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页
她眼睁睁看着这个少年的面色变得白里透灰,整个人似已麻木,浑身肌肉紧绷到颤抖。
他一字一字道:“的确,不配。”每一个字都惨痛得几乎滴血。
他未必对剑道有什么钻研,却是拿剑当命看待的。
这让林默心里打了个突,良心有点痛,她只是想改变一下自己以后的从业方向,若因此扼杀了别人的精神支柱,这实在说不过去。
她攥紧了剑,找补道:“那个……当初也有人这么说我来着,后来我拼命苦练,终于抡着剑把他糊墙上,抠都抠不下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哼!”
林默:“……”这孩子吃傲娇长大的。
弃剑归隐搞了个稀烂,当初叶孤城那种情况可遇不可求,一点红是可求不可遇,林默决定暂时放弃,专攻弃恶从善。
在心里稍微措了下词,对上官金虹道:“你知道我为何失踪了三年么?”
上官金虹配合道:“为何?”
“因为我去了黄泉乡。”林默道:“就是阴曹地府,那里的人跟我说,你们人世间呐,太黑暗了,坏人太多了,十八层地狱都关不过来了,所以呢,我预备为我今后的工作地点做点什么。”
上官金虹耐心地听她胡咧咧。
“我思考了整整一天,决定做个实验,我想若我掌控了一个组织,耐心的劝导他们,以理服人,使他们弃恶从善,多行善事,那么……”说到这儿卡壳了,林默想了想,也没想出接什么词合适,干咳一声:“你明白了么?”
上官金虹点头,木然道:“我明白。”
“你明白就好,我就喜欢跟聪明人聊天。”林默道:“现在呢,麻烦你把你手下的头目叫过来,我要开会,嗯……传达一下我预备实施的宏伟目标。”
上官金虹吸了口气,觉得自己离脑溢血不远了。
金钱帮的势力范围很大,头目也很多,一时想聚齐也不容易,林默也比较赶时间,就近叫了几个过来,分散传达。
“凡金钱帮众,有一个算一个,每人每天都要做至少十件善事,不得仗势欺人,不得恃强凌弱,若有别人恃强凌弱,也不能不管,当然,最好要以理服人。”
“具体做了什么善事,请写在纸上在傍晚之前整理好交给你们尊敬的上官帮主查阅核实,我相信应该没有人会弄虚作假,欺骗他这个一心向善的好人。”
“我们金钱帮是一个一心向善的组织,是个为人民服务的组织,关于这一点,我希望大家牢牢记住,若被我发现有谁违反了我制定的规则,哈,我的乖离剑也想知道知道呢。”
“我会在这里,也就是金钱帮的总部设立一个举报投诉的地方,我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必然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走一颗毒瘤……”
这么流利的话当然是林默照稿子念的,不过鉴于乖离剑插在青石地砖上,暂时还没有人提出异议,林默对此很满意,觉得自己真是个小天才。
开完会,天彻底黑下来,房檐上挂着黄灯笼,流萤在灯下飞。
散会后,林默捂着自己激情澎湃的心,转头向木立在她身后的两人道:“作为权利的核心,作为一帮之主,我希望你们两个人也能做个一心向善的表率,你的手下们一天做十件善事,你们俩一天二十件不过分吧?”
上官金虹已经心如死灰了,他指着乖离剑道:“这就是你说的,以理服人?”
林默道:“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她的确是以理服人,只不过这个理,是物理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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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上官金虹:我从未这般祈祷上苍,想让一个人立刻暴毙。
林默:我发现我心太软了,或许应该抽个卡让自己变得屑一点?这个叫【鬼舞辻无惨】的好像还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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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放着我来
李寻欢已有多年不曾回到他的故乡了。
关外十年, 餐风饮雪,他在一个大雨敲窗,惊雷阵阵的夜晚, 他从梦中惊醒。
他做了个美梦, 梦回年少时, 他和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在细雪初霁的夜晚拉着手漫步在家中的梅园里,他在树下吹笛, 她带着一只小瓮收集梅花上的雪水。
冷月,梅花, 佳人回眸一笑, 香冷入遥席。
醒来时枕头已被汗水浸湿, 记忆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李寻欢忽然有些想家, 很想回去看看, 看看她过得好不好, 看看梅园是否如故。
于是他简单收拾了一下, 与自己的随从铁传甲一起回了故乡。
他的家在保定,与东京离得不远,是个还算繁华的大城。
城还是那个熟悉的城, 只是里面的人有了些许变化。
李寻欢的身体一向不好,多年饮酒神伤让他患有很严重的咳疾,再加上舟车劳顿许久,刚一从马车上下来, 风一吹他便咳嗽起来,才咳嗽两声,便有一个身穿黄衣彪形大汉从天而降, 直愣愣地站在他跟前,一手拿着茶碗, 一手拎着水壶道:“你还好吗?看你咳嗽的这么厉害,快,喝点水顺顺。”李寻欢都没反应过来这人是干嘛的,接过碗,刚道一声谢,那大汉立刻把水壶放地上,从怀里掏出一叠纸和一只笔,舔舔笔尖写道:“保定城外,一过路人身患重病,咳得要死要活,眼看不久于人世,我及时送上一碗救命水,另附赠纹银五两预备送他去看病,他对我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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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字一字道:“的确,不配。”每一个字都惨痛得几乎滴血。
他未必对剑道有什么钻研,却是拿剑当命看待的。
这让林默心里打了个突,良心有点痛,她只是想改变一下自己以后的从业方向,若因此扼杀了别人的精神支柱,这实在说不过去。
她攥紧了剑,找补道:“那个……当初也有人这么说我来着,后来我拼命苦练,终于抡着剑把他糊墙上,抠都抠不下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哼!”
