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96 章
兔子逆袭记/睡,要趁早 作者:萱草妖花
第 96 章
林小青在约定的地点晃了半晌,也没见到高宴;
这时,高宴猛然捧着束玫瑰从草丛里跳出来;
林小青眼神一凌,下意识伸手抓住来人的胳膊,一个漂亮的回旋,将高宴摁倒在地,手上狠劲儿一扭;
高宴的胳膊,脱臼了;
好在那时候的林小青劲儿不大,所幸也只是脱臼,没断;
于是,高宴第一次情窦初开的告白,就此宣告夭折;
后来听说林小青和王胖子交往了一天,第二天王胖子就忐忑的来和林小青说分手。林小青第一次被男生甩,顿觉自己被欺骗了一颗真心,一掌劈在王胖子肩上,王胖子一个星期没来上课。
王胖子和林小青交往的当天,高宴就绑着石膏到了王胖子面前,俊脸上满是痛苦:“看到我的胳膊了吗?林小青给打的。”
王胖子:“……”
林小青女汉子名声被高宴以光速传播开去,从此再没人敢给林小青表白;林小青恢复了以往平静的生活,和高宴一起上学放学,每天不厌其烦的跟着高宴;不同的是,只要是她在高宴身边儿呆着,就没人敢上来递情书,也没人敢来给高宴送甜品。
这样的生活在高宴高考那天结束,林小青的高中生活没了高宴,变得平淡。
直到大学,她才开始了她真正的第一段,初恋。
那个男孩儿立在的香樟树下,穿着运动服,阳光,洒脱;男孩回头看见她,对她微笑,对她打招呼:“嗨,林同学,我是你同系的同学,袁笙。”
作者有话要说:时隔这么久,不知道还有人在吗。
第53章 怦然心动
林小青第一次对袁笙有印象,是在学校的操场上。
林小青多年来一直保持着晨练的习惯,无论是狂风骤雨,还是暴风雪霜,每日太阳初升,必定能在操场的跑道上瞧见穿着白色运动服,围着跑道不厌其烦奔跑的林小青。
那日清晨,她跑完最后一圈,瞧见香樟树下有个有个穿运动服的男孩儿,男孩也在锻炼身体。
林小青本能看了看男孩儿,一身洒脱的运动装,带出少年特有的璀璨阳光。
男孩偏头,看见白色运动装的林小青,他微笑着对她打招呼:“嗨,林同学,我是你同系的同学,袁笙。”
林小青鼓了鼓腮帮子,有力的吸了口清晨干净的空气,她疑惑的指着自己的鼻尖儿:“你怎么知道我姓林?”
袁笙腼腆的抓了抓后脑勺,笑的灿烂阳光,俊俏的脸上竟透出几分傻气儿:“公开课,我一直坐你后面。”
这回轮到林小青抓头了,她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哦……我……我上课从来不睁眼……”
袁笙瞧着林小青,竟有片刻痴愣;林小青身材适中,只是脸上有些婴儿肥,总让人有种“胖子”的错觉;林小青算不上漂亮,也算不上优秀,但她身上那股纯粹却吸引了袁笙。
袁笙大学以前,都未曾上过学校,老师从来是到家里来给他辅导;在他的家庭所接触的女孩,哪一个不是蛇蝎心肠?哪一个不是冷血无情?哪一个心中不是装着野心和诡计阴谋?
每周三的公开课,袁笙都坐在林小青身后,上了大半学期的课,林小青从来没抬过头,几乎每节公开课都趴着呼呼大睡;袁笙从来没见过像林小青这么能睡的女生,上课铃一响脑袋就利落的栽下,下课铃一响,她又利落的抬头,直起身子,两眼无神,像个僵尸似的抱着东西出了教室。
袁笙也锻炼,不过他的锻炼时间比林小青早了一个小时;有一次下雨,他晚了十分钟,当他锻炼完往回走时,却看见林小青穿着白色运动服,冒着磅礴大雨小跑过来。
袁笙发现林小青的眸子很明亮,完全不似上课时那般无神,他站在跑道边的香樟树下,淋着大雨,看着林小青一次又一次的从他身边跑过。
14圈半,一万米;
袁笙在林小青身上理解到了女人的另外一面,林小青坚韧的就像是悬崖上受狂风暴雨洗涤的兰草,自强不息。
两人都是青春少年,情花盛开的年纪;很多年后,林小青都回忆不起来自己当初是喜欢上了袁笙哪一点儿;相貌?气质?
