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爱莲说 作者:凡尘清唱
无意苦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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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苦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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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苦争春
已经是下午五六点钟的时间,秋日的余晖斜照在这座喧嚣的城市之上。正是下班高峰期,也是炊烟四起之时,这座临海大城市灰蒙蒙的,笼罩在一片烟雾之中,如梦似幻。
这条街是富人的天堂,来往间西装革履、衣香鬓影,此时意义上的高楼大厦也不过是七八层而已,这里店铺拥有着相对前卫的装饰、时尚的高档商品。我默默地跟在前面高大的身影,看起来不是并肩而行,也不是想离的毫无关系。我知道什么是最恰当的距离,恰如我和“他”的关系,既不亲密也不陌生,一直都是。
前面那个人,一米八多的个子,身材修长,一身专门定做的合体西装更称出他的卓尔不凡,即使不看正面这样的身高与穿着也足够许多人侧目。又黑又亮的头发一丝不苟的贴在脑后,显得很是柔顺。
不对,应该是很硬、韧十足。这种发质的人属于是强势、执拗、偏执······这是在前几天仅有的一次亲密中,我无助的抱住埋首于自己前的头颅,强迫自己思考,并得到的结论。
想到自己与他亲密的那一幕幕,看看前面稳步向前的人,尽管已经是这么大岁数的人了,也不禁烧红了脸,掩饰的低了低头,不觉就慢了几步。
赫祥天回头看到的就是低首颊红的她,像一朵默默开放的睡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她总是这样安静,无声的叹口气,或许这也是当初选择她的原因吧!但自己却现在想狠狠打破这种安静,不觉停下了脚步。
我诧异于他的停止,略微有些怔然,又走神了。他是怪自己慢了吗?
“就这一家吧!晚会七点就开始了,进吧!”沉稳磁有些不耐烦,还有些愠怒的声音,他总是适时的提醒着我,这个人又对自己不满意了。
我是下午五点左右知道要参加今晚的宴会的,而且很正式。本来以为只是简单的晚餐,并没有任何准备,结果见了他才知道是大型宴会,可想而知,他对我的打扮很不满意。
暗想,不知道穿上我自己选的礼服,再画上妆,他会不会满意,谁知道呢?毕竟我们实际的接触实在是少得可怜!这是他第一次带我来买衣服,尽管我们已经结婚三、四个月了。
我还是不得不感慨一下,我们真是奇怪的组合。
也许,第一次这么正式的大型晚宴,赫祥天也不想太没面子,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啊,差不多都是有那么一点的虚荣。所以,为了他的面子,不得不顶着下班高峰期,急急的挑一身合适的礼服。
他拉我进入的这一家,抬头随意的一扫,门面装修可不是一般的豪华!信步跟在赫祥天的身后,随意浏览着各式各样的高档礼服。这里的衣服尽管已经是很时尚了,但在我眼中也已早就过时了。这个时期的的衣服有很多近于一种张扬的释放,仿佛囚禁已久的热情猝然的来临。人们刚刚开始追求规格、追求品牌,完完全全的大踏步激昂地向前迈进,正如大发展时期人们内心的表现。
尽管现在是高峰期,这里还是显得有些冷清,不愧是高档场所,周围的售货小姐也是容貌靓丽、热情大方。
“哎呀,这不是赫总经理吗?好久不见,好久不见!”迎面走来一位四十左右的男子,西装革履,大腹便便,右手边挎着一位年轻美貌、妆容妖艳的女子。男子远远的打着招呼,很是热情惊喜的上前握住赫祥天的手。
“好久不见,李总。”赫祥天倒只是礼貌的微笑寒暄,不见得有什么惊喜,淡淡的透着高贵。
他们都有默契的没有介绍身边女子,我与对面的男子和女子也微笑着点头致意。当然没有漏掉女子微笑的脸上迷人的眼神中一闪而逝的嫉妒。嫉妒么,呵呵,嫉妒能够站在这个男人的身边,我不禁暗暗摇摇头。
也许对面的女子现在并不认识自己,可是,我确认识她,如果按照既定的命运前行,这个叫做方彩芬的女子,在年轻时周旋于各大公司老板之间,凭借着自己的青春靓丽混的如鱼得水,是有名的上流社会交际花。可是,随着年龄的增大渐渐被排挤,后来嫁给一个年纪较大的公司老板,本以为一生衣食无忧,不想过了几年,由于经营不利,公司破产倒闭,那个老板也自杀身亡,方彩芬下落不明,有人说在某个酒店见到了她,有人说他又嫁给了一个有钱的老头,传言纷纷,可终究是凄惨的渡过了余生。
我之所以知道的这么详细,不仅是因为方彩芬的出名和那个老板破产自杀的轰动效应,更是因为我们的公司收购了那个倒霉老板的公司!哎,怎么还说是我们的公司,应该是我的前夫的公司了,怎么还是忘不了过去的事情呢!
