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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哪儿啊?”
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这话一出口,周围的所有人都笑了。
老爷爷拉着他的手,更是激动到脸色发红,他看着大家,一字一字铿锵有力道:
“我说什么来着,我就说这小子是个中国人。他不是日本人,也不是韩国人,他就是中国人!”
在养病的那些天里,他渐渐地了解到,老爷爷也有一个女儿,只是嫁到澳大利亚,在那里生儿育女之后,就很难再回来了。
他也了解到,他居住的这个地方叫做“唐人街”。这里的人们,大部分都有着和他一样的面孔,说着他能够完全听懂的语言。这里的人大都十分友爱,脸上带着和善的笑。他们在这个国家是微不足道的光点,来到这里却汇成了小小的火苗。这里的夜晚不像外面那么可怕,即使到了深夜,也不会有人在街头吸*毒;拿着刀*枪*抢*劫;亦或是被一群群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和到处游荡的混混们填满街头巷尾。
老爷爷在这里开着一个店,卖一些零食饮料和日常用品。他本来打算在恢复好后就离开的,是老爷爷留住了他。说自己年纪大了,进货、卸货这些重活越来越吃力,一个人生活,也并不安全,希望他不嫌弃的话,可以留下来,帮帮自己。
就是那样,他留在了那个街边的小屋里,留在了老爷爷的身边。
老爷爷年轻时也是赚过一些钱的,也有一笔较为可观的积蓄。在有一天帮老爷爷卸完货物后,老爷爷提出,要送他去读书。
他再三推脱,老爷爷的态度却十分坚决。说不用替他省钱,那么一点儿学费,他还是出得起的。又说自己都七十五了,还有几年的活头?人都走了,留着一堆钱,又有什么意思?
老爷爷同他说了许多许多,最后的最后,他才说道,说想着总有一天,你是要回到那边,找你的家人去的。可是中国那么大,你一无所有地回去,怎么找得到?你只有努力读书,才能够养活自己,有了养活自己的本事,你才有可能找到你的家人。
你平平安安地长到这么大,又白净,又有知识,身上一点儿伤都没有。可见你在那边,也一定不是个流浪儿。你一定是有爱你的父母的,如果你最后也不能回去,他们该有多伤心?
更何况,你父母把你教养得这么好,有朝一日你回去了,却不懂知识,身无所长。他们即便见到了你,也一定会觉得遗憾的。
他能看出来,老爷爷是真心想送他去读书。并且事实上,老爷爷的话也确确实实说动了他。使得他相信,自己应该也是有父母的,从而重新燃起了对未来的希望,从那种自暴自弃的状态中解脱了出来。他也的确……想像老爷爷说的那样去上学了。
只是,回国找父母的事儿,他还不敢想。
他有些不敢面对那一层的真相,关于自己的过去,关于自己的身世。老爷爷曾辗转通过货轮公司帮他打听到,说把他救起的时候,是一个环境恶劣的台风天。他不知道什么样的父母会在台风天让自己的孩子去海里。他只怕万一自己回去了,找来找去,才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父母,而是个孤儿。他不知道那样的他,该怎么面对这样巨大的落差。
就这样,他开始在米国安心上学,再没提过回国的事儿。
由于忘记了原来的名字,所以去学校前,他给自己取了一个新的中文名字。老爷爷姓权,所以他也姓权。他给自己取名叫“爱华”,是因为在失去了一切有关自己的记忆之后,他唯一记住的,就是自己的语言,唯一知道的,那就是自己是个中国人。有一天,他会再回到自己的祖国。
在米国的求学生涯繁重而艰辛,他用两年时间,完成了高中知识。而后又用八年时间,本硕博连读取得了医学博士学位。在他来到米国的第八年,老爷爷病倒了。他在紧挨着自己学校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子,把老爷爷安置了过去,每□□不解带地贴身照料。来到米国的第十年,他取得了博士学位,老爷爷也在这一年溘然长逝,享年八十五岁。
他将老爷爷葬在了一处风景优美的湖岸边,下葬的那天,他跪在坟前,朝着老爷爷的墓碑磕了三个头。处理好老爷爷的后事,将遗产转给他在澳洲的女儿后,他毅然决然地收拾行囊,踏上了归国的道路。
再往后,便有了他为厉景琛治疗,又偶遇冯嫣然,从而拾起自己过往记忆的故事。
“所以,事情的发展,就是这样……”权爱华讲了许久,最后,他拍着宋诚的肩膀,道,“所以,你以后,可不许再胡说八道了。”
一个大拇指指向对面的冯嫣然:“毕竟现在,我妹妹也有人罩着了。”
“是是是…”宋诚审时度势,连忙笑着就坡下驴,毕竟,再不下,他的肩膀只怕都要被权爱华这货给捏碎了……
“好啦,哥,你快放了他吧。”冯嫣然的视线在宋诚脸上扫了一圈,“再不放,宋诚哥都要被你欺负哭啦。”
宋诚:“……”
“只是接下来,我还得好好想想,这件事,该怎么跟琛哥哥解释。”冯嫣然又陷入了苦恼之中。
“没关系,我再给他讲一遍就是了。”权爱华道。
“可是,他会相信吗……”
“我不信。”冯嫣然话音刚落,里侧通往病房的门被推开了。厉景琛穿着病号服,脸色虚弱,扶着墙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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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他没想到的是,他这话一出口,周围的所有人都笑了。
老爷爷拉着他的手,更是激动到脸色发红,他看着大家,一字一字铿锵有力道:
“我说什么来着,我就说这小子是个中国人。他不是日本人,也不是韩国人,他就是中国人!”
