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歌挑眉:“那像我这种草包千金,是不是更奇怪?再说了,谁规定女子一定要在宅院里绣花,我就挺羡慕你的,喝最烈的酒,使最快的刀!”
秦月拍了拍沈长歌的肩膀,笑道:“真的吗?咱俩还真投缘!”
。。。。。。
只一夜时间,沈长瑾夜遇采花贼一事便传得沸沸扬扬,更有甚者添油加醋,说成是沈长瑾私会情郎,一时间风言风语甚嚣尘上。
沈长瑾回到沈府后,只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再也不出门,李妍来找她也吃了闭门羹。
因为这事,沈易在朝中也收到了一些压力,虽然那些臣子明面不说,但是在背地里调侃讥讽。
沈易只觉如芒在背,心情越发沉郁,回到府上也没个好脸色。
李如云当然不会坐视不理,毕竟她就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女儿的名声受损,也会影响到儿子沈安的仕途。
夜晚歇息的时候,李如云对沈易道:“老爷,长瑾的事,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啊?”
沈易也是心中烦闷,他原想着这件事过不了几天就会淡去,可实际上却是更加沸沸扬扬,他坐起身,沉默良久,才道:“先把长瑾送到她外祖母那边去,等过段日子,风平浪静了,再把她接回来。”
李如云听到这话就急了,撒泼道:“母亲在豪州,距离京城那么远,长瑾从小娇生惯养的,怎么能吃得了那个苦?”
沈易也是一阵气急:“那你有什么办法,难道要长瑾在这里被世家耻笑吗?她可以忍受,但我整个沈府不能被人指着脊梁辱骂!”
李如云:“你就是担心你自己的名声,不管长瑾的死活。再说了你是太傅,就不能想个办法堵住他们的嘴吗?”
沈易只觉面前这个女人无理取闹,语气不禁加重了许多,吼道:“难不成你要我把那些说闲话的全杀了?”
这十几年来,沈易从来没对李如云发过脾气。
李如云一下子就被吓住了,也是脾气上来了,愤然道:“长瑾也是你的女儿,你忍心把她放到豪州去吗?”
说罢,李如云气急反哭,她抹着眼泪,哭哭啼啼。
沈易最烦女人的哭声,实在是头疼,他披了件外衣,出了房间,语气冷淡道:“罢了,你冷静些,我出去睡。”
李如云见沈易走了,更是生气。
翌日醒来,婢女红菱说老爷昨夜去了九姨娘那里歇息了,气得李如云将屋子里的东西摔得稀巴烂。
不仅如此,接连的五天,沈易都是在九姨娘那里歇息,没来看过李如云一眼。
这个九姨娘是一个月前入府的,名叫秋笙。
秋笙原是个唱戏的旦角,二十岁出头,模样娇俏,身段柔美,尤其是那个婉转的嗓音令人心醉。
在一次花楼酒会上,秋笙被沈易看中了,就成为了这沈府的九姨娘。
李如云原也没把这个秋笙放在眼里,毕竟她为沈易诞下了一子一女,地位稳当。
可是李如云仔细想了想,沈易才四十岁,正是男人英姿勃发的年纪,可她自己已经过了最美的时候,秋笙年轻貌美,来日为沈易生下一儿半女,那她李如云的地位岂不是堪忧?
