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如何,已经是显而易见的了。仵作还没到,光凭指证撺掇告状的口供也坐实不了对方太大的罪名,楚霄云不想逼一个老农。他起身道:你不妨仔细想想。那人若是为了你好,是决计不会让你这么做的。
    易父期期艾艾地将楚霄云送出家门,期间不停地说着自己一个乡下人,没读过书,没见识什么的。楚霄云只是听着,并不曾回应什么。
    这样没什么进展的日子过了两日,俞鹤带着他那个仵作父亲来了。楚霄云精神一震,简单备了一顿便餐,便打算让俞父开始干活。然后解释道:伯父真是对不起,还得麻烦您先干活,等这验尸结束,我再给您接风。
    俞父摆摆手:用膳之事不忙,来时路上已经用过。待我喝杯水,净完手便可开始。
    那也好。俞父愿意尽早验尸,楚霄云求之不得。这易茹贞的尸体已经放了几天了,虽说有冰块冰窖保存,但古代的冷藏设备毕竟比不上现代,尸体已经隐有腐败的趋向,楚霄云自然希望能尽早得出结论。
    俞父换上仵作验尸时专门的衣衫,净手完毕,便开始工作。他用醋将尸体全身上上下下均擦拭过一遍,根据尸体呈现出来的状态一一叙述,俞鹤在一旁仔细聆听,做着记录。
    仵作都是随着捕房出动,严格来说也是捕房管辖。楚霄云安排了一个学徒仵作为俞父擦汗,也在一旁守着,为了第一时间知晓真相。
    两个时辰过去了,那名小学徒最后一次给俞父擦完汗,俞父吐了口气:暂时先这样吧。
    ??
    楚霄云不解地问:伯父,这是何意?
    俞父道:她左手手臂上这个肿块,中间有个小孔,是被蚊虫叮咬所致无疑。但奇怪的是,她已经死了这么多天,这个肿块非但不曾缩小,反而又扩大之像,不知何故。这种情况老夫没见过,不好妄言。
    楚霄云比较了一下俞鹤父子的验尸结论,俞鹤道疑是被蚊虫叮咬,其父则认为是被蚊虫叮咬无疑,但被蚊虫触角扎过的地方肿块未消退,实属可疑。这段位上还是能看出差别。
    不知道还有那些地方是需要特别留意的?楚霄云问。
    她眼球充血,神情有惊疑之色,说明生前被人袭击过,且袭击她的人为熟人;后足跟有淤血,应是当日挣扎时所致
    楚霄云尚未发出疑问,俞鹤先问了:我当时也将她全身擦过酒醋,为何没有今日这等现象。
    俞父微微一笑:她当日挣扎因是在一处软物上,碰撞力度不大,故而短时间内血管破裂程度不够,所以没有显示。还可以看这里,这是关节之处的皮肉,也可以看到皮下出血之症,可以与脚后跟的痕迹印证。
    俞鹤撇撇嘴:那这是时间的问题,不是我没验出。
    俞父不置可否又道:她生前精神应受过重创或者被药物刺激过,不然不会眼球充血那么厉害,头部这边经络凸出。
    这话一出,到是让楚霄云不解了。如此说来,岂不是易茹贞真的有产后情绪失调的情况?那不合王家的说法一致了么。王家不是学医的,从现象上来说完全没有问题。即使如此,那脚后跟的淤血又怎么解释?
    正在楚霄云疑惑不解时,有人匆忙来报:捕头,老仵作回来了!
    什么?楚霄云惊得猛地往外冲,走了两步才惊觉自己失态,赶忙收回脚步,命人先去迎接老仵作,他对俞父告罪一番才离去。
    俞鹤宽容理解地道:去吧,没准他能验出我验不出之事,以解你们疑惑。
    楚霄云将人直接迎进了验尸房,边走边诉说当前局面,告罪道:前辈,实在是事态紧急,有劳你了。
    老仵作颤巍巍地行着,眼里含着泪花:无妨。没想到我还能回来,还能干回自己的老本行。这还要什么不满足的呢!走,先去看证据要紧。
    老仵作在验尸房与俞父见过礼,净手洁面之后就忙碌起来。楚霄云看着老仵作和俞父,两个年纪相差不大的人,这精神状态可差远了。可见这三年流放给人带来的损害!
