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了他还挤挤眼睛,追加赞美了一句:“寅儿真是聪慧。”
这是真的?这货是古人!尚鹤寅认真看着踞坐在眼前的男人,一时间不知说些什么。
从宥言见便宜就上,色眯眯地伸手捉住对方的手掌,搁在自己胸口,“看,我可是活人呐,不是僵尸,我有温度,有心跳。”
温和的体温覆盖在掌心,尚鹤寅终于回过神,抽回手掌,问:“那你,又是如何死的呢?”
“嗐,炼制九转聚阳丹时,药材里混入了掺有杂质的姹女,炸炉了。”
‘原来他是被炸炉碎片波及的一缕冤魂…’尚鹤寅将脸庞藏在灯光下,掩住了关切神情。
‘是的,他有温度,有心跳,活泼得过分……我会饮下那杯烈酒吗?不!我不喝,只因为我不需要罢了。’
半晌,尚鹤寅才收回思绪,扭过头来,轻声问:“当时,疼吗?”
“当然疼,我也是血肉之躯。”从宥言撑着下巴陷入回忆,“那种感觉,就好像在烈日下行刑,被五马裂尸,活生生地撕成碎片,抛在荒野。再睁眼时,我就在这里了。”
那个年代,充满了尔虞我诈,国难狰狞,只不过他身为药谷二圣之一,位高权重,周围的垂涎觊觎也是必然的。
一时大意了,被人暗算霍祸至死,那也是命里该有的劫难,从宥言并不悲伤。
五马分尸啊!看来,穿越时空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尚鹤寅感同身受地看着他。
从宥言察觉到同情,笑着摇摇手,安慰道:“只是一些爱而不得转而恨我的人,不足为惧。如我这般英明神武。朗行玉山的天才,不遭天妒才是怪事!”
尚鹤寅默默端起水晶杯,喝水:我就知道,这货是个自恋狂,凡尔赛同名爆款。
远处一直围观二人对话的编外人员,老吴捣捣达叔,小声问:“喂,你听得懂他们说的是什么不?”
根本不晓得他们在说什么的达叔原本还在焦急,此时却是一瞪眼:“我自然晓得。”
“你都明白,说来听听啊。”
“那好,我告诉你啊!”达叔神秘兮兮地挤挤眼睛,示意老吴靠近些。
老吴弯下腰,声音更小了:“我听着呢,您说。”
达叔笑得胡子翘起,“主人家的事,咱们做下人的就不要多问。多做事,才能活得长久。”
哦草!就这?还要你说?我比你还清楚这些弯弯绕呢。老吴翻个白眼,不做声了。
在从宥言为数不多的原主记忆中,并未感受到多少暖意。关于这世界的眷恋少之又少,父母亲人的印象更是零蛋一个,加之自己异于常人的第六感官,以及不断遭遇的明目张胆的刺杀。
所以他一点也不相信原主真的是一个靠脸吃饭的,预备役练习生。
再说,这样的脸庞根本不像是天生的,人为干预的痕迹太重了。
从宥言站在盥洗室的镜子前,左捏捏脸,右看看鼻,不死心地拉过尚鹤寅并肩站在一起对比,美其名曰---从镜中观病人的病气,属于望闻问切的一种。
尚鹤寅的眼珠颜色宛若纯色琉璃,皎如玉树的肤色带着倦态,哪怕如此,这张脸也远比从宥言的有烟火气。
就媳妇这幅样貌,活在哪朝哪代都是妖孽啊。比较之后,从宥言心里更痒了,他舔舔嘴,很想唱支山歌给媳妇听。
众所周知,从医师表达心情愉悦的手法,一是唱山歌,二是吟诗词。
关键是,他自己并不知晓,他独门咏叹调的杀伤力,堪比武林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夺命剑与噬魂刀。
从宥言不管,他一贯是想唱就唱的,而最能表达他心中所想的自然是《小雅采薇》。
“啊~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啊~美目盼兮,啊~青草茵茵,啊~美人顾兮,啊~君子所依!啊~啊~”
从宥言卖力地唱到高潮处,手抚胸口,恰到好处地抛了一个媚眼过去。
尚鹤寅脑神经剧烈抽搐了几下,被无限拔高的音域惊到目瞪口呆,手指一抖。
“哐当--啪!”水晶杯掉落地面,砸了个粉碎,溅起的玻璃渣滓,飞起半尺高,扎进脚面皮肤。
血液流出时,尚鹤寅忍不住一咧嘴,倒吸一口冷气。
“哎呀呀,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从宥言停下歌声,特别着急地蹲下身,查看玻璃渣,叮嘱道:“你别动,地上全是碎玻璃。”
身后,被魔音振聋发聩到差点想自杀的达叔缓过神来,急忙取出医药箱递过去。
从宥言取出酒精,清洗脚面,又用镊子取出皮肤表面的渣滓,最后涂上碘酒。
看见皮肤上转瞬即逝的血沫子,从宥言心疼极了,责怪道:“寅儿啊,我晓得你被我的真心感动到了,可再感动也不能乱了手脚啊!”
