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街道的一头出现了一顶小轿,由两位家丁抬着,另有一位家丁跟在轿子一侧小跑,抬轿子的家丁也在疾行,抖的轿杆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很快,轿子停在了客栈门口,家丁掀开帘子,从里面走出一位青年公子。
“就在这儿?”
“回公子,上次公子吩咐过后,小的们就把人撒出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儿来福在东街发现了他,小的们谨记公子的吩咐,没敢打扰,来福也是远远地跟着,直到那乞丐进了这家客栈就立刻回府禀报了,来喜适才和店小二确认过,那乞丐在这家客栈投宿了。”
来人正是书痴李元,洛城知府的嫡三子,曾与云安在城门口有过一面之缘,被云安随口说出的“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所惊艳,极力邀请云安过府未果,寻找云安已久了。
“啪”的一声,李元合上了手中的折扇,扇面上写的正是唐寅的名句。
“好,回府以后到账房去领赏。”
“谢谢公子!”
今日的李元头戴白玉冠,并未配绶,身穿一袭月牙白长衫,胸口绣着祥云绣样,足蹬一双避尘履,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
一进客栈的门,便得掌柜亲自迎接,来到李元面前躬身笑道:“公子爷,里面请。”
李元微微一笑,将合拢的折扇倒握在手中,朝着掌柜拱了拱手:“听家仆说贵店今日有一位乞丐投宿?他现在在哪儿?”
“是有这么一位,正在乙寅间,小人这就带公子爷过去。”
“多谢。”
店小二跟在后面,心中有些不安,他见李元衣着考究,排场浩大,还特意亲自来找云安,由此推断云安身份或许不凡,可刚刚云安投宿的时候,店小二为了顾全云安的“颜面”谎称天字上房都满了,就连甲字间都没给云安一间,担心因此开罪云安。
客房内,云安洗完了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又从空间里取了一双新靴子换上,正在用毛巾擦头发就听到了敲门声。
云安眼疾手快“嗖”地一下将两条毛巾都丢到了空间里,开启仿生皮,才问道:“谁呀?”
“客官,小人乃是客栈的掌柜,可否开门一叙?”
“等下,就来了。”
客房的门打开,屋内外的人均是一怔,店小二揉了揉眼睛,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他竟认不出云安来了。
云安洗去了一身尘土,故意涂抹在脸上的泥巴也不见了,露出本来面容。
明眸秀眉,朱唇一点,周身透出刚沐浴完毕的湿润水汽,就连顽固的“高原红”也淡化了些许,红扑扑的反而为这张脸平添了些许稚气憨态,未及挽髻的半干长发披散着,女子之姿尽显,再搭配上平坦的胸口,男子的衣着,颇有些雌雄莫辨的妖娆之美,因半身仿生皮多少改变了云安的身体比例,加宽了她的肩膀,加粗了她的颈部,使得她的体态看起来并不娇柔,更像是男生女相。
李元没有认出云安,云安也同样没有认出李元,李元因年初生了一场大病没能入京赶考,遇到云安的时候是大病初愈,比此时多了几分憔悴孱弱,经过这段日子的调养李元恢复了元气,气质大有不同。
店小二壮着胆子问道:“客官……你这是,是晌午来投宿的客官吧?”
“是我,你们有什么事吗?”
听到云安如是说,李元大喜,一步迈过门槛,念道:“别人笑我太疯癫?”
云安的眼眸中划过一丝惊愕,还没来得及分析,便下意识地开口回道:“我笑他人看不穿?”
说完这句话,云安记起了李元,撇了撇嘴,翻了一个无比巨大的白眼,暗道:这不是那天在城门口遇到的“执着公子”吗?
云安知道自己回应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后悔已经晚了,这都和人家对上暗号了,“阿巴阿巴”大法应该也不管用了,再说隔了这么久人家都能找到自己,再装傻有啥用呢?
怪只怪唐寅大师的这两句诗实在是太经典了,其威力不亚于“天王盖地虎”听了上句,下句自己就吼出来了。
李元大喜,迈步到云安面前,双手抓住云安的大臂,眼中满是惊喜,激动地说道:“真的是兄台,总算是让在下找到了!”
看到对上号了,掌柜的和家丁都长舒了一口气,来喜更是“贴心”地将门给带上了,关门前还深深地看了云安一眼,他怎么也没想到那日的乞丐竟会是这般模样,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了。
云安感觉一股寒气顺着脊柱直冲天灵盖,身上的汗毛“倏倏”立起,接连退后两步,抱着胳膊蹭了蹭,咧着嘴嫌弃地吐槽道:“好油腻好油腻,咦……”
或许在一个现代人看来,李元的行径有些热情过头,还有跟踪狂的嫌疑。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没有现代科技的辅助使得他们一切日常的时间成本过高,再加之医疗的不发达,相对来说他们的寿命很“短暂”一生能做的事情很有限,两个自幼交好的朋友,或许会因为区区百里的阻隔终身不会再见。
所以他们表现感情的方式要更加直接和质朴,也更加真诚,在李元眼中云安是男子的身份,所以他的行为并不出格,在这个慢慢的时代,君臣同塌而眠,君子携手同行,都是非常美好,纯洁的行为。
只是作为现代人的云安,拥有着一颗被诸多资讯轰炸过的心灵和思维,把李元的表现和行为想龌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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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轿子停在了客栈门口,家丁掀开帘子,从里面走出一位青年公子。
“就在这儿?”
