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艾连也不勉强明薇,笑了笑,将虾放进自己的碗里。
明薇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转移话题,笑着问:“今天,是有什么好事啊?”
艾连笑,看了看明薇,绅士又自然的替明薇夹了一只鸡腿,略带神秘道:“不如,你猜猜看?”
明薇想了想:“你生日啊?”
艾连笑着摇头:“我生日是秋天。而且,我不过生日。”
“那是什么好日子?”明薇问。
艾连笑:“你再猜。”
明薇说:“不是你生日,那是你第一次找到工作的纪念日啊?”
“不是,再猜。”
“你定情纪念日。”
“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再猜!”
“你取得国际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日子?”
“这个也值得纪念?”看着明薇歪着头搅尽脑汁思考的样子,艾连眸子里是温柔的光,他又自然的剥了一只虾放进明薇碗里。
等明薇发现的时候,虾都已经放在碗里了,她也不好再给夹回去,那也显得很不好了。她只好笑着说:“艾连,你不要再给我剥了,我习惯自己来。”
“好,就是有点记不住。”艾连笑着给自己剥了一只虾,蘸了酱汁以后,自然的放进嘴里,他笑说,“要提示吗?”
“嗯,提示一下,真不好猜。”明薇说,“是你考上大学的日子?”
艾连摇头:“不是。”
“考上研究生的日子?”
“不是。”
“真猜不到。”明薇无奈。
艾连笑:“给个小提示,是个纪念日。”
“与什么有关的?”明薇问。
“感情。”艾连说着,眸子里带着一丝幽远,仿佛正在追忆着什么。
“感情?订婚的日子?暗恋一个女孩的日子?”明薇问。
“哈哈!”艾连忍不住大笑起来,他下意识的伸手想要摸摸明薇的头,想着自己的身份不合适,他又把手收了回来,剥了一只虾准备放进明薇碗里,又想到明薇说的要自己来,他只好自己蘸了酱汁吃掉。
“是什么日子啊?我真猜不到。”明薇说。
“要告诉你吗?”艾连笑着问。他的眸光,温柔得如同一汪春水。
“嗯,告诉我!”明薇低头吃着菜,没有看到艾连眸里的温柔。
“那一年,我十四岁!”艾连说。
明薇抬头看了艾连一眼,看到他眸子里那追忆又温暖清澈的光。
她心头动容,放下了筷子,认真倾听。
艾连说:“十四岁,于很多人来说,是最美好的年纪,于我来说,也是。那一年,我在街头遇到了一个华人,他叫莫莱斯。”
“我舅舅!”明薇惊呼。
艾连温柔的笑着点头:“是的,你舅舅的英文名,很好听也很好记的名字,其实,也是很普通的名字。我在街头卖艺,他问我,华国来的?我说是啊!他问我,会唱Rap吗?我说会一点点。他问我有没有兴趣赚一笔外快?我当然有兴趣,那时候,我做梦都想要赚到更多的钱。没办法,读书要钱啊,我孤身一人,什么都要靠自己。莫莱斯让我练一段欢快又正能量的Rap,在他女儿生日的时候去给他女儿唱。
至今我仍然记得,那是一个很大很美好的庄园,到处都是葡萄和葡萄酒的味道,很自然,很美好。
那天给他女儿庆祝生日以后太晚了,我住下了。晚上有篝火晚会,我们玩得很开心。布鲁斯和他的外籍太太很随和,与庄园里的农夫们一起跳篝火舞,我也加入了他们。那一天,是我七岁以后,最快乐的日子。”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说着很快乐的事,明薇就是听得心脏有些发紧,她总感觉,艾连微笑儒雅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与他年纪不相符的千疮百孔的心。
艾连笑着追忆:“后来,莫莱斯供我读书。我们之间签署了一个协议,毕业以后,必须去他的公司工作。23岁以后,我就在他的公司工作了。我今年多大来着?”
