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遥遥桃花眼微微眯起,眼底一颗泪痣风情无限,不笑时美得盛气凌人。谢三被她这样盯着,兽一样的眼眸地垂下去,半晌低声道:“好看……给你看看。”
    程遥遥哼了声,道:“看完了就给人家放回去,鸟妈妈回来找不见窝和孩子,要跟你拼命的。”
    谢三呐呐嗯了声,真的又上树了。他单手攀爬也十分利索,一只手小心翼翼托着鸟窝,半点也没磕碰到。
    程遥遥仰头看他一个大个子在树上挂着,轻手轻脚地放置鸟窝,突然按住了胸口。这……有点萌是怎么回事?
    程遥遥光着脚丫,在这片山坡上跑来跑去地寻宝。这片山坡简直是宝藏,除了一棵樱桃树,还有几棵杨梅树,结着或淡红或青色的梅子。
    想到谢三佐餐的青杨梅,程遥遥来了精神,拿出饭盒开始摘杨梅。
    谢三提醒她:“这个很酸。”
    程遥遥挑大颗干净的杨梅摘,小心地放在饭盒里,头也不抬道:“不怕酸,我明儿做好吃的给你。”
    谢三由着她,自己在背阴处捡菌子和马粪包。
    杨梅一颗颗像长着软刺的小球,手指轻轻捏着摘下,力度一重就会捏破梅子挤出汁水。这些杨梅是野生的,不像后世那种杨梅红得发黑,是深深浅浅的红,还有半青半红的,捏上去比较结实发硬。
    摘一颗浅红色的放进嘴里,一吮,酸酸汁水就溢满口腔,片刻后才有回甘,令人口齿生津。倒也没有想象中那样酸得可怕。
    谢三在山坡下摘了一些鸡枞,抬头瞧见程遥遥小脸皱成一团,道:“你想吃,村西头后山有甜的东魁。”
    程遥遥来了兴趣:“东魁?村里有种这样好的品种吗?”
    东魁是杨梅之王,个头大肉厚,大小和口感都是其他杨梅无法比拟的。程遥遥从前最爱吃一家老字号蜜饯,它家的秘制杨梅干就是用东魁杨梅做的,肉厚耐嚼,不似普通杨梅干吮起来干巴巴,尽是核。
    谢三嗯了声,只道:“你想吃?”
    程遥遥指着自己的眼睛:“你看我的眼神。”
    程遥遥的桃花眼形状很美,卷翘眼睫毛密密交织,笼着眼中一汪秋水,总给人以多情的错觉,眼下一点泪痣勾魂摄魄。被那双眼睛望着,谢三心神一荡,从后背到掌心都冒出汗来:“怎,怎么?”
    “真笨。”程遥遥的冷幽默没得到回应,指着自己的眼睛道:“你看我的眼神,写满了想吃!”
    “……”谢三抿住唇,转头道:“明天给你带。”
    程遥遥期待着东魁杨梅,手上也不停摘着野杨梅。正值杨梅刚刚成熟的季节,不多时就摘了满满一饭盒。程遥遥又在布兜里垫了柔软草叶,一大把樱桃枝一颗颗摘下,装了满满大半兜。剩下的放在谢三筐里,带回去给他家人吃。
    剩下零落的樱桃和杨梅装不下了,程遥遥决定吃完再走。两人盘腿坐在草地上,你一个我一个地吃,难得打开话匣子。
    程遥遥还是第一次从谢三嘴里听到他的家人。在谈及奶奶和妹妹时,谢三一贯冷肃的脸上也显出几分温柔:“樱桃补脾胃,适合我奶奶吃。”
    程遥遥问:“你奶奶身体不好吗?是什么病?”
    “当年……落下的病根,脾胃虚弱和咳疾。”谢三淡淡带过当年的事,只是拳头不自觉攥紧,手背青筋突起。
    程遥遥咬住舌尖,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她赶忙岔开话题,道:“你还有个妹妹是不是?她怎么不出来上工?”
    谢三提起妹妹,语气柔和下来:“小绯身体弱,胆子也小,不常出门。”
    程遥遥吮着杨梅核,尝出了酸涩味儿。原书里写过,谢三的妹妹谢绯也是个美人儿,是真正娇娇怯怯的一朵小白莲花,因为长得太漂亮出身又不好,谢三从不让她出门,一直死死护着。后来又有原书女主护着,拿的是宠文女主的剧本。
    想到谢绯,就不免想到原书女主,想到原书女主,嘴里的梅子就酸得冒泡。
    程遥遥手一扬,一颗梅子就砸在谢三头上。
    谢三:“?”