“回公子,上次公子吩咐过后,小的们就把人撒出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儿来福在东街发现了他,小的们谨记公子的吩咐,没敢打扰,来福也是远远地跟着,直到那乞丐进了这家客栈就立刻回府禀报了,来喜适才和店小二确认过,那乞丐在这家客栈投宿了。”
来人正是书痴李元,洛城知府的嫡三子,曾与云安在城门口有过一面之缘,被云安随口说出的“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所惊艳,极力邀请云安过府未果,寻找云安已久了。
“啪”的一声,李元合上了手中的折扇,扇面上写的正是唐寅的名句。
“好,回府以后到账房去领赏。”
“谢谢公子!”
今日的李元头戴白玉冠,并未配绶,身穿一袭月牙白长衫,胸口绣着祥云绣样,足蹬一双避尘履,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
一进客栈的门,便得掌柜亲自迎接,来到李元面前躬身笑道:“公子爷,里面请。”
李元微微一笑,将合拢的折扇倒握在手中,朝着掌柜拱了拱手:“听家仆说贵店今日有一位乞丐投宿?他现在在哪儿?”
“是有这么一位,正在乙寅间,小人这就带公子爷过去。”
“多谢。”
店小二跟在后面,心中有些不安,他见李元衣着考究,排场浩大,还特意亲自来找云安,由此推断云安身份或许不凡,可刚刚云安投宿的时候,店小二为了顾全云安的“颜面”谎称天字上房都满了,就连甲字间都没给云安一间,担心因此开罪云安。
客房内,云安洗完了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又从空间里取了一双新靴子换上,正在用毛巾擦头发就听到了敲门声。
云安眼疾手快“嗖”地一下将两条毛巾都丢到了空间里,开启仿生皮,才问道:“谁呀?”
“客官,小人乃是客栈的掌柜,可否开门一叙?”
“等下,就来了。”
客房的门打开,屋内外的人均是一怔,店小二揉了揉眼睛,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他竟认不出云安来了。
云安洗去了一身尘土,故意涂抹在脸上的泥巴也不见了,露出本来面容。
明眸秀眉,朱唇一点,周身透出刚沐浴完毕的湿润水汽,就连顽固的“高原红”也淡化了些许,红扑扑的反而为这张脸平添了些许稚气憨态,未及挽髻的半干长发披散着,女子之姿尽显,再搭配上平坦的胸口,男子的衣着,颇有些雌雄莫辨的妖娆之美,因半身仿生皮多少改变了云安的身体比例,加宽了她的肩膀,加粗了她的颈部,使得她的体态看起来并不娇柔,更像是男生女相。
李元没有认出云安,云安也同样没有认出李元,李元因年初生了一场大病没能入京赶考,遇到云安的时候是大病初愈,比此时多了几分憔悴孱弱,经过这段日子的调养李元恢复了元气,气质大有不同。
店小二壮着胆子问道:“客官……你这是,是晌午来投宿的客官吧?”
“是我,你们有什么事吗?”
听到云安如是说,李元大喜,一步迈过门槛,念道:“别人笑我太疯癫?”
云安的眼眸中划过一丝惊愕,还没来得及分析,便下意识地开口回道:“我笑他人看不穿?”
说完这句话,云安记起了李元,撇了撇嘴,翻了一个无比巨大的白眼,暗道:这不是那天在城门口遇到的“执着公子”吗?
云安知道自己回应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后悔已经晚了,这都和人家对上暗号了,“阿巴阿巴”大法应该也不管用了,再说隔了这么久人家都能找到自己,再装傻有啥用呢?
怪只怪唐寅大师的这两句诗实在是太经典了,其威力不亚于“天王盖地虎”听了上句,下句自己就吼出来了。
李元大喜,迈步到云安面前,双手抓住云安的大臂,眼中满是惊喜,激动地说道:“真的是兄台,总算是让在下找到了!”
看到对上号了,掌柜的和家丁都长舒了一口气,来喜更是“贴心”地将门给带上了,关门前还深深地看了云安一眼,他怎么也没想到那日的乞丐竟会是这般模样,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了。
云安感觉一股寒气顺着脊柱直冲天灵盖,身上的汗毛“倏倏”立起,接连退后两步,抱着胳膊蹭了蹭,咧着嘴嫌弃地吐槽道:“好油腻好油腻,咦……”
或许在一个现代人看来,李元的行径有些热情过头,还有跟踪狂的嫌疑。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没有现代科技的辅助使得他们一切日常的时间成本过高,再加之医疗的不发达,相对来说他们的寿命很“短暂”一生能做的事情很有限,两个自幼交好的朋友,或许会因为区区百里的阻隔终身不会再见。
所以他们表现感情的方式要更加直接和质朴,也更加真诚,在李元眼中云安是男子的身份,所以他的行为并不出格,在这个慢慢的时代,君臣同塌而眠,君子携手同行,都是非常美好,纯洁的行为。
只是作为现代人的云安,拥有着一颗被诸多资讯轰炸过的心灵和思维,把李元的表现和行为想龌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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