    验了良久,差不多又是一个时辰过去了。老仵作直起身子,看过俞鹤父子的验尸记录开口道:其余的看法我与俞仵作一致。另有浅见便是这胳膊上的肿块。这的确是蚊虫叮咬所致,但却不是一般的蚊虫叮咬出来的。它是被一种叫做瘴虫的虫子叮咬出来的。
    瘴虫?这是何物?不待楚霄云发问,俞父县发问了,这等虫子我庆州府境内绝对没有。
    老仵作点点头:不错,这种虫子不是我中原之地所有,它来源于岭南地界的瘴气熏养所致。我被发配儋州,在那里见过几起瘴虫叮咬人致死的案列。
    楚霄云倒吸了一口气。一种来自数千公里以外的虫子,是如何到和静县,咬上易茹贞的呢?这是明显不过的他杀了。
    不过这瘴虫为何如此厉害,楚霄云想要问个清楚。
    老仵作道:这些瘴气是岭南山林中动植物死后尸体腐败之后淤积而成,毒性极强。因岭南之地,常年湿气弥漫,所以极易产生瘴气。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瘴虫,常年吸食这种毒气,自然也是毒力惊人。它叮咬过的地方,瘴毒淤积,所以叮咬之初,被叮咬的地方肿块极难散去。人中瘴毒之后,根据瘴虫毒性,一般不会即刻致死,而是等毒素渗透人的五脏六腑再慢慢死去。
    因为瘴气无色无味,人毒发身亡之后也没有一般中毒的迹象,在不知道瘴虫的地方,可谓是杀人于无形。当然,无味是相对来说的,其实还是有点味道,便是那隐约泥土的气息,在岭南之地都容易被人忽视,何况在没用瘴虫出现的中原地区。
    听到这里,楚霄云又道:叮咬之初人若死亡,肿块极难散去,那么她胳膊上的肿块未消是否意味着中毒不久?所以,她不是被毒死的,还是窒息死亡?
    老仵作点点头:看来想要她命的,不止一方,这一点,我与俞仵作见解相同。
    楚霄云心下一动:那身上的淤血和皮下出血状况何以解释?
    俞父道:应是凶手勒其脖子时,在床上挣扎时所致,加之将人吊上房梁力气不足,拖拽所致。
    顿了顿又道:只有床有那么大面积的软物,行凶之人力气应当不大。
    如此说来楚霄云想起王家当日说,最早发现易茹贞死亡的是他们家的一个丫头。
    最早发现易茹贞死亡的那个丫鬟楚霄云猛地站起来,对旁边候命的不快道,快,去王家拿人!
    第94章 贪腐案(11)
    王家当日第一个发现易茹贞死亡的丫鬟明珠被押回衙门,毕竟只是个没什么倚靠的丫鬟,还没上公堂人就已经吓软了, 到了公堂上就哆哆嗦嗦地把事情竹筒倒豆子似的全交代了。
    两年前。
    哎,你是新来的?王家老太太生辰当日, 一众丫鬟端着拜寿的用品在院子里列队, 等着一会管家发话, 一一上前拜见,站在队伍末端的两个小丫鬟悄悄说着小话。
    是啊, 我昨天刚到。你呢?易茹贞悄悄回道。
    我这个月月初来的,比你就早几天。明珠道,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我叫易茹贞, 今年十七。姐姐你呢?易茹贞看身旁的人比自己成熟老道, 又比自己早到,就以姐姐相称。
    明珠。我十六。你都十七了,怎么没嫁人?明珠问。
    啊, 你比我还小啊。对不起啊。易茹贞连连道歉, 家里穷,我哥哥还没娶上亲,爹娘让我给哥哥挣点给聘礼的钱了再嫁人。
    原来是这样。没事,我比你先来,你叫我姐姐也没什么不对。这大户人家都是论资排辈的, 又不按年龄叫人。你以后还叫我姐姐吧。
    啊?这样可以吗?易茹贞问。
    当然可以, 咱们自己愿意就行了。你刚来还有很多规矩不了解把,一会得闲了我告诉你啊,不要犯了主人家的忌讳。明珠谆谆教导。
    谢谢姐姐。易茹贞特别感激,望着王家铺张的场景, 羡慕地道,有钱人家的老太太过寿也太气派了,我娘过生日时,我爹给她煮了碗长寿面,卧了两个荷包蛋我娘都说太浪费了
    你别傻了,你娘能跟人家老太太比吗。这话我听着就算了,可别让别人听了去。要是让主人家知道了,可不定怎么罚你。明珠连忙制止。
    哦,哦。易茹贞一脸惊慌地点头。
    因着明珠的处处提携和指点,一来二去,两人成了特别好的朋友。但在大户人家,总少不了各种龌蹉,主人之间有争斗,下人之间也有。老实人、新人总是被欺负的对象。
    经过一段时间高墙内的生活,聪明的人开始渐渐悟出一些道理来。
    现在我算是明白了,这大户人家规矩可多了,一不小心就踩雷。还有那些先来的老东西,总是欺负新人;有些新人会来事,知道讨好主子,讨好那些在主子面前说得上话的老人,还会抱团。落单的、不会来事的就给人欺负。咱俩以后可要互相扶持,不能总让人欺负。明珠对易茹贞道,以后你看到那些踩低捧高的,也别当面跟她们冲突,心里记着就行了。
    嗯嗯,我听你的。明珠姐。易茹贞忙不迭地点头。
    两个小丫头当日聊了好多,还互述了对未来的一些憧憬,相邀着以后谁要是发达了,一定不能忘了小姐妹。
    时光漫漫,一年的光阴过去了。虽说在别人家里当丫鬟要吃些委屈,但衣食住行比原来的家里还是要好上许多,加之做习惯管了也觉得日子没有那么难过。特别是易茹贞,她爹娘把他送来王家当丫鬟,拿到一笔钱给他哥哥取了亲,她自己在王家,每个月还有一份月钱,对现状很满意。
    已经升成大丫鬟的明珠时常教导她要有点上进心,她也都是傻傻一笑:我觉得这样已经挺好的了。有饭吃,有钱花,条件比在家里好多了。
    每当这时,都只换来明珠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叹气。
    两人关系的转折是发生在有一天,明珠忙碌了一天回到她们的住处,发现一夜未归的易茹贞在收拾她的物品。甚是奇怪地问:你这是在干什么?昨晚你去哪里了,怎么没回来?
