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泼辣的金美花脸立刻拉下来脸,骂她没良心,她给她吃给她穿,袜子都给她洗,她竟然不相信她,而去维护她那冷心冷肺的爸妈。不过这并不妨碍金美花晚上给她热牛奶喝。
沈芷从此心里稍微有了些底气,金美花果然是舍不得她走的。以后金美花再说“你再不听话,我就让你妈把你接走”时,她便说“走就走!”她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很没底气,生怕金美花马上给她打包行李让她滚,心里咚咚打鼓,面上却仰着脖子,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反倒是金美花软了下来,顾左右而言他,瓜都切好了,怎么还不去吃。
后来她反过来拿这话威胁金美花,金美花骂她时,她就说“你再骂我,我就回那个家!”
她说“家”的时候很没底气,她知道那不是她的家。
她被金美花赶走那天,一直下雨,从早下到晚,越下越大,雨点儿劈里啪啦地敲玻璃窗,敲得人心碎,金美花问沈芷妈,“要不留一晚,明天再带孩子走。”倒是沈芷抢了先,“不,今天就走!”她竟也没哭,只不断重复那句话。
她不大想起旧事,可不妨碍过往一点点占领她的头脑。她前年才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不用担心被赶走,那个家里只有她一个人。
陈副总发来消息,说是要来曲市签名售书,从朋友那里得知她在桉城,好久不见,想和她约个饭。
第45章 贤惠
沈芷并不想见老同事, 她说没空。
沈校长又让她回家吃饭,她拒绝了一次,电话又打来, 她只好拉黑。也不知道沈校长到底有几个电话号, 也许她应该把自己的号码换掉。
她对她的生父连厌恶的情绪都没有, 接到他的电话只觉得烦躁。被爱收获爱,不被爱收获自由。如果他对她好, 她未必能拒绝他对自己的那些要求。
回家吃饭顺便去相个亲,亏他能够想得出来。
外卖员给沈芷送来大捧玫瑰,沉重得她将将能抱起。同事刚想问是谁送的, 就看到备注只有一个字:我, 问沈芷:“芷姐, 是不是男朋友送的?可真浪漫。”
不仅浪漫,最重要的是有钱,才会在这不年不节的日子里送出这么多玫瑰。白晶看见这些花也不免微微吃了一惊,想不到桉城还有如此大方的男人,又转念一想, 或许是沈芷吓退黄主任的计谋, 沈芷对黄主任的避之不及,除了黄主任本人, 没一个人看不出来, 可要只是为了吓退黄主任, 这本钱花得也太多了。
沈芷倒没在意有多少朵花, 她打量着备注里那唯一的“我”, 忍不住笑,这个备注也只有贺北安写得出来。当年她丢了手机,用其他号码给贺北安打电话, 他没等她说话就问她是谁,她脱口而出一个字“我”,贺北安马上就知道了这个“我”是谁。贺北安给她寄快递,寄件人永远写“我”。他们之间,并不需要其他的自我介绍。
沈芷把花留在了台里,单单拿走了备注的条子,出电台时,正听见白晶和别的同事聊天:“明天陈诺来曲市签售了,我明天是去不了了,真希望他能来桉城一趟。”
贺北安并没有品雪茄的闲情逸致,如果不是有人帮忙,他连剪掉雪茄帽的耐心都欠奉,直接咬掉雪茄帽点燃的事他干过不止一次,他对所谓的礼仪并不感兴趣。之前许副总带他去雪茄馆,他就是这样不讲究,没想到竟被一个老美引为知音,还送了他一盒帕特加斯限量版。那个老美抽雪茄抽得很凶,号称真男人只抽最浓的雪茄,只只雪茄都要过肺,贺北安只见过他两次,也不知道这么不要命地抽是否能活到今天。
今天贺北安比以往多了些兴致,他拿出了许副总送他的大卫杜夫,亲自用长柄火柴为许久不见的万老板引燃雪茄,他的眼睛盯着火柴的那点儿光亮,等火柴快要燃尽时才丢掉,剪掉雪茄帽,郑重地送到万老板手里。等万老板拿着雪茄的手开始发颤,贺北安才打开抽屉,取出一盒价值个位数的香烟,抽出来塞在嘴里点燃,喷出一口烟雾,火星在两指间闪着,把手上的疤痕映得更加明显。
