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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母和林父今年快六十岁,两个老人住在农村多年,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林秀是最小的一个,因而颇受宠爱。只是这时候交通不便利,加上乡路没有修整,回去一趟非常麻烦。
张妍妍兴致勃勃地跟妈妈上了车,巴士车的塑料座椅全部拆掉,只剩下拉环避免摔倒,车里又闷又热,充斥着古怪的汗味和鸡叫、鸭叫、猫叫和小孩哭声。
张妍妍和母亲去过乡下多次,倒不是很在意这些,她一只手牵着林秀蹲在车上和那些小动物玩起来了。
要林秀来看这些家禽真的不好看,也不知道她怎么这么感兴趣。
家禽嘎嘎嘎嘎叫,张妍妍跟着学得咯咯叫,还钻到林秀怀里,“妈妈,我想外婆家的小黄了。”
小黄是只黄色的鸭子,家里其他鸭子都是黑褐色,唯独一只黄澄澄的特别醒目,因而和狗齐名大黄小黄。不过上次去乡下是两三年前的事情,林秀都不忍心告诉她小黄估计已经变成鸭肉汤。
花了一上午,母女俩终于精疲力尽到了林家宅院。
还没到门口,就有人好奇朝她打招呼,“这不是林秀,怎么回我们这儿来了?”
林秀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人是住在隔壁的张婶子,按照辈分来算还是她远房舅妈。
她朝她打了个招呼。
张婶子上下扫视她一眼,开口道,“我记得你不是嫁了个好人家,怎么这时候回家里?”
林秀笑了笑,“回来看爸妈。”
张婶子说,“不会是和男人吵架被赶回娘家了吧?”
林秀这才发现她语气阴阳怪气的,她想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想起这位张婶子一直嫉妒她当年在学校成绩比自家女儿好,后来又嫁给城里人,所以说过她不少坏话。
等到她后来离婚之后,张婶子就幸灾乐祸说“早知道有这么一天”。
她不想和她计较,把手里东西提给她看,“买回来看看爹妈,这么久不回来别人不得说我是个不孝女啊。”
张婶子不悦地撇嘴。因为她家女儿自初中毕业,在外闯荡之后连过年都不肯回来,她因此以为林秀在讽刺她。
林秀告别难缠的张婶子之后就到了林家。
林家大宅还是没有修缮的土屋,只留一个小小的窗子,屋里又黑又暗,让几十年之后回来的林秀十分不适应。
林母看见林秀,顿时惊喜道,“他爹,秀儿回来了。”
又出来个穿着汗衫叼着烟斗的老大爷,一身皮肤黝黄,是常年劳作的肤色。
林父端详了一会儿林秀,说道,“怎么回来了?”
面对父亲林秀反而说不出话了,她低着头,“给妈过生。”
林父接过林秀手里的礼物,没再说话,也没多问。
林秀让女儿洗脸,自己去厨房舀了些水洗手洗脸,凉浸浸的水让她因为太阳而燥热的心情舒缓下来。
其实婆母一家看不起她真的很正常,因为这时候的农村太苦了,漏雨的土房子,烧柴的土灶,院子里永远打扫不干净的家禽粪便,茅厕里的蛆虫和有翅膀的蟑螂,夏天最可怕的还是有永远消灭不干净的蚊子,她没有哪一天身上没有疙瘩。
林秀当年第一次进城时就被城里的新鲜事物弄得像个土包子,不过那时候她的梦想就是建设农村,不然也不会选择和粮食有关的专业。
林秀和张妍妍喝完水,才从父母嘴里得知哥哥姐姐们在另一个队帮忙,中午不能回来吃饭。
她们一家人坐在桌子旁边,张妍妍看什么都好奇,指着土灶问,“我可以帮忙烧火吗?”
林秀点点头,“但要我看着。”
林父就用一种非常端详的目光看她,等她们母女俩叙完旧,他才问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林秀愣了愣。她记得上辈子林父也这么问过,她当时非常慌乱,唯恐家人看不起她,就说自己在家不工作也很幸福,林父问了她好多次,林秀依旧这么回答,林父只好说尊重她意见。
现在被问道,她反而理解一位父亲对女儿的拳拳爱意,小声说,“我想做个体。”
林父皱眉,“这可不好做,况且你还是个女孩子,现在我们这里并不像其他地方这么开放,我建议你多等几年。”
第二十四章
林父是个非常聪明而没有野心的人, 简单来说就是软和没脾气,林秀和他特别像。
林父又说,“仲清什么时候转到本地上班?”
林秀摇头, “不知道,他说要跟着老板走。”
其实是一辈子,他后来根本没有回到这个小县城。
林父严肃起来,“这可不行,年轻夫妻不住在一起总会出问题, 要么你让他把你接过去, 要么让他回来。”
林秀正要说话,张妍妍这时候却一脸脏兮兮地从厨房出来,哭丧着脸扑进林秀怀里, 父女二人不约而同住嘴。
林秀用毛巾擦干净她的脸蛋, 问她道, “你怎么弄成这样?”