    程遥遥擦擦手呼啦站起来:“吃饱了,我要回家!”
    第21章 黄砂糖杨梅汁
    程遥遥的小脸一天要变八百遍,谢三仍捉摸不透这规律。他收好东西,去大石头上把程遥遥的鞋子拿回来,阳光热烈,已经晒干了。
    谢三把鞋子摆在程遥遥脚边,白生生脚丫立刻踩下来,差一点踩到谢三的手指头。她浑身肌肤柔嫩如绸缎,脚跟也是滑腻柔软,蹭过手背顶点肌肤就摩擦出火花,半晌灼热。
    这回过溪,程遥遥小心谨慎,脚丫先慢慢探入水里,踩在鹅卵石上落实站定,再伸入另只脚。溪水欢快地冲刷过来,盯着水面会让人产生随着水波逐流的错觉,跟着摇晃。
    程遥遥抓着谢三的柴刀柄,小心翼翼过了溪,这一次没有被蛇咬,也没有滑倒,平安上岸了。
    这一番小马过河令程遥遥信心大增,还扬言明天要自己过溪。谢三默默不语,那小溪水才没过脚踝,听程遥遥的语气倒像要跨鸭绿江。
    从大豆地回村的路真的很远,来的时候还好,回去的路就变得很漫长很漫长。何况程遥遥今天认真干活儿了,昨天酸痛的肌肉没得到休息,又被强行用过头,累得要散架。
    程遥遥越走越慢,到后来简直是拖着步子在走。谢三背着全部东西,放慢脚步迁就她,程遥遥还是哼哼唧唧的:“我走不动了。”
    程遥遥又道:“我想坐自行车。”
    这就是无理取闹了。
    谢三沉默片刻,解下腰上的绳子递给她:“我拖着你走。”
    “我又不是狗!”程遥遥气鼓鼓的。
    片刻后,程遥遥拖着绳子,浑身重量挂在谢三身上。谢三牵着绳子,迎着夕阳,恍惚觉得自己在溜一只小动物。
    仍是走到接近村口处,谢三就收了绳子,跟程遥遥分开走。他还要去后山打一捆柴,程遥遥拎着杨梅和樱桃自己回家。
    傍晚时分,家家户户的女人们都忙活起来,蹲在门口淘米洗菜。甜水村别的没有,青菜最多,豆角苦瓜丝瓜和菌子,放在木盆里用水搓一搓就能下锅。
    女人们一边摘菜,一边热火朝天讲八卦,话题中心的人物正是程遥遥。
    城里来的那个漂亮得出奇的大小姐,眼睛长在头顶上,连村支书家的儿子都看不上眼,昨儿却坐着地主家狗崽子的自行车回来!
    “那女知青的手,还搂着谢三的腰呢,真的!”
    村里有名的懒婆娘张爱花坐在村口,说得唾沫横飞,有鼻子有眼。
    林旺家摘着豆角,道:“你说得有鼻子有眼,跟你见着了似的。”
    张爱花信誓旦旦:“那可不!我男人昨儿下工的时候在田里瞧见的!其他人也瞧见了,村里都传开了!又不是我一个人说的!”
    金妮儿听不下去,道:“那程知青不会干活儿,大队长才让她跟谢三去种大豆的。”
    一个女人道:“嗨,那些知青昨儿不是找大队长闹了吗?那程知青要是自己不愿意,今儿哪能又跟去?”
    今天早上,程遥遥跟谢三一起走的,村里人可都看见了。金妮儿不说话了。
    林旺家的奇怪道:“一个城里姑娘咋看得上地主家狗崽子啊?她是不是不知道谢三的成分?”
    “这可说不定。谢三前阵子跟施工队出去干活了,那群知青才来,不知道也正常。”
    女人们猜测着。却见眼前一亮,村口走来窈窈窕窕一道身影,冰肌雪肤桃花眼,眼底一颗泪痣点缀万种风情。明明干了一天的活儿,却半点狼狈不见。
    林旺家的挤眼:“瞅瞅,观音来了。”
    甜水村管最俊的青年叫岳云,最漂亮的姑娘叫观音。
    张爱花翻白眼:“啥观音,整个一狐狸精!”
    程遥遥经过她们时目不斜视,连个招呼也不打,仿佛天生的高人一等。一干女人们的自惭形秽,顿时翻成酸气滔天。
    “看他那个妖精似的样,走起路来腰一扭一扭,净勾引男人!”