看着那女子亮丽的身影,暗暗自责,忘不了过去的事情,你的结局又能好到哪里去呢!但愿我们都不要重蹈覆辙,但愿我们都能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幸福!
李总和赫祥天两位男子肯定要谈一些重要事情的,自然女子便被打发随便逛一逛了。我一边感慨,一边有些好笑的看着方彩芬妖娆的穿梭着,十分熟稔。刚刚一会她便已经拿了三件满意的衣服,脸上透着满足,眼神瞥向她还透着得意与炫耀。女人啊,处处都要争强好胜,但是,在我的眼中有些孩子般的任!或许,自己在十几年前也会有这样的表现,可是,现在的我已经没有这样的心情。
同时,我很想以过来人的身份语重心长的对她说:再华丽的服饰都掩盖不了时间雕刻的皱纹!青春是很短暂的,也许知道青春易逝,但是总以为自己的青春还正长,还可以挥霍,只有等到失去时才蓦然回首悔恨终身!
轻叹一声,也许我是有年龄的人,现在有些唠叨,不知道在哪本书上看的,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也许年龄大的人都比较豁达和通透,他们经历的和看到的都比年轻人多。心想,自己也算是经历时间累积的人了,连令人难以置信的重生也经历了,希望不要再追求错误的东西。
“咦,这件也不错嘛!你看怎么样?”方彩芬又看上了一件衣服。
闻声抬起头来,暂时打断了自己的思维,我今天其实本不怎么感兴趣看衣服,既然方彩芬非要自己看,只好打起神审视一下。
这件衣服以黑色为主,低紧腰,裙摆及地,最为妙的设计在于腰侧有一朵红色的绚烂之花,如静静黑夜中开放的幽香。在万紫千红中,乍看黑色很是抢眼,这的确是一件很不错的衣服。
正是由于这是一件不错的衣服,所以对身材的要求也极高。可是,一看,我认为据她的身材来看,丰满有余,而气质有缺。恐怕只有明星才能穿出效果吧!
服务员见衣服被人关注,急忙介绍,这是巴黎服装设计大师的系列新装,刚刚从法国空运回来,这一个系列仅有四件,每款一件,十分珍贵!方彩芬仿佛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为自己的眼光充满了惊喜,“是吗!那我进去试一下。”说完把包往我手里一塞,走进了试衣间。我摇摇头轻笑,敢情把我当丫鬟了!
果然,站在镜子面前的女子,丰满的部,纤细的腰身完美的体现出来,可是,较宽的肩部也显示了出来,另外,她还缺乏一种冷艳的气质。
她左右转着:怎么样?我点点头,不置可否“还行,再加个披肩就更好了!”李总的女友还在犹豫着,正想再说什么·····
周围忽然响起蓝色多瑙河的音乐,四周一下子很安静,仿佛正在静静地欣赏经典的旋律。我忽然意识到,是自己的手机响了,一个陌生号码,抱歉一声接起了电话:“喂,你好,顾一莲”电话那边是个干净清澈的男声,“你好,我是姚文生,还记得我吗?”
“哦,你好!”我有些迟钝地反应,才想起姚文生是自己硕士班的班长,刚认识两个月的同学。对方停顿了一下,“恩,我是通知你关于上课的事情”声音很是优雅,如同他的人一样。
我听着电话又说了一会儿话,不经意抬头看到方彩芬有些呆愣的反应,随后有些不可置信的尖声询问:“你,是顾一莲?”我不以为意的点点头,暂时未明白自己的名字为什么令人这么激动!
“真的是!我还以为你是······”她不禁喃喃的说着,显然没有了刚才的气势。
一定以为我是那位赫总裁的秘书或是其他跟班什么的吧!心里暗道,尽管已经将近四个月了,对于自己的身份还是有点不适应别人这样的激动。看看自己一身普通的装扮,长直黑发,没有上妆的脸,又一次很经常的原谅了别人的猜测。没有令她失望的,此女子紧抿着嘴又一次几许愤然、几许不甘的扭头离去,哦,不对,这次是去了更衣室。看来本人成为赫夫人还真是令人愤慨啊!
在方彩芬去更衣室的时间里,我无聊地拿着手机,端详它的样子,银质外壳,屏幕只有1·8英寸,拿在手里有点沉。用手机还是很新鲜的事物,现在刚刚开始使用bp机,装部固定电话,还是人们心目中“小康”的标志,只有成功人士才能拿到堪比砖头的通讯设备:大哥大,像这样的手机已经是非常稀有的女款时尚机型了,但在我看来则是出奇的难看笨拙,屏幕太小,机子太厚太沉,手感不好,想想十几年后一日千里的二十一世纪,这种手机早就可以作为收藏品了。
想起来,这手机还是赫祥天从美国给自己带回来的,也算是送给自己的第一份礼物,尽管自己并不是很喜欢这款电子狗链,但是还是要收下的。刚刚,也许就是因为我在电话里自报家门和看到我手里的手机,才让这位方彩芬女士确定我的身份并愤然离去的吧!如果让她知道我和赫祥天真正结婚的□,不知会气成什么样子,不敢想象,只好抚额长叹,无语望天!