还有眼下长瑾的问题没有解决,一时间李如云真是焦头烂额。
而沈长歌呢,日子则是过得逍遥多了,她与秦月结交,便时常一起出去游玩。
这日,她们一同去了昌平王府。
昌平王慕广是西周唯一的一个异姓王,年轻时与皇帝并肩作战,一同打下西周江山,战功赫赫,皇帝便封了他为昌平王,赐居王府,并亲笔为匾额题名,可见皇帝对慕广的信任。
昌平王如今不再带兵打仗,但他的威望依旧存于西周朝野之中,各个皇子皆想笼络他,但可惜的是,昌平王从不与皇子结交,为人光明磊落正气凛然。
更值得一提的是,昌平王一生只有一个妻子,许多人都劝昌平王纳妾,但昌平王从不采纳,反而放话谁若是再劝他娶妻便是与整个昌平王府为敌。
一生只有一妻,这在京城贵族当中,只有昌平王一人。
昌平王妃秦敏虽然得到了夫君所有的宠爱,但却无法生育,未曾诞下一儿半女。
因此,王府收养了一个男孩,取名慕珩,是这昌平王府的小世子。
秦敏近日身体不大好,时常梦魇,白日里也精神恍惚,身子一天天消瘦下去,昌平王也是担心得很,请了许多名医,都未能医治好王妃。
有人说王妃是沾染了什么鬼祟,昌平王本来不信鬼神之说,为了王妃,也不得不请了几个道人在府里施法。
可王妃的病情还是没有好转。
沈长歌和秦月到了昌平王府。
府里的管家见了秦月,便道:“夫人今日在园子里赏花,小姐直接过去就好。”
因为秦月经常去昌平王府,府上的人都认得她,所以她带上沈长歌,也没有质疑什么。
沈长歌和秦月一同进入了王府,她暗暗打量着,慕广是西周唯一一个异姓王,又深得皇帝信任,她原以为王府会是富贵非常、奢华无比,可她看见的,却是一个朴素至极的府邸。
府邸处处种满了花,各种各样,就像山野田园一般,颇有几分小桥流水人家的美感,很是温馨。
秦月看出了沈长歌的疑惑,解释道:“长歌你不知道,义父十分宠爱义母,义母不喜奢侈,只偏爱鲜花,义父就在府上亲手种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春夏秋冬日日绽放,为的就是让义母每天都能看见花朵。虽说义父贵为王爷,成亲至今,也始终只有义母一个女人,哪怕义母不能生育,他也未曾纳过妾室,后来是义母主动收养了一个孩子,也就是现在的昌平王世子慕珩,我的义兄。”
沈长歌微微一愣,这世上真有这么重情重义的男人吗?一生一世一双人。。。。。。
走了一刻钟,沈长歌和秦月到了王妃赏花的地方,远远看着,花丛中有一个女子,她懒懒靠在软塌上。
秦月小跑过去,笑道:“义母,我来看你了。”
(未完待续)
秦月拍了拍沈长歌的肩膀,笑道:“真的吗?咱俩还真投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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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一夜时间,沈长瑾夜遇采花贼一事便传得沸沸扬扬,更有甚者添油加醋,说成是沈长瑾私会情郎,一时间风言风语甚嚣尘上。
沈长瑾回到沈府后,只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再也不出门,李妍来找她也吃了闭门羹。
因为这事,沈易在朝中也收到了一些压力,虽然那些臣子明面不说,但是在背地里调侃讥讽。
沈易只觉如芒在背,心情越发沉郁,回到府上也没个好脸色。
李如云当然不会坐视不理,毕竟她就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女儿的名声受损,也会影响到儿子沈安的仕途。
夜晚歇息的时候,李如云对沈易道:“老爷,长瑾的事,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啊?”
沈易也是心中烦闷,他原想着这件事过不了几天就会淡去,可实际上却是更加沸沸扬扬,他坐起身,沉默良久,才道:“先把长瑾送到她外祖母那边去,等过段日子,风平浪静了,再把她接回来。”
李如云听到这话就急了,撒泼道:“母亲在豪州,距离京城那么远,长瑾从小娇生惯养的,怎么能吃得了那个苦?”
沈易也是一阵气急:“那你有什么办法,难道要长瑾在这里被世家耻笑吗?她可以忍受,但我整个沈府不能被人指着脊梁辱骂!”
李如云:“你就是担心你自己的名声,不管长瑾的死活。再说了你是太傅,就不能想个办法堵住他们的嘴吗?”
沈易只觉面前这个女人无理取闹,语气不禁加重了许多,吼道:“难不成你要我把那些说闲话的全杀了?”
这十几年来,沈易从来没对李如云发过脾气。
李如云一下子就被吓住了,也是脾气上来了,愤然道:“长瑾也是你的女儿,你忍心把她放到豪州去吗?”