“世延跟我说这是养了五年的雪茄,我也分辨不出来,想到您以前好像喜欢雪茄,特意请您过来品鉴一下。”
贺北安掸掸烟灰,看着对面的万总笑,十分之谦卑,八年前他还没得势的时候,是敢当众扇万老板耳光的。这话听在万老板耳朵里,拿雪茄的手不禁又抖了一抖。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万老板患上了帕金森。
万老板是被贺北安请来的,八个二十多岁的年轻汉子请他上车,他不得不来。
以前桉城的土石方生意都是万老板底下的,贺北安帮他赶跑了外地来抢地盘的,因此分了小小一杯羹,那时他就看出贺北安是一头狼,早晚要对他取而代之,为以防后患,万老板找人狠狠敲打了贺北安一番,直接把他和他手下的人敲打进了医院。再之后强行被贺北安挤占了一半的土石方市场,没多久,整个市场就都是贺北安的了。他最后输给贺北安,不是因为他技不如人,而是他还是一个地道的生意人,是要赚钱的,而贺北安只要赢,钱不钱的倒不重要。贺北安自己赚一百块钱,能分给别人九十五,他如此不按章法,万老板只能愿赌服输。
虽然土石方的生意被人抢去了,但万老板早年积攒的家底儿也够他吃的,这几年他在附近城市开了两家酒店,也算混得风生水起。如果不是马宇来找他的茬儿,他和贺北安当年结下的梁子也就过去了,他是生意人,不是亡命徒,赚钱才是第一位。当年他找人收拾贺北安那一伙儿人,马宇找上门来,命根子让人给扎坏了。一个注定断子绝孙的男的什么顾忌都没有,马宇这几年就像一条疯狗,前些年得罪过他们的都没落着好。马宇做事一点儿都不讲究,留下了不少把柄,要不是贺北安罩着,早进去了。有前车之鉴在,万老板打算先下手为强,这些年想搞死贺北安的不只他一个,他做得自认秘密,没道理贺北安这么早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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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芷从此心里稍微有了些底气,金美花果然是舍不得她走的。以后金美花再说“你再不听话,我就让你妈把你接走”时,她便说“走就走!”她第一次这么说的时候很没底气,生怕金美花马上给她打包行李让她滚,心里咚咚打鼓,面上却仰着脖子,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反倒是金美花软了下来,顾左右而言他,瓜都切好了,怎么还不去吃。
后来她反过来拿这话威胁金美花,金美花骂她时,她就说“你再骂我,我就回那个家!”
她说“家”的时候很没底气,她知道那不是她的家。
她被金美花赶走那天,一直下雨,从早下到晚,越下越大,雨点儿劈里啪啦地敲玻璃窗,敲得人心碎,金美花问沈芷妈,“要不留一晚,明天再带孩子走。”倒是沈芷抢了先,“不,今天就走!”她竟也没哭,只不断重复那句话。
她不大想起旧事,可不妨碍过往一点点占领她的头脑。她前年才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不用担心被赶走,那个家里只有她一个人。
陈副总发来消息,说是要来曲市签名售书,从朋友那里得知她在桉城,好久不见,想和她约个饭。
第45章 贤惠
沈芷并不想见老同事, 她说没空。
沈校长又让她回家吃饭,她拒绝了一次,电话又打来, 她只好拉黑。也不知道沈校长到底有几个电话号, 也许她应该把自己的号码换掉。
她对她的生父连厌恶的情绪都没有, 接到他的电话只觉得烦躁。被爱收获爱,不被爱收获自由。如果他对她好, 她未必能拒绝他对自己的那些要求。
回家吃饭顺便去相个亲,亏他能够想得出来。