林默:“……”这孩子吃傲娇长大的。
弃剑归隐搞了个稀烂,当初叶孤城那种情况可遇不可求,一点红是可求不可遇,林默决定暂时放弃,专攻弃恶从善。
在心里稍微措了下词,对上官金虹道:“你知道我为何失踪了三年么?”
上官金虹配合道:“为何?”
“因为我去了黄泉乡。”林默道:“就是阴曹地府,那里的人跟我说,你们人世间呐,太黑暗了,坏人太多了,十八层地狱都关不过来了,所以呢,我预备为我今后的工作地点做点什么。”
上官金虹耐心地听她胡咧咧。
“我思考了整整一天,决定做个实验,我想若我掌控了一个组织,耐心的劝导他们,以理服人,使他们弃恶从善,多行善事,那么……”说到这儿卡壳了,林默想了想,也没想出接什么词合适,干咳一声:“你明白了么?”
上官金虹点头,木然道:“我明白。”
“你明白就好,我就喜欢跟聪明人聊天。”林默道:“现在呢,麻烦你把你手下的头目叫过来,我要开会,嗯……传达一下我预备实施的宏伟目标。”
上官金虹吸了口气,觉得自己离脑溢血不远了。
金钱帮的势力范围很大,头目也很多,一时想聚齐也不容易,林默也比较赶时间,就近叫了几个过来,分散传达。
“凡金钱帮众,有一个算一个,每人每天都要做至少十件善事,不得仗势欺人,不得恃强凌弱,若有别人恃强凌弱,也不能不管,当然,最好要以理服人。”
“具体做了什么善事,请写在纸上在傍晚之前整理好交给你们尊敬的上官帮主查阅核实,我相信应该没有人会弄虚作假,欺骗他这个一心向善的好人。”
“我们金钱帮是一个一心向善的组织,是个为人民服务的组织,关于这一点,我希望大家牢牢记住,若被我发现有谁违反了我制定的规则,哈,我的乖离剑也想知道知道呢。”
“我会在这里,也就是金钱帮的总部设立一个举报投诉的地方,我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必然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走一颗毒瘤……”
这么流利的话当然是林默照稿子念的,不过鉴于乖离剑插在青石地砖上,暂时还没有人提出异议,林默对此很满意,觉得自己真是个小天才。
开完会,天彻底黑下来,房檐上挂着黄灯笼,流萤在灯下飞。
散会后,林默捂着自己激情澎湃的心,转头向木立在她身后的两人道:“作为权利的核心,作为一帮之主,我希望你们两个人也能做个一心向善的表率,你的手下们一天做十件善事,你们俩一天二十件不过分吧?”
上官金虹已经心如死灰了,他指着乖离剑道:“这就是你说的,以理服人?”
林默道:“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她的确是以理服人,只不过这个理,是物理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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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上官金虹:我从未这般祈祷上苍,想让一个人立刻暴毙。
林默:我发现我心太软了,或许应该抽个卡让自己变得屑一点?这个叫【鬼舞辻无惨】的好像还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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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放着我来
李寻欢已有多年不曾回到他的故乡了。
关外十年, 餐风饮雪,他在一个大雨敲窗,惊雷阵阵的夜晚, 他从梦中惊醒。
他做了个美梦, 梦回年少时, 他和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在细雪初霁的夜晚拉着手漫步在家中的梅园里,他在树下吹笛, 她带着一只小瓮收集梅花上的雪水。
冷月,梅花, 佳人回眸一笑, 香冷入遥席。
醒来时枕头已被汗水浸湿, 记忆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李寻欢忽然有些想家, 很想回去看看, 看看她过得好不好, 看看梅园是否如故。
于是他简单收拾了一下, 与自己的随从铁传甲一起回了故乡。
他的家在保定,与东京离得不远,是个还算繁华的大城。
城还是那个熟悉的城, 只是里面的人有了些许变化。
李寻欢的身体一向不好,多年饮酒神伤让他患有很严重的咳疾,再加上舟车劳顿许久,刚一从马车上下来, 风一吹他便咳嗽起来,才咳嗽两声,便有一个身穿黄衣彪形大汉从天而降, 直愣愣地站在他跟前,一手拿着茶碗, 一手拎着水壶道:“你还好吗?看你咳嗽的这么厉害,快,喝点水顺顺。”李寻欢都没反应过来这人是干嘛的,接过碗,刚道一声谢,那大汉立刻把水壶放地上,从怀里掏出一叠纸和一只笔,舔舔笔尖写道:“保定城外,一过路人身患重病,咳得要死要活,眼看不久于人世,我及时送上一碗救命水,另附赠纹银五两预备送他去看病,他对我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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