    易茹贞羞涩地笑道:昨夜少爷喝醉了酒,要了我。今天他跟我说,愿意娶我为妾,给我分了个院子,让我今日搬到西边的院子去住。我,我也正想找姐姐告诉你这个好消息呢。
    明珠感觉自己跟被雷劈了一样,自己那么努力,那么聪明,到现在却只是个大丫头,这个傻丫头平时装傻充愣,却悄悄爬上了少爷的床
    明珠费了好大的劲才没让自己脸上的神色太难看,她强笑道:以后你就是主子了啊,有了自己的院子。真好!我们以前还说要是谁有一天发达了当时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真的会有这么一天,真为你高兴。
    易茹贞赶忙道:姐姐,我没忘记我们说过的话。少爷只是让我先住过去,嫁娶的事情还没谱呢。我先去那边看看,等稳定下来有机会了,我一定会向少爷举荐姐姐的。
    明珠揉了一把易茹贞的脑袋:小傻瓜,你现在是主子了,不能再叫我姐姐了。以后叫明珠吧。
    这易茹贞迟疑着。
    让东家听见了,对你对我都不好。明珠道出利害。
    易茹贞觉得有道理,高兴地点点头:好。
    说着拿起自己的包袱:明珠,我先走了。有机会,我会来找你的。
    虽说是自己让易茹贞叫自己明珠的,但真听到对方这么叫,明珠心里又不是滋味。
    后来王门头对易茹贞的确不错,没多久就正式娶她过门了,还要给她院子里配丫鬟小厮。易茹贞得知这个消息,非常兴奋,就问王门头能不能她自己挑人。这点小事王门头当然答应,易茹贞就兴冲冲地来到当初她们住的地方,告诉明珠,让她做自己院子里的掌事丫头。
    明珠原本很开心,易茹贞还记得她。但易茹贞离开后,同屋的其她丫鬟因嫉妒笑话她:昨儿还是姐妹,今日便是主仆。噗
    明珠当然不甘示弱,也含沙射影地骂了回去,但这个心结却是留下了。特别是到了易茹贞的院子里,看着有身孕在身的易茹贞每日被王门头捧在手心,吃香的、喝辣的,还使唤着包括自己在内的一众丫鬟小厮,心里就不是滋味。
    这个前些日子还在跟自己一样听人使唤的丫头,如今却也有了主人的样子,会吩咐人做这做那,而在前几天,只有别人指使她做事的份;也有了不喜欢吃的东西,而在这之前,但凡主人家赏些糕点下来,她都高兴得不得了,经常偷偷藏着说要带回家给弟弟妹妹吃;也会把她的东西赏给下人,可之前东家打赏,都很少有她的份
    每当易茹贞把一些自己看不上的东西打赏给明珠时,明珠只能强颜欢笑,口头上还要说着谢谢。
    击垮明珠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有一日易茹贞跟她说:夫君说要立我做平妻,以后我的儿子也是嫡子。
    明珠犹如晴天霹雳,她跟易茹贞再三确认,得到的都是相同的回答和易茹贞掩不住喜悦的回答:明珠,你放心。等我做了平妻,要是以后府里需要人,你兄弟想要来谋个差事,我一定帮你。说不准以后我管事了,管家告老还乡,就让你当女管家。
    明珠强颜欢笑地配合着说了好些好听的感激的话,心里却越发憎恶这个昔日的好姐妹。这样高高在上的嘴脸,做给谁看呢。
    事发当日早上,她去厨房给易茹贞拿粥膳,厨房的丫头说还得一会。明珠为了讨好易茹贞,留给别人一种她处处为易茹事事亲力亲为的印象,屏退了厨房的丫头,说自己守着。然而脑子里却因总想着易茹贞将要做平妻的事,走了神,导致给易茹贞熬的粥膳过了火候。
    那几日易茹贞不知为何,脾气比往时暴躁不少,当日吃了两口粥膳觉得不对味,直接把碗摔了,还嚷嚷着要叫人罚那做粥膳的丫头月钱,把人赶出王家。
    自己为了讨易茹贞欢心亲自蹲在厨房给她做粥膳,却还要被嫌弃。明珠回想着两人之间的际遇渐行渐远,看着被打翻在地自己亲手熬制的粥膳,一时怒火攻心,顺手拾起易茹贞床头的披帛,套上易茹贞的脖子,将人勒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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