外卖员给沈芷送来大捧玫瑰,沉重得她将将能抱起。同事刚想问是谁送的, 就看到备注只有一个字:我, 问沈芷:“芷姐, 是不是男朋友送的?可真浪漫。”
不仅浪漫,最重要的是有钱,才会在这不年不节的日子里送出这么多玫瑰。白晶看见这些花也不免微微吃了一惊,想不到桉城还有如此大方的男人,又转念一想, 或许是沈芷吓退黄主任的计谋, 沈芷对黄主任的避之不及,除了黄主任本人, 没一个人看不出来, 可要只是为了吓退黄主任, 这本钱花得也太多了。
沈芷倒没在意有多少朵花, 她打量着备注里那唯一的“我”, 忍不住笑,这个备注也只有贺北安写得出来。当年她丢了手机,用其他号码给贺北安打电话, 他没等她说话就问她是谁,她脱口而出一个字“我”,贺北安马上就知道了这个“我”是谁。贺北安给她寄快递,寄件人永远写“我”。他们之间,并不需要其他的自我介绍。
沈芷把花留在了台里,单单拿走了备注的条子,出电台时,正听见白晶和别的同事聊天:“明天陈诺来曲市签售了,我明天是去不了了,真希望他能来桉城一趟。”
贺北安并没有品雪茄的闲情逸致,如果不是有人帮忙,他连剪掉雪茄帽的耐心都欠奉,直接咬掉雪茄帽点燃的事他干过不止一次,他对所谓的礼仪并不感兴趣。之前许副总带他去雪茄馆,他就是这样不讲究,没想到竟被一个老美引为知音,还送了他一盒帕特加斯限量版。那个老美抽雪茄抽得很凶,号称真男人只抽最浓的雪茄,只只雪茄都要过肺,贺北安只见过他两次,也不知道这么不要命地抽是否能活到今天。
今天贺北安比以往多了些兴致,他拿出了许副总送他的大卫杜夫,亲自用长柄火柴为许久不见的万老板引燃雪茄,他的眼睛盯着火柴的那点儿光亮,等火柴快要燃尽时才丢掉,剪掉雪茄帽,郑重地送到万老板手里。等万老板拿着雪茄的手开始发颤,贺北安才打开抽屉,取出一盒价值个位数的香烟,抽出来塞在嘴里点燃,喷出一口烟雾,火星在两指间闪着,把手上的疤痕映得更加明显。
“世延跟我说这是养了五年的雪茄,我也分辨不出来,想到您以前好像喜欢雪茄,特意请您过来品鉴一下。”
贺北安掸掸烟灰,看着对面的万总笑,十分之谦卑,八年前他还没得势的时候,是敢当众扇万老板耳光的。这话听在万老板耳朵里,拿雪茄的手不禁又抖了一抖。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万老板患上了帕金森。
万老板是被贺北安请来的,八个二十多岁的年轻汉子请他上车,他不得不来。
以前桉城的土石方生意都是万老板底下的,贺北安帮他赶跑了外地来抢地盘的,因此分了小小一杯羹,那时他就看出贺北安是一头狼,早晚要对他取而代之,为以防后患,万老板找人狠狠敲打了贺北安一番,直接把他和他手下的人敲打进了医院。再之后强行被贺北安挤占了一半的土石方市场,没多久,整个市场就都是贺北安的了。他最后输给贺北安,不是因为他技不如人,而是他还是一个地道的生意人,是要赚钱的,而贺北安只要赢,钱不钱的倒不重要。贺北安自己赚一百块钱,能分给别人九十五,他如此不按章法,万老板只能愿赌服输。
虽然土石方的生意被人抢去了,但万老板早年积攒的家底儿也够他吃的,这几年他在附近城市开了两家酒店,也算混得风生水起。如果不是马宇来找他的茬儿,他和贺北安当年结下的梁子也就过去了,他是生意人,不是亡命徒,赚钱才是第一位。当年他找人收拾贺北安那一伙儿人,马宇找上门来,命根子让人给扎坏了。一个注定断子绝孙的男的什么顾忌都没有,马宇这几年就像一条疯狗,前些年得罪过他们的都没落着好。马宇做事一点儿都不讲究,留下了不少把柄,要不是贺北安罩着,早进去了。有前车之鉴在,万老板打算先下手为强,这些年想搞死贺北安的不只他一个,他做得自认秘密,没道理贺北安这么早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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