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秋渡听了有点儿惊讶。圣荣是全国有名的贵族学校, 能进这所学校念书的女生,基本都是家境优越、出身良好的大小姐,而偏偏林鸿不喜欢孟芸芙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就是觉得她与林远枫相差太多,别说门当户对,简直就是天上地下的差距。
    她家原先也是做生意的,一家人生活得相当不错, 很幸福。但是在圣荣,她家这样的情况却会被周围同学轻视。某些人表面不显,背地里却说她家是不上台面的暴发户。方荷芝想起自己那时还带上自家员工, 挨个儿堵人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 差点让孟芸芙变成人见人怕的校园大姐头。
    可即便如此,她还是学生里最优秀最出挑的那个。不光成绩好, 还多才多艺,不管做什么事都认认真真、全力以赴。
    说到孟芸芙的好,方荷芝整个人的气场都柔和了下来。而且,她性格也很好,我从来没见过比她更温柔善良的人。无论谁向她寻求帮助, 她都会慷慨无私地伸出援手。甚至连路边被遗弃的小猫小狗,她只要看见了就不会不忍心不管。到后来她家收养了一堆猫猫狗狗,多到都快养不下了。
    初三那年,她突然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来学校。我去问了校长,才知道她家里出事了。她父亲涉嫌经济犯罪,吃安眠药自杀了。虽然她和她母亲作为家人不需要背负债务,但是会在死者的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一夜之间,她们母女二人没有了家,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成问题。
    我想帮她,但我知道,按照她的脾气,一定不肯接受直接的帮忙。于是,我和校长商量,希望由方家承担她的那部分学费,但跟她说起来,还是用校方资助优秀学生的借口。她的成绩很好,如果放弃直升高中部,真的太可惜了。
    之后,我还绞尽脑汁想了很多方法、撒了很多谎,只想在不被她察觉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多帮到她一点。小秋,你不知道,但凡你见过她本人,你就一定会觉得,像她这样的人,天生就该当做被捧在手心的花,让她吃一点苦、流一滴泪,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过。只要她愿意,甚至不用开口,只要稍微点一下头,我就恨不得把我有的一切都捧到她面前。她要也好,扔也好,我都不在乎,我只希望她能过得好一点。可是她太坚强了,坚强到近乎强硬,坚强到任何同情或是怜悯,都是对她自尊的伤害。
    她的那双手,本来是弹钢琴的手,现在却要做很多粗活累活。每次我看到她在那间逼仄狭小的出租屋里忙忙碌碌,心里就像针扎一样疼,怎么会这么疼。
    每天一放学,她就要去打零工挣钱补贴家用,回去后还要照顾卧病不起的母亲,忙到很晚才有空温习功课。双休日也是一样,几乎连一点喘气的余裕都没有。但就算这么苦,她也从来没有抱怨,连一滴眼泪都没掉过。
    那年我过生日,她不能像以前一样买贵的礼物送我,就自己动手织了一个毛线手提包给我,还煮了一碗长寿面给我吃。她的房间太小,挤不下两个人,我们就坐在地上,我趴在小桌板上吃面。她问我好不好吃,我都没法儿回答她,只能闷头吃面。我怕我一开口,眼泪都要掉到碗里去了。
    那年生日,我没有许有关自己的愿望,我只祈求上天能让她再次得到幸福。
    说到这儿,方荷芝已经气息颤抖,她拿起杯子又喝了两大口凉水,冰冷的液体落到胸腔,才稍微压下去一点烧灼的酸痛感。
    高三那年,她母亲终于去世了。我帮她一起料理完后事,第一次,她哭了,哭得很伤心很伤心,好像要把迄今为止忍耐的痛哭,统统通过眼泪发泄出来。她对我说,从今天起她就是孤儿了,这世界上她连一个家人都没有了。我想都没想,就说那让我来当你的家人吧,我绝对不会像他们那样离你而去,从今往后,我们要一直在一起。
    毕业后,她如愿考上了心仪的音乐学院,她一直都很喜欢唱歌,从来都没放弃过自己的梦想。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陪她先去大学校园看看。她站在湖边,让我帮她拍照留念,镜头里的她笑得很美很美,我都不记得她多久没这样笑过了。看着她的笑容,我心里就想,她能永远这样笑就好了,她以后一定要过上最好的人生。
    回去的路上,我们看到张贴在校园告示栏里的海报,是一个唱歌选秀节目的海选招募。这个节目当时特别火,连我都知道。她跟我说,她也想参加这个节目,虽然很难,但就算失败了,也算挑战过了,她不想留下遗憾。