“27岁!”明薇说。
“快28了。”艾连说。
“要秋天才28。”明薇说。
“感觉过了20岁以后,日子就过得特别快了。”
“别提醒我啊!”明薇嘻嘻笑,努力让气氛变得轻松起来。
艾连说:“那天在街头遇上莫莱斯的日子,成为了我生命里最重要的纪念日!”
明薇心头狠狠一颤。
艾连说:“莫莱斯是我生命里最大的恩人,他从我中学开始供我读书,到大学,到研究生。后来,又给我工作,我给他当助理,他亲自带的我,如师如父。哈哈,夸张了,他才四十三岁,做不了我父亲的。”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明薇说。
艾连笑着点头:“是啊!这是缘份。因为有他,我的人生才不至于颠沛流离。也许,从十四岁到二十七岁,这十三年的时间我过得并不是多富贵,但是,每当我遇到挫折和难题的时候,我都会想,曾经,我那样的孤单可怜,我不能因为有了莫莱斯先生的支持就变得不思进取。每次想到他,我都会觉得浑身充满力量,我也会想起那段rap,充满正能量的rap,它指引我向上,向善!”
明薇动容,她问:“舅舅,这些年过得好吗?”
她知道艾连是舅舅派过来的职业经理人,她也猜测舅舅很器重艾连,但是她不知道,舅舅与艾连之间还有这样一段渊远的故事。
艾连笑着点头,又自然的往明薇碗里夹菜:“他过得很好,他的日子,是很多人想要的日子,除了上班的时间,他们就是呆在庄园里,一家人在一起,温馨美好,老婆孩子热坑头,五个孩子,也特别的棒。”
说到莫莱斯的孩子,艾连眸子里全是温暖:“老大是个女孩,今年十九了,从小喜欢Rap……”
明薇笑:“是受你的影响。”
艾连也笑:“不是,是她先喜欢Rap,而后我才有缘认识你舅舅的。你舅舅庄园里的华国氛围很浓郁,他们每个人的汉语都说得很棒。莫莱斯的孩子,自幼就背诗词,以后你见到就知道了,他们也许比你熟悉的诗词还要多。庄园里只有一个人汉语说得不好,你猜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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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薇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转移话题,笑着问:“今天,是有什么好事啊?”
艾连笑,看了看明薇,绅士又自然的替明薇夹了一只鸡腿,略带神秘道:“不如,你猜猜看?”
明薇想了想:“你生日啊?”
艾连笑着摇头:“我生日是秋天。而且,我不过生日。”
“那是什么好日子?”明薇问。
艾连笑:“你再猜。”
明薇说:“不是你生日,那是你第一次找到工作的纪念日啊?”
“不是,再猜。”
“你定情纪念日。”
“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再猜!”
“你取得国际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日子?”
“这个也值得纪念?”看着明薇歪着头搅尽脑汁思考的样子,艾连眸子里是温柔的光,他又自然的剥了一只虾放进明薇碗里。
等明薇发现的时候,虾都已经放在碗里了,她也不好再给夹回去,那也显得很不好了。她只好笑着说:“艾连,你不要再给我剥了,我习惯自己来。”
“好,就是有点记不住。”艾连笑着给自己剥了一只虾,蘸了酱汁以后,自然的放进嘴里,他笑说,“要提示吗?”
“嗯,提示一下,真不好猜。”明薇说,“是你考上大学的日子?”
艾连摇头:“不是。”
“考上研究生的日子?”