一会儿,赫祥天与李总也“亲密”的谈完话了,与这边的女士们靠拢了。方彩芬出了更衣室,又恢复了高雅迷人的姿态,只是脸色有些不好看。旁边的服务员抓住时机,满怀热情的上前询问:“小姐,很满意吧!请到前面结账就就可以了。”只是这次服务员抓的时机并不是很好,只听刚才还兴趣盎然的小姐,夹着冷冷的语气傲慢地说道:“对不起,这件衣服我不要了。”我恍然抬头看向她,竟然不要了,其实这一件比那三件更好看一些。
等到李总二人寒暄后离去,赫祥天淡淡的扫视着四周,不经意地问道:“挑到衣服了没?”
这个问题,我有些为难,毕竟这是我们第一次买衣服,而且要满足他参加宴会的要求。心里低低一叹,我摇摇头。也许他本就不认为我能够挑出一件合适的衣服,毕竟“我 ”仅仅是刚刚大学毕业,家境普通,目前还在上研究生的学生。尽管我有这个能力。
“就那件吧!”赫祥天直指那件方彩芬刚刚关注的黑色晚礼服,我有些惊讶。
“我可以不穿那件衣服吗?”话还没有说出来,耳边接着却已传来他催促的声音:“走吧,化妆师已经早就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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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街是富人的天堂,来往间西装革履、衣香鬓影,此时意义上的高楼大厦也不过是七八层而已,这里店铺拥有着相对前卫的装饰、时尚的高档商品。我默默地跟在前面高大的身影,看起来不是并肩而行,也不是想离的毫无关系。我知道什么是最恰当的距离,恰如我和“他”的关系,既不亲密也不陌生,一直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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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应该是很硬、韧十足。这种发质的人属于是强势、执拗、偏执······这是在前几天仅有的一次亲密中,我无助的抱住埋首于自己前的头颅,强迫自己思考,并得到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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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祥天回头看到的就是低首颊红的她,像一朵默默开放的睡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她总是这样安静,无声的叹口气,或许这也是当初选择她的原因吧!但自己却现在想狠狠打破这种安静,不觉停下了脚步。
我诧异于他的停止,略微有些怔然,又走神了。他是怪自己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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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下午五点左右知道要参加今晚的宴会的,而且很正式。本来以为只是简单的晚餐,并没有任何准备,结果见了他才知道是大型宴会,可想而知,他对我的打扮很不满意。
暗想,不知道穿上我自己选的礼服,再画上妆,他会不会满意,谁知道呢?毕竟我们实际的接触实在是少得可怜!这是他第一次带我来买衣服,尽管我们已经结婚三、四个月了。
我还是不得不感慨一下,我们真是奇怪的组合。
也许,第一次这么正式的大型晚宴,赫祥天也不想太没面子,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啊,差不多都是有那么一点的虚荣。所以,为了他的面子,不得不顶着下班高峰期,急急的挑一身合适的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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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衣服以黑色为主,低紧腰,裙摆及地,最为妙的设计在于腰侧有一朵红色的绚烂之花,如静静黑夜中开放的幽香。在万紫千红中,乍看黑色很是抢眼,这的确是一件很不错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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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来,这手机还是赫祥天从美国给自己带回来的,也算是送给自己的第一份礼物,尽管自己并不是很喜欢这款电子狗链,但是还是要收下的。刚刚,也许就是因为我在电话里自报家门和看到我手里的手机,才让这位方彩芬女士确定我的身份并愤然离去的吧!如果让她知道我和赫祥天真正结婚的□,不知会气成什么样子,不敢想象,只好抚额长叹,无语望天!
一会儿,赫祥天与李总也“亲密”的谈完话了,与这边的女士们靠拢了。方彩芬出了更衣室,又恢复了高雅迷人的姿态,只是脸色有些不好看。旁边的服务员抓住时机,满怀热情的上前询问:“小姐,很满意吧!请到前面结账就就可以了。”只是这次服务员抓的时机并不是很好,只听刚才还兴趣盎然的小姐,夹着冷冷的语气傲慢地说道:“对不起,这件衣服我不要了。”我恍然抬头看向她,竟然不要了,其实这一件比那三件更好看一些。
等到李总二人寒暄后离去,赫祥天淡淡的扫视着四周,不经意地问道:“挑到衣服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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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不穿那件衣服吗?”话还没有说出来,耳边接着却已传来他催促的声音:“走吧,化妆师已经早就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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