今天丁宁是因为生夏歧墨的气才临时说跟人有约会,出来之后丁宁还真想约个人出来聊聊。
要不然就今天这样的心情,真一个人在外面晃,岂不郁闷死。
但是,约谁呢?她不是本地人,发小之类的朋友都在老家,A城,除了同班同学就是社团的几个人。
现在大多数的同学都回家了,李小暖,正在打工。
把通讯录翻了一遍,丁宁决定放弃,这时一条微信跳了出来。
她点开,是她高中同学舒晓瑶发过来的。
“宁子,你打工打的怎么样?”
放假之前,丁宁把自己要打工的事告诉过舒晓瑶。
舒晓瑶也在A市上学,只不过她在城北的财经大学,而丁宁在城南。
知道自己成为留守儿童后,丁宁约过舒晓瑶,让她陪自己一起参加社会实践,但舒晓瑶已经有了暑假计划,跟室友一起去旅游。
“我还行,找了个茶水妹的工作,你呢,旅游愉快吗?”
“愉快什么呀,人太多意见不合提前回来了。”舒晓瑶满腹牢骚,“说好穷游,可是我们宿舍那几个人又怕吃苦,来来回回把我的路费都折腾没了,我现在在学校,也准备打暑期工。”
丁宁一听顿时兴奋了,“你在学校?”
“是呀,我怕回去被我妈唠叨。”
“太好了,你的朋友我正孤单寂寞冷呢!”
……
一个小时后,丁宁跟舒晓瑶成功汇合,丁宁掏出夏歧墨给的约会资金在舒晓瑶面前晃了晃,“人生没有比他乡遇故知更惬意的事情了,姐今天有钱,请你吃大餐!”
“发工资了?”
“对,我们老板钱多人傻,一高兴就喜欢给我们发工资。”
舒晓瑶听后羡慕不己自然是不疑有他,指着一条街说道,“格新路有家老菜馆,味道特别好。”
“走。”
格新路是A市最繁华的商业区的一条主街,街道两边商铺林立餐厅众多,舒晓瑶说的那家老菜馆位于格新路中段,中式的装修风格,招牌菜是A市最有名的酸汤锅。
丁宁跟舒晓瑶走到店门口时,店门口的等待区已经坐了一拨人,看来这家菜馆生意很火,已经客满了。
美食是值得等待的,虽然丁宁一天没进食但是她还是想尝一尝这家菜馆的招牌菜。
于是两人取了号就坐到等待区有一茬没一茬地聊着天。
这时,又来了两个人,他们也取了号坐到了丁宁的旁边。
丁宁只是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来人。
呃,这不是她们学校的沈修学长吗?
这么巧,吃个饭居然能碰到自己跟郝慧慧瞎掰扯的男主角。
对方也看了她一眼。
很显然他也认为了丁宁。
“你好像是今年的新生丁宁同学?”他问。
舒晓瑶见有人跟丁宁搭讪,连忙扭过头去看,见是一个高高大大的帅哥,连忙问丁宁,“谁呀?”
“我们学校的学长。”丁宁小声告诉舒晓瑶,然后跟沈修打招呼,“沈学长好。”
“我记得你不是A市人,放假了怎么没回去?”他又问。
丁宁有些诧异,她跟沈修也就是一个社团的成员,当时丁宁加入社团并不是因为沈修,而是听说大学里必须要进社团,所以她随便加了一个。
进了社团后,她也没好好参加社团活动,跟沈修这个据说是系校草的学长也没多少交集。
当然,想要交集也难,沈修的身边总是围着一群崇拜者,她一个新生平日里连他身后五尺的地方都没有站过。
所以沈修能知道她的名字,还知道她不是A市人,这让丁宁十分的吃惊。
“沈学长怎么知道我不是A市人?”丁宁反问。
沈修微微一笑回答道,“我看过社团人员的花名册。”
哦,原来是这样。
“这是你朋友?”沈修又问。
丁宁只好介绍,“这是我高中同学,也在A市,财经大学的。”
舒晓瑶受宠若惊地跟沈修招了招手,说了一声嗨。
沈修也跟丁宁和舒晓瑶介绍了他的朋友。
也是他的高中同学,在外省上大学,暑假回来两个人就约出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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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歧墨:“……”小家伙还挺横!