    方荷芝轻轻叹出一口气,热热的,是积聚在心口的回忆与感情。虽然被藏在心底很多很多年,不去想,不去碰,但还一直都在,完完整整,无失无忘。
    陪她参加比赛的那段时间,成了我前所未有的最快乐、最充实的日子。我帮她找最好的声乐老师,陪她练习,坐在练习室听她唱歌。我喜欢看她努力的样子,喜欢看她全神贯注的表情,偶尔会因为困难而皱起眉头,努力克服之后又会轻轻地笑一笑。
    方荷芝闭了闭眼睛,眼前仿佛又浮现出那张年轻干净的面庞。午后的阳光从练习室的窗口洒落进来,孟芸芙的笑容在浮动的金色光线里是那么柔和生动,最好看的温柔女孩儿样。
    还有,最耀眼的、全力以赴的生存方式。
    自己从来都是个没什么远大理想的人,但是,看着孟芸芙一点一点离梦想更近,一步一步走向更宽广的舞台,仿佛自己也终于有了渴望实现的事情。
    希望她的美好能被更多人看见。
    希望她的歌声能被更多人听见。
    满溢的幸福驱走了长夜,忧伤与烦恼全无踪影
    由衷地希望她能拥有玫瑰色人生。
    后面的事你应该也知道,她成为那一年的总冠军,一时间家喻户晓。许多经纪公司向她抛出橄榄枝,她终于如愿成为真正的歌手。她是生来就适合舞台的人,哪怕新人时期登台,台风略显稚嫩,照样有种无可抵挡的吸引力。
    每次她上台演唱,我都一定会在台下倾听,不是作为粉丝,而是她最坚定的支持者。她曾对我说过,其实她很容易紧张,生怕自己唱得不好辜负歌迷的期待。但是,一想到我也在台下,她就顿时不紧张了。虽然从台上望下去,下面是黑压压的一片,她并看不见我,但是心里想到我正看着她,就感觉自己有了最坚定不移的依靠。
    方荷芝撑着下巴,视线落在桌上的蜂蜜罐上。蜂蜜罐也是潘崽的造型,圆圆滚滚,憨态可掬,里面盛满了盈盈的金黄的蜜。
    所谓幸福,也和糖罐里的蜜糖一样,一勺勺地蘸取,总感觉吃也吃不完。等到某一时刻,勺子突然叮地触了底,才惊觉甜蜜早已所剩无几。
    一天晚上,她一如既往地捧着束孟芸芙最喜欢的铃兰花,在表演结束后去后台祝贺她,谁知竟意外看到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男人。男人长得很英俊,笑起来眉目温慈,令人着迷。
    男人的手上,也捧着一束开得正好的洁白铃兰。
    从那以后,林远枫每天都来,就跟甩不掉的牛皮糖一样。方荷芝牙关紧咬,衔着恨。林远枫如果真是个浪荡下作的烂污男人也就算了,我不择手段也要让他彻底在她面前消失,可他偏就不是。
    我调查过他,不止出身好,底细也很清白,感情经历基本是张白纸。平时连交际应酬都很少,闲暇时间会选择旅游和运动,还很喜欢音乐和文学。总之,我不得不承认,她会愿意和他交往,并不是毫无理由。
    但我,就是讨厌他。
    讨厌,讨厌,讨厌。
    讨厌到无以复加。
    因为,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从看到孟芸芙笑盈盈地接过花束的那瞬间起,自己就无比清楚意识到,这个男人,一定会把孟芸芙从她的生活中剥离出来,打破她们的关系,改变她们的现状,让迄今为止积累的一切,全都化作沙砾堆起来的城堡。
    只需要一个浪头,就能冲击得溃散无踪。
    自己懒得知道林远枫是否真的爱她自然是爱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这世上很难有人不爱孟芸芙吧,既然眼里落入孟芸芙,又怎么可能再容得下其他东西。
    爱,才是人之常情,理所当然。
    这么稀松平常的爱,这么一文不值的爱,这么平凡而又平凡的爱,却被孟芸芙视若珍宝。
    好不甘心。
    Amireux那位创制出五月暮春的调香师曾说,铃兰虽可作为香料,其幽淡的香味却很难萃取。他费了六年时间,才成功捕捉到铃兰独有的温柔气息。之后每年,Amireux都会在五月推出一瓶限量的五月暮春,每年我都会送她,她真的很喜欢这种花。
    但是,之后就没必要了,因为林远枫出现了。
    再回来的幸福,铃兰的花语。对她而言,失而复得的幸福只有林远枫能给她。方荷芝垂下眼帘,目光晃颤,手指深深掐进掌心。她不管做什么事,都会全身心地投入,这次也是一样。为了和林远枫在一起,她愿意主动放弃歌手生涯,把今后的人生,全部交到他手上。
    贺秋渡问:是因为杳杳爷爷的关系吗?
    不全是。方荷芝道,虽然林老爷子介意她的家庭出身,也不喜欢她当歌手抛头露面,但当时林远枫铁了心要和她在一起,不惜和家里断绝一切联系。所以,放弃拼命努力才得以实现的理想,选择彻底回归家庭,完全是她自己的选择。
    如果是因为外力阻挠,我还能帮她,但她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我又有什么立场阻止她呢?我是把她捆起来绑起来,还是把林远枫干掉让她永远死了这条心?
