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聚光灯下 作者:宇宙第一红
分卷阅读539
”沈南回眯起了眼睛。
他感觉,自己似乎需要重新审视一下这只看起来温顺的小绵羊了。
之前总更觉得她好欺负,什么都不懂。
现在看来,是他看错了。
有些事情她不理会,不是因为好欺负,而是因为不想浪费时间。
知秋自认为这个妻子当得还是挺称职的,回到家里之后,她给沈南回拿了换洗的衣服之后,知秋又给他放了洗澡水。
料理完这些,才去做自己的事情。
**
第二天是周日,没什么事情做。知秋赖床,躺在床上看小说。
虽然现在工作比较忙了,但她内心其实还是个小女生,闲暇时间也会有很多爱好。
比如看看漫画,看看小说之类的。
沈南回好像是有事情吧,知秋听到了他下楼的动静,估计是出门了。
他一般情况下出门是不会告诉她的,她也习惯了。
这两年他们两个人一直是这么个相处模式。
沈南回是接到左晗的电话之后出门的,左晗说她住的地方灯泡坏了,她不敢去换。
她打来的电话的时候,沈南回正在睡觉,听到她为了这点儿屁大的事儿专程打电话过来,沈南回当场就怒了。
不过怒归怒,他还是起来了。
左晗什么性格她也知道,她天生就是那种什么事儿都不愿意自己做的人。
沈南回起来洗漱完毕,路过买了灯泡,然后带过去,亲自给左晗换上了。
沈南回虽然说是个富家公子,但是并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那种。
他十五岁就出国了,在国外的时候一个租房子住,很多事情他都是那个时候学会的。
“我他妈真服了你了。”
换完灯泡,沈南回马上就去卫生间洗手,洗完手之后又开始拿纸巾擦衣服上的灰。
左晗在旁边站着,愣是被他的反应给逗笑了。
“不就是让你帮忙换了个灯泡么,这么大脾气,要不我给你工钱?”
“滚。”沈南回没好气,“坏了一个灯泡,至于你这么着急么?”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完美主义。”左晗耸耸肩膀,“一个灯泡不亮我就觉得难受。”
“一身矫情病。”沈南回还是嫌弃得不行,“我现在终于明白那个老男人为什么要跟你离婚了,破事儿真多。”
沈南回口中的“老男人”,指的是左晗的前夫。
也就是他们两个人关系好了,沈南回才会这么说。
而且,他这么说了,左晗也不会生气。
甚至,还会接着反调侃他几句。
“那你呢?自己不也一身洁癖,你家里那位小姑娘受得了?”左晗双手抱在胸前,笑盈盈地看着他。
沈南回嗤了一声,“她受不了也得受着,谁让她嫁给我。”
左晗听完他的话之后啧了一声:“你这幼稚的脾气还真是跟几年前一模一样。”
正文 春天该很好,你若尚在场6
这个世界上,有一部分人,分手之后还是可以当朋友的。
沈南回和左晗明显就是这一类。
当初他确确实实是喜欢过左晗,和左晗在一起的日子也很快乐。
但是人生中不免有些意外,后来分开了,他怪过左晗,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沈南回向来不会因为跟女人分开这种事儿难过。
不过听说左晗离婚的时候,他确实惊讶了一把。
再想想,又觉得也正常。左晗的性格其实跟他挺像的,他们两个人都属于那种比较爱挑刺的。
当然,这一点沈南回是不会承认的。
洗完手,沈南回瞥了左晗一眼,“饿死了,快给我弄点儿吃的。”
“我正好在给eric弄早饭,金枪鱼蛋黄酱三明治,吃吗?”
沈南回勉强地点了点头,然后还不忘嘲讽她:“你还真是在英国待久了,只会吃三明治。”
左晗:“……”
她会做饭已经不错了。这也就是她一个人带着孩子来了海城,没办法了,才做饭。
之前一直都是找保姆做的。
“听你这么说,你家那位厨艺很好?”左晗挑眉调侃起了沈南回。
知秋?沈南回回忆了一下知秋做的饭,确实是比左晗强多了。
不过他当然不会在左晗面前表现知秋。
所以,只是“嗯”了一声,说:“反正比你强。”
“唔,那我有机会去尝一尝?”左晗挑眉,“怎么样?要不要邀请我和eric到你家做客?”
