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里面的人看和不看没有什么不同,不过已经形成了习惯,进去看一眼也好让家里的佣人们不致于闲话。
    屋里帘幕低垂,空气像是凝固了一样。床前两盏桔色壁灯映射下,可以看见床上埋在锦缎被里的人。
    沈秋语在床边静静地望着她的父亲,心里已经没有任何感觉。现在为父亲所做的一切事,都只是机械惯性一样而已。想当初父亲刚刚生病时,她衣不解带地在床前照料,恨不能把全世界最好的医生和神药都给父亲用上。直到发现父亲得病的原因,是因为修炼长生不老邪术,反蚀了身体,以致于全身腐烂昏迷。
    沈秋语对父亲感到不齿和恶心。血缘亲情没有办法改变,不管她认不认,沈书海都是她的父亲。叔父一直按照王老仙的方子给父亲吊命,等着王老仙炼出丹药让沈书海续命。
    沈书海的手动了一下,眼睛也眨动了一下。
    沈秋语依然没有动,像是双眼放空,对床上的人视而不见。
    从四扇落地窗飘进来一阵微风,掀起窗帘发出扑扑响声。沈秋语走到窗边掀开窗帘关上落地窗,返身回到床边把两盏桔色壁灯熄了,然后带上门出去。
    不要打扰我爸休息,他的肠胃不适合粥水。每天打营养液已经够了,不许擅自给他喂食。
    是小姐。
    沈秋语的声音带着淡淡的忧伤,脚步声渐渐远去。
    杨春现出身形,抬手打开壁灯。床上的人她并不关心,她只关心床头柜上放着的那个奇怪的机器。这个盒子如收音机大小,带着各种按钮和一根蛇形吸管的家伙,不能再眼熟了。芙蓉宾馆九楼房间,两个黑衣人拿着这玩艺吸三个姑娘的阴髓,原来是给床上的活死人续命。
    果然是邪术!
    杨春似乎理清了王老仙和沈书海的关系,反正屋里也没别人,倒要看看被邪术反蚀的人是什么样子。掀开沈书海身上堆叠的锦被,一股恶臭差点没把杨春给熏晕过去。
    屏住呼吸往床上打量,看见沈书海浑身已经腐烂得不剩几块皮肉的黑骨架子,杨春惊得手一哆嗦松开了被子。
    锦绣华被掩住了沈书海的黑骨架子上,杨春赶紧抬起双手抹眼睛。妈蛋,活死人比死去的魂灵还他娘的吓人!
    一刻也不能耽误,从沈家猫悄出来,回宾馆结完帐就去赶到上海的火车。半夜十点半出现在高歌的门口,高歌兴奋地拉住杨春的手,杨春浑身起刺一样急忙甩开高歌的手。
    第二百六十一章 学会了爱
    晕,你都长这么大了,还怕男人摸你呀?
    高歌是知道杨春对男人近距离接触过敏的。
    我看你以后怎么谈对象,不让摸不让亲,哪个男人能受得了你。要不,你嫁给我吧,哥现在可以养你,保证你过上公主一样的生活。
    去你的,哪个要男人养!我找你有正经事。
    不等杨春说完,高歌拿出一张银行卡。
    里面有一万块,不够等哥挣着了就给你汇去。
    上次在电话里已经和高歌说了投资的事,高歌当时并没有明确表态能出多少钱,突然这么豪气地拿出一万元,简直是一笔天文数字。
    杨春都有点不敢相信了,要知道这时候就算高歌已经是炙手可热的大歌星,唱一场演唱会也就一两千块钱。演艺市场才刚刚开放,高歌做演唱会的机会并不多,更多的是四处辛苦走穴嫌钱,唱一首歌一两百块钱撑死了。
    拿着巨款银行卡,杨春感动得差点热泪盈框。
    别激动,都是小钱,哥不差钱。
    高歌张着双臂笑望着杨春,期待着杨春能扑向他怀里拥抱一下。倒不是说他心里有非分之想,对于杨春,他有一种知音般相知相惜的感情。
    那时正是他的人生低谷生无可恋的时候,如果没有杨春送给他的歌曲,也成就不了他今天的歌唱事业。别说杨春找他借钱,就是找他要命,他都不会含糊一声。
    放心,今天你投一万块,一年之内我必定十倍还给你。
    杨春把银行卡收进衣兜,这时觉得浑身累得快散架子了,往长沙发上躺去,让高歌给她拿一块毯子,今夜就睡沙发了。
    噗!哥不稀罕你的钱,你愿意怎么花都行。哥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有吃有喝足矣。别睡沙发,屋里不差你的床。
    高歌张开的双臂潇洒地抖了抖,变拥抱的姿势为邀请的姿势。高歌的新家何止一间客房,三室两厅还有一间练歌房。
    客房布置得温馨干净,衣柜里挂着香袋和一排衣架,床头还有一只毛毛虫公仔,抱在怀里又软又香。
    好好休息,别累坏自己,挣钱是男人的事。
    你大男子主义!
    行,我承认。
    高歌笑着带上门出去,杨春走到门边想落栓,手指搭在门栓上又放下了。家里只有她和高歌两个人,她是防谁呢!可能会伤了高歌的心。
    躺回床上望着门缝下的一抹亮光,眼皮渐渐有乏了。犹豫一下,撕了一张纸条塞进门栓缝里,这样只要打开门,纸条就会断开掉到地上。
    夜里做了各种各样的梦,一会天马行空遨游云海之间,一会又钻地入海潜入黑暗深渊,早上起床时脑瓜仁儿疼。感觉浑身像披了一层铠甲,重得走不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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