算了,还是不管她了,夏歧墨看了看时间,他也要出门了。
自从家人从A市搬到帝都后,夏歧墨就一直一个人生活,对于自己的一日三餐,夏歧墨很是随便。
工作的时候,一般会在公司解决,周末,他会点外卖,或是去他熟悉的餐厅吃饭。
当然,有的时候也会跟好友一起聚聚,聊聊天吃吃饭。
今天就是计划着与自己儿时最好的朋友吴江聚会。
本来夏歧墨是想带丁宁跟去的,没想到小家伙自己有活动。
夏歧墨跟老友聚会的地方在城北的格新路,那是他从小生活的地方,家人虽然离开A市,但他家的房子还在,是栋别墅,夏歧墨嫌太大又离公司远,所以另外买了一间公寓。
夏歧墨开车出车库时正好看到丁宁在打车,她一身休闲配着有几分暗黑风格的嘴唇,远远的很是显眼。
丁宁并没有看到夏歧墨,她一上车就掏出了手机。
今天丁宁是因为生夏歧墨的气才临时说跟人有约会,出来之后丁宁还真想约个人出来聊聊。
要不然就今天这样的心情,真一个人在外面晃,岂不郁闷死。
但是,约谁呢?她不是本地人,发小之类的朋友都在老家,A城,除了同班同学就是社团的几个人。
现在大多数的同学都回家了,李小暖,正在打工。
把通讯录翻了一遍,丁宁决定放弃,这时一条微信跳了出来。
她点开,是她高中同学舒晓瑶发过来的。
“宁子,你打工打的怎么样?”
放假之前,丁宁把自己要打工的事告诉过舒晓瑶。
舒晓瑶也在A市上学,只不过她在城北的财经大学,而丁宁在城南。
知道自己成为留守儿童后,丁宁约过舒晓瑶,让她陪自己一起参加社会实践,但舒晓瑶已经有了暑假计划,跟室友一起去旅游。
“我还行,找了个茶水妹的工作,你呢,旅游愉快吗?”
“愉快什么呀,人太多意见不合提前回来了。”舒晓瑶满腹牢骚,“说好穷游,可是我们宿舍那几个人又怕吃苦,来来回回把我的路费都折腾没了,我现在在学校,也准备打暑期工。”
丁宁一听顿时兴奋了,“你在学校?”
“是呀,我怕回去被我妈唠叨。”
“太好了,你的朋友我正孤单寂寞冷呢!”
……
一个小时后,丁宁跟舒晓瑶成功汇合,丁宁掏出夏歧墨给的约会资金在舒晓瑶面前晃了晃,“人生没有比他乡遇故知更惬意的事情了,姐今天有钱,请你吃大餐!”
“发工资了?”
“对,我们老板钱多人傻,一高兴就喜欢给我们发工资。”
舒晓瑶听后羡慕不己自然是不疑有他,指着一条街说道,“格新路有家老菜馆,味道特别好。”
“走。”
格新路是A市最繁华的商业区的一条主街,街道两边商铺林立餐厅众多,舒晓瑶说的那家老菜馆位于格新路中段,中式的装修风格,招牌菜是A市最有名的酸汤锅。
丁宁跟舒晓瑶走到店门口时,店门口的等待区已经坐了一拨人,看来这家菜馆生意很火,已经客满了。
美食是值得等待的,虽然丁宁一天没进食但是她还是想尝一尝这家菜馆的招牌菜。
于是两人取了号就坐到等待区有一茬没一茬地聊着天。
这时,又来了两个人,他们也取了号坐到了丁宁的旁边。
丁宁只是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来人。
呃,这不是她们学校的沈修学长吗?
这么巧,吃个饭居然能碰到自己跟郝慧慧瞎掰扯的男主角。
对方也看了她一眼。
很显然他也认为了丁宁。
“你好像是今年的新生丁宁同学?”他问。
舒晓瑶见有人跟丁宁搭讪,连忙扭过头去看,见是一个高高大大的帅哥,连忙问丁宁,“谁呀?”
“我们学校的学长。”丁宁小声告诉舒晓瑶,然后跟沈修打招呼,“沈学长好。”
“我记得你不是A市人,放假了怎么没回去?”他又问。
丁宁有些诧异,她跟沈修也就是一个社团的成员,当时丁宁加入社团并不是因为沈修,而是听说大学里必须要进社团,所以她随便加了一个。
进了社团后,她也没好好参加社团活动,跟沈修这个据说是系校草的学长也没多少交集。
当然,想要交集也难,沈修的身边总是围着一群崇拜者,她一个新生平日里连他身后五尺的地方都没有站过。
所以沈修能知道她的名字,还知道她不是A市人,这让丁宁十分的吃惊。
“沈学长怎么知道我不是A市人?”丁宁反问。
沈修微微一笑回答道,“我看过社团人员的花名册。”
哦,原来是这样。
“这是你朋友?”沈修又问。
丁宁只好介绍,“这是我高中同学,也在A市,财经大学的。”
舒晓瑶受宠若惊地跟沈修招了招手,说了一声嗨。
沈修也跟丁宁和舒晓瑶介绍了他的朋友。
也是他的高中同学,在外省上大学,暑假回来两个人就约出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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