很多年后,袁笙却依然记得,最初让他动心的,是林小青在雨中坚韧的奔跑;明明是那么弱小的身子,却似乎含藏了让人窒息的能量。
两人的气场无时不刻不吸引着对方,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都能让林小青红半天的脸,好几天不敢正眼瞧袁笙;
怦然心动,初尝恋爱的感觉,是如此奇妙。
两人认识不过半月,便开始交往;
他们那个时候像很多初恋的少男少女一样,不懂浪漫,不会说情话,就在散步中无意间触碰了彼此的手,电流瞬间窜遍彼此全身……走到宿舍楼下时,两人的手已经紧紧握在了一起,难舍难分。
林小青的性格大大咧咧,宿舍的女孩儿们喜欢唱K、泡吧,林小青却如同异类,喜欢锻炼、打拳;女孩子们总喜欢大舌头议论林小青是个假小子,怎么都不能理解,她这么一个傻呵呵的女汉子,怎么就勾搭走了系草袁笙。
有好的家庭背景,又能遇到好的男人,却没有好的人缘,人的生活总是不能太完美;
林小青为了不伤同学间的和气,干脆自个儿搬出了学校,在离学校不远的小区租了一间套二房;林小青不会做饭,每天早上都饿着肚子跑步,长期以来身体自然好不了;看着林小青日渐消瘦,袁笙怪心疼,干脆裹着行李和林小青住在了一起;
林小青早晨七点准时出门锻炼,袁笙便六点起来做早餐;
袁笙只会做面,她也只爱吃面;
袁笙会给她煎个鸡蛋,鸡蛋上有别扭的笑脸,一碗鸡蛋面总是能让林小青吃的又饱又幸福;她总说袁笙的鸡蛋面是最好吃的,不咸不淡,合她口味儿;
袁笙总是揉着她的脑袋说,是因为他知道她的口味,不咸不淡;
林小青过18岁生日成人礼,林老爷子邀请了很多亲朋好友,在五星酒店给她庆生;林老爷子是个老将军,一辈子都不曾这般铺张浪费给自己过过寿,他就这么一个孙女儿,自然是当掌上明珠似的供着。
林小青依稀记得,袁笙说:“青青,从来没见过你穿裙子,一定很漂亮。”
男生总喜欢看自己喜欢女孩,最漂亮的一面儿,袁笙也不列外;
往年林小青随着老爷子的性格穿骑装长靴,英姿飒爽;十八岁成人礼,林小青大改以往的风格,散下自己柔顺的长发,一袭白色长裙直垂而下;白嫩的脖子上挂了条水晶项链,剔透生辉。
那一晚,林小青精心打扮;起初她还牵着飘飘长裙在大厅里走来走去,兴奋的东张西望,时不时望着门口,总幻想着她的白马王子会在下一刻出现。
宴会接近尾声,她都没能等到袁笙,她恹恹的坐在角落,绕是等到宴会结束,也没等到她想见的人。
宴会结束后,林小青自个儿回了出租房;一路上将袁笙诅咒千百遍,发誓见到袁笙一定一刀将他剁成七八块。
第 9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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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6 章
林小青在约定的地点晃了半晌,也没见到高宴;
这时,高宴猛然捧着束玫瑰从草丛里跳出来;
林小青眼神一凌,下意识伸手抓住来人的胳膊,一个漂亮的回旋,将高宴摁倒在地,手上狠劲儿一扭;
高宴的胳膊,脱臼了;
好在那时候的林小青劲儿不大,所幸也只是脱臼,没断;
于是,高宴第一次情窦初开的告白,就此宣告夭折;
后来听说林小青和王胖子交往了一天,第二天王胖子就忐忑的来和林小青说分手。林小青第一次被男生甩,顿觉自己被欺骗了一颗真心,一掌劈在王胖子肩上,王胖子一个星期没来上课。
王胖子和林小青交往的当天,高宴就绑着石膏到了王胖子面前,俊脸上满是痛苦:“看到我的胳膊了吗?林小青给打的。”
王胖子:“……”
林小青女汉子名声被高宴以光速传播开去,从此再没人敢给林小青表白;林小青恢复了以往平静的生活,和高宴一起上学放学,每天不厌其烦的跟着高宴;不同的是,只要是她在高宴身边儿呆着,就没人敢上来递情书,也没人敢来给高宴送甜品。
这样的生活在高宴高考那天结束,林小青的高中生活没了高宴,变得平淡。
直到大学,她才开始了她真正的第一段,初恋。
那个男孩儿立在的香樟树下,穿着运动服,阳光,洒脱;男孩回头看见她,对她微笑,对她打招呼:“嗨,林同学,我是你同系的同学,袁笙。”
作者有话要说:时隔这么久,不知道还有人在吗。
第53章 怦然心动
林小青第一次对袁笙有印象,是在学校的操场上。
林小青多年来一直保持着晨练的习惯,无论是狂风骤雨,还是暴风雪霜,每日太阳初升,必定能在操场的跑道上瞧见穿着白色运动服,围着跑道不厌其烦奔跑的林小青。
那日清晨,她跑完最后一圈,瞧见香樟树下有个有个穿运动服的男孩儿,男孩也在锻炼身体。
林小青本能看了看男孩儿,一身洒脱的运动装,带出少年特有的璀璨阳光。
男孩偏头,看见白色运动装的林小青,他微笑着对她打招呼:“嗨,林同学,我是你同系的同学,袁笙。”
林小青鼓了鼓腮帮子,有力的吸了口清晨干净的空气,她疑惑的指着自己的鼻尖儿:“你怎么知道我姓林?”
