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工作,也给我们说声,总之随时汇报战况,如果待不下去,就回来,老王说了,你想回来随时大门为你开着,我们也永远随时欢迎你回到我们的团队里面。”范范说,林风的鼻子又酸涩起来,抿着自己的嘴唇,说:“谢谢你们,我会的。”
“风,安检了。”小蒙叫道,林风一一与大家做了最后的拥抱,最后依依不舍的进入安检,进入候机室那一刻,她看到了大家不舍的眼神,她没有转身再看大家一眼,只是抬起手在上空挥了挥。
分离总是叫人不舍,但是人生总是在取舍中度过,鱼和熊掌永远不可兼得,当天枰一端已经被选定时,就坚定的去走,不要回头,所以林风选择不回头,举步向前。
有舍才有得,林风坚信这句话,舍不下也好,丢不开也罢,她都没有失去这些朋友,只是暂时的分离,杭州有这样一群人和自己的两个挚友,无论自己身在何方,也会心系于此。
飞机在林风思绪漂浮的时候抵达了机场,出了机场,两人很熟稔的直接奔向上次来的酒店。虽然很劳累,但是两人马不停歇的先给林风找房子,对于刚刚到达成都的林风来说,找房子莫过于是头等大事。按照之前林风查询了好几家的房子,两人下午就开始看房,在离市中心不远的地方,找了一些比较安静的小区。
半天看了三处住房,林风对其中一个阁楼比较满意,因为与在杭州的房子有点类似,似乎多了一份亲切感,价格也算合理,纳入了考虑范围之内,林风和小蒙又考察了四周的交通,四通八达,不管去市中心还是火车站机场都可以坐到车。
“就她了,小蒙,快刀斩乱麻。”林风说道,小蒙点头,找到房东,签订住房协议,当天林风就搬了进去。两人几乎忙到半夜凌晨才收拾好房间整理好行李,林风陪小蒙住回了酒店,因为家里家居用品什么还不全。
第二天,便是大肆采购家庭用品,大包小包拎回住所,林风心想,还好有小蒙随行来,不然自己一个人,也许收拾房间就要两三天的时间。待到一切都收拾好,一个崭新的环境呈现在了林风眼前,有阳台,有屋顶,可以俯视成都夜景,又可以看星星月亮,林风对于这个新环境还是很喜欢的。
“OMG,搬家收拾真不是人干的活,累死。”小蒙倒在了林风床上叫着,林风笑笑,说:“那是肯定的,所以我在杭州几乎没怎么搬家过。”林风说完,好像想起什么,掏出手机看着小优的号码,又看向小蒙,问:“小蒙,我房子已经安顿好,你回去吧。”
“那不行,你还对这里很不熟悉,我再陪你几天去熟悉周边环境,你可别以为你有了房子就可以赶我走,酒店我已经退了,今晚我就赖你这,跟你挤着睡。”小蒙慵懒的说着,林风看着小蒙,看了眼手机中的号码,转头说:“小蒙,我这里有个读者,我们聊过,她可以带我熟悉的。”
小蒙听闻立刻坐了起来,说:“什么读者,怎么没听你提起过这里还有个读者?”
“你知道的,我不与网上人做太深入了解,她看到我签名知道我要来想见我,带我熟悉环境,她把号码留给我了,让我找她。”林风说着。
“你可别随便见人,靠谱不,你相信她吗,都不熟悉,见什么见,我陪你就行了。”小蒙不放心的说。
“这个读者你应该知道,叫落,有印象么?”林风反问,小蒙低头思考起来,喃喃道:“落....落...怎么那么耳熟....”
“《带我走》最给力的长评,不记得了?”林风提醒道,小蒙猛拍大腿叫起:“原来是她,她的长评确实给力,我看过她每篇长评,字字珠玑,从人物分析到剧情剖析到写作手法,非常全面,长评每次字数多达一万字。而且她似乎总是会发现细节,还喜欢剖析你写的配角,虽然平时每章都言简意赅,但是长评绝对的,写的很棒。”
“对啊,现在想起来了吧。”林风笑笑,小蒙点头,说:“我还说这个读者不简单,比任何人都有毅力,没哪个读者在你文章每章都打分的,长评那么给力,从长评也看得出她看你的文章几乎逐字逐句,有多仔细,有多认真。”林风点头,这个读者确实不同于其他读者,光是对自己文章这份执着和真挚就足以让人信任了。
“见吧,风,我觉得能做到这样的人是个有坚持的人,一定是你的铁杆粉丝,她一定很喜欢你的文,但是她又没有经常找你,也许是你知道你不愿意与人深入接触,不打扰你,这点还是让人欣赏的。”小蒙分析道。林风点点头,狐疑的说:“该不是个小屁孩吧。”
“难说,说不定是个御妈,哈哈。”小蒙哈哈大笑起来,
“人家叫小优,怎么可能当妈。。。”林风白了一眼小蒙,拨通了小优的电话,电话通了,很意外是个很清亮的声音,锦风只是喂了一声,小优便听出了她的声音,兴奋声从电话里面传来,寒暄了几句,与小优约了晚上见面。挂完电话,林风对着小蒙说:“人家是青春少女,声音清新动人,不是什么御妈。”
“哎哟,清新动人,青春少女,你当心桃花啊。”小蒙调侃说。
“去,哪凉快哪呆着去。”林风瞪着小蒙。
夜晚的成都让林风着迷,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夜幕下迷人的夜景,林风想融入到这座城市里面。与小优约见的地点是天府广场,林风和小蒙先到了这里,林风没见过小优照片,小优也没见过自己,天府广场人很多,林风觉得除了电话,小优不会认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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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安检了。”小蒙叫道,林风一一与大家做了最后的拥抱,最后依依不舍的进入安检,进入候机室那一刻,她看到了大家不舍的眼神,她没有转身再看大家一眼,只是抬起手在上空挥了挥。
