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候,酒吧里的其他人也已经在这首音乐的带动下离开了座位。整个酒吧,一下陷入了一场跳动的狂欢。那么多人,大家随着音乐欢快的舞动,在这么多人当中,林素像是林丛间的精灵,明媚欢快地跳动着。
其实她并不会跳舞,只是随着音乐在胡乱舞动而已。可是就是这样的乱跳的动作,却像是原本就属于这首歌。
她的长发蓬松舒展,纤细的胳膊扭动,条纹短裙伴随着她腰肢的动作一下一下轻扫过她笔直细腻的大腿。她像是混入那群魔中的一束光,明亮地根本不像是个病人。
陶牧之的目光追逐着那束光。
林素是个美人,在以往的接触中,她偏执,病娇,狂躁,狡黠……即使那都不能掩盖她的美。而现在,她抛去了那一些,她伴随着这首八十年代的粤语《初恋》,在那儿跳动舞动,明媚浪漫,活泼风情。
没有人可以忽视这个时候的林素,陶牧之也一样。
她说他没有在蹦迪和泡吧中获得快乐,并不是它们不快乐,而是他没有体验过。
现在他体验到了。
陶牧之眼眸微抬,眼神落于那束纤细的身影之上,他安静地坐在这欢快的音乐之中,喝了一口杯中的饮料。
“先生,自己么?”
在陶牧之喝完的片刻,他身边来了一个女人。女人穿着亮色的吊带短裙,眼中带着打量地看着他,兴趣浓厚。
她问了一句后,陶牧之回过了头来,女人的眼睫轻轻抬起,眼中多了丝惊艳。刚才只远远看着他的侧脸,就能料到他是个帅哥,可是却没想到他的正脸竟然这么帅。
除了帅,他双眸间的清冷和疏离也格外迷人加分,女人在他回过头来时,心跳已经不受控的快速跳动了起来。
这样的绝色在酒吧实在少见。
“我请你喝一杯吧。”女人发动了攻击。
在她说完这句话时,陶牧之的目光已经重新回到了舞池,林素依然在跳着,她沉入了这首歌的快乐里,无法自拔,也无暇顾及其他。
“看到她了没?”陶牧之问。
陶牧之抬手指了指舞池,女人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她看到了那个漂亮到让周围一切都黯然失色的林素。
“我喝了别人递的一瓶水,她生气了一下午。我要是喝了别人请的酒,那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哄好。”
第12章 (我要是正常的话我就不会...)
林素跳舞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然没有发现这边的情况。而女人在陶牧之说完这句话后,看了一眼舞池中的林素。或许是被林素的长相惊艳,或许是觉得无趣,她挑眉离开了。
林素跳完一支舞,浑身火热地回来了。
“爽~”林素一口喝光加冰的饮料,拍了拍响铃,坐在了陶牧之身边的高脚凳上。她身上还有跳舞时未散去的星光,在她的眼角唇边,甚至头发丝上闪耀。
这时候,音乐台上的乐队已经换了一首歌,也是一首粤语老歌,周慧敏的《自作多情》。这个乐队是个女主唱,声音很甜,音色挺适合这样的老歌的。
“不去了?”陶牧之问。
饮料上来,林素喝了一口,她身上的热气还未三干净,她把双肩旁边的长发撩到了肩膀后面。发丝撩动,散发出一阵迷人清甜的草莓香味。
“不了,我只喜欢刚才那首。”林素笑着和陶牧之道。
那首歌是《初恋》,歌词里满是第一次萌动的懵懂。林素这样张扬的人,和那首歌似乎有些南辕北辙。
“你喜欢什么歌?”林素说完后,靠在吧台上和陶牧之闲聊。
“没什么喜欢的。”陶牧之道。
他说完,林素眼睛里惊奇了一下,后道:“我还以为你喜欢肖邦巴赫。”高质量的男性会喜欢高质量的音乐,不像她喜欢这些流行乐。
“现在这首风格和上一首差不多。”陶牧之道。
《自作多情》也是首欢快的女声粤语老歌,也很适合跳舞。
“对呀。”林素满不在意地道。
“你怎么只喜欢上一首?”陶牧之问。
陶牧之问完,端着饮料看向音乐台的林素,在缭绕朦胧的灯光中,她眼神蓦的暗了一下。
这种表现很微小,像是在白日里微弱的光,只闪烁一下,就灭了。林素回头,看向陶牧之道,耸了耸肩。
“没什么,好听,就是喜欢啊。”
喜欢一首歌是没什么理由的,跟喜欢一个人一样。
林素说完这些,把杯子里的饮料喝完了。饮料冰冰凉凉,没加酒精,放了不少柠檬,一下酸到了胃里。
林素拿钱拍在吧台上结了账,对陶牧之道:“我们走吧。”
说完,她跳下了高脚凳。
-
酒吧是她想来的,最后也是她想走的。她走的时候甚至忘了自己去酒吧时说下的豪言壮志,要让陶牧之在酒吧里找到快乐。
她不知道陶牧之自己坐在那儿有没有找到快乐,反正她找到了。跳完舞,林素整个都是兴奋开心的。
两人离开酒吧后,就回到了X大。
陶牧之来X大打球,车子也停在了X大的停车场。到了停车场,他按了车锁开锁。车灯闪烁,陶牧之回头和林素告别,才发现林素站在他的身后,一动未动。
她没有去找自己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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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并不会跳舞,只是随着音乐在胡乱舞动而已。可是就是这样的乱跳的动作,却像是原本就属于这首歌。
她的长发蓬松舒展,纤细的胳膊扭动,条纹短裙伴随着她腰肢的动作一下一下轻扫过她笔直细腻的大腿。她像是混入那群魔中的一束光,明亮地根本不像是个病人。
陶牧之的目光追逐着那束光。
林素是个美人,在以往的接触中,她偏执,病娇,狂躁,狡黠……即使那都不能掩盖她的美。而现在,她抛去了那一些,她伴随着这首八十年代的粤语《初恋》,在那儿跳动舞动,明媚浪漫,活泼风情。
没有人可以忽视这个时候的林素,陶牧之也一样。
她说他没有在蹦迪和泡吧中获得快乐,并不是它们不快乐,而是他没有体验过。
现在他体验到了。
陶牧之眼眸微抬,眼神落于那束纤细的身影之上,他安静地坐在这欢快的音乐之中,喝了一口杯中的饮料。
“先生,自己么?”
