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潦也看见了沈长歌,她的脸被毛茸茸的斗篷所包围,红衣白雪,娇俏美艳。
时隔多日,再次相见。
他原以为自己对她已经渐渐遗忘了,这一面,却顿时勾起心中无限旖旎。
只是相见,就让他心生欢喜。
王潦拱手作辑,依旧是那么儒雅温和,唤道:“县主。”
沈长歌不由在猜想,王沅是不是故意把她引到这里,然后与王潦相见,但看王潦的神情,显然也是带了几分惊讶,看来之前并不知道。她也礼貌性地回了句:“王大人。”
她知道王潦已经入朝为官。
王潦的身旁有几个男子,他们大都是同一批科举考中的公子,其中一身穿墨衣的男子对沈长歌道:“相逢不如偶遇,不知县主可否赏光,与吾等一同赏梅?”
对于他们这种文人墨客来说,踏雪赏梅可是人间一大乐事,何况是佳人相伴身侧。
王沅心里想着要赶紧把沈长歌和王潦撮合在一起,便趁机对沈长歌道:“是啊,长歌姐姐,我们一同赏梅,不就多了几分乐趣吗?”
王潦也是满心期待地看着沈长歌。
在这种情况下,沈长歌若是拒绝了,岂不是显得她太不近人情?
但沈长歌是何人?
她并非那种太过在意世人想法之人,最主要的是,她对王潦无情,他对她来说也没有利用的必要,因此,她并不想掺和其中。
沈长歌道:“不必了,我还是喜欢独自赏梅。”
她说罢,看向小五:“小五,我们去那边吧。”
离开的时候,沈长歌的目光不经意地在王沅的脸上掠过,冰冰凉凉的,不带半点情感,却让王沅心中一惊,轻轻的一个眼神,却似乎看穿了她所有小心思,如警告一般。
身穿墨衣的男子见沈长歌这么走了,语气有些不悦,略带讥诮,“县主看上去似乎不愿与吾等相处啊。”
王潦回了句:“子衿,不要背后语人长短。”
墨衣男子名叫林子衿。
林子衿是王潦的好友,有京城四大才子之一的名号,但家世清贫,多年寒窗苦读,好不容易高中状元,名次比王潦高,得到的官职却比王潦低,这让他内心甚是不平衡。
在林子衿看来,王潦是多亏了一个尚书父亲,才得到了翰林院院副一职,因此心里愤愤不平。
但林子衿善于隐藏自己的内心想法,尽管心里怨恨,表面上依旧与王潦称兄道弟。
。。。。。。
沈长歌和小五走了没多远,就遇上了南宫奕和慕容惜。
真是冤家路窄、狭路相逢啊。
南宫奕今日穿了身暗紫色的绣金宽袍,腰间系着一块晶莹剔透的白玉佩,面上带着恰到温柔的笑意,一双丹凤眼转眸生辉。在雪地之中,更显得他英姿不凡。
慕容惜喜爱白衣,她总是一身白色长裙,黑发半披,发髻上插着一只淡雅的步摇,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落入凡尘的仙女一般。
相比之下,沈长歌这一身红衣则显得太过灼目,正如这怒放的红梅一般。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是慕容惜出现的地方,所有人的目光都会盯着她,因为她的美貌足以压过世间一切女子。
慕容惜自信地认为,沈长歌在她面前只会黯淡无光。
然而,南宫奕的目光却离开慕容惜的脸,停在了不远处的沈长歌脸上。
沈长歌盈盈屈身,道:“没想到俞南王也在这里。”
南宫奕心里对沈长歌是又爱又恨,他上前几步,道:“几日不见,县主变得是越发光彩亮人。”