在养病的那些天里,他渐渐地了解到,老爷爷也有一个女儿,只是嫁到澳大利亚,在那里生儿育女之后,就很难再回来了。
他也了解到,他居住的这个地方叫做“唐人街”。这里的人们,大部分都有着和他一样的面孔,说着他能够完全听懂的语言。这里的人大都十分友爱,脸上带着和善的笑。他们在这个国家是微不足道的光点,来到这里却汇成了小小的火苗。这里的夜晚不像外面那么可怕,即使到了深夜,也不会有人在街头吸*毒;拿着刀*枪*抢*劫;亦或是被一群群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和到处游荡的混混们填满街头巷尾。
老爷爷在这里开着一个店,卖一些零食饮料和日常用品。他本来打算在恢复好后就离开的,是老爷爷留住了他。说自己年纪大了,进货、卸货这些重活越来越吃力,一个人生活,也并不安全,希望他不嫌弃的话,可以留下来,帮帮自己。
就是那样,他留在了那个街边的小屋里,留在了老爷爷的身边。
老爷爷年轻时也是赚过一些钱的,也有一笔较为可观的积蓄。在有一天帮老爷爷卸完货物后,老爷爷提出,要送他去读书。
他再三推脱,老爷爷的态度却十分坚决。说不用替他省钱,那么一点儿学费,他还是出得起的。又说自己都七十五了,还有几年的活头?人都走了,留着一堆钱,又有什么意思?
老爷爷同他说了许多许多,最后的最后,他才说道,说想着总有一天,你是要回到那边,找你的家人去的。可是中国那么大,你一无所有地回去,怎么找得到?你只有努力读书,才能够养活自己,有了养活自己的本事,你才有可能找到你的家人。
你平平安安地长到这么大,又白净,又有知识,身上一点儿伤都没有。可见你在那边,也一定不是个流浪儿。你一定是有爱你的父母的,如果你最后也不能回去,他们该有多伤心?
更何况,你父母把你教养得这么好,有朝一日你回去了,却不懂知识,身无所长。他们即便见到了你,也一定会觉得遗憾的。
他能看出来,老爷爷是真心想送他去读书。并且事实上,老爷爷的话也确确实实说动了他。使得他相信,自己应该也是有父母的,从而重新燃起了对未来的希望,从那种自暴自弃的状态中解脱了出来。他也的确……想像老爷爷说的那样去上学了。
只是,回国找父母的事儿,他还不敢想。
他有些不敢面对那一层的真相,关于自己的过去,关于自己的身世。老爷爷曾辗转通过货轮公司帮他打听到,说把他救起的时候,是一个环境恶劣的台风天。他不知道什么样的父母会在台风天让自己的孩子去海里。他只怕万一自己回去了,找来找去,才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父母,而是个孤儿。他不知道那样的他,该怎么面对这样巨大的落差。
就这样,他开始在米国安心上学,再没提过回国的事儿。
由于忘记了原来的名字,所以去学校前,他给自己取了一个新的中文名字。老爷爷姓权,所以他也姓权。他给自己取名叫“爱华”,是因为在失去了一切有关自己的记忆之后,他唯一记住的,就是自己的语言,唯一知道的,那就是自己是个中国人。有一天,他会再回到自己的祖国。
在米国的求学生涯繁重而艰辛,他用两年时间,完成了高中知识。而后又用八年时间,本硕博连读取得了医学博士学位。在他来到米国的第八年,老爷爷病倒了。他在紧挨着自己学校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子,把老爷爷安置了过去,每□□不解带地贴身照料。来到米国的第十年,他取得了博士学位,老爷爷也在这一年溘然长逝,享年八十五岁。
他将老爷爷葬在了一处风景优美的湖岸边,下葬的那天,他跪在坟前,朝着老爷爷的墓碑磕了三个头。处理好老爷爷的后事,将遗产转给他在澳洲的女儿后,他毅然决然地收拾行囊,踏上了归国的道路。
再往后,便有了他为厉景琛治疗,又偶遇冯嫣然,从而拾起自己过往记忆的故事。
“所以,事情的发展,就是这样……”权爱华讲了许久,最后,他拍着宋诚的肩膀,道,“所以,你以后,可不许再胡说八道了。”
一个大拇指指向对面的冯嫣然:“毕竟现在,我妹妹也有人罩着了。”
“是是是…”宋诚审时度势,连忙笑着就坡下驴,毕竟,再不下,他的肩膀只怕都要被权爱华这货给捏碎了……
“好啦,哥,你快放了他吧。”冯嫣然的视线在宋诚脸上扫了一圈,“再不放,宋诚哥都要被你欺负哭啦。”
宋诚:“……”
“只是接下来,我还得好好想想,这件事,该怎么跟琛哥哥解释。”冯嫣然又陷入了苦恼之中。
“没关系,我再给他讲一遍就是了。”权爱华道。
“可是,他会相信吗……”
“我不信。”冯嫣然话音刚落,里侧通往病房的门被推开了。厉景琛穿着病号服,脸色虚弱,扶着墙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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