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爸妈不知道,她只在初一开学的那段时间自己坐过车。认识江其叶以后都是由他骑车来接送,放学也载他的车回来的。他们两家不在一个方向,骑过来其实很麻烦,一开始她也拒绝过,可没想到江其叶这人性子比她还拗,总说怕她一个人坐车不安全,愣是每天早上都准时到她家小区门口等。于是省下来的那些车钱,最后全被白蓁蓁拿去给他买牛奶喝了。
江其叶现在能长到跟老外不相上下的身高,其中有白蓁蓁一份功劳。
以前他们走在一起,江其叶只比她高一点点,她一侧头可以看见他的脸,而现在走在一起,她穿着高跟鞋也只能够到他下巴。
自认隐晦的打量还是被他发现了,他低头问她,“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
还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白蓁蓁:“没有。只是突然觉得……你的变化有点大。”
在她的记忆里,江其叶一直是个羞涩内敛的小男孩。他自小在单亲家庭里长大,心思较之同龄的其他男孩更显纤细与敏感,白蓁蓁的个性则非常直接,只跟他做了两个多星期的同桌就表白了——如果说拿着圆规要挟他处对象也算的话。江其叶当场就吓跑了隔天还请了假,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基本没敢跟她说过话,课余时间更是见了她就躲,仿佛她是什么洪水猛兽一样。直到月考前的那一星期,某天放学,他支支吾吾地喊她去学校后门,说是有话同她说。
她去了,收到了一串糖葫芦和一个早恋小男友。
在一块儿甜甜蜜蜜了一个星期,月考来了,白蓁蓁的成绩变成倒数第一,从重点班里被踹了出去,被分到三班。江其叶鼓起勇气向班主任申请转班,用的理由还十分冠冕堂皇:我们俩是一帮一小组,我有责任帮白蓁蓁同学提高成绩。
那是他第一次撒谎。
班主任为他们纯洁而朴实的友谊感到十分欣慰,就同意了他的申请。他确实也有在帮她提高成绩,她从年段倒数第一晋升到年段中游全靠他一个人的努力,再往上就很困难了,因为她对学习是真的没天赋,是那种需要别人一直重复一直陪着刷题才能记住公式的愚钝类型,教起来要费去很多时间。江其叶有这个耐心,但白蓁蓁更希望他能把耐心用在他自己身上。她虽然早恋逃课打游戏,但她真的是个好女孩。
——你应该先学着把自己变得更好。
——我相信你能变得更好。
这两句话是白蓁蓁最后告诉他的话,江其叶记到现在。
人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对现实的认知就会愈加清晰,某些存于虚幻中的,像泡沫一样美好的东西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会土崩瓦解。既然知道自己年纪尚轻,阅历不多,没有能力给予别人一片安稳天地,就不应该堂而皇之地消费别人的生命。
少年时代的青涩喜欢其实根本称不上是爱,长大后回忆起来还会觉得某些举动啼笑皆非。白蓁蓁作为他初中时代的初恋,纯粹美好一尘不染,可真要说是刻骨铭心难以忘怀,倒也真的达不到。她对他来说更像是一个打满滤镜的美好执念——他向往她,向往她曾经给他带来的感觉,像是冬季拂过面颊的暖风,夏季掬在掌心的冰水。
江其叶打趣道,“那是变得更好了,还是变得更差了?”
他一面期待她的回答,一面又害怕那回答不是心头所期望的。
“当然是变得更好了。好到连女孩子都忍不住唱歌表白了。”
那个唱歌的女孩子叫姚若烟,是跟他同校的学妹。在生日party上,白蓁蓁能看得出来姚若烟不是很喜欢她,因为她的出现,她的钢笔礼物没有成功送出去。可能是迁怒吧,姚若烟全程没同她说过一句话,到切蛋糕的时候,更是抢着把全桌人都分了,只略过了白蓁蓁一个。
也说不上生气,就觉得有点……好笑。这么一搞,傻子都能知道她在针对她。其实像白月光前女友这种恋爱中必不可少的阻碍,找男方直接谈的效果要比正大光明针对女方要好。
江其叶把她送到了公寓楼下,看着她身后的高耸入云的住宅楼,感慨着说,“从前骑车载你的时候,觉得你们家的小别墅已经算挺高的了,现在看来,倒是我的见识短了。”
白蓁蓁低头笑笑,“我是沾了别人的光才能暂时住在这儿,我家还没有有钱到能在曼哈顿买顶层公寓。听说这里的房价要几百万美金,换算成人民币起码上千万。 ”
她把自己卡里的钱全取出来也不一定能买的起这里的半个厕所。
“对了,今天碰见比较突然……”白蓁蓁把手里提了许久的小袋子交给他,“生日礼物也来不及准备,这个给你吧。”
江其叶接过后,从里面拿出个小盒子,打量了一下,问她,“我可以直接拆吗?”
“当然。”
里面是条领带。
“我记得你说你最近在找工作,应该会用的到。”
江其叶看着那领带,面上说不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沉默了一小会,眼神复杂地问她,“这条领带,是你买来送给你男朋友的吗?”