袁笙腼腆的抓了抓后脑勺,笑的灿烂阳光,俊俏的脸上竟透出几分傻气儿:“公开课,我一直坐你后面。”
这回轮到林小青抓头了,她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哦……我……我上课从来不睁眼……”
袁笙瞧着林小青,竟有片刻痴愣;林小青身材适中,只是脸上有些婴儿肥,总让人有种“胖子”的错觉;林小青算不上漂亮,也算不上优秀,但她身上那股纯粹却吸引了袁笙。
袁笙大学以前,都未曾上过学校,老师从来是到家里来给他辅导;在他的家庭所接触的女孩,哪一个不是蛇蝎心肠?哪一个不是冷血无情?哪一个心中不是装着野心和诡计阴谋?
每周三的公开课,袁笙都坐在林小青身后,上了大半学期的课,林小青从来没抬过头,几乎每节公开课都趴着呼呼大睡;袁笙从来没见过像林小青这么能睡的女生,上课铃一响脑袋就利落的栽下,下课铃一响,她又利落的抬头,直起身子,两眼无神,像个僵尸似的抱着东西出了教室。
袁笙也锻炼,不过他的锻炼时间比林小青早了一个小时;有一次下雨,他晚了十分钟,当他锻炼完往回走时,却看见林小青穿着白色运动服,冒着磅礴大雨小跑过来。
袁笙发现林小青的眸子很明亮,完全不似上课时那般无神,他站在跑道边的香樟树下,淋着大雨,看着林小青一次又一次的从他身边跑过。
14圈半,一万米;
袁笙在林小青身上理解到了女人的另外一面,林小青坚韧的就像是悬崖上受狂风暴雨洗涤的兰草,自强不息。
两人都是青春少年,情花盛开的年纪;很多年后,林小青都回忆不起来自己当初是喜欢上了袁笙哪一点儿;相貌?气质?
很多年后,袁笙却依然记得,最初让他动心的,是林小青在雨中坚韧的奔跑;明明是那么弱小的身子,却似乎含藏了让人窒息的能量。
两人的气场无时不刻不吸引着对方,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都能让林小青红半天的脸,好几天不敢正眼瞧袁笙;
怦然心动,初尝恋爱的感觉,是如此奇妙。
两人认识不过半月,便开始交往;
他们那个时候像很多初恋的少男少女一样,不懂浪漫,不会说情话,就在散步中无意间触碰了彼此的手,电流瞬间窜遍彼此全身……走到宿舍楼下时,两人的手已经紧紧握在了一起,难舍难分。
林小青的性格大大咧咧,宿舍的女孩儿们喜欢唱K、泡吧,林小青却如同异类,喜欢锻炼、打拳;女孩子们总喜欢大舌头议论林小青是个假小子,怎么都不能理解,她这么一个傻呵呵的女汉子,怎么就勾搭走了系草袁笙。
有好的家庭背景,又能遇到好的男人,却没有好的人缘,人的生活总是不能太完美;
林小青为了不伤同学间的和气,干脆自个儿搬出了学校,在离学校不远的小区租了一间套二房;林小青不会做饭,每天早上都饿着肚子跑步,长期以来身体自然好不了;看着林小青日渐消瘦,袁笙怪心疼,干脆裹着行李和林小青住在了一起;
林小青早晨七点准时出门锻炼,袁笙便六点起来做早餐;
袁笙只会做面,她也只爱吃面;
袁笙会给她煎个鸡蛋,鸡蛋上有别扭的笑脸,一碗鸡蛋面总是能让林小青吃的又饱又幸福;她总说袁笙的鸡蛋面是最好吃的,不咸不淡,合她口味儿;
袁笙总是揉着她的脑袋说,是因为他知道她的口味,不咸不淡;
林小青过18岁生日成人礼,林老爷子邀请了很多亲朋好友,在五星酒店给她庆生;林老爷子是个老将军,一辈子都不曾这般铺张浪费给自己过过寿,他就这么一个孙女儿,自然是当掌上明珠似的供着。
林小青依稀记得,袁笙说:“青青,从来没见过你穿裙子,一定很漂亮。”
男生总喜欢看自己喜欢女孩,最漂亮的一面儿,袁笙也不列外;
往年林小青随着老爷子的性格穿骑装长靴,英姿飒爽;十八岁成人礼,林小青大改以往的风格,散下自己柔顺的长发,一袭白色长裙直垂而下;白嫩的脖子上挂了条水晶项链,剔透生辉。
那一晚,林小青精心打扮;起初她还牵着飘飘长裙在大厅里走来走去,兴奋的东张西望,时不时望着门口,总幻想着她的白马王子会在下一刻出现。
宴会接近尾声,她都没能等到袁笙,她恹恹的坐在角落,绕是等到宴会结束,也没等到她想见的人。
宴会结束后,林小青自个儿回了出租房;一路上将袁笙诅咒千百遍,发誓见到袁笙一定一刀将他剁成七八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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