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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仲清被她竟得心里一突,很快又镇定下来,猜测林秀只是随口诈他,毕竟他又没做出过出格的事情,只是心里有计划没实施而已。
他搂了一下林秀肩膀,讨好说,“媳妇儿,你别冤枉我,要真在外面有哪朵野花,我就把我的舌头拔下来给你煲汤。”
林秀嫌弃道,“我还嫌难吃呢。”
如是婚礼定了下来,就在一天之后,林秀带着张妍妍暂时住回张家里。
她特意把女儿带在身边,张妍妍知道要和爸爸妈妈一起睡,兴奋得和什么似的。
林秀好久没回来,到了之后先把包放下,然后从柜子里掏出新的枕头和薄被套好,放在床上。
张仲清看她沉浸在暖黄色灯光下的侧脸,林秀不算十分漂亮,比起他在外面见过那些张扬外向的女同学差远了,但胜在清秀耐看,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让人觉得不舒服,这也是她在他众多红颜知己中脱颖而出的原因之一。
他心里一动,忽然喊了一声“秀秀。”
林秀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冷冷说,“你要抽烟就滚去外面,床上全是烟味,妍妍还是个小孩子,你让她晚上怎么睡?”
张仲清心里升起那点旖旎被她尖酸的话毁得一干二净,狠狠吸了一口烟,跑门外去了。
林秀看着他背影冷笑。
这个时候,她不免又想起一点上辈子的事情,古代女人之所以把丈夫外出叫做“独守空房”也是有原因的,所谓饮食男女,人活在世界上不可能喝花露水就饱了,欲求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源泉。
一两月一次的见面如同煎熬,她才不到三十岁,就活得无欲无求,又耻于说出口,只能把所有精力投注在抚养女儿身上。
张仲清抽完烟回来,就看见林秀睡在里面,中间是他大闺女张牙舞爪睡得流口水,占了大半张床。
他看了一会儿,跑外面睡沙发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秀就听见外面有人大声嚷嚷指桑骂槐。
她自个儿梳好头发,婆母气呼呼地说,“个不懂事的娘们儿,让自己家爷们睡沙发?”
张季同不想在结婚这天吵架,劝阻自己娘说,“算了,大好的日子你撒什么气呢。”
林秀没听他们说话,走婆母面前问她,“你扫盲班的作业收齐没有?”
婆母被噎了一下,她咋知道做个班长事情这么多,一开始还沾沾自喜,后来简直被弄得满头大汗,她都怀疑林秀故意整她了。
林秀假装没看见,催促她说,“你要努力一点,要是做不好是要罚写检讨的。”
婆母撇了撇嘴。
林秀舒爽了,回房间里把睡懒觉的张妍妍拉起来,给她编了一个高马尾,头顶扎了一只蝴蝶结,让小姑娘看起来眼睛又圆又俏皮,活像个洋娃娃似的。等弄完女儿,她又给自己弄了相似的发型,然后穿着和女儿身上相似颜色的衣服,让别人一看就知道她们一对母女。
最后为了提神,她还涂了那支裸色口红。
张妍妍跳着想抢口红涂,林秀知道她们这个年纪小姑娘在想什么,对她说,“涂嘴巴上不行,我给你点颗红痣吧。”
张妍妍欣然答应,林秀就用正红色的口红在她额头上画了一颗圆圆的痣,张妍妍怕弄花,动作都变得小心翼翼。
母女俩出去的时候,其他人正围在桌子边吃早饭,今天订好在饭店里吃饭,新郎新娘和作为亲属的人都要早早过去迎接宾客。
张三花作为伴娘穿了一身鹅黄色的裙子,比新娘的衣服还抢眼。
玲玲偷偷朝她翻白眼,张三花看见顿时气了,对张母小声说,“等她进门后有她好看的。”
林秀没管他们的眉眼官司,因为是亲家母这边亲戚结婚,林父和林母也被邀请来了,林秀怕他们不习惯县里的路线,准备到时候去接人。
不过半途被婆母拦住,她对林秀说,“待会儿你在门口看着客人,发糖发烟。”
她准备和林秀一起等宾客,他们这里丧葬嫁娶有给红包的习俗,当着客人的面把礼金收下来,然后登记在本子上,她一向掌握家里财政大权,要真换其他人,她准觉得不安心。
林秀说,“我是伴娘。”
张母愣了一下,转头去看玲玲。
玲玲不好意思地说,“我感觉嫂子比较聪明所以邀请了她,不是说伴娘聪明,生的小孩就聪明吗?”