分离总是叫人不舍,但是人生总是在取舍中度过,鱼和熊掌永远不可兼得,当天枰一端已经被选定时,就坚定的去走,不要回头,所以林风选择不回头,举步向前。
有舍才有得,林风坚信这句话,舍不下也好,丢不开也罢,她都没有失去这些朋友,只是暂时的分离,杭州有这样一群人和自己的两个挚友,无论自己身在何方,也会心系于此。
飞机在林风思绪漂浮的时候抵达了机场,出了机场,两人很熟稔的直接奔向上次来的酒店。虽然很劳累,但是两人马不停歇的先给林风找房子,对于刚刚到达成都的林风来说,找房子莫过于是头等大事。按照之前林风查询了好几家的房子,两人下午就开始看房,在离市中心不远的地方,找了一些比较安静的小区。
半天看了三处住房,林风对其中一个阁楼比较满意,因为与在杭州的房子有点类似,似乎多了一份亲切感,价格也算合理,纳入了考虑范围之内,林风和小蒙又考察了四周的交通,四通八达,不管去市中心还是火车站机场都可以坐到车。
“就她了,小蒙,快刀斩乱麻。”林风说道,小蒙点头,找到房东,签订住房协议,当天林风就搬了进去。两人几乎忙到半夜凌晨才收拾好房间整理好行李,林风陪小蒙住回了酒店,因为家里家居用品什么还不全。
第二天,便是大肆采购家庭用品,大包小包拎回住所,林风心想,还好有小蒙随行来,不然自己一个人,也许收拾房间就要两三天的时间。待到一切都收拾好,一个崭新的环境呈现在了林风眼前,有阳台,有屋顶,可以俯视成都夜景,又可以看星星月亮,林风对于这个新环境还是很喜欢的。
“OMG,搬家收拾真不是人干的活,累死。”小蒙倒在了林风床上叫着,林风笑笑,说:“那是肯定的,所以我在杭州几乎没怎么搬家过。”林风说完,好像想起什么,掏出手机看着小优的号码,又看向小蒙,问:“小蒙,我房子已经安顿好,你回去吧。”
“那不行,你还对这里很不熟悉,我再陪你几天去熟悉周边环境,你可别以为你有了房子就可以赶我走,酒店我已经退了,今晚我就赖你这,跟你挤着睡。”小蒙慵懒的说着,林风看着小蒙,看了眼手机中的号码,转头说:“小蒙,我这里有个读者,我们聊过,她可以带我熟悉的。”
小蒙听闻立刻坐了起来,说:“什么读者,怎么没听你提起过这里还有个读者?”
“你知道的,我不与网上人做太深入了解,她看到我签名知道我要来想见我,带我熟悉环境,她把号码留给我了,让我找她。”林风说着。
“你可别随便见人,靠谱不,你相信她吗,都不熟悉,见什么见,我陪你就行了。”小蒙不放心的说。
“这个读者你应该知道,叫落,有印象么?”林风反问,小蒙低头思考起来,喃喃道:“落....落...怎么那么耳熟....”
“《带我走》最给力的长评,不记得了?”林风提醒道,小蒙猛拍大腿叫起:“原来是她,她的长评确实给力,我看过她每篇长评,字字珠玑,从人物分析到剧情剖析到写作手法,非常全面,长评每次字数多达一万字。而且她似乎总是会发现细节,还喜欢剖析你写的配角,虽然平时每章都言简意赅,但是长评绝对的,写的很棒。”
“对啊,现在想起来了吧。”林风笑笑,小蒙点头,说:“我还说这个读者不简单,比任何人都有毅力,没哪个读者在你文章每章都打分的,长评那么给力,从长评也看得出她看你的文章几乎逐字逐句,有多仔细,有多认真。”林风点头,这个读者确实不同于其他读者,光是对自己文章这份执着和真挚就足以让人信任了。
“见吧,风,我觉得能做到这样的人是个有坚持的人,一定是你的铁杆粉丝,她一定很喜欢你的文,但是她又没有经常找你,也许是你知道你不愿意与人深入接触,不打扰你,这点还是让人欣赏的。”小蒙分析道。林风点点头,狐疑的说:“该不是个小屁孩吧。”
“难说,说不定是个御妈,哈哈。”小蒙哈哈大笑起来,
“人家叫小优,怎么可能当妈。。。”林风白了一眼小蒙,拨通了小优的电话,电话通了,很意外是个很清亮的声音,锦风只是喂了一声,小优便听出了她的声音,兴奋声从电话里面传来,寒暄了几句,与小优约了晚上见面。挂完电话,林风对着小蒙说:“人家是青春少女,声音清新动人,不是什么御妈。”
“哎哟,清新动人,青春少女,你当心桃花啊。”小蒙调侃说。
“去,哪凉快哪呆着去。”林风瞪着小蒙。
夜晚的成都让林风着迷,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夜幕下迷人的夜景,林风想融入到这座城市里面。与小优约见的地点是天府广场,林风和小蒙先到了这里,林风没见过小优照片,小优也没见过自己,天府广场人很多,林风觉得除了电话,小优不会认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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