    我什么都做不到,什么都不能做,这才是让最我痛心无奈的地方。
    他们的婚礼是在法国举行的,那天正好是五月一日的铃兰节,那儿有互赠铃兰的传统,祈祷幸福永驻。她希望我能作为她最好的朋友和家人出席,结果被我断然拒绝了。事实上,就在她告诉我她决定放弃事业的那一天,我单方面和她大吵了一架,冲她发了好大的火气。我骂她蠢,骂她傻,骂她把一个满脑子只知谈情说爱的男人看得比天大。我说,你别忘了你的理想也有我一份,如今你不光背叛了自己,还背叛了我,我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你了。
    后来,她经常有来找我,想和我道歉,想跟我和解,但我却再也没有理过她。
    贺秋渡静静道:可您却认得那只潘崽玩偶。
    短暂的沉默后,方荷芝低声道:我只想知道她是否如愿以偿,过得幸福。
    真的很幸福。
    从来没见过孟芸芙这么幸福。
    原来,一个人幸福到了这种程度,眼神中真的像盛满了光。
    看到他们一家三口快快乐乐地从玩具店出来,自己默默回到车里,告诫自己道:最后一次。
    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她临终前。方荷芝起身走到床边,望着外面呼啸凄冷的秋雨。也是在这样一个湿冷漆黑的雨夜,孟芸芙永远离开,一去不回。
    弥留之际,她的意识已经十分稀薄,可眼里依然满是她的丈夫和孩子。方荷芝怔忡含泪地注视着自己的双手,我就在她身边,握着她的手,像以前一样握得很紧很紧,她却丝毫未曾觉察,她根本不知道,其实我也在这里。
    她是在丈夫和孩子的陪伴下离开的,离开的那刻,一如既往的幸福。我看着他们一家三口依偎在一起,感觉她其实根本没走,只是静静地睡着了而已。
    林远枫哭得快要晕死过去,我一滴眼泪都没流。直到她下葬那天,我才突然意识到,她怎么消失不见了?她人到底去了哪里?
    那可是自己从小守到大的人,从扎马尾辫的小姑娘,到亭亭玉立的少女,再到舞台上熠熠发光的歌手,怎么会说不见就不见了呢?
    那只牵过无数次的手,被微风吹得纷扬飘舞的长发,充满温柔光彩的笑脸,还有清澈洁净的动听声音,怎么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从未在自己生命中出现过一样。
    唯一可以证明她确实曾来过的证物,就唯有那一方小小的骨灰盒。
    大概,对她而言,这就是获得幸福的代价。方荷芝略仰起脸,呼吸间,眼泪全留流回了心里,酸得很,苦得很。
    如果她没有选择林远枫,就不会想要和他组建家庭,也不会为了给他生孩子把身体弄坏,最后,也不会年纪轻轻就离开人世。如果没有做出那样的选择,她一定还好好儿活着。她不会成为令全歌坛遗憾的昙花一现,她还有那么多歌没唱,到了这个年纪,她一定早就登上过许多更大更宽广的舞台。
    而林远枫,却在她离开没多久后,迅速重新规划了自己的生活,几乎是以残忍的速度,让生活重新进入正轨。
    现在想想,林远枫真是大部分男人的典型标本,自私无情到叫人不寒而栗。既然孟芸芙已经不在,他就很快向林老爷子认错道歉,回归林家,还娶了秦璇生了女儿,又是和和美美的一家子。
    不值得。方荷芝把脸深深埋进掌心,她这一辈子,真是不值得。
    这时,卧室里忽然传来一点窸窸窣窣的轻响,两人悄悄推门进去,只见林杳然似乎是醒了,眼睛半睁不闭,一副神思昏怠的模样。
    方荷芝给他量了□□温,见已经退下去一点,没之前烧得那么怕人,不由松了一口气。等给人重新换完退热贴,她刚想把手拿开,谁知林杳然竟直接把脸颊贴进了她的手心,粘人得不得了。
    别走。他小声嘟囔,神情迷迷瞪瞪的,显然不是很清醒。
    我不走。方荷芝在床边坐下,抬起另一只手,帮他把汗湿的鬓发捋到耳后,轻轻抚摸他的后脑勺。林杳然显然很受用,听话地闭上眼睛,发烧时有点粗重地呼吸匀匀喘出,像小猫呼噜。
    其实,他现在晕晕乎乎,并辨不清眼前谁是谁。混沌的视界里,只依稀觉得对方是位温柔的年长女性,身上萦绕着淡淡铃兰花香,闻起来很舒服,令他有点儿怀念,又有点儿伤心。
    方荷芝浑身紧绷,坐得笔笔直,一动不敢动。她是个急性子,根本不是坐得住的人,现在却意外能沉得下性子。注视着紧贴自己掌心的男孩的面庞,先前在心里横冲直撞的酸楚情绪,都逐渐沉静下来。
    小秋,你先去睡吧,我陪着然然。
    贺秋渡点点头,合上房门的时候又往里望了一眼。小夜灯柔和的蛋黄光芒笼罩在两个人身上,像在漆黑的秋日雨夜里,辟出了一块温暖的独立空间。
    曾几何时,在某个已经消失不见的家里,是否也出现过相似的画面。圆头圆脑的小男孩软糯糯地黏在全世界最疼爱他的女人身上,无论生病的时候还是伤心的时候,只要有她、有妈妈在,便什么都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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