第十二章 求别唱
尚鹤寅的睫毛剧烈颤抖着,忍住疼,反问他:“你觉得我是被你感动到了?”
从宥言包扎好伤口,得意地抬头:“那是必须的。不信你问问老吴,每次我吟唱诗歌,他都会感动到流泪。”
尚鹤寅好奇地看着老吴,“难道你耳膜的构造方式,跟我们不一样?”
这话说的!好像我唱歌会杀人似的!谁不晓得我的歌声是治愈性的?从宥言气鼓了脸,也盯住老吴看。
被二人盯住的老吴尴尬地笑了笑,硬着头皮小声道:“主人的歌喉跟十面埋伏一样,跌宕起伏;又如同草船借箭一样,万箭齐发,根根扎在我心上……所以,每次听主人唱歌,我都感动到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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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真的?这货是古人!尚鹤寅认真看着踞坐在眼前的男人,一时间不知说些什么。
从宥言见便宜就上,色眯眯地伸手捉住对方的手掌,搁在自己胸口,“看,我可是活人呐,不是僵尸,我有温度,有心跳。”
温和的体温覆盖在掌心,尚鹤寅终于回过神,抽回手掌,问:“那你,又是如何死的呢?”
“嗐,炼制九转聚阳丹时,药材里混入了掺有杂质的姹女,炸炉了。”
‘原来他是被炸炉碎片波及的一缕冤魂…’尚鹤寅将脸庞藏在灯光下,掩住了关切神情。
‘是的,他有温度,有心跳,活泼得过分……我会饮下那杯烈酒吗?不!我不喝,只因为我不需要罢了。’
半晌,尚鹤寅才收回思绪,扭过头来,轻声问:“当时,疼吗?”
“当然疼,我也是血肉之躯。”从宥言撑着下巴陷入回忆,“那种感觉,就好像在烈日下行刑,被五马裂尸,活生生地撕成碎片,抛在荒野。再睁眼时,我就在这里了。”
那个年代,充满了尔虞我诈,国难狰狞,只不过他身为药谷二圣之一,位高权重,周围的垂涎觊觎也是必然的。
一时大意了,被人暗算霍祸至死,那也是命里该有的劫难,从宥言并不悲伤。
五马分尸啊!看来,穿越时空也不是什么舒服的事。尚鹤寅感同身受地看着他。
从宥言察觉到同情,笑着摇摇手,安慰道:“只是一些爱而不得转而恨我的人,不足为惧。如我这般英明神武。朗行玉山的天才,不遭天妒才是怪事!”
尚鹤寅默默端起水晶杯,喝水:我就知道,这货是个自恋狂,凡尔赛同名爆款。
远处一直围观二人对话的编外人员,老吴捣捣达叔,小声问:“喂,你听得懂他们说的是什么不?”