在陶牧之喝完的片刻,他身边来了一个女人。女人穿着亮色的吊带短裙,眼中带着打量地看着他,兴趣浓厚。
她问了一句后,陶牧之回过了头来,女人的眼睫轻轻抬起,眼中多了丝惊艳。刚才只远远看着他的侧脸,就能料到他是个帅哥,可是却没想到他的正脸竟然这么帅。
除了帅,他双眸间的清冷和疏离也格外迷人加分,女人在他回过头来时,心跳已经不受控的快速跳动了起来。
这样的绝色在酒吧实在少见。
“我请你喝一杯吧。”女人发动了攻击。
在她说完这句话时,陶牧之的目光已经重新回到了舞池,林素依然在跳着,她沉入了这首歌的快乐里,无法自拔,也无暇顾及其他。
“看到她了没?”陶牧之问。
陶牧之抬手指了指舞池,女人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她看到了那个漂亮到让周围一切都黯然失色的林素。
“我喝了别人递的一瓶水,她生气了一下午。我要是喝了别人请的酒,那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哄好。”
第12章 (我要是正常的话我就不会...)
林素跳舞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然没有发现这边的情况。而女人在陶牧之说完这句话后,看了一眼舞池中的林素。或许是被林素的长相惊艳,或许是觉得无趣,她挑眉离开了。
林素跳完一支舞,浑身火热地回来了。
“爽~”林素一口喝光加冰的饮料,拍了拍响铃,坐在了陶牧之身边的高脚凳上。她身上还有跳舞时未散去的星光,在她的眼角唇边,甚至头发丝上闪耀。
这时候,音乐台上的乐队已经换了一首歌,也是一首粤语老歌,周慧敏的《自作多情》。这个乐队是个女主唱,声音很甜,音色挺适合这样的老歌的。
“不去了?”陶牧之问。
饮料上来,林素喝了一口,她身上的热气还未三干净,她把双肩旁边的长发撩到了肩膀后面。发丝撩动,散发出一阵迷人清甜的草莓香味。
“不了,我只喜欢刚才那首。”林素笑着和陶牧之道。
那首歌是《初恋》,歌词里满是第一次萌动的懵懂。林素这样张扬的人,和那首歌似乎有些南辕北辙。
“你喜欢什么歌?”林素说完后,靠在吧台上和陶牧之闲聊。
“没什么喜欢的。”陶牧之道。
他说完,林素眼睛里惊奇了一下,后道:“我还以为你喜欢肖邦巴赫。”高质量的男性会喜欢高质量的音乐,不像她喜欢这些流行乐。
“现在这首风格和上一首差不多。”陶牧之道。
《自作多情》也是首欢快的女声粤语老歌,也很适合跳舞。
“对呀。”林素满不在意地道。
“你怎么只喜欢上一首?”陶牧之问。
陶牧之问完,端着饮料看向音乐台的林素,在缭绕朦胧的灯光中,她眼神蓦的暗了一下。
这种表现很微小,像是在白日里微弱的光,只闪烁一下,就灭了。林素回头,看向陶牧之道,耸了耸肩。
“没什么,好听,就是喜欢啊。”
喜欢一首歌是没什么理由的,跟喜欢一个人一样。
林素说完这些,把杯子里的饮料喝完了。饮料冰冰凉凉,没加酒精,放了不少柠檬,一下酸到了胃里。
林素拿钱拍在吧台上结了账,对陶牧之道:“我们走吧。”
说完,她跳下了高脚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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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是她想来的,最后也是她想走的。她走的时候甚至忘了自己去酒吧时说下的豪言壮志,要让陶牧之在酒吧里找到快乐。
她不知道陶牧之自己坐在那儿有没有找到快乐,反正她找到了。跳完舞,林素整个都是兴奋开心的。
两人离开酒吧后,就回到了X大。
陶牧之来X大打球,车子也停在了X大的停车场。到了停车场,他按了车锁开锁。车灯闪烁,陶牧之回头和林素告别,才发现林素站在他的身后,一动未动。
她没有去找自己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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