    张爱华“呸”把嘴里的瓜子壳吐地上,冲程遥遥嚷嚷道:“程知青下工了?来来来,过来。”
    程遥遥转头看去,一个臃肿乡下女人咧着嘴冲自己咧着一口黄牙,招狗似的招手。程遥遥不认得她,矜持地点了下头。
    张爱花脸皮堪比城墙,自己凑过来:“听说你今儿跟谢三一起去大豆地干活了,就你们俩啊?”
    张爱花一边说,一边冲旁边女人挤眉弄眼,其他女人也都带着看热闹的笑围观。
    程遥遥从小到大,女人们的各种明枪暗箭,不怀好意见得多了,一群乡下女人的眉眼官司,她哪能看不出,当下收了笑容。
    她人长得美,不笑时显得高不可攀。她勾起眼尾睨着张爱华,玫瑰色唇瓣吐出两字:“你猜?”
    “咳咳。”旁边女人见程遥遥语气不善,搭讪着聊起别的话头。
    张爱花却是个看不懂眉眼高低的,腆着脸冲程遥遥笑:“我咋听说你昨儿是坐着谢三的车子进村的?”
    程遥遥这回真笑了:“你知道了还问我干嘛?”
    张爱花猛地一拍大腿,用一种掏心掏肺的语气对程遥遥道:“程知青,嫂子这可是为你好,你才来,不知道谢三的身份。”
    程遥遥慢慢眯起眼,张爱花继续道:“你看谢三的模样,要不是成分太高,提亲的早踩破门槛了。”
    其他女人也纷纷七嘴八舌地道:“长得俊有什么用?家里两个拖油瓶,一个老一个小。”
    “谢三年年拼了命的赚公分都填了药罐子,哪家姑娘敢跳进这火坑?”
    张爱花得了助力,越发来劲儿:“嫂子这可是掏心窝的话,你瞧瞧你这模样儿,这身段儿,又是城里的姑娘,将来说哪家……”
    程遥遥抬手半掩着鼻子,张爱花嘴里的臭味儿熏得她都要吐了。
    她稍稍提高声音,打断了张爱花的话:“这位……嫂子,我奶奶活了一百岁,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程遥遥嗓音悦耳,女人们都忍不住停下话头看她。张爱花被问得茫然,“为……为啥?”
    眉梢挑起,桃花眼下一点泪痣明晃晃,盛满讥诮:“因为她从不多管闲事。”
    撂下这一句,程遥遥抬脚就走,留给女人们一道纤细窈窕的背影,像只高傲的天鹅。
    什么玩意儿!一转身程遥遥的小脸刷地就黑了,跟这种人说话简直掉价!
    晚风送来一阵饭菜香。不知谁家今天打牙祭,油锅呛蒜辣椒的味儿飘出老远,惹得程遥遥咽了口口水。不知道是不是劳动量增加的原因,她现在饿得很快。
    程遥遥加快了脚步,向宿舍走去。
    晚饭却令程遥遥大失所望。一盘凉拌马齿苋,飘着几点油星的咸菜汤,两个冷掉的杂合面窝头。
    知青宿舍周围长满了马齿苋,这种野菜紫梗绿叶,自带酸味儿,这时正肥嫩。择洗干净,用水一焯,拌上盐和辣椒,酸辣可口。夏天从地里回来,累得没有胃口,吃上一口凉拌马齿苋最开胃了。
    程遥遥前天才做过,大家伙吃得赞不绝口,程诺诺今天也特地拌了一盘。可有程遥遥珠玉在前,今天程诺诺做的味道就显得糟透了。
    饭桌上,知青们七嘴八舌地抱怨:“诺诺,你这两天的手艺有失水准啊。”
    “这马齿苋吃着怎么又酸又苦,跟遥遥做的可没法儿比。”
    程诺诺怯怯道歉:“我是按照遥遥姐的法子调的,可能佐料下得不对。我明天改一下配方。”
    一个男知青道:“那你这咸菜汤味道也不对啊,以前的多好喝。”
    沈晏沉了脸,敲敲桌子:“诺诺每天辛辛苦苦给你们做饭,没听过你们一句感激,抱怨倒是多。不满意,换人来做。”
    沈晏出身好,在知青里说话颇有分量,其他人讪讪地不说话了。
    程遥遥一直啃着窝窝头没吭声,这时丢下手里的半个窝窝头,浅笑:“好啊,换我咯。”
    沈晏没提防程遥遥会开口,傻眼地看着程遥遥。程诺诺也是一愣:“遥遥姐,你……你……”
    程诺诺本想说“你会做饭吗?”,但想起程遥遥昨天露的那一手,做菜水准的确远远在自己之上,一时间张口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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