其实就是嫌弃张三花太笨了。她表面上不说,私下里却耿耿于怀。
婆母顾及她肚子里揣着的男孩把这口气忍下了。
过了九点钟,一群人就往饭店里走。
这时候婚礼还挺有意思的,有些崇尚西方文化的人家会穿婚纱,如果是思想传统的家庭则会穿中式旗袍,放鞭炮,门口还有租轿子租马的,让人从家里抬到饭店,一趟一块钱,很多人都愿意租来试一试,然后请照相师照成照片洗出来,作为日后的回忆。
不过林秀结婚时没搞这么大阵仗,她年轻时候单纯,稀里糊涂办了一席酒,就把一辈子托付出去了。
张妍妍要去跟着撒糖,据说这样才能早生贵子,林秀把她交给张仲清后自己就去车站接人。
等她把自己父母和哥哥接到饭店的时候,已经到中午十一点,玲玲和张季同在人群来穿梭开去。
考虑到玲玲怀胎几个月,衣服准备得比较宽松,但她本就不是个纤细的姑娘,肚子在红色衣服承托下格外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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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搂了一下林秀肩膀,讨好说,“媳妇儿,你别冤枉我,要真在外面有哪朵野花,我就把我的舌头拔下来给你煲汤。”
林秀嫌弃道,“我还嫌难吃呢。”
如是婚礼定了下来,就在一天之后,林秀带着张妍妍暂时住回张家里。
她特意把女儿带在身边,张妍妍知道要和爸爸妈妈一起睡,兴奋得和什么似的。
林秀好久没回来,到了之后先把包放下,然后从柜子里掏出新的枕头和薄被套好,放在床上。
张仲清看她沉浸在暖黄色灯光下的侧脸,林秀不算十分漂亮,比起他在外面见过那些张扬外向的女同学差远了,但胜在清秀耐看,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让人觉得不舒服,这也是她在他众多红颜知己中脱颖而出的原因之一。
他心里一动,忽然喊了一声“秀秀。”
林秀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冷冷说,“你要抽烟就滚去外面,床上全是烟味,妍妍还是个小孩子,你让她晚上怎么睡?”
张仲清心里升起那点旖旎被她尖酸的话毁得一干二净,狠狠吸了一口烟,跑门外去了。
林秀看着他背影冷笑。
这个时候,她不免又想起一点上辈子的事情,古代女人之所以把丈夫外出叫做“独守空房”也是有原因的,所谓饮食男女,人活在世界上不可能喝花露水就饱了,欲求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源泉。
一两月一次的见面如同煎熬,她才不到三十岁,就活得无欲无求,又耻于说出口,只能把所有精力投注在抚养女儿身上。
张仲清抽完烟回来,就看见林秀睡在里面,中间是他大闺女张牙舞爪睡得流口水,占了大半张床。
他看了一会儿,跑外面睡沙发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秀就听见外面有人大声嚷嚷指桑骂槐。
她自个儿梳好头发,婆母气呼呼地说,“个不懂事的娘们儿,让自己家爷们睡沙发?”
张季同不想在结婚这天吵架,劝阻自己娘说,“算了,大好的日子你撒什么气呢。”
林秀没听他们说话,走婆母面前问她,“你扫盲班的作业收齐没有?”
婆母被噎了一下,她咋知道做个班长事情这么多,一开始还沾沾自喜,后来简直被弄得满头大汗,她都怀疑林秀故意整她了。
林秀假装没看见,催促她说,“你要努力一点,要是做不好是要罚写检讨的。”
婆母撇了撇嘴。
林秀舒爽了,回房间里把睡懒觉的张妍妍拉起来,给她编了一个高马尾,头顶扎了一只蝴蝶结,让小姑娘看起来眼睛又圆又俏皮,活像个洋娃娃似的。等弄完女儿,她又给自己弄了相似的发型,然后穿着和女儿身上相似颜色的衣服,让别人一看就知道她们一对母女。
最后为了提神,她还涂了那支裸色口红。
张妍妍跳着想抢口红涂,林秀知道她们这个年纪小姑娘在想什么,对她说,“涂嘴巴上不行,我给你点颗红痣吧。”
张妍妍欣然答应,林秀就用正红色的口红在她额头上画了一颗圆圆的痣,张妍妍怕弄花,动作都变得小心翼翼。
母女俩出去的时候,其他人正围在桌子边吃早饭,今天订好在饭店里吃饭,新郎新娘和作为亲属的人都要早早过去迎接宾客。
张三花作为伴娘穿了一身鹅黄色的裙子,比新娘的衣服还抢眼。
玲玲偷偷朝她翻白眼,张三花看见顿时气了,对张母小声说,“等她进门后有她好看的。”
林秀没管他们的眉眼官司,因为是亲家母这边亲戚结婚,林父和林母也被邀请来了,林秀怕他们不习惯县里的路线,准备到时候去接人。
不过半途被婆母拦住,她对林秀说,“待会儿你在门口看着客人,发糖发烟。”
她准备和林秀一起等宾客,他们这里丧葬嫁娶有给红包的习俗,当着客人的面把礼金收下来,然后登记在本子上,她一向掌握家里财政大权,要真换其他人,她准觉得不安心。
林秀说,“我是伴娘。”
张母愣了一下,转头去看玲玲。
玲玲不好意思地说,“我感觉嫂子比较聪明所以邀请了她,不是说伴娘聪明,生的小孩就聪明吗?”
其实就是嫌弃张三花太笨了。她表面上不说,私下里却耿耿于怀。
婆母顾及她肚子里揣着的男孩把这口气忍下了。
过了九点钟,一群人就往饭店里走。
这时候婚礼还挺有意思的,有些崇尚西方文化的人家会穿婚纱,如果是思想传统的家庭则会穿中式旗袍,放鞭炮,门口还有租轿子租马的,让人从家里抬到饭店,一趟一块钱,很多人都愿意租来试一试,然后请照相师照成照片洗出来,作为日后的回忆。
不过林秀结婚时没搞这么大阵仗,她年轻时候单纯,稀里糊涂办了一席酒,就把一辈子托付出去了。
张妍妍要去跟着撒糖,据说这样才能早生贵子,林秀把她交给张仲清后自己就去车站接人。
等她把自己父母和哥哥接到饭店的时候,已经到中午十一点,玲玲和张季同在人群来穿梭开去。
考虑到玲玲怀胎几个月,衣服准备得比较宽松,但她本就不是个纤细的姑娘,肚子在红色衣服承托下格外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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