“不是。”
“真猜不到。”明薇无奈。
艾连笑:“给个小提示,是个纪念日。”
“与什么有关的?”明薇问。
“感情。”艾连说着,眸子里带着一丝幽远,仿佛正在追忆着什么。
“感情?订婚的日子?暗恋一个女孩的日子?”明薇问。
“哈哈!”艾连忍不住大笑起来,他下意识的伸手想要摸摸明薇的头,想着自己的身份不合适,他又把手收了回来,剥了一只虾准备放进明薇碗里,又想到明薇说的要自己来,他只好自己蘸了酱汁吃掉。
“是什么日子啊?我真猜不到。”明薇说。
“要告诉你吗?”艾连笑着问。他的眸光,温柔得如同一汪春水。
“嗯,告诉我!”明薇低头吃着菜,没有看到艾连眸里的温柔。
“那一年,我十四岁!”艾连说。
明薇抬头看了艾连一眼,看到他眸子里那追忆又温暖清澈的光。
她心头动容,放下了筷子,认真倾听。
艾连说:“十四岁,于很多人来说,是最美好的年纪,于我来说,也是。那一年,我在街头遇到了一个华人,他叫莫莱斯。”
“我舅舅!”明薇惊呼。
艾连温柔的笑着点头:“是的,你舅舅的英文名,很好听也很好记的名字,其实,也是很普通的名字。我在街头卖艺,他问我,华国来的?我说是啊!他问我,会唱Rap吗?我说会一点点。他问我有没有兴趣赚一笔外快?我当然有兴趣,那时候,我做梦都想要赚到更多的钱。没办法,读书要钱啊,我孤身一人,什么都要靠自己。莫莱斯让我练一段欢快又正能量的Rap,在他女儿生日的时候去给他女儿唱。
至今我仍然记得,那是一个很大很美好的庄园,到处都是葡萄和葡萄酒的味道,很自然,很美好。
那天给他女儿庆祝生日以后太晚了,我住下了。晚上有篝火晚会,我们玩得很开心。布鲁斯和他的外籍太太很随和,与庄园里的农夫们一起跳篝火舞,我也加入了他们。那一天,是我七岁以后,最快乐的日子。”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说着很快乐的事,明薇就是听得心脏有些发紧,她总感觉,艾连微笑儒雅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与他年纪不相符的千疮百孔的心。
艾连笑着追忆:“后来,莫莱斯供我读书。我们之间签署了一个协议,毕业以后,必须去他的公司工作。23岁以后,我就在他的公司工作了。我今年多大来着?”
“27岁!”明薇说。
“快28了。”艾连说。
“要秋天才28。”明薇说。
“感觉过了20岁以后,日子就过得特别快了。”
“别提醒我啊!”明薇嘻嘻笑,努力让气氛变得轻松起来。
艾连说:“那天在街头遇上莫莱斯的日子,成为了我生命里最重要的纪念日!”
明薇心头狠狠一颤。
艾连说:“莫莱斯是我生命里最大的恩人,他从我中学开始供我读书,到大学,到研究生。后来,又给我工作,我给他当助理,他亲自带的我,如师如父。哈哈,夸张了,他才四十三岁,做不了我父亲的。”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明薇说。
艾连笑着点头:“是啊!这是缘份。因为有他,我的人生才不至于颠沛流离。也许,从十四岁到二十七岁,这十三年的时间我过得并不是多富贵,但是,每当我遇到挫折和难题的时候,我都会想,曾经,我那样的孤单可怜,我不能因为有了莫莱斯先生的支持就变得不思进取。每次想到他,我都会觉得浑身充满力量,我也会想起那段rap,充满正能量的rap,它指引我向上,向善!”
明薇动容,她问:“舅舅,这些年过得好吗?”
她知道艾连是舅舅派过来的职业经理人,她也猜测舅舅很器重艾连,但是她不知道,舅舅与艾连之间还有这样一段渊远的故事。
艾连笑着点头,又自然的往明薇碗里夹菜:“他过得很好,他的日子,是很多人想要的日子,除了上班的时间,他们就是呆在庄园里,一家人在一起,温馨美好,老婆孩子热坑头,五个孩子,也特别的棒。”
说到莫莱斯的孩子,艾连眸子里全是温暖:“老大是个女孩,今年十九了,从小喜欢Rap……”
明薇笑:“是受你的影响。”
艾连也笑:“不是,是她先喜欢Rap,而后我才有缘认识你舅舅的。你舅舅庄园里的华国氛围很浓郁,他们每个人的汉语都说得很棒。莫莱斯的孩子,自幼就背诗词,以后你见到就知道了,他们也许比你熟悉的诗词还要多。庄园里只有一个人汉语说得不好,你猜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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