沈长歌的目光越过南宫奕,瞟向他身后的慕容惜。
果不其然,那倾国美人的眼里全是嫉恨,嫉恨让美人的容貌有些折损,不复往日荣光。
沈长歌不经意地拢了拢肩头的垂发,含笑说:“王爷如是。”
这时,一阵微风吹来,不禁吹落了一树梅花。
花瓣零落飘散,掉在了沈长歌的发上。
南宫奕看见了,他伸手拈起沈长歌发上的梅花,细细一嗅,轻声道:“县主的发香比梅花还要好闻。”
这话说的十分暧昧,沈长歌不慌不忙地回了句:“王爷的脸皮也与这梅树一样厚实。”
果然,南宫奕的脸色稍变,梅花在他的指尖里被碾碎。
在南宫奕看来,征服沈长歌这样带刺的女人,比征服慕容惜那类美人还要有挑战性,也更有趣,他乐意去玩这一场游戏。
慕容惜见南宫奕与沈长歌举止亲密,忙走了上来。
她挽着南宫奕的手,娇声道:“奕哥哥,惜儿有些冷。”
南宫奕解下自己的外袍,盖在慕容惜的身上,道:“今日天寒,你还穿的如此单薄。”
其实,在南宫奕小时候,就认识了慕容惜。
慕容惜从小就很美丽,她一出现,总是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身边也围绕着许多献殷勤的少年。
而南宫奕只是一个不受宠的皇子,只能远远地看着慕容惜。
或许是从那时起,南宫奕就生出了一种执念,他要得到世上最美的女人。
南宫奕潜意识里认为,似乎得到了慕容惜,就意味着他摆脱了那卑微的年少时期,就可以让所有人仰望他。
慕容惜故意咳了几声,依靠在南宫奕怀里,声音娇柔,“只要奕哥哥在身边,惜儿什么都不怕。”
她的眼神暗暗刺向沈长歌,似在宣示自己的主权。
简直是可笑,沈长歌哪里会在意这对狗男女?
沈长歌只是觉得此二人甚是碍眼罢了,轻飘飘地说了句:“慕容侧妃福气真好,能得王爷一心爱慕,真是羡煞旁人。那次在草野上,我就觉得你们是天作之合。”
她故意在“侧妃”一词上拖长,还提及了草野,就是为了刺激慕容惜。
这慕容惜好歹也是当朝丞相之女,上次围猎大会,“草野苟合”一事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实在是丢脸丢进了祖宗辈里去了。
慕容惜以为过了一段时间,世人就会忘记这桩事,如今却被沈长歌轻描淡写地提了出来。
打蛇打七寸,踩人踩痛脚。沈长歌一直很擅长。
(未完待续)
时隔多日,再次相见。
他原以为自己对她已经渐渐遗忘了,这一面,却顿时勾起心中无限旖旎。
只是相见,就让他心生欢喜。
王潦拱手作辑,依旧是那么儒雅温和,唤道:“县主。”
沈长歌不由在猜想,王沅是不是故意把她引到这里,然后与王潦相见,但看王潦的神情,显然也是带了几分惊讶,看来之前并不知道。她也礼貌性地回了句:“王大人。”
她知道王潦已经入朝为官。
王潦的身旁有几个男子,他们大都是同一批科举考中的公子,其中一身穿墨衣的男子对沈长歌道:“相逢不如偶遇,不知县主可否赏光,与吾等一同赏梅?”
对于他们这种文人墨客来说,踏雪赏梅可是人间一大乐事,何况是佳人相伴身侧。
王沅心里想着要赶紧把沈长歌和王潦撮合在一起,便趁机对沈长歌道:“是啊,长歌姐姐,我们一同赏梅,不就多了几分乐趣吗?”
王潦也是满心期待地看着沈长歌。
在这种情况下,沈长歌若是拒绝了,岂不是显得她太不近人情?
但沈长歌是何人?