说罢,李如云气急反哭,她抹着眼泪,哭哭啼啼。
沈易最烦女人的哭声,实在是头疼,他披了件外衣,出了房间,语气冷淡道:“罢了,你冷静些,我出去睡。”
李如云见沈易走了,更是生气。
翌日醒来,婢女红菱说老爷昨夜去了九姨娘那里歇息了,气得李如云将屋子里的东西摔得稀巴烂。
不仅如此,接连的五天,沈易都是在九姨娘那里歇息,没来看过李如云一眼。
这个九姨娘是一个月前入府的,名叫秋笙。
秋笙原是个唱戏的旦角,二十岁出头,模样娇俏,身段柔美,尤其是那个婉转的嗓音令人心醉。
在一次花楼酒会上,秋笙被沈易看中了,就成为了这沈府的九姨娘。
李如云原也没把这个秋笙放在眼里,毕竟她为沈易诞下了一子一女,地位稳当。
可是李如云仔细想了想,沈易才四十岁,正是男人英姿勃发的年纪,可她自己已经过了最美的时候,秋笙年轻貌美,来日为沈易生下一儿半女,那她李如云的地位岂不是堪忧?
还有眼下长瑾的问题没有解决,一时间李如云真是焦头烂额。
而沈长歌呢,日子则是过得逍遥多了,她与秦月结交,便时常一起出去游玩。
这日,她们一同去了昌平王府。
昌平王慕广是西周唯一的一个异姓王,年轻时与皇帝并肩作战,一同打下西周江山,战功赫赫,皇帝便封了他为昌平王,赐居王府,并亲笔为匾额题名,可见皇帝对慕广的信任。
昌平王如今不再带兵打仗,但他的威望依旧存于西周朝野之中,各个皇子皆想笼络他,但可惜的是,昌平王从不与皇子结交,为人光明磊落正气凛然。
更值得一提的是,昌平王一生只有一个妻子,许多人都劝昌平王纳妾,但昌平王从不采纳,反而放话谁若是再劝他娶妻便是与整个昌平王府为敌。
一生只有一妻,这在京城贵族当中,只有昌平王一人。
昌平王妃秦敏虽然得到了夫君所有的宠爱,但却无法生育,未曾诞下一儿半女。
因此,王府收养了一个男孩,取名慕珩,是这昌平王府的小世子。
秦敏近日身体不大好,时常梦魇,白日里也精神恍惚,身子一天天消瘦下去,昌平王也是担心得很,请了许多名医,都未能医治好王妃。
有人说王妃是沾染了什么鬼祟,昌平王本来不信鬼神之说,为了王妃,也不得不请了几个道人在府里施法。
可王妃的病情还是没有好转。
沈长歌和秦月到了昌平王府。
府里的管家见了秦月,便道:“夫人今日在园子里赏花,小姐直接过去就好。”
因为秦月经常去昌平王府,府上的人都认得她,所以她带上沈长歌,也没有质疑什么。
沈长歌和秦月一同进入了王府,她暗暗打量着,慕广是西周唯一一个异姓王,又深得皇帝信任,她原以为王府会是富贵非常、奢华无比,可她看见的,却是一个朴素至极的府邸。
府邸处处种满了花,各种各样,就像山野田园一般,颇有几分小桥流水人家的美感,很是温馨。
秦月看出了沈长歌的疑惑,解释道:“长歌你不知道,义父十分宠爱义母,义母不喜奢侈,只偏爱鲜花,义父就在府上亲手种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春夏秋冬日日绽放,为的就是让义母每天都能看见花朵。虽说义父贵为王爷,成亲至今,也始终只有义母一个女人,哪怕义母不能生育,他也未曾纳过妾室,后来是义母主动收养了一个孩子,也就是现在的昌平王世子慕珩,我的义兄。”
沈长歌微微一愣,这世上真有这么重情重义的男人吗?一生一世一双人。。。。。。
走了一刻钟,沈长歌和秦月到了王妃赏花的地方,远远看着,花丛中有一个女子,她懒懒靠在软塌上。
秦月小跑过去,笑道:“义母,我来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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