沈南回没搭理她,坐下来喝了一杯牛奶,然后吃了一口三明治。
老实说,味道还可以。
没多久,eric醒过来了,过来餐厅看到沈南回之后,小家伙非常地兴奋。
沈南回很孩子气,所以和小屁孩能玩儿到一块儿去。
而且eric本身就比较皮,两个人玩起来更是不亦乐乎。
**
沈南回不在,知秋就在床上躺了一天。
中午起来煮了一包泡面吃,下午给陆晓夏转了账之后,就继续看漫画了。
她很享受这种惬意的生活。
而且她也知道,这很可能是她接下来一个月里,唯一有机会这么舒服休息的周末了。
因为,项目组马上要有新项目启动了。
mg是做地产起家的,后来慢慢发展到了各个领域,办公楼、商区这些项目都有,还有文化乐园。
据说这一次是有一家做连锁酒店的公司亲自提出要合作,让他们的酒店品牌入驻文化乐园。
上面的领导很重视这次合作,所以知秋已经做好了加班的准备。
她现在也想多做一些项目,这样能够积累下来不少经验。
以后就算她不在mg,出去找工作也算是有相关经验累积。
知秋又在床上躺了一个下午,沈南回一直到晚上都没回来。
知秋觉得,他今天晚上估计是不回来了。
有点儿饿,又懒得自己弄东西,所以知秋就点了一份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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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回眯起了眼睛。
他感觉,自己似乎需要重新审视一下这只看起来温顺的小绵羊了。
之前总更觉得她好欺负,什么都不懂。
现在看来,是他看错了。
有些事情她不理会,不是因为好欺负,而是因为不想浪费时间。
知秋自认为这个妻子当得还是挺称职的,回到家里之后,她给沈南回拿了换洗的衣服之后,知秋又给他放了洗澡水。
料理完这些,才去做自己的事情。
**
第二天是周日,没什么事情做。知秋赖床,躺在床上看小说。
虽然现在工作比较忙了,但她内心其实还是个小女生,闲暇时间也会有很多爱好。
比如看看漫画,看看小说之类的。
沈南回好像是有事情吧,知秋听到了他下楼的动静,估计是出门了。
他一般情况下出门是不会告诉她的,她也习惯了。
这两年他们两个人一直是这么个相处模式。
沈南回是接到左晗的电话之后出门的,左晗说她住的地方灯泡坏了,她不敢去换。
她打来的电话的时候,沈南回正在睡觉,听到她为了这点儿屁大的事儿专程打电话过来,沈南回当场就怒了。
不过怒归怒,他还是起来了。
左晗什么性格她也知道,她天生就是那种什么事儿都不愿意自己做的人。
沈南回起来洗漱完毕,路过买了灯泡,然后带过去,亲自给左晗换上了。
沈南回虽然说是个富家公子,但是并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那种。
他十五岁就出国了,在国外的时候一个租房子住,很多事情他都是那个时候学会的。
“我他妈真服了你了。”
换完灯泡,沈南回马上就去卫生间洗手,洗完手之后又开始拿纸巾擦衣服上的灰。
左晗在旁边站着,愣是被他的反应给逗笑了。
“不就是让你帮忙换了个灯泡么,这么大脾气,要不我给你工钱?”
“滚。”沈南回没好气,“坏了一个灯泡,至于你这么着急么?”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完美主义。”左晗耸耸肩膀,“一个灯泡不亮我就觉得难受。”
“一身矫情病。”沈南回还是嫌弃得不行,“我现在终于明白那个老男人为什么要跟你离婚了,破事儿真多。”
沈南回口中的“老男人”,指的是左晗的前夫。
也就是他们两个人关系好了,沈南回才会这么说。
而且,他这么说了,左晗也不会生气。
甚至,还会接着反调侃他几句。
“那你呢?自己不也一身洁癖,你家里那位小姑娘受得了?”左晗双手抱在胸前,笑盈盈地看着他。
沈南回嗤了一声,“她受不了也得受着,谁让她嫁给我。”
左晗听完他的话之后啧了一声:“你这幼稚的脾气还真是跟几年前一模一样。”
正文 春天该很好,你若尚在场6
这个世界上,有一部分人,分手之后还是可以当朋友的。
沈南回和左晗明显就是这一类。
当初他确确实实是喜欢过左晗,和左晗在一起的日子也很快乐。
但是人生中不免有些意外,后来分开了,他怪过左晗,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沈南回向来不会因为跟女人分开这种事儿难过。
不过听说左晗离婚的时候,他确实惊讶了一把。
再想想,又觉得也正常。左晗的性格其实跟他挺像的,他们两个人都属于那种比较爱挑刺的。
当然,这一点沈南回是不会承认的。
洗完手,沈南回瞥了左晗一眼,“饿死了,快给我弄点儿吃的。”
“我正好在给eric弄早饭,金枪鱼蛋黄酱三明治,吃吗?”
沈南回勉强地点了点头,然后还不忘嘲讽她:“你还真是在英国待久了,只会吃三明治。”
左晗:“……”
她会做饭已经不错了。这也就是她一个人带着孩子来了海城,没办法了,才做饭。
之前一直都是找保姆做的。
“听你这么说,你家那位厨艺很好?”左晗挑眉调侃起了沈南回。
知秋?沈南回回忆了一下知秋做的饭,确实是比左晗强多了。
不过他当然不会在左晗面前表现知秋。
所以,只是“嗯”了一声,说:“反正比你强。”
“唔,那我有机会去尝一尝?”左晗挑眉,“怎么样?要不要邀请我和eric到你家做客?”
沈南回没搭理她,坐下来喝了一杯牛奶,然后吃了一口三明治。
老实说,味道还可以。
没多久,eric醒过来了,过来餐厅看到沈南回之后,小家伙非常地兴奋。
沈南回很孩子气,所以和小屁孩能玩儿到一块儿去。
而且eric本身就比较皮,两个人玩起来更是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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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回不在,知秋就在床上躺了一天。
中午起来煮了一包泡面吃,下午给陆晓夏转了账之后,就继续看漫画了。
她很享受这种惬意的生活。
而且她也知道,这很可能是她接下来一个月里,唯一有机会这么舒服休息的周末了。
因为,项目组马上要有新项目启动了。
mg是做地产起家的,后来慢慢发展到了各个领域,办公楼、商区这些项目都有,还有文化乐园。
据说这一次是有一家做连锁酒店的公司亲自提出要合作,让他们的酒店品牌入驻文化乐园。
上面的领导很重视这次合作,所以知秋已经做好了加班的准备。
她现在也想多做一些项目,这样能够积累下来不少经验。
以后就算她不在mg,出去找工作也算是有相关经验累积。
知秋又在床上躺了一个下午,沈南回一直到晚上都没回来。
知秋觉得,他今天晚上估计是不回来了。
有点儿饿,又懒得自己弄东西,所以知秋就点了一份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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