白蓁蓁愣了一下,张口就想解释,“我没有……”
手机铃声响了,低头一看,是沃尔纳的电话。
她有些失言。
划了挂断后,抬头对江其叶说,“我没有男朋友,买领带也没什么别的原因,只是觉得花纹挺好看,你也知道的,我本来就喜欢买一些乱七八糟又用不上的东西。你要是不喜欢领带,我下次可以单独给你补一次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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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其叶现在能长到跟老外不相上下的身高,其中有白蓁蓁一份功劳。
以前他们走在一起,江其叶只比她高一点点,她一侧头可以看见他的脸,而现在走在一起,她穿着高跟鞋也只能够到他下巴。
自认隐晦的打量还是被他发现了,他低头问她,“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
还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白蓁蓁:“没有。只是突然觉得……你的变化有点大。”
在她的记忆里,江其叶一直是个羞涩内敛的小男孩。他自小在单亲家庭里长大,心思较之同龄的其他男孩更显纤细与敏感,白蓁蓁的个性则非常直接,只跟他做了两个多星期的同桌就表白了——如果说拿着圆规要挟他处对象也算的话。江其叶当场就吓跑了隔天还请了假,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基本没敢跟她说过话,课余时间更是见了她就躲,仿佛她是什么洪水猛兽一样。直到月考前的那一星期,某天放学,他支支吾吾地喊她去学校后门,说是有话同她说。
她去了,收到了一串糖葫芦和一个早恋小男友。
在一块儿甜甜蜜蜜了一个星期,月考来了,白蓁蓁的成绩变成倒数第一,从重点班里被踹了出去,被分到三班。江其叶鼓起勇气向班主任申请转班,用的理由还十分冠冕堂皇:我们俩是一帮一小组,我有责任帮白蓁蓁同学提高成绩。
那是他第一次撒谎。
班主任为他们纯洁而朴实的友谊感到十分欣慰,就同意了他的申请。他确实也有在帮她提高成绩,她从年段倒数第一晋升到年段中游全靠他一个人的努力,再往上就很困难了,因为她对学习是真的没天赋,是那种需要别人一直重复一直陪着刷题才能记住公式的愚钝类型,教起来要费去很多时间。江其叶有这个耐心,但白蓁蓁更希望他能把耐心用在他自己身上。她虽然早恋逃课打游戏,但她真的是个好女孩。
——你应该先学着把自己变得更好。
——我相信你能变得更好。
这两句话是白蓁蓁最后告诉他的话,江其叶记到现在。
人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对现实的认知就会愈加清晰,某些存于虚幻中的,像泡沫一样美好的东西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会土崩瓦解。既然知道自己年纪尚轻,阅历不多,没有能力给予别人一片安稳天地,就不应该堂而皇之地消费别人的生命。
少年时代的青涩喜欢其实根本称不上是爱,长大后回忆起来还会觉得某些举动啼笑皆非。白蓁蓁作为他初中时代的初恋,纯粹美好一尘不染,可真要说是刻骨铭心难以忘怀,倒也真的达不到。她对他来说更像是一个打满滤镜的美好执念——他向往她,向往她曾经给他带来的感觉,像是冬季拂过面颊的暖风,夏季掬在掌心的冰水。
江其叶打趣道,“那是变得更好了,还是变得更差了?”
他一面期待她的回答,一面又害怕那回答不是心头所期望的。
“当然是变得更好了。好到连女孩子都忍不住唱歌表白了。”
那个唱歌的女孩子叫姚若烟,是跟他同校的学妹。在生日party上,白蓁蓁能看得出来姚若烟不是很喜欢她,因为她的出现,她的钢笔礼物没有成功送出去。可能是迁怒吧,姚若烟全程没同她说过一句话,到切蛋糕的时候,更是抢着把全桌人都分了,只略过了白蓁蓁一个。
也说不上生气,就觉得有点……好笑。这么一搞,傻子都能知道她在针对她。其实像白月光前女友这种恋爱中必不可少的阻碍,找男方直接谈的效果要比正大光明针对女方要好。
江其叶把她送到了公寓楼下,看着她身后的高耸入云的住宅楼,感慨着说,“从前骑车载你的时候,觉得你们家的小别墅已经算挺高的了,现在看来,倒是我的见识短了。”
白蓁蓁低头笑笑,“我是沾了别人的光才能暂时住在这儿,我家还没有有钱到能在曼哈顿买顶层公寓。听说这里的房价要几百万美金,换算成人民币起码上千万。 ”
她把自己卡里的钱全取出来也不一定能买的起这里的半个厕所。
“对了,今天碰见比较突然……”白蓁蓁把手里提了许久的小袋子交给他,“生日礼物也来不及准备,这个给你吧。”
江其叶接过后,从里面拿出个小盒子,打量了一下,问她,“我可以直接拆吗?”
“当然。”
里面是条领带。
“我记得你说你最近在找工作,应该会用的到。”
江其叶看着那领带,面上说不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沉默了一小会,眼神复杂地问她,“这条领带,是你买来送给你男朋友的吗?”
白蓁蓁愣了一下,张口就想解释,“我没有……”
手机铃声响了,低头一看,是沃尔纳的电话。
她有些失言。
划了挂断后,抬头对江其叶说,“我没有男朋友,买领带也没什么别的原因,只是觉得花纹挺好看,你也知道的,我本来就喜欢买一些乱七八糟又用不上的东西。你要是不喜欢领带,我下次可以单独给你补一次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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