根本不晓得他们在说什么的达叔原本还在焦急,此时却是一瞪眼:“我自然晓得。”
“你都明白,说来听听啊。”
“那好,我告诉你啊!”达叔神秘兮兮地挤挤眼睛,示意老吴靠近些。
老吴弯下腰,声音更小了:“我听着呢,您说。”
达叔笑得胡子翘起,“主人家的事,咱们做下人的就不要多问。多做事,才能活得长久。”
哦草!就这?还要你说?我比你还清楚这些弯弯绕呢。老吴翻个白眼,不做声了。
在从宥言为数不多的原主记忆中,并未感受到多少暖意。关于这世界的眷恋少之又少,父母亲人的印象更是零蛋一个,加之自己异于常人的第六感官,以及不断遭遇的明目张胆的刺杀。
所以他一点也不相信原主真的是一个靠脸吃饭的,预备役练习生。
再说,这样的脸庞根本不像是天生的,人为干预的痕迹太重了。
从宥言站在盥洗室的镜子前,左捏捏脸,右看看鼻,不死心地拉过尚鹤寅并肩站在一起对比,美其名曰---从镜中观病人的病气,属于望闻问切的一种。
尚鹤寅的眼珠颜色宛若纯色琉璃,皎如玉树的肤色带着倦态,哪怕如此,这张脸也远比从宥言的有烟火气。
就媳妇这幅样貌,活在哪朝哪代都是妖孽啊。比较之后,从宥言心里更痒了,他舔舔嘴,很想唱支山歌给媳妇听。
众所周知,从医师表达心情愉悦的手法,一是唱山歌,二是吟诗词。
关键是,他自己并不知晓,他独门咏叹调的杀伤力,堪比武林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夺命剑与噬魂刀。
从宥言不管,他一贯是想唱就唱的,而最能表达他心中所想的自然是《小雅采薇》。
“啊~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啊~美目盼兮,啊~青草茵茵,啊~美人顾兮,啊~君子所依!啊~啊~”
从宥言卖力地唱到高潮处,手抚胸口,恰到好处地抛了一个媚眼过去。
尚鹤寅脑神经剧烈抽搐了几下,被无限拔高的音域惊到目瞪口呆,手指一抖。
“哐当--啪!”水晶杯掉落地面,砸了个粉碎,溅起的玻璃渣滓,飞起半尺高,扎进脚面皮肤。
血液流出时,尚鹤寅忍不住一咧嘴,倒吸一口冷气。
“哎呀呀,你怎么这么不小心。”从宥言停下歌声,特别着急地蹲下身,查看玻璃渣,叮嘱道:“你别动,地上全是碎玻璃。”
身后,被魔音振聋发聩到差点想自杀的达叔缓过神来,急忙取出医药箱递过去。
从宥言取出酒精,清洗脚面,又用镊子取出皮肤表面的渣滓,最后涂上碘酒。
看见皮肤上转瞬即逝的血沫子,从宥言心疼极了,责怪道:“寅儿啊,我晓得你被我的真心感动到了,可再感动也不能乱了手脚啊!”
第十二章 求别唱
尚鹤寅的睫毛剧烈颤抖着,忍住疼,反问他:“你觉得我是被你感动到了?”
从宥言包扎好伤口,得意地抬头:“那是必须的。不信你问问老吴,每次我吟唱诗歌,他都会感动到流泪。”
尚鹤寅好奇地看着老吴,“难道你耳膜的构造方式,跟我们不一样?”
这话说的!好像我唱歌会杀人似的!谁不晓得我的歌声是治愈性的?从宥言气鼓了脸,也盯住老吴看。
被二人盯住的老吴尴尬地笑了笑,硬着头皮小声道:“主人的歌喉跟十面埋伏一样,跌宕起伏;又如同草船借箭一样,万箭齐发,根根扎在我心上……所以,每次听主人唱歌,我都感动到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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