张妍妍哭丧着脸, “是小花猫。”
林家养了一只猫捉老鼠,这只猫非常怕冷,于是时常躲在灶台里取暖。花猫毛色深,脏了看不出。
张妍妍不知道这事儿,看见猫抱着就蹭, 蹭了一脸炭灰。
有女儿在旁边,林秀不好再说起刚才的事情, 从包里把买来的东西掏出来。
她从城里买了鱼和肉, 还特意让肖小妹做了两件衫子,现在送给林父林母,两个老人都高兴得乐呵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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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妍妍兴致勃勃地跟妈妈上了车,巴士车的塑料座椅全部拆掉,只剩下拉环避免摔倒,车里又闷又热,充斥着古怪的汗味和鸡叫、鸭叫、猫叫和小孩哭声。
张妍妍和母亲去过乡下多次,倒不是很在意这些,她一只手牵着林秀蹲在车上和那些小动物玩起来了。
要林秀来看这些家禽真的不好看,也不知道她怎么这么感兴趣。
家禽嘎嘎嘎嘎叫,张妍妍跟着学得咯咯叫,还钻到林秀怀里,“妈妈,我想外婆家的小黄了。”
小黄是只黄色的鸭子,家里其他鸭子都是黑褐色,唯独一只黄澄澄的特别醒目,因而和狗齐名大黄小黄。不过上次去乡下是两三年前的事情,林秀都不忍心告诉她小黄估计已经变成鸭肉汤。
花了一上午,母女俩终于精疲力尽到了林家宅院。
还没到门口,就有人好奇朝她打招呼,“这不是林秀,怎么回我们这儿来了?”
林秀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人是住在隔壁的张婶子,按照辈分来算还是她远房舅妈。
她朝她打了个招呼。
张婶子上下扫视她一眼,开口道,“我记得你不是嫁了个好人家,怎么这时候回家里?”
林秀笑了笑,“回来看爸妈。”
张婶子说,“不会是和男人吵架被赶回娘家了吧?”
林秀这才发现她语气阴阳怪气的,她想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想起这位张婶子一直嫉妒她当年在学校成绩比自家女儿好,后来又嫁给城里人,所以说过她不少坏话。
等到她后来离婚之后,张婶子就幸灾乐祸说“早知道有这么一天”。
她不想和她计较,把手里东西提给她看,“买回来看看爹妈,这么久不回来别人不得说我是个不孝女啊。”
张婶子不悦地撇嘴。因为她家女儿自初中毕业,在外闯荡之后连过年都不肯回来,她因此以为林秀在讽刺她。
林秀告别难缠的张婶子之后就到了林家。
林家大宅还是没有修缮的土屋,只留一个小小的窗子,屋里又黑又暗,让几十年之后回来的林秀十分不适应。
林母看见林秀,顿时惊喜道,“他爹,秀儿回来了。”
又出来个穿着汗衫叼着烟斗的老大爷,一身皮肤黝黄,是常年劳作的肤色。
林父端详了一会儿林秀,说道,“怎么回来了?”
面对父亲林秀反而说不出话了,她低着头,“给妈过生。”
林父接过林秀手里的礼物,没再说话,也没多问。
林秀让女儿洗脸,自己去厨房舀了些水洗手洗脸,凉浸浸的水让她因为太阳而燥热的心情舒缓下来。
其实婆母一家看不起她真的很正常,因为这时候的农村太苦了,漏雨的土房子,烧柴的土灶,院子里永远打扫不干净的家禽粪便,茅厕里的蛆虫和有翅膀的蟑螂,夏天最可怕的还是有永远消灭不干净的蚊子,她没有哪一天身上没有疙瘩。
林秀当年第一次进城时就被城里的新鲜事物弄得像个土包子,不过那时候她的梦想就是建设农村,不然也不会选择和粮食有关的专业。
林秀和张妍妍喝完水,才从父母嘴里得知哥哥姐姐们在另一个队帮忙,中午不能回来吃饭。
她们一家人坐在桌子旁边,张妍妍看什么都好奇,指着土灶问,“我可以帮忙烧火吗?”
林秀点点头,“但要我看着。”
林父就用一种非常端详的目光看她,等她们母女俩叙完旧,他才问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林秀愣了愣。她记得上辈子林父也这么问过,她当时非常慌乱,唯恐家人看不起她,就说自己在家不工作也很幸福,林父问了她好多次,林秀依旧这么回答,林父只好说尊重她意见。
现在被问道,她反而理解一位父亲对女儿的拳拳爱意,小声说,“我想做个体。”
林父皱眉,“这可不好做,况且你还是个女孩子,现在我们这里并不像其他地方这么开放,我建议你多等几年。”
第二十四章
林父是个非常聪明而没有野心的人, 简单来说就是软和没脾气,林秀和他特别像。
林父又说,“仲清什么时候转到本地上班?”
林秀摇头, “不知道,他说要跟着老板走。”
其实是一辈子,他后来根本没有回到这个小县城。
林父严肃起来,“这可不行,年轻夫妻不住在一起总会出问题, 要么你让他把你接过去, 要么让他回来。”
林秀正要说话,张妍妍这时候却一脸脏兮兮地从厨房出来,哭丧着脸扑进林秀怀里, 父女二人不约而同住嘴。
林秀用毛巾擦干净她的脸蛋, 问她道, “你怎么弄成这样?”
张妍妍哭丧着脸, “是小花猫。”
林家养了一只猫捉老鼠,这只猫非常怕冷,于是时常躲在灶台里取暖。花猫毛色深,脏了看不出。
张妍妍不知道这事儿,看见猫抱着就蹭, 蹭了一脸炭灰。
有女儿在旁边,林秀不好再说起刚才的事情, 从包里把买来的东西掏出来。
她从城里买了鱼和肉, 还特意让肖小妹做了两件衫子,现在送给林父林母,两个老人都高兴得乐呵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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