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薇。”
    辛薇循声望去,是江籁到了,身边还跟着那个多嘴多舌的万菲菲。
    江籁提起手上礼盒示意了下,“前两天光顾着工作了,都没请你吃饭。刚买的烤鸭,中午一起吃点?”
    “和谁?”辛薇看向万菲菲。
    万菲菲登时不乐意了,一跺脚,“我不吃了!”扭头便走。
    江籁有些奇怪道:“她得罪你了?”
    “没什么,逗逗她。”辛薇摇了摇头,问道:“去哪吃?”
    约开了二十分钟车,来到明山公园正对面的一间私家菜馆。
    二楼靠窗包间里,江籁和辛薇面对面坐下。
    江籁把烤鸭交给服务员去加热,紧接着冲辛薇说道:“你还没住的地方吧?”
    “他在,试探我?”
    辛薇心中暗道,眼里掠过一抹失望色彩。
    第7章 迷雾
    “暂时没有在明市定居的打算,说不定明天就走了,住酒店方便一些。”
    辛薇拿起柠檬水抿一口,放下时皱了皱眉。
    她本不是个多话的人,心情不好时性子更是冷淡,又怎么会回答这种无聊的问题。
    幸好江籁没注意到这细微的反常,追问道:“哪家酒店?”
    辛薇看他一眼,没吭声。
    “你别多想呀,明山公园今天出事了,就在刚才。最近这段时间多注意安全,有需要帮忙的话随时给我打电话。”江籁笑着说道。
    辛薇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下来,“明光酒店,8321。”
    江籁诧异道:“哪个明光酒店?”
    辛薇将眼一横,“怎么,有问题?”
    “没什么,上个月安排朋友在明光酒店住了几天,回来把我一阵臭骂,说酒店设备不好,住着没安全感。”
    江籁说着话,努了努下巴,朝窗外示意。
    辛薇笑了声,“去拿瓶清酒过来,记得让服务员烫好。”
    趁着江籁去拿酒的功夫,辛薇转过身看向窗外。
    她和江籁所在包间,位于饭店的拐角处,和明山公园,明光酒店(明山店),呈一个等边三角形。
    明光酒店前不久才冒出个烟雾弹,只要没瞎的都认为是杀人凶手扔的。吓得住客们纷纷退房走人,过往行人也绕道而走。
    此时显得十分冷清。
    辛薇目光上移,见到明光酒店高度,又看了明山公园一眼,不安感在心头浮现。
    以小笼包的跟踪技术,不说实时跟踪,也相差不大。
    无论是跟踪吴良,刘老实,李正义中的任意一人,都免不了要到这来。
    杀人案发后,小笼包那显眼装扮,侦探身份,势必引起警方注意。
    这附近最好的观察点,莫过于明光酒店。
    “还是那么敏锐。”
    辛薇暗叹一声,想不到她随便选的连锁酒店,也让江籁产生不好的联想。
    不过,这也侧面证明了江籁还记得六年前的事情,才对她抱有警惕。
    记得就好,记得,就不会觉得自己无辜了。
    ……
    明山公园,案发现场的勘查工作即将进入尾声。
    小笼包也被“请”到现场观摩,正站在李正义身旁低头玩着手指。
    李正义漫不经心道:“龙经理,这么血腥的杀人现场很少见吧。看出点什么来没?”
    “跟你的想法差不多,太过具体的,等检验报告吧。谁知道这鱼线网是不是凶手故意放的烟雾弹,目的是引导你往错误的方向调查呢。提醒你一句,虽然最近两天放晴,到了晚上气温下降后,是会有霜降的,不排除现场有被凶手布置的可能。换句话来说,把这里当成第一案发现场,为时过早。”
    小笼包一开始不是很乐意回答,说着说着就显摆起来,想在侦查技巧上给李警官上上课。
    李正义不以为意的笑笑,忽恍然道:“这网如果从天空俯瞰的话,像不像一个五角星?”
    “示威呗,看不起你的意思。”
    小笼包呵呵一笑,继续道:“李警官再问我问题的话,我可要收费了。”
    “那我们来聊聊明光酒店走廊窗户被人破坏的事?”
    见小笼包抿嘴,李正义也没再说,话锋一转,“不瞒你说,私下里,我和死者刘老实是朋友。”
    聪明人之间说话,点到为止,玩的是个文字游戏。
    小笼包揉了揉太阳穴,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您尽管说。”
    ……
    公安局。
    审讯室。
    被晾了两钟头的吴良,在忐忑不安中等来了他的问询。
    “名字?”
    “吴良。”
    “年龄?”
    “六十岁。”
    ……
    “明山公园的杀人案,有印象吗?”
    “你怀疑我?”吴良愣了下,叫道:“谁杀人了?啊?谁杀人了!你警察也不能乱说话吧。把我当犯人审?我要见律师!让我律师过来!”
    “吴良!”
    负责审讯的警察猛地一拍桌子,缓了缓,说道:“这里不是你胡搅蛮缠的地方,你最好把你知道的,一五一十的说出来。我问你,今天你为什么到明山公园?”
    “跟朋友约好一起爬山,哦不,是跑步。”
    “哪个朋友?什么名字?”
    吴良感到有点不对劲,疑惑道:“你们让我协助调查,总得告诉我是因为什么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吧?我告诉你,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回答的问题,是不能作为法律依据的。你这是在诱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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