她并非那种太过在意世人想法之人,最主要的是,她对王潦无情,他对她来说也没有利用的必要,因此,她并不想掺和其中。
沈长歌道:“不必了,我还是喜欢独自赏梅。”
她说罢,看向小五:“小五,我们去那边吧。”
离开的时候,沈长歌的目光不经意地在王沅的脸上掠过,冰冰凉凉的,不带半点情感,却让王沅心中一惊,轻轻的一个眼神,却似乎看穿了她所有小心思,如警告一般。
身穿墨衣的男子见沈长歌这么走了,语气有些不悦,略带讥诮,“县主看上去似乎不愿与吾等相处啊。”
王潦回了句:“子衿,不要背后语人长短。”
墨衣男子名叫林子衿。
林子衿是王潦的好友,有京城四大才子之一的名号,但家世清贫,多年寒窗苦读,好不容易高中状元,名次比王潦高,得到的官职却比王潦低,这让他内心甚是不平衡。
在林子衿看来,王潦是多亏了一个尚书父亲,才得到了翰林院院副一职,因此心里愤愤不平。
但林子衿善于隐藏自己的内心想法,尽管心里怨恨,表面上依旧与王潦称兄道弟。
。。。。。。
沈长歌和小五走了没多远,就遇上了南宫奕和慕容惜。
真是冤家路窄、狭路相逢啊。
南宫奕今日穿了身暗紫色的绣金宽袍,腰间系着一块晶莹剔透的白玉佩,面上带着恰到温柔的笑意,一双丹凤眼转眸生辉。在雪地之中,更显得他英姿不凡。
慕容惜喜爱白衣,她总是一身白色长裙,黑发半披,发髻上插着一只淡雅的步摇,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落入凡尘的仙女一般。
相比之下,沈长歌这一身红衣则显得太过灼目,正如这怒放的红梅一般。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是慕容惜出现的地方,所有人的目光都会盯着她,因为她的美貌足以压过世间一切女子。
慕容惜自信地认为,沈长歌在她面前只会黯淡无光。
然而,南宫奕的目光却离开慕容惜的脸,停在了不远处的沈长歌脸上。
沈长歌盈盈屈身,道:“没想到俞南王也在这里。”
南宫奕心里对沈长歌是又爱又恨,他上前几步,道:“几日不见,县主变得是越发光彩亮人。”
沈长歌的目光越过南宫奕,瞟向他身后的慕容惜。
果不其然,那倾国美人的眼里全是嫉恨,嫉恨让美人的容貌有些折损,不复往日荣光。
沈长歌不经意地拢了拢肩头的垂发,含笑说:“王爷如是。”
这时,一阵微风吹来,不禁吹落了一树梅花。
花瓣零落飘散,掉在了沈长歌的发上。
南宫奕看见了,他伸手拈起沈长歌发上的梅花,细细一嗅,轻声道:“县主的发香比梅花还要好闻。”
这话说的十分暧昧,沈长歌不慌不忙地回了句:“王爷的脸皮也与这梅树一样厚实。”
果然,南宫奕的脸色稍变,梅花在他的指尖里被碾碎。
在南宫奕看来,征服沈长歌这样带刺的女人,比征服慕容惜那类美人还要有挑战性,也更有趣,他乐意去玩这一场游戏。
慕容惜见南宫奕与沈长歌举止亲密,忙走了上来。
她挽着南宫奕的手,娇声道:“奕哥哥,惜儿有些冷。”
南宫奕解下自己的外袍,盖在慕容惜的身上,道:“今日天寒,你还穿的如此单薄。”
其实,在南宫奕小时候,就认识了慕容惜。
慕容惜从小就很美丽,她一出现,总是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身边也围绕着许多献殷勤的少年。
而南宫奕只是一个不受宠的皇子,只能远远地看着慕容惜。
或许是从那时起,南宫奕就生出了一种执念,他要得到世上最美的女人。
南宫奕潜意识里认为,似乎得到了慕容惜,就意味着他摆脱了那卑微的年少时期,就可以让所有人仰望他。
慕容惜故意咳了几声,依靠在南宫奕怀里,声音娇柔,“只要奕哥哥在身边,惜儿什么都不怕。”
她的眼神暗暗刺向沈长歌,似在宣示自己的主权。
简直是可笑,沈长歌哪里会在意这对狗男女?
沈长歌只是觉得此二人甚是碍眼罢了,轻飘飘地说了句:“慕容侧妃福气真好,能得王爷一心爱慕,真是羡煞旁人。那次在草野上,我就觉得你们是天作之合。”
她故意在“侧妃”一词上拖长,还提及了草野,就是为了刺激慕容惜。
这慕容惜好歹也是当朝丞相之女,上次围猎大会,“草野苟合”一事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实在是丢脸丢进了祖宗辈里去了。
慕容惜以为过了一段时间,世人就会忘记这桩事,如今却被沈长歌轻描淡写地提了出来。
打蛇打七寸,踩人踩痛脚。沈长歌一直很擅长。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